(2)容量为0.0KVA的电力设备。
资产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1202122861782
甲方(出租方):无锡市崇安集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xxx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
为加强资产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明确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关于资产租赁的地址、面积、租金及使用用途
1、本合同项下所涉资产为:
(1)房屋崇安集贸-(南场)仓库-301#,xxxx-(xx)xx- 000#,xxxx-(xx)xx-303#,xxxx-(xx)仓库-304#,崇安 集贸-(南场)仓库-305#,xxxx-(xx)xx-000#,xxxx-(xx)xx-307#;
(2)容量为0.0KVA的电力设备。
2、资产面积单位为平方米,租金币种为xxx,xxxxxx:
(0)xx(xx、xx、xxx)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出租单元:307#,306#,305#,304#,303#,302#,301#。自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单价2.2466元/平方米/天,租金137760元(含税)。
(2)电力设备容量0.0KVA,租金/元/年。
3、乙方租赁该房屋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和范围为无。
第二条:关于资产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365天,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资产租金及交付期限
1、资产租金合计为人民币137760.00元(大写:壹拾叁万柒仟柒佰 陆拾元整)。乙方应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房屋。
2、租金交付时间及期限:乙方每年分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第一期于
2022年01月10日支付68880.0元,之后每半年支付一次。
3、甲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户。
转账名称:无锡市崇安集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02030188200001142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广益支行
第四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0.00元。
2、保证金的作用,系乙方使用租赁资产过程中对其避免违约行为、损害行为的保证。
3、租赁期满乙方交还甲方租赁资产并结清应缴各类费用后30日内,甲方对租赁资产及附属设施、用品进行检查,确定无损,甲方向乙方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若发生损坏,保证金用以抵充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五条:关于承租人的变更和续租
1、本合同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资产转租、承包或授权给第三人使用。
2、乙方应于本合同租赁期满前30日,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否则甲方将视乙方放弃续租权利。
第六条:关于资产租赁的内容
1、乙方需在此合同签订之时起三个月内进行有效的工商、税务注册或变更,并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此合同后,作为附件。如法人与签订此合同的乙方姓名不符,须重签此合同。三个月内未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复印件,则此合同作废,所交费用不退,后果由乙方自负。
2、乙方应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改变规划设计确定的房屋性质。乙方从事的业务内容必须符合甲方的业态要求。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规划设计的用途。甲方载体现状出租,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甲方应及时维护保养,乙方不得以此理由迟缴或拒缴租金。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对租赁资产擅自进行装修,不得擅自进行拆建、搭建、改建。如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对租赁资产进行改造,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4、因租赁资产本身质量产生的损坏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正常折损,由甲方负责维修、修缮。
5、租赁期间,乙方不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和有关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对租赁资产进行维修或修缮前,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有关部门实地察看,估价预算后方可实施。
7、本合同期满时,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应在期满前三个月用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承租期xx生产和经营需要投入的不动产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不动产部分作价转让或主张其他权利,属乙方所有的动产部分可由乙方带走。
8、本合同期满,若乙方续租,乙方需在期满前1个月通知甲方,与
甲方商议续租事宜
9、本协议书期满时,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品,逾期三个工作日房屋内仍有余物,视同乙方放弃所有权。
10、乙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治安门前三包合同,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合同。
11、其他约定:不含税:126385.35
第七条:关于费用负担
1、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联防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果水、电费是甲方负责按月收取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按时交清。
2、租赁期内,如相关部门收取本合同未列出,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资产租赁期间,资产被规划征收,约定如下
1、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准备工作。
2、乙方应无条件服从规划征收、按时搬迁。
3、因租赁资产征收导致乙方进行搬迁,故自乙方迁出租赁资产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后,当年度的租金按实际租用时间结算。否则,甲方视
乙方仍在使用租赁资产,相关租金、费用等均按合同约定结算。
4、租赁资产如若政府征收,甲方对乙方因租赁资产征收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均不予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承担滞纳金。每逾期一日,按当期应支付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乙方未按时交纳租金,逾期超过 50 日,乙方属于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资产,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的约定擅自转租或提前单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属于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年租金的20%计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的约定,存在擅自对租赁资产进行装修,擅自进行拆建、搭建、改建的情形,乙方属于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资产;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租赁资产的原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年租金的20%计算,及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7项的约定,未提前告知不再续租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违约金按年租金的20%计算。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约定,不按时向甲方交清水、电费的,甲方可对违约者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并期限归还所欠的水、
电费。
6.租赁期间,乙方应当守法经营,办理好有关证照,上交好各种税、费及与资产租赁和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创建、安全、环保等工作。因乙方经营活动发生安全事故、治安事件、环境污染等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资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为签章页)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xxxx
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