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高低压配电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高低压配电房维修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高低压配电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承包内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高低压配电房维修改造工程预算范围内所有内容及其控制价所含的所有分项内容。
三、承包方式:按甲方确定的施工范围与施工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
四、合同金额:
按照我院高低压配电房维修改造预算的要求,以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控制价及其计算规则为基础,经询价按 元,签订本协议,待施工完成验收后由第三方审计工程结算款。
经竣工验收合格,所有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建筑规范标准时,工程款按下列标准结算:
按2010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按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按三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值计取,规费及税金按定额规定计取。材料价格及定额人工单价按施工期的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计算,无信息价的材料实行甲方签证价(附询价控制价)。
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待竣工验收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保修)金。
五、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办法:竣工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待决算完成支付剩余合同价。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方式如下: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不计息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
六、工期:
本工程的总工期为3天,因工程施工内容特殊,由甲方指定日期施工,拖延按500元每天处罚。拖延5天以上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委托他人。
七、材料要求:
1. 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将不合格材料或其他产地的材料用于本工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及其它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等资料。材料进场,资料随行,交甲方一份。进场材料须经甲方驻工地代表验收并签字后方能投入使用。
八、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
2. 本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施工,如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九、工程质量验收:
1.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国家有关行业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及乙方提供的材料样品进行验收。
2. 乙方在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合格的限期返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开启或展露任何部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3. 竣工验收前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准备好工程资料。所有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垃圾、废料及其它堆积物应清理干净并外运;场地清理完成方可进行验收。
十、质量保修期:
1.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自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
2. 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因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材料或施工原因造成质量问题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处理,一切费用乙方自理。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到达现场处理,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工人在施工时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无事故。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与设备的安全事故,所有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xx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xx施工的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工完场清。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本工程现场安全施工和xx施工。
十三、成品半成品保护:
在本工程未正式竣工验收前,乙方必须自行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防止践踏、撞击、破损等,随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无偿整修,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如经甲方发现有转包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将不合格材料或其他品牌的材料用于本工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 经验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应无条件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理,并应支付工期延误费。
十五、施工管理:
xxxx本班组职工加强管理和教育,并对本班组职工在工地的行为负责,如有违法乱纪事件及其发现校内公物被盗的等现象,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纠正,并向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十六、其它
1.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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