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铺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增加集体收入,甲方经研究决定将其拥有的铺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物的位置及面积:
该铺位位于 ,总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公历计),为期 年零 个月。
三、租赁总额: 拾 x 仟 佰 拾
元( 元),即每月租金为: 元(每平方米每月 元),具体见租金明细表。(如有递增则补充说明)。
四、交付租金的方式:分期付款,先交款后使用。 1. ;
2. ;
3. 。
乙方必须按时将租金交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开户行:
,账号: 。甲方收到款后应为乙方 开具收据。如乙方逾期交租金的,则除如数补交租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每日 5‰计算),逾期 30 日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投入的装修及固定资产
(如水、电设施等)无偿归甲方,并且没收履约保证金。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签合同之日必须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该款待乙方完全履行合同并结清水、电费及网费等的费用后,无息退回乙方;如乙方中途退租,则保证金归甲方。 2.乙方承租后必须依法依规使用,不得从事违法的、损
害甲方利益的或影响xx环境的活动。
3.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拆改的装修或将租赁物转让、转租,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承租后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费、网费及一切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承租后,该铺位只能作 使用。
6.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时将租赁物交给乙方,如租赁物存在瑕疵的,则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如有其它财产的,双方应做明细的交接。
7.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8.租赁期间乙方进行装修融为一体的设施等不动产,期
满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拆除。
9.租赁期满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将原好的租赁物交回甲方,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负责修理好,如乙方拒修,则甲方不退保证金,其维修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10.若需要在商铺房屋内进行装修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装修报建等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不能违规改建,同时必须做好扬尘防止、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商铺在商住区 100m 范围内,禁止开展一切汽修喷漆等产生有机废气的经营活动。合同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六、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
2.擅自将租赁物拆改或改变用途的;
3.擅自转让或转租的;
4.故意损坏租赁物的;
5.拖欠租金超过 30 天;
6.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当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则除按本合同的规定处罚外,还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对
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及鉴定费等)。
八、本合同如有未言及之事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实质性的变更必须经过民主议事程序),如本合同的条款与法律、法规有相抵触的,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街道交易中心及街道财务站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xxxx(签名):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