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O 二 0 年十二月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NJZC-2020GD80-23JDJD
项目名称:江东办事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场地硬化工程项目(第二批)
采购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江东办事处
招标代理: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 O 二 0 年十二月
项目概况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东办事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场地硬化工程项目(第二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 000 xxxxxxxxxxxxxxxx 000 x)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ZC-2020GD80-23JDJD
项目名称:江东办事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场地硬化工程项目(第二批)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 万元
采购需求:场地平整、地面硬化、水电及污水管网接入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10 天
x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xx));
(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③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xx);
(0)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xx);
(0)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xx);
(0)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所邀请的单位必须是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019-2020 年度定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库中的中标单位。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xxx.xxxxxxxx.xxx.xx)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xxx.xxxxxxxx.xxx.xx)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
(xxxx://000.000.000.00:0000/xxxxxxxxx0000xxxx);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00-00000000;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2.4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xxxxxxx 000 xxxxxxxxxxxxxxxx 000 x。
(3)方式:公开出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二代身份证(1 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购买采购文件。
(4)售价:6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xxxxxxx 000 xxxxxxx(xxxx)xxxxxxxxxx,xx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
(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文件一份(U 盘),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开启
(1)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xxxxxxx 000 xxxxxxx(xxxx)筑意四号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江东办事处地址:xxxx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13851619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 000 xxxxxxx(xxxx)联系方式:17351799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江东办事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场地硬化工程项目(第二批) |
2 | 招标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江东办事处 |
3 | 招标代理人: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4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 | ①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337632.09 元,其中暂列金 21671.74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 本项目措施费为包干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③ 本项目经审计后按实结算 |
6 |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一致 |
7 | 本次招标的内容:场地平整、地面硬化、水电及污水管网接入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 清单 |
8 |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日内 |
9 |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10 | ★付款方式:①发包、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承包方进场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价 (扣除预留金)的 10%的预付款;②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预留金)的 70%,③工程结算报告经审计通过,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至审计核定总价的 97%的工程款;④留总造价(按审计报告审定数额结算)3%的 工程保修款(无息),至保修期满后,由发包人付给承包人。 |
11 | □(无现场踏勘)本项目无现场踏勘 |
□√(有现场踏勘)报名结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勘查。未进行现场勘查的视 为已了解现场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2 |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13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14 |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
15 | 电子版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 1、 U 盘 1 份,U 盘标注公司名称; 2、 电子版文件装在密封袋内,封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并加盖公章“各供应商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漏。投标文件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漏的,视为密封合格。 |
16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 元/套,售后不退。 |
17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 000 xxxxxxx(xxxx)筑意四号楼二楼会议室 |
18 | 开标日期及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xxxxxx 000 xxxxxxx(xxxx)筑意四号楼二楼会议室 |
19 | 投标保证金:无 |
2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费为按取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标准。(不足 3000 按 3000 收取)。 2、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招标控制价按苏价服(2014)383 号文收费标准计取(不足 3000 按 3000 收取)。 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工程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以上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注:如分包招标,将按包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21 | ★根据财政部 87 号令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同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服务、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 |
23 | 本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3、★项目为实质性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
24 | 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工期内完成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保险费等,项目完工后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计算。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 外的任何费用。 |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谈判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谈判时将获得优势,参加谈判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3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谈判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采购,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4.3 评审费:由代理机构先行垫付,最终由招标人支付(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现金形式)。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
6.7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竞争性谈判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草案条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谈判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技术说明或实施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服务承诺;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所提供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理解谈判文件中有关项目需求、义务、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和时间进度安排,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5)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应在《报价表》、《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报价表》、《分项报价》中注明。
7.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无要求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签署
9.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2)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份数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
9.4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谈判
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0.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10.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xx。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10.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10.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谈判组织
11.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11.2 谈判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12、谈判程序
12.1 谈判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2.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谈判机会。
12.3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采购文件中用带星号“★”或“※”或“*”的商务和服务要求或文件中作出特别说明的其他文字要求。
12.4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5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12.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3)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的,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5)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9)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13、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3.1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13.2 评定方法,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 谈判小组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按评定后的价格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从谈判小组 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4.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14.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4.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5、编写评审报告
15.1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6、签订合同
1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江东办事处政府采购活动。
16.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7、询问
17.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质疑
1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机构。
18.2 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应符合财政部 94 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8.3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8.4 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
18.5 原件送达到代理机构的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8.6 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7 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疑或多次质疑不成立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9、投诉
19.1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0、诚实信用
20.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0.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0.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0.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0.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谈判、评审纪律,扰乱谈判、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成交标准
一、成交标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总价)最低。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定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将被拒绝投标,做为无效标处理。
二、评定标准:
(1)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未实质性响应处理。
(2)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3)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所有认证、证明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为依据。
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江东办事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场地硬化工程项目(第二批)二、项目编号:NJZC-2020GD80-23JDJD
三、项目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供应商所供材料设备等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四、建设项目要求(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场地平整、地面硬化、水电及污水管网接入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五、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六、其他说明
1、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未详事项详见清单编制说明或相关规范,清单所含的施工内容、施工材料及施工方法工艺须满足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供应商不得在中标后以清单特征不详为由提出费用增加,控制价已综合考虑各项费用。
2、供应商报价时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现场勘察及答疑情况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时存在的风险。
3、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依据施工图计算或按建设方要求进行清单特征描述,施工范围或内容的变化不影响单价,工程量结算以实际发生量计算,采购文件与实际施工图纸发生变化或与实际施工方案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量和清单综合单价的执行合同约定。
4、本工程投标前务必摸清项目情况,以保证以后施工顺利开展,供应商报价时应认真勘察工程现场情况。控制价综合市场价仅考虑常规或一般做法,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要根据各自的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进行施工,供应商应综合各种因素并考虑现场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报价,报价应含在措施项目中,今后不予调整。
5、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需要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6、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条件或规范、施工设计图纸一起使用。注:1.除上述说明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内容描述不详的,以总说明、
施工图说明,施工规范和清单计价规范为准。七、付款方式
(1)发包、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承包方进场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 10%的预付款;
(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预留金)的 70%;
(3)工程结算报告经审计通过,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至审计核定总价的 97%的工程款;
(4)留总造价(按审计报告审定数额结算)3%的工程保修款(无息),至保修期满后,由发包人付给承包人。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江东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江东办事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场地硬化工程项目(第二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名称:江东办事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场地硬化工程项目(第二批)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内容:场地平整、地面硬化、水电及污水管网接入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场地平整、地面硬化、水电及污水管网接入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
合同供货总日历天数:接甲方通知后, 天内完成全部施工改造并交付使用。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中标价元(人民币)
¥ :中标价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招标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
七、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八、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九、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关于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本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不准转包或擅自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甲方将按照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50%给予决算,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5 万元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住所: | 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表人: | 委托代表人: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第二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一、工程期限:接甲方通知后,乙方须在 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并交付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与总包施工单位协调,确定施工计划表。如不按期交付,每延误一天扣除罚款 1000 元。
三、因为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道路、xx设施、环境绿化等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至恢复原状,并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四、乙方须明确,只有项目施工人员办理了许可证才能以施工目的进入施工现场,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施工现场,如擅自进入项目现场,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五、付款方式:
①发包、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承包方进场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 10%的预付款;②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预留金)的 70%,③工程结算报告经审计通过,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至审计核定总价的 97%的工程款;④留总造价(按审计报告审定数额结算)3%的工程保修款(无息),至保修期满后,由发包人付给承包人。
六、结算方式
x项目经审计结束后按实际工程量向乙方结算。 注: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开具正规发票
七、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及施工工具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八、在施工期间如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工程恢复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后续工程延期费用等。
九、工程竣工后 28 天内提交叁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含原件)、竣工决算以及其他资料。所有工程资料必须符合工程验收和档案管理要求,否则甲方将停止支付工程款或尾款,且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江东办事处承包人(全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江东办事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场地硬化工程项目(第二批)质量保修期依据国务院2000 年1 月30 日颁发的279 号令执行,其余按投标书承诺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质保期为 2 年
其他:
1、屋面防水工程为 5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2 年;
3、供热及供冷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园内绿化改造等工程为 2 年;
5、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7 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x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不计。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2 年)满后 14 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有规定按规定,无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发包单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江东办事处 (以下简称 甲方)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江苏省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施工项目: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鼓楼区
承包范围:(具体详见清单)二、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三、协议内容:
一、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甲方备案。
二、甲方可以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三、甲方有权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xx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xx施工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甲方有权进行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200—500元不等。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1000 元一 2000 元不等。
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发包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细则》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 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 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
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开挖必须按科技委审查批准的方案实施。
七、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 2000 年
10 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xx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 ||
甲方:(xx) 法定代表人(签章)代 表(签字) 年 月 日 | 年 |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签章)代 表(签字) 月 日 |
附件三:
廉政合同
甲方: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江东办事处乙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江东办事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场地硬化工程项目(第二批)建设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江东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与承担江 东办事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场地硬化工程项目(第二批)合同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区关于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xx协议的一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与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 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三、本xx合同作为本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
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xx)
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xx施工责任协议书
甲方: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江东办事处乙方: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南京建设工程xx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xx施工,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就明确在xx施工和xx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xx施工。
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xx施工原则。现场由甲方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xx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xx工地。甲方按市有关创建xx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乙方负责。
(应明确安全xx施工的目标和乙方对甲方的承诺。)
三、乙方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xx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
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
6、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城区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
7、为配合实施国家和南京开展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的要求,乙方必须在每年 5-8 月委托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进行一次测试,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并提交甲方备案。
8、如发现乙方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甲方代为办理,其费用由乙方加倍承担。
9、施工中如需夜间(22:00 以后)作业,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如未办理有关手续造成恶劣后果或被举报处罚的,甲方对责任单位处罚 200—500 元不等。
四、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五、甲方可对乙方开展创建xx工地的工作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因乙方责任违约,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200 一 500 元不等,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500 元一 1000 元不等,最高上限为 1 万元。
六、因乙方违反xx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xx) 乙 方:(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 址:
电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五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xxxx:
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项目与合同段名称)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
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 1 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xx)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及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日期:
目录
(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一、谈判申请及声明格式
谈判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江东办事处
根据贵方江东办事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场地硬化工程项目(第二批)(项目名称)
NJZC-2020GD80-23JDJD(项目编号)谈判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谈判。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谈判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谈判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在 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并交付使用。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人工作人员和谈判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 址:
电 话:传 真: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xx)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江东办事处: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xx)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报价表格式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 | 无 | 备注 |
投标总价 | 小写:: 元 大写:: 元 |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份 副本: 份 | |
服务期限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填写“是”或“否) | |
其它 | (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投标文件中列出的或隐含的为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视为投标人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附加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3、“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非小微企业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四 分项报价表格式(自行编制)
分项报价表(参照采购清单自行编制)
供应商(xx):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罗列构成“江东办事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场地硬化工程项目(第二批)”相关子项目,并将相关报价罗列于上述“分项报价表”中;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2.采购代理机构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
3.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谈判要求规格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 |
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
1、按照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谈判要求规格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七、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
拟参与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执业 资格 | 证书号 | 技术职 称 | 相关工 作年限 | 备注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说明:
1、 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程(或工作)种类;
请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项目规模 | 获奖情况 | 签约及服务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九、实施方案(如有)
十、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服务标准内容自行编写,要求全面、详尽、完整、易于理解。
十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格式)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采购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 | |||
.. |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采购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 | |||
.. | |||
.. | |||
.. | |||
.. | 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1、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附后
2、 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等(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xxxx: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年 月 日
十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格式)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xxxx: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十五 、其他承诺书(格式自拟)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③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书)。
十六、资格证明文件
十七、《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网站在线打印)十八、其他
二次报价单
(二次报价单单独打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首次报价金额: 元
二次报价金额: 元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