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 质保(年)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生物安全柜 鑫贝西 BSC-1100IIB2-X 1 1 34600 34600 2 高速台式离心机 可成 GT116C 1 1 12800 12800 3 病人监护仪 迈瑞 uMEC10 1 6 15600 93600 4 可视喉镜 优亿 UET-A3 1 1 46900 46900 5 新生儿和小儿持续正压通气系统 科曼 NV6 1 1 97500 97500 6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净化机 福乐小天使 TSY12D 1 4...
叶县妇幼保健院专业科室提升医疗设备项目(第三批)—手术室、化验室、儿科设备采购项目(1 包)购销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叶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平顶山市赢鑫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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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质保(年)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生物安全柜 | 鑫贝西 | BSC-1100 IIB2-X | 1 | 1 | 34600 | 34600 |
2 | 高速台式离心机 | 可成 | GT116C | 1 | 1 | 12800 | 12800 |
3 | 病人监护仪 | 迈瑞 | uMEC10 | 1 | 6 | 15600 | 93600 |
4 | 可视喉镜 | 优亿 | UET-A3 | 1 | 1 | 46900 | 46900 |
5 | 新生儿和小儿持续 正压通气系统 | 科曼 | NV6 | 1 | 1 | 97500 | 97500 |
6 | 等离子体 空气消毒净化机 | 福乐 小天使 | TSY12D | 1 | 4 | 6000 | 24000 |
7 | 脉搏血氧饱和度仪 | 科瑞康 | SP-20 | 1 | 1 | 6000 | 6000 |
8 | 经皮黄疸仪 | 齐力 | QL1200A | 1 | 2 | 18200 | 36400 |
9 | 婴儿床 | 铭旭 | A21 | 1 | 4 | 2000 | 8000 |
10 | 病例x | xx | B0119 | 1 | 1 | 1530 | 1530 |
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
11 | 护理x | xx | B25 | 1 | 1 | 1050 | 1050 |
12 | 全胸振荡排痰机 | xx | YK800 | 1 | 1 | 44680 | 44680 |
13 | 婴儿培养箱 | 迪生 | BB-100W | 1 | 2 | 51700 | 103400 |
以下空白 | |||||||
合同总价:510460.00 | 大写(含税):伍拾壹万零肆佰陆拾元整 |
二、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采购的产品质量按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指标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及技术指标的,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三、包装、交货、培训、验收及异议处理
1、乙方供应的全部产品必须符合甲方的产品要求。
2、交货方式:按双方约定期限送达甲方要求的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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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免费培训采购设备的应用。
4、甲方收到货物后,应根据本合同或其他相关约定,及时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甲方如对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存有异议,则不能验收入库。
四、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对甲方购买的产品免费全质保 1 年 ,质保期内服务范围
包含厂家规定的正常维护保养、软件升级和产品故障维修,配件更换等。
2、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故障,乙方须提供备用机以保证甲方业务正常开展。
3、质保期结束后,乙方承诺能够提供该设备配件不低于 6 年,费用在不高于市场价的基础上双方协商。
五、货款及费用结算
货到安装调试及培训完成,验收合格及发票送达后 30 天内,一次性付
清货款(运费由卖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 %的违约金。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货物运输费用,并向乙方偿付拒绝接货部分货款总值 / %的违约金;
3、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支付货款的,乙方按每
月 / %加收滞纳金,如拒不支付货款的,乙方有追偿损失的权力。第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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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供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换货或退货,并承担换货和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多交的部分,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和书面供货通知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0.05 %的违约金。
4、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甲方购买有偿服务,或进行功能
限制及密码设置等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否则甲方有追偿损失的权力,并将该企业列入单位采购黑名单。
第三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或设备安装地人民法院按法律程序解决。
九、其他
第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清并履行完约定其他相关服务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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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