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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2022 年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名称: |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金额: | 人民币4亿元 |
注册金额: | 人民币10亿元 |
增信情况: | 本期债券无担保 |
评级机构: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评级情况: | 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副簿记管理人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权代理人 |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发行人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五月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x公司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申报发行本期债券属于公司的自主融资行为,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主要由募投项目的收入、发行人自身的经营收益等构成,偿债保障措施完善。
2021年6月28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从AA级上调至AA+级;同时,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维持发行人AA级主体评级。发行人外部主体评级存在差异,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主承销商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12月30日获
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通过。原“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均由“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继承。该名称变更不影响本期债券项下原“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对本期债券的发行不构成任何实质影响。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根据《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发行人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发行条款充分披露、簿记建档发行参与人充分识别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于企业债发行定价过程中自主选择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一)债券名称:2022年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第二期)(简称“22金阳新城 02”)
(二)发行总额: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部分债券可选择转售或予以注销。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4年保持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支付,未回售部分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续年度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20%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八)发行范围和对象:通过主承销商在银行间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
(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目录
第五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106
第六条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162
第七条 增信机制及其他保障措施 176
第八条 税项 177
第九条 信息披露安排 179
第十条 投资者权利保护机制 188
第十一条 债权代理人 206
第十二条 x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218
第十三条 法律意见 225
第十四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28
第十五条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29
第十六条 备查文件 240
附表一:2022 年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第二期)发行网点表 243
附表二: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 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244
附表三: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 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 246
附表四: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 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248
附表五: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 年经审计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51
附表六: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 年经审计的母公司利润表 253
附表七: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 年经审计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55
释 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经股东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批准的向国家发改委申请的发行不超过
x次债券
x期债券
x期发行
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副簿记管理人
10亿元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x次债券项下第二期发行的总额4亿元的 “2022年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第二期)”
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22年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 书》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建档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
主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署的《2021年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券承销协议》
主承销商在发行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阳市政府 浏阳市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浏阳市财政局
浏阳经开区(xx区) 浏阳经开区与浏阳xx区合并后名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于1993年8月2日颁布的《企业债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债券管理通知》
券管理条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
债券持有人 x期债券的投资者
报告期/近三年 2019年度/末、2020年度/末和2021年度/末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
工作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条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宏观政策、货币政策、经济周期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可能跨越多个经济周期,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利率的波动可能会降低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二)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如果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
(三)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计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申请在国家批准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出现困难。
(四)募投项目投资风险
x期债券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过程复杂,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也将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如原材料价格上涨、资金价格上升及自然灾害等,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及日后的运营。
(五)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的风险
x期债券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过程复杂,因此,可能存在因为施工进度、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募投项目更改的情况。同时,若发行人违规挪用本期债券资金,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无法开工建设,导致未来偿债保障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与发行人行业有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政策性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房屋租赁、相关资本投资和产业投资等业务。目前,浏阳市政府、浏阳经开区
(xx区)管委会给予的支持性政策构成了发行人业务开展的基础。但未来政策存在调整或修正的可能性,这给发行人未来业务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发行人现金流较大依赖于融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而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不及预期,导致发行人发生资金短缺风险。
对策:发行人将提前研判相关政策变化趋势,提前储备融资额度。如发行人因政策变化原因导致融资活动中的现金流入减少,发行人将通过其名下优质资产的变现保障有息债务的还本付息。
(二)经济周期风险
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业务的投资规模及运营收益水平等都受经济周期影响。当经济出现衰退时,土地出让的价格和成交量都将下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投资需求也将减少,这些均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为了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开展了大规模的融资,并利用相关资产进行抵押、质押。发行人将部分自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分别抵押给金融机构等,以获得银行借款。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75,360.15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 2.26%。受限资产为存货。如果未来发行人及集团内公司相关借款出现违约,可能会造成发行人对应抵质押物所有权的丧失,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将受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
(二)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274,943.00 万元。该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如果被担保公司在未来出现偿付困难或发生违约,公司将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因此,对外担保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将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三)公司主营业务对政府依赖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中基础设施代建业务及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大。近三年,公司基础设施代建业务及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91%、100.00%和 95.00%,整体占比较高,公司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大。
(四)公司经营现金流量持续为净流出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6,527.77万元、1,804.79 万元和-123,361.68 万元,2019 年度和 2021 年度现金流量净额呈现大额流出的趋势,主要系近年来公司基础设施代建业务及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项目投入资金较大且尚未回款所致。若未来项目回款不及时或融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影响公司现金流情况。
(五)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有 45,263.06 万元为与当地国有企业发生的资金拆借,虽然资金拆借方主要为浏阳市当地的国有企业,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资金拆借一方面占用了发行
人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若资金拆借方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资金无法收回。
(六)主营业务合规性风险
发行人的基础设施项目代建业务与土地整理开发业务采用“项目委托方与公司签订代建协议——公司投资建设、建成移交——项目委托方结算、付款”的模式委托公司建设。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委托方将委聘相关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根据经审计投资总额向公司支付投资成本以及一定比例的项目建设收益。虽然发行人与项目委托方签订代建合同,且按照合同进行了工程款项的结算及款项支付,发行人基于业务协议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协议约定结算收入,但不排除后续因政策变化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出现不合规的风险。
(七)偿债能力弱化风险
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率由 2020 末的 34.76%上升至 48.09%,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由 2020 年末的 1.53 下降至 2021 年末的 0.77,
主要是 2021 年 3 月末将浏阳经开区恒康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上述两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50%,利息支出大幅增加所致。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与长期偿债能力均有所弱化,如后续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资产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发行人偿债能力可能将进一步弱化,影响后续新增融资。
第二条 发行条款
一、发行依据
x次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1〕223号注册通知公开发行。
2021年2月2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本次债券的发行;发行人股东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于2021年3月17日出具股东决议同意本次债券的发行。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根据《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发行人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发行条款充分披露、簿记建档发行参与人充分识别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于企业债发行定价过程中自主选择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一)发行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22年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第二期)(简称“22金阳新城 02”)。
(三)发行金额: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部分债券可选择转售或予以注销。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4年保持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支付,未回售部分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续年度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20%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 0-300 个基点(含本数)。
(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回售的债券进行转售或予以注销。
(十)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发行人刊登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接受上述调整并继续持有债券。
(十一)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十二)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三)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四)发行范围和对象:通过主承销商在银行间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五)发行期限:【2】个工作日,即自发行首日起至【2022】年【6】月【21】日。
(十六)簿记建档日:【2022】年【6】月【17】日。
(十七)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22】年【6】月【20】日。
(十八)起息日:自【2022】年【6】月【21】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2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九)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6】月
【21】日起至【2029】年【6】月【20】日止;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止。
(二十)付息日:【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6】月【21】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十一)兑付日:【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
【21】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6】月【21】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十二)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二十三)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四)兑付价格: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按每百元本金值的20%兑付。
(二十五)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六)信用评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八)债权代理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二十九)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三十)偿债资金监管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三十一)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
(三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将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22年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专项企业债券(第二期)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通过主承销商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
网(xxx.xxxxxxxxx.xxx.xx)查阅或向本期债券主承销商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认购方法如下:
认购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联系,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参与本期债券发行、登记和托管的各方,均须遵循《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六)流通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
(七)上市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并争取尽快得到批准。
四、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主承销商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1、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2、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3、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4、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同意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和监管银行,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监管银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
协议》等文件,接受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做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六、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本金一起支付。【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6】月【21】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1、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年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 2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支付,未回售部分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续年度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20%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1】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6】月【21】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2021 年 2 月 2 日,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公司申请发行本次债券决议。
2021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股东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出具股东决议同意本次债券的发行。
经发行人股东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1〕223号同意注册,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x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 亿元,其中 0.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9 亿元用于浏阳经开区(xx区)智能制造标准化厂房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情况见表 3-1。
表 3-1 募集资金使用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企业持股比例 | 总投资规模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占总投资比 例 | 募集资金占本期债券发行金 额比例 |
浏阳经开区 (xx区) 智能制造标准化厂房及 |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 展集团 | - | 120,252.79 | 39,000.00 | 32.43 | 97.50 |
配套服务设 施建设项目 | 有限公 司 | |||||
补充流动资 金 | - | - | - | 1,000.00 | - | 2.50 |
合计 | - | - | - | 40,000.00 | 32.43 | 100.00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未用于具有完全公益性的社会事业项目如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项目建设。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期企业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项目整体概况
x期债券募投项目为浏阳经开区(xx区)智能制造标准化厂房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规〔2020〕613号)所支持的第一类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领域。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42.58亩,用地现已取得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目前发行人已办理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土地证。标准厂房工程与路网工程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人才公寓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上述土地费用已纳入募投项目总投资,估算土地费用19,904.65万元。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447,483.19平方米,主要为浏阳经开区(xx区)智能制造标准化厂
房及人才公寓等主体建筑建设及配套的内部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分为标准化厂房工程、人才公寓工程和路网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标准化厂房工程:总用地面积351,155.30㎡(合526.73亩),总建筑面积421,386.36 ㎡, 其中新建研发车间16,200 ㎡, 单层厂房 128,068.56㎡,多层厂房207,360㎡,管理办公用房48,600㎡,食堂
8,100㎡,辅助用房6,697.8㎡,地下室6,360㎡。
人才公寓工程:总用地面积8,698.94㎡(合13.05亩),总建筑面积26,096.83㎡,其中新建人才公寓26,096.83㎡。
标准厂房工程中管理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48600平方米,占募投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86%,建设内容为6栋管理办公用房的建筑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弱电给排水等工程,工程投资额6439.5万元,主要定位于入驻企业的配套办公用房。人才公寓工程总建筑面积 26096.83㎡,占募投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83%,建设内容为2栋长租公寓的建筑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弱电给排水等工程,工程投资6069.55万元,定位于入驻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套生活住房。管理办公用房与人才公寓为标准厂房的配套设施,对于园区企业与企业中高级人才的引进具有重要意义。管理办公用房与人才公寓工程建筑面积占标准厂房主体建筑面积较小,不改变本项目工业地产的性质。发行人承诺人才公寓仅用于出租,不用于出售。
路网工程:总用地面积202.80亩,新建东昇路(洞阳路-蕙兰路)
1000m,路幅宽度24m;光华路(北盛大道-康平路)1,200m,路幅
宽度24m;联东U谷东侧支路600m,路幅宽度24m;柳冲路(洞阳路-健民路)1300m,路幅宽度32m;砰山路(东昇路-G319)1,100m,路幅宽度24m。路网工程投资额1.92亿元,主要建设东昇路、光华路等标准厂房内部及与市政道路联结路。募投项目所属区域定位于制造产业聚集区,后续需要重型机械设备出入,因此路网工程建设厚度、宽度等标准较高,导致路网工程投资额较大。路网工程属于标准厂房配套设施的一部分,虽不直接产生收益,但对于标准厂房后续的出租业务产生积极作用,对于完善标准厂房基础配套设施,打通标准厂房与市政路网的连接具有重要意义。路网工程由标准厂房业主进行管理,不属于市政道路的一部分,不涉及公益性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20,252.7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5,252.79万元来源于发行人自有资金,将在项目建设期内逐步投入;债券融资 75,000.00万元。
(二)当地产业集聚、区域发展规划及企业入驻情况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立于1997年,201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xx技术产业开发区创立于2003年, 2016年被湖南省政府批准为省级xx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5月,两园正式合并。经过20余年的发展,园区已成为开发面积35平方公里的千亿级园区,形成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为主导,以健康产业、再制造为特色的“三主两特”产业格局。聚集了蓝思科技、惠科光电、尔康制药、九典制药、永清环保、盐津铺子、宇环数控、xx机器人、启泰传感、豪恩声学、华域视觉等1700多
家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0多家,拥有主板上市企业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4家、上市后备企业34家。目前浏阳经开区(xx区)及xx四镇组成的金阳新城已纳入长沙市“十四五”规划,是长沙市一体两翼建设的东翼新城。
(三)当地工业地产情况
目前浏阳经开区(xx区)工业厂房主要有长沙e中心、创新创业园、中欧园、新能源厂房、智中心厂房五处工业地产。截至2022年4月30日,区域内标准厂房合计总经营面积为60.98万平方米,已租售总面积43.45万平方米,待租售面积17.53万平方米。待租售面积中9.75万平方米为今年新建。2022年上半年,新增已租售面积7.75万平方米,全年已租售面积预计新增11万平方米。综上,浏阳经开区
(xx区)工业地产去库存压力较小,库存去化周期在1年左右。在尚有一定的存量工业地产的情况下再建设本募投项目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园区对申请入驻标准厂房的企业设置了一定的标准,导致存量工业地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对入驻企业进行挑选引进;另一方面,目前浏阳经开区(xx区)工业地产存在结构性不匹配,存量的标准厂房中长沙e中心、创新创业园、中欧园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或个人,适用于电子产业研发、信息技术等轻资产行业;新能源厂房主要针对新能源电池设计、研发等企业,存量标准厂房的空间结构及配套设施无法满足环宇数控、中铁五新、宏源机械、法xx动力、xx尼电气等当地主要大型制造企业及其相关产业企业的需求。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社会效益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浏阳市纳入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所明确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浏阳经开区为国家级经开区,浏阳xx区为省级xx区,两个园区均属于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内的产业园区,本项目将围绕智能制造产业进行相应的技术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综合的配套设施建设,以打造产业集聚度高、配套功能完善、产业链生态齐全的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属于区位布局合理、要素集聚度高的产业平台,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浏阳经开区(xx区)产业培育设施的提质增效,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的有关精神。
(2)浏阳经开区(xx区)是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国家再制造xx技术产业化基地,智能制造产业是浏阳经开区(xx区)的主导产业。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完善当地主导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培育内生增长动力和“造血”能力,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就业。
(3)2021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统筹规划引导中部地区产业集群(基地)发展,在长江沿线建设中国(武汉)光谷、中国(合肥)声谷,在京广沿线建设郑州电子信息、长株潭装
备制造产业集群。本项目通过建设标准厂房,引导区域内主要制造产业企业集中生产,有利于形成产业集群与产业分工。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集聚产业要素,促进浏阳县域经济发展,有利于推进浏阳经开区(xx区)新型城镇化进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有利于拉动浏阳经开区(xx区)区域经济增长,对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建设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后,对当地居民就业和收入的影响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雇佣一些当地劳动力,从而产生收入效应,其收入规模通过劳动力成本体现出来。二是项目建成后,将带动现代制造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就业,为地方政府新开辟税源,增加政府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福利水平。三是项目建设需要大量的钢材、水泥、木材、沥青、砂卵石等材料,对当地的相关行业具有带动作用,从而增加新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机会。
项目建成后,完善的配套设施、优美的创业环境将吸引本地和外地的知名企业入驻,带动浏阳经开区(xx区)产业的发展,建成后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势必对当地经济带来巨大影响。同时,将大大改善浏阳经开区(xx区)的配套条件,为企业提供标准化工业厂房,方便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对所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影响是非常有利的。
(五)项目建设经济效益
根据具有甲级资质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
《浏阳经开区(xx区)智能制造标准化厂房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显示,项目收入来源主要为研发车间、单层厂房、多层厂房、管理办公用房、人才公寓的出租收入,食堂、停车位出租收入和物业管理经营收入,项目计算期为 15 年(2 年建设期和 13年运营期),运营期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价格预测
(1)厂房类物业价格预测
项目xx地区厂房类物业租金情况如下:
序 号 | 地点 | 用途 | 租金(元/平 米·月) |
1 | 五矿•麓谷科技产业园(长沙xx区) | 厂房/办 公 | 厂房:33-35.1 办公:42.6 |
2 | 金荣同心工业园(望城经开区) | 厂房 | 20.1 |
3 | 联东 U 谷(望城经开区) | 厂房 | 30.0 |
4 | 伟创力长沙智能制造产业园(望城经开 区) | 厂房 | 45.3 |
5 | 浏阳现代产业制造基地 | 厂房 | 24.9 |
6 | 衡山科学城 | 办公 | 47.4 |
7 | 株洲大汉惠普信息产业园 | 办公 | 35.1 |
项目xx地区厂房类物业出售情况如下:
序号 | 地点 | 用途 | 出售价格(元/平米) |
1 | 浏阳经开区 | 厂房 | 3076.92 |
2 | 浏阳经开区联东 U 谷 | 厂房 | 3680.00 |
3 | 长沙经开区 | 厂房 | 6666.67 |
基于上述可比价格,本项目研发车间属精装修,定位在介于办公与厂房之间,预测研发车间租金标准为 30 元/㎡/月,售价为 3,000
元/㎡;因单层厂房较多层厂房市场需求量较大,处于供不应求状态,预测单层厂房租金标准为 28/㎡/月,售价为 2,500 元/㎡;,多层厂
房租金标准为 25/㎡/月,售价为 2,300 元/㎡。
(2)办公类物业价格预测
项目xx地区办公类物业出租价格情况如下:
序号 | 地点 | 用途 | 租金(元/平米·月) |
1 | 蓝月谷创业大楼(宁乡经开区) | 办公楼 | 50.1 |
2 | 长沙芯城科技园(长沙xx区) | 办公楼 | 42-54 |
3 | 中电软件园(长沙xx区) | 办公楼 | 45-55.5 |
4 | 麓谷新长海中心(长沙xx区) | 办公楼 | 45-54 |
5 | 株洲栗雨工业园总部壹号 | 办公楼 | 54.9 |
根据上述可比价格,考虑到管理办公用房属于工业区内办公用房,预测本项目管理办公用房价格为 30 元/㎡/月。因项目xx办公
用房出售信息较少,售价保守按 3,000 元/㎡预测。
(3)人才公寓价格预测
项目xx公寓类租金情况如下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出租面积 (m2) | 总价(元/月) | 出租单价(元 /m2·月) |
1 | 水岸山城 | 60 | 1,300 | 21.67 |
2 | 德政园 | 30 | 1,298 | 43.27 |
3 | 恒大华府 | 117 | 2,400 | 20.51 |
4 | 南庭城果(雨花经开 区人才公寓) | 35 | 850 | 25.75 |
根据上述可比价格,考虑到本项目人才公寓属于精装修,定位于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预测本项目人才公寓价格为 25 元/㎡/月。
(4)食堂价格预测
x项目食堂为入驻企业员工集中就餐配套设施,由于xx类似物业较少,保守按 20 元/㎡/月预测。
(5)停车位价格预测
项目xx地区类似停车场收费情况如下:
序号 | 地区 | 位置 | 收费标准 |
1 | 浏阳市 | 妇幼立体停车库 | 5 元/h,单次停车 24 小时限价 40 元 |
2 | 浏阳市 | 老煤炭公司停车场 | 白天 4 元/h,夜间 1 元/h |
3 | 浏阳市 | 老信用社停车场 | 4 元/h |
4 | 浏阳市 | 西湖山广场停车场 | 4 元/h |
5 | 浏阳市 | 浏阳河广场 1 号/2 号 停车场 | 4 元/h |
6 | 浏阳市 |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 首小时内每 15 分钟 1 元,首小 时后每 15 分钟 1.5 元,一天 40 元封顶 |
根据上述可比价格,预测本项目停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7:
00-22:00)按 3 元/小时计算,夜间(22:00-7:00)按 5 元/辆计算1
2、募投项目收入
(1)研发车间租售收入
x项目研发车间建筑面积 16,200 ㎡,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特点,
预测本项目研发车间租金标准为 30 元/㎡/月,运营期第一年空置率 20%,第二年空置率 10%,运营期第三年开始出租率保持在 100%。其租赁价格每两年调整一次,上调幅度 5%,项目运营期第六年开始, 8,100 ㎡用于出售,每年出售 4,050 ㎡,售价为 3,000 元/㎡,未出售
1 该收费标准未超过《浏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浏发改联函〔2021〕2 号)的规定。
面积全部用于出租。据此计算项目研发车间出租收入为 5,225.14 万
元,出售收入为 2,430.00 万元。
(2)单层厂房租售收入
x项目单层厂房建筑面积 128,068.56 ㎡,预测本项目单层厂房租金标准为 28 元/㎡/月,运营期第一年空置率 20%,第二年空置率 10%,运营期第三年开始出租率保持在 100%。其租赁价格每两年调整一次,上调幅度 5%,项目运营期第六年开始,64,034.28 ㎡用于出售,每年出售 32,017.14 ㎡,售价为 2,500 元/㎡,未出售面积全部
用于出租。据此计算项目单层厂房出租收入为 38,553.49 万元,出售
收入为 16,008.58 万元。
(3)多层厂房租售收入
x项目多层厂房建筑面积 207,360 ㎡,预测本项目多层厂房租金标准为 25 元/㎡/月,运营期第一年空置率 20%,第二年空置率 10%,运营期第三年开始出租率保持在 100%。其租赁价格每两年调整一次,上调幅度 5%,项目运营期第六年开始,103,680 ㎡用于出售,每年出售 51,840 ㎡,售价为 2,300 元/㎡,未出售面积全部用于
出租。据此计算项目多层厂房出租收入为 55,735.03 万元,出售收入
为 23,846.40 万元。
(4)管理办公用房租售收入
x项目管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48,600 ㎡,预测本项目管理办公用房租金标准为 30 元/㎡/月,运营期第一年空置率 20%,第二年空置率 10%,运营期第三年开始出租率保持在 100%。其租赁价格每两
年调整一次,上调幅度 5%,项目运营期第六年开始,24,300 ㎡用于出售,每年出售 12,150 ㎡,售价为 3,000 元/㎡,未出售面积全部用
于出租。据此计算项目管理办公用房出租收入为 15,675.47 万元,出
售收入为 7,290.00 万元。
(5)食堂出租收入
x项目食堂出租建筑面积 8,100 ㎡,预测本项目食堂租金标准为 20 元/㎡/月,运营期第一年空置率 20%,第二年空置率 10%,运营期第三年开始出租率保持在 100%。其租赁价格每两年调整一次,上调幅度 5%,预计运营期内,项目食堂租金收入合计为 2,846.77 万元。
(6)人才公寓出租收入
x项目人才公寓出租建筑面积 26,097 ㎡,预测本项目人才公寓租金标准为 25 元/㎡/月,运营期第一年空置率 20%,第二年空置率 10%,运营期第三年开始出租率保持在 100%。其租赁价格每两年调整一次, 上调幅度 5% , 据此计算项目人才公寓出租收入为 11,464.80 万元。发行人承诺人才公寓仅用于出租,不用于出售。
(7)停车位出租收入
项目停车场配建机动车停车位 1,463 个,竣工验收后全部出租。根据《2018 年中国智慧停车行业大数据报告》数据分析,目前我国停车位缺口率达到 50%,而平均的空置率也达到 41.3%,即平均车位使用率约为 60%,主要原因是停车信息的不对称问题,没有实行有效的停车诱导。本项目通过智能停车系统实行有效的停车诱导和
管理,且位于产业园内,地理位置优越,停车位使用率根据全国平均和本项目各停车场类别估算,在全国平均车位使用率的基础上上下浮动取值,暂定运营期小型车位白天使用率为 70%,晚上使用率为 30%。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特点,本项目停放服务收费暂定标准如下:公共停车场小型车白天(7:00-22:00)按 3 元/小时计算,夜
间(22:00-7:00)按 5 元/辆计算,单价每两年增长 1 元。
停车场收入=单价*停车位个数*使用天数*停车位使用率。据此计算得停车位租金收入合计为 34,442.65 万元。
(8)物业管理经营收入
x项目物业面积 408,328.6 ㎡,运营期内根据物业的出租情况收
取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 1.2 元/㎡·月,其价格每两年调整一次,上调幅度 5%,预计运营期内,项目物业管理经营收入合计为 8,610.51 万元。
3、运营成本
x项目总成本费用包括:修理费用、管理费用、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税金及附加等。
(1)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员工工资及福利费等,按营业收入的 1.5%计算。
(2)修理费用:经营期每年修理费用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0.2%
计算。
(3)折旧费用和摊销:本项目房屋折旧年限按 20 年计算,残值 5%,土地使用费按使用年限 40 年摊销。
(4)财务费用:本项目经营期财务费用为债券利息,年利率为
6%。
(5)税金及附加:按现行政策规定,本项目应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税率按利润总额的 25%估算,增值税销项税减去进项税估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额的 7%估算,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的 5%估算。
4、项目收益情况
运营期内,募投项目预计可实现经营收入 222,128.84 万元,扣除经营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项目净收益为 207,406.21 万元,项目净收益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浏阳经开区(xx区)智能制造标准化厂房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预计可实现经营收入 120,934.45 万元,扣除经营成本、
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项目净收益为 118,065.19 万元,能够覆盖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部分的本息。
募投项目租售对象为环宇数控、中铁五新、宏源机械、法xx动力、xx尼电气等当地主要大型制造企业及其相关产业企业。目前募投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 2023 年 10 月份竣工,暂未与相关企业签订意向入驻协议。
表 3-2 募投项目在运营期内的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合计 | 建设期 | 经营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一 | 经营收入(万元) | 222128.84 | - | - | 13299.77 | 14741.97 | 17482.00 | 38894.60 | 36516.11 | 11728.62 | 12169.26 | 12169.26 | 12631.93 | 12631.93 | 13117.76 | 13117.76 | 13627.87 |
1 | 研发车间出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 出租率 | - | - | 80%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2 | 出租面积(㎡) | - | - | 16200 | 16200 | 16200 | 1215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
1.3 | 出租单价(元/㎡/年) | - | - | 360.00 | 360.00 | 378.00 | 378.00 | 396.90 | 396.90 | 416.75 | 416.75 | 437.58 | 437.58 | 459.46 | 459.46 | 482.43 | |
收入合计(万元) | 5225.14 | - | - | 466.56 | 524.88 | 612.36 | 459.27 | 321.49 | 321.49 | 337.56 | 337.56 | 354.44 | 354.44 | 372.16 | 372.16 | 390.77 | |
2 | 研发车间出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 出售率 | - | - | - | - | - | 50% | 50% | - | - | - | - | - | - | - | - | |
2.2 | 出售面积(㎡) | - | - | - | - | - | 8100 | 8100 | - | - | - | - | - | - | - | - | |
2.3 | 出售单价(元/㎡) | - | - | - | - | - | 3000.00 | 3000.00 | - | - | - | - | - | - | - | - | |
收入合计(万元) | 2430.00 | - | - | - | - | - | 1215 | 1215 | - | - | - | - | - | - | - | - | |
3 | 单层厂房出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 | 出租率 | - | - | 80%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3.2 | 出租面积(㎡) | - | - | 128068.56 | 128068.56 | 128068.56 | 96051.42 | 64034.28 | 64034.28 | 64034.28 | 64034.28 | 64034.28 | 64034.28 | 64034.28 | 64034.28 | 64034.28 | |
3.3 | 出租单价(元/㎡/年) | - | - | 336.00 | 336.00 | 352.80 | 352.80 | 370.44 | 370.44 | 388.96 | 388.96 | 408.41 | 408.41 | 428.83 | 428.83 | 450.27 | |
收入合计(万元) | 38553.49 | - | - | 3442.48 | 3872.79 | 4518.26 | 3388.69 | 2372.09 | 2372.09 | 2490.69 | 2490.69 | 2615.22 | 2615.22 | 2745.99 | 2745.99 | 2883.29 | |
4 | 单层厂房出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 | 出售率 | - | - | - | - | - | 50% | 50% | - | - | - | - | - | - | - | - | |
4.2 | 出售面积(㎡) | - | - | - | - | - | 64034.28 | 64034.28 | - | - | - | - | - | - | - | - | |
4.3 | 出售单价(元/㎡) | - | - | - | - | - | 2500.00 | 2500.00 | - | - | - | - | - | - | - | - | |
收入合计(万元) | 16008.58 | - | - | - | - | - | 8004.29 | 8004.29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项目 | 合计 | 建设期 | 经营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5 | 多层厂房出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 出租率 | - | - | - | 80%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5.2 | 出租面积(㎡) | - | - | - | 207360.00 | 207360.00 | 207360.00 | 155520.00 | 103680.00 | 103680.00 | 103680.00 | 103680.00 | 103680.00 | 103680.00 | 103680.00 | 103680.00 | 103680.00 |
5.3 | 出租单价(元/㎡/年) | - | - | - | 300.00 | 300.00 | 315.00 | 315.00 | 330.75 | 330.75 | 347.29 | 347.29 | 364.65 | 364.65 | 382.88 | 382.88 | 402.03 |
收入合计(万元) | 55735.03 | - | - | 4976.64 | 5598.72 | 6531.84 | 4898.88 | 3429.22 | 3429.22 | 3600.68 | 3600.68 | 3780.71 | 3780.71 | 3969.75 | 3969.75 | 4168.23 | |
6 | 多层厂房出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1 | 出售率 | - | - | - | - | - | - | 50% | 50% | - | - | - | - | - | - | - | - |
6.2 | 出售面积(㎡) | - | - | - | - | - | - | 103680.00 | 103680.00 | - | - | - | - | - | - | - | - |
6.3 | 出售单价(元/㎡) | - | - | - | - | - | - | 2300.00 | 2300.00 | - | - | - | - | - | - | - | - |
xxxx(xx) | 00000.00 | - | - | 0 | 0 | 0 | 00023.2 | 11923.2 | - | - | - | - | - | - | - | - | |
7 | 管理办公用房出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1 | 出租率 | - | - | - | 80%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7.2 | 出租面积(㎡) | - | - | - | 48600 | 48600 | 48600 | 36450 | 24300 | 24300 | 24300 | 24300 | 24300 | 24300 | 24300 | 24300 | 24300 |
7.3 | 出租单价(元/㎡/年) | - | - | - | 360.00 | 360.00 | 378.00 | 378.00 | 396.90 | 396.90 | 416.75 | 416.75 | 437.58 | 437.58 | 459.46 | 459.46 | 482.43 |
收入合计(万元) | 15675.47 | - | - | 1399.68 | 1574.64 | 1837.08 | 1377.81 | 964.47 | 964.47 | 1012.69 | 1012.69 | 1063.32 | 1063.32 | 1116.49 | 1116.49 | 1172.32 | |
8 | 管理办公用房出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1 | 出售率 | - | - | - | - | - | - | 50% | 50% | - | - | - | - | - | - | - | - |
8.2 | 出售面积(㎡) | - | - | - | - | - | - | 24300 | 24300 | - | - | - | - | - | - | - | - |
8.3 | 出售单价(元/㎡) | - | - | - | - | - | - | 3000.00 | 3000.00 | - | - | - | - | - | - | - | - |
收入合计(万元) | 7290.00 | - | - | - | - | - | 3645 | 3645 | - | - | - | - | - | - | - | - | |
9 | 食堂出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 | 出租率 | - | - | - | 80%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9.2 | 出租面积(㎡) | - | - | -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9.3 | 出租单价(元/㎡/年) | - | - | - | 240.00 | 240.00 | 252.00 | 252.00 | 264.60 | 264.60 | 277.83 | 277.83 | 291.72 | 291.72 | 306.31 | 306.31 | 321.62 |
收入合计(万元) | 2846.77 | - | - | 155.52 | 174.96 | 204.12 | 204.12 | 214.33 | 214.33 | 225.04 | 225.04 | 236.29 | 236.29 | 248.11 | 248.11 | 260.51 |
序号 | 项目 | 合计 | 建设期 | 经营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10 | 人才公寓出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1 | 出租率 | - | - | - | 80%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2 | 出租面积(㎡) | - | - | - | 26097 | 26097 | 26097 | 26097 | 26097 | 26097 | 26097 | 26097 | 26097 | 26097 | 26097 | 26097 | 26097 |
10.3 | 出租单价(元/㎡/年) | - | - | - | 300.00 | 300.00 | 315.00 | 315.00 | 330.75 | 330.75 | 347.29 | 347.29 | 364.65 | 364.65 | 382.88 | 382.88 | 402.03 |
收入合计(万元) | 11464.80 | - | - | 626.32 | 704.61 | 822.05 | 822.05 | 863.15 | 863.15 | 906.31 | 906.31 | 951.63 | 951.63 | 999.21 | 999.21 | 1049.17 | |
11 | 停车位出租收入 | 34442.65 | - | - | 1762.18 | 1762.18 | 2338.9 | 2338.9 | 2915.61 | 2915.61 | 2915.61 | 2915.61 | 2915.61 | 2915.61 | 2915.61 | 2915.61 | 2915.61 |
11.1 | 白天(7:00-22:00)停车费 (万元) | - | - | - | 1682.08 | 1682.08 | 2242.78 | 2242.78 | 2803.47 | 2803.47 | 2803.47 | 2803.47 | 2803.47 | 2803.47 | 2803.47 | 2803.47 | 2803.47 |
单价(元/小时) | - | - | - | 3 | 3 | 4 | 4 | 5 | 5 | 5 | 5 | 5 | 5 | 5 | 5 | 5 | |
停车位个数(个) | - | - | -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
使用天数(天) | - | - | -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
停车位使用率 | - | - | -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
11.2 | 夜间(22:00-7:00)停车费 (万元) | - | - | - | 80.1 | 80.1 | 96.12 | 96.12 | 112.14 | 112.14 | 112.14 | 112.14 | 112.14 | 112.14 | 112.14 | 112.14 | 112.14 |
单价(元/辆) | - | - | - | 5 | 5 | 6 | 6 | 7 | 7 | 7 | 7 | 7 | 7 | 7 | 7 | 7 | |
停车位个数(个) | - | - | -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1463 | |
使用天数(天) | - | - | -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365 | |
停车位使用率 | - | - | -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
12 | 物业管理经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1 | 出租率 | - | - | - | 80%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2.2 | 物业面积(㎡) | - | - | - | 408328.56 | 408328.56 | 408328.56 | 408328.56 | 408328.56 | 408328.56 | 408328.56 | 408328.56 | 408328.56 | 408328.56 | 408328.56 | 408328.56 | 408328.56 |
12.3 | 单价(元/㎡/年) | - | - | - | 14 | 14 | 15.12 | 15.12 | 15.88 | 15.88 | 16.67 | 16.67 | 17.50 | 17.50 | 18.38 | 18.38 | 19.30 |
收入合计(万元) | 8610.51 | - | - | 470.39 | 529.19 | 617.39 | 617.39 | 648.26 | 648.26 | 680.68 | 680.68 | 714.71 | 714.71 | 750.44 | 750.44 | 787.97 | |
二 | 税金及附加 | 9528.1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38.89 | 1064.39 | 1104.73 | 1104.73 | 1147.07 | 1147.07 | 1191.53 | 1191.53 | 1238.23 |
1 | 销项税 | 18340.92 | 1098.15 | 1217.23 | 1443.47 | 3211.48 | 3015.09 | 968.42 | 1004.80 | 1004.80 | 1043.00 | 1043.00 | 1083.12 | 1083.12 | 1125.24 |
序号 | 项目 | 合计 | 建设期 | 经营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2 | 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 | 8119.10 | - | - | 1078.75 | 1196.60 | 1420.52 | 3170.35 | 2673.40 | - | - | - | - | - | - | - | - |
3 | 流通过程产生进项税 | 294.01 | 0.00 | 0.00 | 19.40 | 20.63 | 22.95 | 41.13 | 39.11 | 18.07 | 18.44 | 18.44 | 18.83 | 18.83 | 19.25 | 19.25 | 19.68 |
4 | 增值税 | 8507.29 | - | - | - | - | - | - | 302.58 | 950.35 | 986.36 | 986.36 | 1024.17 | 1024.17 | 1063.87 | 1063.87 | 1105.56 |
5 | 城建维护税 | 595.51 | - | - | - | - | - | - | 21.18 | 66.52 | 69.05 | 69.05 | 71.69 | 71.69 | 74.47 | 74.47 | 77.39 |
6 | 教育费附加 | 425.37 | - | - | - | - | - | - | 15.13 | 47.52 | 49.32 | 49.32 | 51.21 | 51.21 | 53.19 | 53.19 | 55.28 |
三 | 经营成本 | 5194.46 | - | - | 342.77 | 364.40 | 405.50 | 726.69 | 691.01 | 319.20 | 325.81 | 325.81 | 332.75 | 332.75 | 340.04 | 340.04 | 347.69 |
项目净收益 | 207,406.21 | - | - | 12,957.00 | 14,377.57 | 17,076.50 | 38,167.91 | 35,486.21 | 10,345.03 | 10,738.72 | 10,738.72 | 11,152.11 | 11,152.11 | 11,586.19 | 11,586.19 | 12,041.95 | |
本息合计 | 95,625.00 | 4,125.00 | 4,125.00 | 19,125.00 | 18,300.00 | 17,475.00 | 16,650.00 | 15,825.00 | - | - | - | - | - | - | - | - | |
本金(用于该项目) | 75,000.00 | - | -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 - | - | - | - | - | - | - | |
利息(假设票面利率为 5.50%) | 20,625.00 | 4,125.00 | 4,125.00 | 4,125.00 | 3,300.00 | 2,475.00 | 1,650.00 | 825.00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净收益对债券本息覆盖倍数 | 1.2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项目审批情况
x期债券募投项目为浏阳经开区(xx区)智能制造标准化厂房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募投项目出具的专项意见,募投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中的允许类。募投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文件、土地证及项目报建文件,相关批复或登记备案文件均由有权部门颁发或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登记备案取得,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表 3-3 募投项目审批表
序 号 | 批准文件 | 批准文号 | 发文机关 | 日期 | 主要内容 |
1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用字第 43018120 2120013 号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1 年 1 月 12 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 管制要求,核发此书。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20214301 81000000 15 |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 | 2021 年 1 月 15 日 | 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生活污水。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为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至污水处理厂。 |
3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信息 表 | 2021012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 | 2021 年 1 月 21 日 |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 120252.79 万元。 |
4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地字第 43018120 2120058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1 年 10 月 | 列明项目名称、用地规模等信息 |
序 号 | 批准文件 | 批准文号 | 发文机关 | 日期 | 主要内容 |
证 | 号 | 13 日 | |||
5 | 不动产权证 | 湘 (2021)浏阳市不动产权第 0138687 号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1 年 11 月 30 日 | 列明土地面积、类型等信息 |
6 | 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字第 43018120 2120179 号 |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2021 年 12 月 1 日 | 列明项目名称、建设位置等信息 |
7 | 施工许可证 | 43018120 21121001 03、 43018120 21121001 04 |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 年 12 月 10 日 | 列明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信息 |
有关合规性文件的具体说明如下:
1)节能审查
根据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 年第 44 号令)第六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
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浏阳经开区(xx区)智能制造标准化厂房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耗 497.45 吨
标准煤,年电力消费量 373.86 万千瓦时,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2)社会稳定性评估
募投项目不涉及整体征地拆迁工作,不会对项目区域内的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产生影响,项目因此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综上,本项目已经获得了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规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与项目备案。项目批复及登记备案文件合法合规,符合相关要求。后续发行人将根据项目报建相关要求履行报建手续。
(七)项目建设期及进度情况
项目建设期为 22 个月,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已办理项目报建手续,项目已开工,投资完成率达 56%,其中项目资本金投入 4.41 亿元,债券资金投入 2.35 亿元。竣工时间预计在 2023 年
10 月。
四、募投项目建设对发行人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项目建设对发行人业务状况影响
x期债券募投资金投向浏阳经开区(xx区)智能制造标准化厂房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随着募投项目不断建设推进,发行人收入规模将不断扩大,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将进一步改善。同时,项目的成功建设,有利于突出发行人主营业务优势,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发行人在浏阳经开区(xx区)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地位。
(二)项目建设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影响
x期债券募投项目投资额为 120,252.79 万元,发行人拟通过发行本次债券筹集资金 7.50 亿元用于项目建设,2.50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将增加 10.00 亿元,
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但仍处于合理水平。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并实现收入后,发行人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通过加强资金使用规划,引入多方的监督管理,达到专款专用,确保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
(一)公司设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监管协议,资金的使用、调拨接受监管银行的监督。
(二)成立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并制定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统一由管理小组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按照制度使用资金,定期汇总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披露。
(三)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同时接受内部风险控制部门和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的监督。
(四)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应当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及所制定的具体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
六、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七、发行人相关承诺
发行人已出具《关于将 2021 年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券募投项目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次债券的承诺书》,承诺募投项目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次债券,并根据相关要求持续披露债券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进度,承诺于募集资金使用前及改变资金用途前,披露拟改变后的募集资金用途等有关信息。
第四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09年3月10日
公司住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59号办公场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59号邮政编码:410323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31-8272809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685024557H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不含代客理财);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自建房屋销售;物业管理;商业特许经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运营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道路自动收费停车泊位经营、管理、建设;道路自动收费设备的安装;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
程技术咨询服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经营;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健康医疗产业项目的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力项目的设计;建筑材料销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报告期经营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良好;发行人主要从事浏阳经开区(xx区)内的土地整理开发、基础设施代建等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浏阳市人民政府,公司区域地位突出,股东支持力度较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32,303.67万元,负债总额1,602,352.4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729,951.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09%;2021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18,268.98万元,净利润21,364.36万元。
二、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原名“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根据 2009
年 2 月 26 日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
限公司的批复》(浏政函〔2009〕46 号)批准,于 2009 年 3 月 10日在浏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成立,浏阳市财政局持有公司 100%股权。发行人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首期出资
2,000.00 万元。本次出资经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湘鹏程浏验字〔2009〕第 8013 号《验资报告》审验。2011 年 5 月
25 日,根据浏阳市财政局《关于同意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增加实收资本等事项的批复》(浏财函〔2011〕47 号),浏阳市财政局以实物资产出资 7,000.00 万元,货币出资 1,000.00 万元。本次出资经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鹏程浏会验字
〔2011〕122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0 年 11 月 9 日,浏阳工业新城经相关部门批准,根据(浏阳)
登记内变核字(2020)第 11812 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将曾用名 “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经核实,发行人设立至今不存在名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的出资。
发行人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浏阳市财政局 | 10,000.00 | 100.00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二)发行人历次变更
1、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
2019年7月29日,公司股东浏阳市财政局作出股东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0.00万元增加至50,000.00万元,由股东浏阳市财政
局出资,7月30日,发行人在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营业执照备案,完成上述工商变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实缴资本仍为10,000.00万元。
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浏阳市财政局 | 50,000.00 | 100.00 |
合计 | 50,000.00 | 100.00 |
2、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2014 年 6 月 12 日浏阳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xxxx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浏政干﹝2014﹞5 号),任命xxxxx为公司董事长,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司股东浏阳市财政局作出股东决议,确定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2015 年 8 月 31 日浏阳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浏政干﹝2015﹞8 号),任命xx同志为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股东浏阳市财政局作出股东决议,确定xx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2015 年 11 月 12 日,发行人完成上述工商变更。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2018年8月20日,公司股东浏阳市财政局作出股东决议,确定xx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召集人。2019年7月29日,公司股东浏阳市财政局作出股东决议,任命xx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召集人。2019年7月30日,发行人完成上述工商变更。
3、发行人股东变更
浏阳市财政局于2019年7月24日出具《浏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股权变更相关事宜的请示》及浏阳市政府关于明确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相关事宜的批示,决定将浏阳市财政局持有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5亿元注册资本)无偿划转给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19年8月30日,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由浏阳市财政局变更为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变更后,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持有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浏阳市人民政府。
表 4-1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持股比例 |
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50,000.00 | 10,000.00 | 100.00% |
合计 | 50,000.00 | 10,000.00 | 100.00% |
截至目前,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100%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图4-1 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为发行人唯一出资人及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浏阳市人民政府。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归口市财政局管理。
自2019 年8 月30 日起,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持有发行人 100%股份,此前未持有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将持有的发行人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或其他具有股权争议的情况。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
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及日常管理机构。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股东、董
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董事会及董事长的各项职权,加强公司制度建设。
1、股东
公司不设立股东会,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作为股东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6)审议批准章程草案或修正案;
(7)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
(8)审议批准董事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9)审议批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重要子公司的重大事项;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定;
(11)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董事2名。董事会成员中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委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职权、职责:
(1)向股东报告工作及重大事项,执行股东的决议,维护股东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
(3)制订公司的投资方案和年度经营计划;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出资转变、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规章制度;
(8)审议决定向金融机构借款单笔金额在人民币 15 亿元以下事项;
(9)履行本章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他职责。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4名,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委派,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1)检查公司贯彻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制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包括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相关资料,检查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利润分配等情况,对公司重大风险、重大问题提出预警和报告;
(3)检查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预算、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经营责任合同的执行情况;
(4)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体系、产权监督网络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交办的其他事项。
4、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行使下列职权、权责: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7)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8)拟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9)拟订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方案和其他融资方案;
(10)拟订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二)组织结构
发行人不设股东会,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为发行人唯一股东。发行人设董事会、监事会,形成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分离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除外)由股东委派,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情况如下:
图4-2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发行人各个部门主要任务及具体职责如下:
1、党群工作部
负责党建工作、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文化建设;统战工作;绩效考核;作风建设督查督办;纪律监督、监事监督工作;受理涉及单位或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投诉或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关工委等群团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办公室
公司设置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党群、人事、后勤保障,确保公司的日常运作。其部门职能具体包括:
(1)制定管理:负责各类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各类行政规章、归口管理部门规章及整章建制规划工作,并做好各类规章制度的整理和颁布工作;
(2)文秘及会议管理:负责公司董事会、例会、党政联席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安排、通知、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
(3)档案、统计及公章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公司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建档及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4)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公司经营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做好月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组织、登记、统计、分析及相关工作;做好上级及其它相关部门考核的接口及报告工作。
3、财务部
公司设置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筹措等工作。财务部具体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完善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及时准确对公司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准确及时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参与公司的经营分析;为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
(2)负责公司会计监督工作。对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开展专业审查;
(3)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工作。组织各部门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加强并监督预算执行;推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成本费用标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效益;制定并完善费用报销和生产性资金支付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合理规划和调配公司资金,全面落实资金的风险管理、效益管理;根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各部门编制分月资金收支计划,并按程序报批后监督执行;协同投融资部做好资金调度工作;
(5)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手续,及时反馈公司账户存续和资金余额情况,提出优化公司账户管理的工作建议;
(6)负责公司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督,牵头负责专项债券的迎检工作;
(7)负责公司财务印鉴的保管、会计档案的归整工作;
(8)负责联系财政、税务、审计、专业机构等有关工作;负责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工作。
4、投融资部
投融资部具体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会议决定,负责融资、专项债券、基金投资、产业投资等工作;
(2)负责制定年度融投资业务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建立与优化公司融资渠道,维护并拓宽与金融单位的业务合作;
(4)做好贷后管理、投后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5)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5、规划发展部
规划发展部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研究、对接金阳新城战略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3)对接土地及城市规划调整;
(4)组织编制公司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5)参与重大项目投资方案的论证;
(6)编制金阳新城重点版城市设计,开展片区综合开发模式课题研究;
(7)负责土地报批、收储;
(8)对接全域土地整治工作;
(9)负责土地批后管理,对接土地闲置工作。
6、项目保障部
公司设置项目保障部,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管理,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具体包括:
(1)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可研报批,环评许可,水保许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林地采伐许可,项目报建等相关手续办理;
(2)负责污水排放许可、规划核实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3)负责对接划拨土地的征拆工作,协助土地划拨等相关手续办理;
(4)负责项目建议书、可研阶段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查,为项目方案论证、决策提供参考,参与投资方案经济论证;
(5)负责项目前期的概算编审,预算编审,配合制定招标施工合同中相关造价条款;参与设计方案评审,提出设计优化建议,进行方案经济比选论证;
(6)负责造价咨询的委托,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造价管理,处理工程变更中造价审核,暂估价及材料价格核价;
(7)负责项目验收后结算初审、造价纠纷、索赔处理;组织完成工程结算财政终审流程,配合完成浏阳审计局抽审工作;协助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和编制竣工决算。
7、技术部
技术部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收集和研究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2)负责组织项目地勘、测绘、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含审查)、初步设计(含审查及批复)、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工作;
(3)组织项目开工的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及审查工作;
(4)负责在建项目的技术服务;
(5)配合工程项目变更的审核工作,提供审核后的变更方案,发起涉及方案论证的技术变更;
(6)参与工程分部分项验收,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7)负责建设项目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8)配合年度建设项目计划的申报;
(9)配合土地调规及报批工作;
(10)配合下发征拆任务;
(11)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供设计招标(采购)任务单、预算编制函;
(12)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环评、水土保持及概预算编制工作;
(13)绘制及更新三线合一图。
8、招标采购部
招标采购部具体职责包括:
(1)研究制订公司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负责公司各类招投标及采购工作;
(2)负责向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业务数据及资料工作;
(3)负责各类招标采购定队后的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
(4)负责经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活动的档案整理;
(5)规范公司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工作,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提供公平、高效、优质的服务;
(6)做好招标代理服务的考核工作;
(7)负责联系和协调上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相关部门。
9、招商经营部
招商经营部具体职责包括:
(1)拟定年度招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投资信息收集、预测分析、可行性研究;
(2)负责招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协调招商项目洽谈、签约及项目落地后的服务工作;
(3)协助管委会招商局做好第三产业招商工作;
(4)负责公司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台账管理,编制国有资产经营方案和管理细则;
(5)负责与经营性资产物业的物资交接、盘点、台账建立、管理考核等;
(6)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发行人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股东行使职权的方式,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发行人重大决策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涵盖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及授权等整个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
1、预算管理制度: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公司预算管理涉及公司各部门,公司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考核及监督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通过预算管理优化了公司资源配置,实现了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统一会计政策,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明确了资金筹措、各项资产及利润指标的核算方法,并对财务人员的管理、资金的管理及财务核算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3、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有严格的项目准入、筛选、发起、建设实施、经营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企业章程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合同(协议)条款和公司内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公司重大投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批准。经理层人员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公司经营部门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审议并提出建议。
4、融资管理制度:根据浏阳市年度城建投资计划及公司年度发展目标,制订年度融资计划。年度融资计划由财务部拟定融资计划草案。计划草案经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报董事会批准。计划经批准后,须严格执行,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如遇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需调整计划指标的,由财务部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计划调整应为书面批复,在未经书面批复前,仍执行原定计划。
5、担保制度:公司制定了专门的担保制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6、关联交易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1)关联交易价格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2)对于发生的关联
交易,必须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3)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7、信息披露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为投融资部,由公司主管财务工作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定期报告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负责编制草案,并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负责签发,综合经理部负责信息披露。当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由董事长向董事会说明情况,并敦促综合经理部立即组织、汇集此类事件的信息,并办理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公司的监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及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实施,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督促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董事会不予更正的,监事会可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报告。经交易商协会审核后,发布监事会公告。
8、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
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
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计 8 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 4-2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表
序 号 | 公司名称 | 取得 方式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注册资本 (万元) |
1 | 湖南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划入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 | 100.00 | 2,000.00 |
2 | 湖南普瑞玛药物研究中心有限 公司 | 划入 | 药物研发 | 70.00 | 500.00 |
3 | 浏阳经开区恒康基础设施管理 有限公司 | 划入 | 基础设施 建设 | 100.00 | 60,000.00 |
4 |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划入 | 工程服务 | 100.00 | 13,100.00 |
5 | 浏阳银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划入 | 投资管理 | 100.00 | 100.00 |
6 | 湖南金阳文化旅游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 | 设立 | 文旅开发 | 100.00 | 5,000.00 |
7 | 湖南未来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 | 设立 | 城市运营 | 100.00 | 5,000.00 |
8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跃医疗 投资有限公司 | 设立 | 医疗投资 | 100.00 | 1,000.00 |
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湖南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 月 15 日,注册资本
为 2,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药品研发;食品检测服务;化工产
品检测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企业技术扶持服务;xx技术创业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湖南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5,882.13
万元,总负债为 4,299.02 万元,净资产为 11,583.11 万元。2021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3,692.49 万元,利润总额 910.82 万元,净利润 788.32
万元。
2、湖南普瑞玛药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湖南普瑞玛药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7 月 15 日,
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药品、中医药、保健食品、化妆品、生物制品的研发;新药临床前研究;试验动物及技术研究;药物技术咨询与成果转让;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物制品、特殊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卫生用品、药包材、兽药、水质、化工产品检测服务;独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实验动物饲养;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湖南普瑞玛药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367.62 万元,总负债为 1,738.06 万元,净资产为 7,629.56 万元。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909.96 万元,利润总额 1,924.70 万元,
净利润 1,745.83 万元。
3、浏阳经开区恒康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浏阳经开区恒康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1 日,
注册资本为 60,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土地管理服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浏阳经开区恒康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486,521.68 万元, 总负债 为 824,567.14 万元, 净资产为 661,954.54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0,995.65 万元,利润总
额 5,314.81 万元,净利润 4,261.56 万元。
4、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注册
资本为 13,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内基础设施、文化建设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土地收购、储备;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供气、供热项目开发;教育、医疗、科技、金融、影视文化、物流、休闲旅游方面的资源开发经营和项目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16,634.43 万元,总负债为 207,752.07 万元,净资产为 8,882.36 万元。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利润总额 349.20 万元,净利润
257.54 万元。
(二)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合营企业共 1 家,为长沙领
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沙领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注册资本为 50,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投资活动;投资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从事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二)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在资产所有权方面产权关系明确,拥有独立于股东的资产,能够保持资产的完整性,对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被股东占有或权属不清的情况,资产方面与股东完全独立。
(三)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组织机构和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各职能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办公机构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合署办公等情形。
(四)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体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程序;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适应其业务开展需要的组织机构。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且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财务人员在本公司和控股股东双重任职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财务运作及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在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程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未持有发行人股票或者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董事会成员 7 名,监
事会成员 5 名,高级管理人员 9 名,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 4-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任职务 | x届任职起始期限 |
付浩 | 男 | 1976 年 9 月 | 董事长 | 2019 年 11 月 |
xxx | 男 | 1982 年 3 月 | 董事、总经理 | 2020 年 12 月 |
宋首 | 男 | 1981 年 4 月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9 年 8 月 |
xx | 男 | 1986 年 9 月 | 董事、总规划师 | 2020 年 12 月 |
xxx | x | 1985 年 8 月 | 董事、副总经理 | 2020 年 12 月 |
xx | x | 1987 年 1 月 | 董事 | 2020 年 12 月 |
xxx | 女 | 1986 年 7 月 | 董事 | 2020 年 12 月 |
xx | x | 1972 年 10 月 | 监事会主席 | 2019 年 11 月 |
阳莎 | 女 | 1983 年 10 月 | 监事 | 2019 年 8 月 |
xxx | 女 | 1989 年 8 月 | 监事 | 2020 年 12 月 |
xxx | x | 1991 年 9 月 | 监事 | 2020 年 12 月 |
xxx | 女 | 1987 年 12 月 | 监事 | 2020 年 12 月 |
xx | x | 1976 年 11 月 | 副总经理 | 2020 年 12 月 |
xx | x | 1980 年 8 月 | 副总经理 | 2020 年 12 月 |
xx | x | 1977 年 1 月 | 副总经理 | 2020 年 12 月 |
浣xx | 女 | 1989 年 9 月 | 总经济师 | 2020 年 12 月 |
xx | x | 1986 年 12 月 | 总工程师 | 2020 年 12 月 |
(一)董事会成员
1、xx,男,汉族,1976 年 9 月出生,湖南浏阳人,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1997 x 0 xxxxx,0000 x 00 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先后就职于市财政局预算科、经建科、工业园财政分局、浏 阳市财政局,现任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 定代表人。
2、xxx,男,满族,1982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 于浏阳经开区招商局、浏阳经开区湖南生物医药集团、浏阳经开区 驻北京办事处、浏阳经开区招商局、浏阳经开区项目办、浏阳经开 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0 年 12 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3、宋首,男,汉族,1981 年 4 月出生,湖南浏阳人,大专学历。
2002 年 5 月参加工作,2013 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浏阳市葛家镇城建所城建干事、葛家镇规划建设环保站长、交通办主任,现任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xx,男,汉族,1986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发展局、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 11 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规划师。
5、xxx,男,汉族,1985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财政局、浏阳经开区财政局。 2020 年 11 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xx,男,汉族,1987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浏阳xx区管委会。2020 年 5 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
7、xxx,女,汉族,1986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浏阳经开区投资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0 年 11 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1、xx,男,1972 年出生,共产党员、大专学历。1996 年参加工作,历任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浏阳市沙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浏阳市北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xx,女,1983 年出生,群众,硕士学历。曾任公司办公室干事、财务部干事。现任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3、xxx,女,汉族,1989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长沙公司、浏阳现代制造产
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浏阳鼎盛投资有限公司。2020 年 11 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
4、xxx,男,汉族,1991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8 年 2 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
5、xxx,女,汉族,1987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0 年 11 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xxx:简历详见(一)董事会成员。
2、宋首:简历详见(一)董事会成员。
3、xx:简历详见(一)董事会成员。
4、xxx:简历详见(一)董事会成员。
5、xx,女,1976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银河生化有限公司、湖南金沙大药房、浏阳经开区管委会。2020 年 11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6、xx,男,1980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0 年 11 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7、xx,男,1977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社港自来水厂、湖南柏加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星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xx区)。2020 年 11 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8、xxx,女,1989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
9、xx,男,1986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湖南科创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0 年 11 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务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是依法成立的大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由基础设施代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大业务板块构成,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保障性住房建设业务已通过与委托人签署协议的方式转为基础设施
x建业务,发行人已不存在尚在运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业务。最近三年, 发行人的基础设施代建业务收入分别为53,160.77 万元、 109,562.44万元和78,341.1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6.41%、
100.00%和66.24%;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收入分别为16,352.28万元、
0.00万元和34,017.5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50%、 0.00%和28.76%。最近三年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4-4 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润 | 毛利率 |
2021 年 | ||||
基础设施代建业务 | 78,341.16 | 67,242.83 | 11,098.33 | 14.17% |
土地整理开发业务 | 34,017.54 | 29,198.39 | 4,819.15 | 14.17% |
其他业务 | 5,910.28 | 2,846.11 | 3,064.17 | 51.84% |
合计 | 118,268.98 | 99,287.33 | 18,981.65 | 16.05% |
2020 年 | ||||
基础设施代建业务 | 109,562.44 | 94,041.09 | 15,521.35 | 14.17% |
合计 | 109,562.44 | 94,041.09 | 15,521.35 | 14.17% |
2019 年 | ||||
基础设施代建业务 | 53,160.77 | 45,629.66 | 7,531.11 | 14.17% |
土地整理开发业务 | 16,352.28 | 12,956.04 | 3,396.24 | 20.77% |
其他业务 | 60.00 | 84.49 | -24.49 | -40.82% |
合计 | 69,573.05 | 58,670.19 | 10,902.86 | 15.67% |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0,902.86万元、15,521.35万元和18,981.65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5.67%、14.17%和16.05%。最近三年,公司基础设施代建收入业务的毛利润分别为7,531.11万元、 15,521.35万元和11,098.3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4.17%、14.17%和
14.17%。最近三年,发行人土地整理开发收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3,396.24万元、0.00万元和4,819.15万元,毛利率分别20.77%、0.00%
和14.17%。
发行人最近三年各主营业务毛利率大致相同的原因为:每年年末,发行人与委托方签订结算协议,双方根据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投资总额的评审,确定项目总投资额即项目成本,委托方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土地整理开发合作协议书》,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约定支付发行人不低于 1.2 倍投资总额的
价款,对于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按约定支付发行人不低于 1.2 倍投资总额的价款作为收购对价。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础设施项目代建业务、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业务。发行人是浏阳市重点构建的市场化运营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是浏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主体,承接浏阳市重点建设区域金阳新城2范围内资源的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和市重点项目建设,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土地整理与开发
2 发行人原业务范围为浏阳市工业新城,工业新城为浏阳经开区、浏阳xx区中间地带。2020 年浏阳经开区与浏阳xx区合并后,当地政府对发行人职能定位进行了相应调整,发行人业务范围拓展至金阳新城。金阳新城包括浏阳经开区(xx区),以及xx四个乡镇。
等方面均处于一定的垄断地位。多年来,发行人为浏阳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投资环境的提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发行人的基础设施项目代建业务与土地整理开发业务采用“项目委托方与公司签订代建协议——公司投资建设、建成移交——项目委托方结算、付款”的模式委托公司建设。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委托方将委聘相关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根据经审计投资总额向公司支付投资成本以及一定比例的项目建设收益。发行人目前所有存量项目的委托方为湖南汇嘉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汇嘉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00%持股。根据《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授权湖南汇嘉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开展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开发业务的通知》,湖南汇嘉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湖南汇嘉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授权的项目委托方。发行人与项目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建合同合法合规,且按照合同进行了工程款项的结算及款项支付,发行人基于业务协议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协议约定结算收入,发行人代建业务不涉及由财政性资金逐年回购的 BT 项目情况。发行人代建业务不涉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不存在替政府垫资的情形,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1、基础设施项目代建业务
(1)业务范围
公司与项目委托方签订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土地整理开发合作协议书》,在此框架协议下,委托方已约定公司的基础设施项目业务范围,主要是浏阳市金阳新城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园林绿化工程等。
(2)业务模式
根据公司与项目委托方签订的代建协议,代建项目采用“项目委托方与公司签订代建协议——公司投资建设、建成移交——项目委托方结算、付款”的模式委托公司建设。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委托方将委聘相关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根据经审计投资总额向公司支付投资成本以及一定比例的项目建设收益,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委托方按照不低于项目投入总额的 1.20 倍支付相应价款。对于部分工程量较大,周期较长的项目,委托方将采取分标段验收结算的方式。
(3)会计处理方式
会计处理上,公司为代建项目支付的工程建设款,包括道路建设费用、项目前期费用、拆迁费用等,相关成本均计入存货,借记 “存货”,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项目竣工决算并与项目委托方结算同时确认收入,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存货”。收到回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项目建设前期收到的项目委托方拨付的专项建设资金或拨款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建设完工后,根据相关代建合同确认收入时不作现金流处理,待实际收到项目委托方支付的价款时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承接浏阳市金阳新城范围内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包括浏阳市金阳新城内道路、土方及部分市政工程等。最近三年,发行人基础设施代建收入分别为 53,160.77 万元、109,562.44 万元和 78,341.16 万元, 其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 76.41% 、 100.00% 和 66.24%。2019 年公司完成 G319 提质改造工程一标段
(永裕北路至经九路段)基础设施代建项目;2020 年公司完成浏阳市工业新城安置房建设代建项目;2021 年公司完成经九南路(一期)、纬二路、长兴路(纬二路至银华路段)建设项目、永裕南路段(G319-金阳大道)、经开区新建电子显示器件及高分子材料生产线、经开区健康大道北园连接线(康万路至开元大道)建设、永社路共计 7 个基础设施代建项目以及礼耕 1、2、3、4、6 号地块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韵达物流及永盛电力项目平地工程共计 3 个土地整理开发项目。
发行人在浏阳市及金阳新城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承担了较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成立以来,公司相继完
成的代建项目包括G106 线龙伏至浏阳公路改建工程、永盛大道公路一期工程、洞阳镇洞阳初级中学新建工程、丛塘变至蓝思科技 110KV 线路、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入园公路路面改造硬化工程、光明路项目、经一路项目、浏阳河酒业生产基地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新城纬二路(经七南路-经十路)项目-新城纬二路、新城经八路
(G319-纬三路)建设项目-经八路、开元路二期(永盛大道)、开元路、经九南路(一期)、纬二路、长兴路(纬二路至银华路段)建设项目、永裕南路段(G319-金阳大道)、经开区新建电子显示器件及高分子材料生产线、经开区健康大道北园连接线(康万路至开元大道)建设、永社路等。在项目完工后,项目的委托方组织相关审计机构依法对项目进行审计评审,竣工决算并验收,确定最终投资额及回款金额。发行人报告期内完成的城市基础设施代建项目情况如下:
表 4-5 发行人近三年基础设施建设已完工项目情况
2022 年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已投资额 | 是否签订代收 购合同或协议 | 收购方 | 收购金额(含 税,万元) | 回款金额 (万元) |
2021 年度 | |||||||
经九南路(一期) | 2016 年 | 2021 年 | 31,684.55 | 是 | 湖南汇嘉基础设施 建设有限公司 | 38,021.46 | 0.00 |
纬二路 | 2015 年 | 2021 年 | 5,412.44 | 是 | 湖南汇嘉基础设施 建设有限公司 | 6,494.93 | 0.00 |
长兴路(纬二路至银华 路段)建设项目 | 2017 年 | 2021 年 | 572.98 | 是 | 湖南汇嘉基础设施 建设有限公司 | 687.58 | 0.00 |
永裕南路段(G319-金 阳大道) | 2019 年 | 2021 年 | 19,900.00 | 是 | 湖南汇嘉基础设施 建设有限公司 | 23,880.00 | 0.00 |
经开区新建电子显示器 件及高分子材料生产线 | 2019 年 | 2021 年 | 2,372.90 | 是 | 湖南汇嘉基础设施 建设有限公司 | 2,847.48 | 0.00 |
经开区健康大道北园连 接线(康万路至开元大道)建设 | 2019 年 | 2021 年 | 3,760.00 | 是 | 湖南汇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4,512.00 | 0.00 |
永社路 | 2020 年 | 2021 年 | 3,539.95 | 是 | 湖南汇嘉基础设施 建设有限公司 | 4,247.94 | 0.00 |
2020 年度 | |||||||
浏阳市工业新城安置房 建设项目 | 2014 年 | 2020 年 | 94,041.09 | 是 | 湖南汇嘉基础设施 建设有限公司 | 112,849.31 | 58,000.00 |
2019 年度 | |||||||
G319 提质改造工程一标段(永裕北路至经九 路段) | 2015 年 | 2019 年 | 45,629.66 | 是 | 浏阳鼎盛投资有限公司 | 54,755.59 | 53,160.77 |
85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在建项目包括经九南路(二期)、经八路
(纬二路至银华路段)建设项目、纬二路提质改造工程(xx区段及经开区段)、纬 1.5 路(经七路至经八路段)、银华路(永裕北路至经九路段)、水山安置区工程二标段(3-4 号栋)、浏阳市xx区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金阳新区文化体育中心一期、长沙芦冲 NDB 导航台更新项目、Ⅰ标 G319 国道(坪头南路至永裕北路)扩建主线及部分辅道工程、永裕南路段(G319-金阳大道)、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配套路网建设项目、牛泸路项目、北盛路以南、健福大道以东、2017 年上半年新三年造绿大行动、浏阳经开区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项目、浏阳经开区新建凉茶、保健饮料及植物牙膏洗护多品种生产线 2 个工业项目、浏阳经开区新建抗肿瘤药物及医药
原材料生产线 2 个项目、浏阳经开区新建电子元件及纳米材料生产
线两个工业项目、浏阳经开区新建电子显示器件及高分子材料生产线 2 个工业项目、浏阳经开区新建电力配件、钢铁管、铁塔生产线
3 个工业项目、浏阳经开区光学器材生产线 3 个建设项目、浏阳市金
阳新区xx加油二站建设项目、浏阳市北区消防站 2 个建设项目、浏阳经开区新建新型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浏阳经开区新建北园污水处理厂建设、经开区新建废品仓库(一)号、蓝思科技建设项目、健康产业园项目、智慧金阳项目、惠科项目等,预计总投资额为 369,090.36 万元。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主要在建基础设施代建项目情况如下表:
表 4-6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建设期 间 | 预计回 款期间 | 预计总投资 | 已投资额 | 预计确认收入 |
经九南路 (二期) | 2021-2023 | 2024-2026 | 30,000.00 | 13,893.35 | 36,000.00 |
经八路 (纬二路至银华路段)建设 项目 | 2017-2022 | 2023-2025 | 6,000.00 | 4,682.07 | 7,200.00 |
纬二路提质改造工程(xx区段及经 开区段) | 2017-2022 | 2023-2025 | 13,890.26 | 11,979.39 | 16,668.31 |
纬 1.5 路 (经七路 至经八路段) | 2017-2022 | 2023-2025 | 5,000.00 | 4,784.00 | 6,000.00 |
银华路 (永裕北路至经九 路段) | 2018-2022 | 2023-2025 | 20,000.00 | 16,830.40 | 24,000.00 |
水山安置区工程二标段(3-4 号栋) | 2018-2022 | 2023-2025 | 18,000.00 | 14,924.06 | 21,600.00 |
浏阳市xx区公共租赁房建 设工程 | 2018-2022 | 2023-2025 | 15,300.00 | 8,401.66 | 18,360.00 |
金阳新区 文化体育中心一期 | 2018-2023 | 2024-2026 | 28,580.10 | 18,518.18 | 34,296.12 |
长沙芦冲 NDB 导航台更新项 目 | 2019-2022 | 2023-2025 | 8,000.00 | 312.85 | 9,600.00 |
Ⅰ标 G319国道(坪头南路至永裕北 路)扩建主线及部分辅道工 程 | 2019-2022 | 2023-2025 | 15,000.00 | 15,000.00 | 18,000.00 |
永裕南路段(G319- 金阳大 道) | 2019-2022 | 2023-2025 | 23,000.00 | 19,900.00 | 27,600.00 |
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配套路网建设项 目 | 2021-2024 | 2025-2027 | 35,000.00 | 29,976.76 | 42,000.00 |
牛泸路项 目 | 2020-2022 | 2023-2025 | 1,500.00 | 67.55 | 1,800.00 |
北盛路以 南、健福大道以东 | 2020-2022 | 2023-2025 | 2,600.00 | 45.91 | 3,120.00 |
2017 年上半年新三年造绿大 行动 | 2017-2022 | 2023-2025 | 5,000.00 | 1,828.47 | 6,000.00 |
浏阳经开区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 设项目 | 2020-2023 | 2024-2026 | 3,600.00 | 314.27 | 4,320.00 |
浏阳经开区新建凉 茶、保健 饮料及植 物牙膏洗 护多品种 生产线 2 个 工业项目 | 2020-2022 | 2023-2025 | 2,850.00 | 300.94 | 3,420.00 |
浏阳经开区新建抗肿瘤药物及医药原材料生产 线 2 个项目 | 2020-2022 | 2023-2025 | 1,550.00 | 493.95 | 1,860.00 |
浏阳经开区新建电子元件及纳米材料生产线两个工业项 目 | 2019-2023 | 2024-2026 | 1,500.00 | 442.03 | 1,800.00 |
浏阳经开区新建电子显示器件及高分子材料生 产线 2 个工 | 2019-2023 | 2024-2026 | 1,600.00 | 571.68 | 1,920.00 |
业项目 | |||||
浏阳经开区新建电 力配件、 钢铁管、 铁塔生产 线 3 个工业 项目 | 2019-2022 | 2023-2025 | 4,400.00 | 860.79 | 5,280.00 |
浏阳经开区光学器材生产线 3个建设项 目 | 2018-2023 | 2024-2026 | 5,500.00 | 3,233.49 | 6,600.00 |
浏阳市金阳新区xx加油二站建设项 目 | 2020-2022 | 2023-2025 | 150.00 | 42.04 | 180.00 |
浏阳市北区消防站 2个建设项 目 | 2020-2022 | 2023-2025 | 720.00 | 96.24 | 864.00 |
浏阳经开区新建新型建材生产线建设 项目 | 2019-2022 | 2023-2025 | 3,500.00 | 1,214.05 | 4,200.00 |
浏阳经开区新建北园污水处 理厂建设 | 2019-2022 | 2023-2025 | 4,500.00 | 2,031.69 | 5,400.00 |
经开区新建废品仓库(一) 号 | 2019-2022 | 2023-2025 | 1,350.00 | 255.91 | 1,620.00 |
蓝思科技 建设项目 | 2019-2022 | 2023-2025 | 9,000.00 | 6,712.15 | 10,800.00 |
健康产业 园项目 | 2019-2022 | 2023-2025 | 32,000.00 | 2,814.49 | 38,400.00 |
智慧金阳 项目 | 2021-2025 | 2026-2028 | 30,000.00 | 11,423.56 | 36,000.00 |
惠科项目 | 2019-2022 | 2023-2025 | 40,000.00 | 34,393.52 | 48,000.00 |
合计 | - | - | 369,090.36 | 226,345.45 | 442,908.43 |
注:以上项目建设后非发行人自用项目,未体现在发行人报表“在建工程”科目中。
发行人拟建项目包括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开发项目、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试验区(永安镇尚东小镇)配套项目、xx片区xx配套
项目、长沙(国际)健康生态科技产业园配套工程等项目,2022 年计划总投资额为 351,718.00 万元。随着未来浏阳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公司将继续承担更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行人主要拟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如下:
表 4-7 发行人拟建基础设施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预计开工 时间 | 计划总投资 | 预计确认收入 |
x阳新城中心服务区开发项目 | 2022 | 279,098.00 | 325,162.72 |
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试验区(永 安镇尚东小镇)配套项目 | 2022 | 63,000.00 | 73,398.06 |
xx片区xx配套项目 | 2022 | 9,620.00 | 11,207.77 |
合计 | - | 351,718.00 | 409,768.55 |
2、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
(1)业务范围
在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方面,根据公司与项目委托方签订了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土地整理开发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土地整理开发业务范围包括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和环境景观建设等,并约定公司主要承接金阳新城范围内所有配置用地的土地征拆、整理、开发安置。
(2)业务模式
在《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土地整理开发合作协议书》的框架下,项目委托方与公司就具体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再签订代建协议,采取大包干的方式,将配置用地所需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迁坟
补偿、杆线迁移、构造物补偿、工作经费、奖励经费、xx配套设施投入等一切与土地征迁整理开发安置相关的费用以包干的方式交由公司。在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按照土地整理规划要求满足出让条件后,项目委托方委聘相关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并根据经审计投资总额向公司支付土地整理开发成本及一定比例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收益,按照协议要求,委托方支付的最终价款不低于公司投资成本的
1.20 倍。
(3)会计处理方式
会计处理上,公司支付土地整理款,包括土地平整费用、地上构筑物拆迁费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等,借记“存货”,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项目竣工决算并与委托方签订相关结算合同时确认收入,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存货”。收到回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4)经营情况
土地整理开发业务是发行人近年来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最近三年,其收入分别为 16,352.28 万元、0.00 万元和 34,017.54 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 23.50%、0.00%和 28.76%。2019 年,公司完成水岸地块征地拆迁项目、汇一征地拆迁项目、阳光路至经八路平地工程和经八路至经九路平地工程(水山地块)四个土地整理开发项目;2021 年,公司完成礼耕 1、2、3、4、6 号地块征地拆迁、
棚户区改造、韵达物流及永盛电力项目平地工程三个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总体来看,近年来土地整理开发业务的毛利率保持稳定,但收入规模存在波动,随着浏阳市地区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及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提速,发行人未来土地开发业务具备较为宽广的成长空间,其整体发展趋势较好。
发行人报告期已完成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情况如下:
表 4-8 发行人报告期已完工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建设期间 | 回款期间 | 收入确认年份 | 总投资 | 是否签订代建 协议 | 项目收购方 | 已确认收入的金额 | 回款金额 |
经八路 | ||||||||
至经九 | 浏阳鼎 | |||||||
路平地 工程 | 2017- 2019 | 2020- 2023 | 2019 年 | 4,861.90 | 是 | 盛投资 有限公 | 6,136.39 | 6,136.39 |
(水山 | 司 | |||||||
地块) | ||||||||
水岸地 | 浏阳鼎 | |||||||
块征地 拆迁项 | 2019 | 2020- 2023 | 2019 年 | 5,509.55 | 是 | 盛投资 有限公 | 6,953.80 | 6,953.80 |
目 | 司 | |||||||
汇一征地拆迁项目 | 2019 | 2020- 2023 | 2019 年 | 1,195.84 | 是 | 浏阳鼎盛投资有限公 司 | 1,509.31 | 1,509.31 |
阳光路 | 浏阳鼎 | |||||||
至经八 路平地 | 2019 | 2020- 2023 | 2019 年 | 1,388.75 | 是 | 盛投资 有限公 | 1,752.79 | 1,752.79 |
工程 | x | |||||||
xx 1、 | 湖南汇 | |||||||
2、3、 4、6 号地块征 | 2019- 2021 | 2022- 2025 | 2021 年 | 12,266.92 | 是 | 嘉基础 设施建设有限 | 14,720.30 | 0.00 |
地拆迁 | 公司 |
湖南汇 | ||||||||
棚户区改造 | 2019- 2021 | 2022- 2025 | 2021 年 | 13,984.25 | 是 | 嘉基础设施建 设有限 | 16,781.10 | 0.00 |
公司 | ||||||||
韵达物 | 湖南汇 | |||||||
流及永 盛电力项目平 | 2020- 2021 | 2022- 2025 | 2021 年 | 2,947.22 | 是 | 嘉基础 设施建设有限 | 3,536.66 | 0.00 |
地工程 | 公司 | |||||||
合 计 | - | - | - | 42,154.43 | - | - | 51,390.35 | 16,352.29 |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在建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五个,为 202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浩博农庄、核心区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园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雅士林征地拆迁项目、天为机械(三一地块以西、樟树路以南)项目、浏阳经开(xx区)北园片区道路及平地工程项目。2020 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浩博农庄、核心区安置小区二期) 项目建设期间为 2020-2023 年, 截至 2021 年末已投资
45,843.62 万元。园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期间为 2019-2025 年,
截至 2021 年末已投资 489,915.68 万元。雅士林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期
间为 2021-2023 年,截至 2021 年末已投资 22,923.99 万元。天为机械
(三一地块以西、樟树路以南)项目建设期间为 2021-2023 年,截
至 2021 年末已投资 4,956.87 万元。浏阳经开(xx区)北园片区道
路及平地工程建设期间为 2021-2023 年, 截至 2021 年末已投资
1,618.45 万元。
(三)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发行人在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授权下负责xx区的投资、建设、开发、经营和管理等业务,主要涉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个细分行业。
1、我国及浏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城市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是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自 1998 年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每年都保持 1.5%-2.2%的增长速度,城市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经济对我国GDP 的贡献率已超过 70%。未来 10-20 年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城市人口保持快速增长,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保障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与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等有着积极的作用。近年来,国家在保持财政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和引导政策,改革投融资体制,引入竞争机制,有效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依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 年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52,884.00 亿元,比 2020 年增长 4.9%。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与规模不断扩大,对于我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但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差异,东部沿海城市依靠自身积
累的强大财政实力与其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雄厚的资金基础,在与国际频繁、深度的互动交流中更是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创新实力;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受制于资金与区位因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其发展空间与投资需求非常广阔和巨大。
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十四五”规划还指出:“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网络,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提高农村和边境地区交通通达深度。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加快油气储备设施建设,加快全国干线油气管道建设,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加
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总体而言,随着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以及政府大力支持,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不断扩大,特别是欠发达县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较重,由此带来的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拆迁安置等工程也会带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近年来,浏阳市经济快速持续发展,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 2020 年《中国县域经济发展报告》,浏阳 2020 年
已经跃居至第 13 位,创造了中国县域经济发展的“浏阳速度”。“十三五”期间,浏阳市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域高速路网全面贯通,全市高速公路累计投资、通车里程居湖南省县(市)第一。高速公路及城市道路的提质升级和开工建设,使浏阳市从浏北、浏西两个方向对接大长沙,逐步融入省会半小时经济圈,使浏阳市成为湘赣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基本形成“对外大开放、对内大循环”的交通格局。
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浏阳市城镇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夯实,近年来,启动了北正南路、黄泥湾等片区旧城改造,推进长兴湖、新屋岭等片区新城开发,完成了花炮节“十大工程”建设,包括长浏高速公路、319 国道入城段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重点工程。改造济川河两岸、花炮广场中心岛、西湖山山门等基础设施,改善居民聚集区 3 处、背街小巷 6 处,亮化城市道路 23 公里,改造李畋路和锦
程大道供水管网,疏通城区下水管网堵点 68 个。乡镇城建项目全面
铺开,其中永安、大瑶、镇头、沿溪、大围山等 5 个重点镇完成基
础设施投资 12.70 亿元,建成项目 26 个,有效改善了镇区基础条件,城乡面貌日新月异。
“十三五”期间,随着金阳大道的全线拉通,南、北横线的开工建设,蒙华铁路的加快推进,浏阳“对外大开放、对内大循环”的交通区位优势将更加彰显,浏阳将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集聚各种资源要素,为县域发展开辟新空间、注入新动力。“交通融城、产业兴城、人才活城、生态美城”发展战略将继续得到贯彻实施。
2、我国及浏阳市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土地整理开发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确定的目标和用途,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依法实施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并进行适当的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的行为。土地整理开发能够有效解决城市化进程中所面临的土地资源短缺问题,有利于政府合理规划辖区范围的用地指标,宏观调控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于确定地界权属、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及维护生态xx有着重大意义。土地整理开发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城市土地资源的有效整理开发将带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城市的经济聚集效益。
随着土地整理开发行业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各行业对土地需求刚性之间的矛盾,将使土地资源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处于保值增值的状态,所以土地整理开发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除此之外,从土地整理开发业务的基本模式可以看出,土地整理开发的收益情况主要与土地的出让价格密切相关。近几年来,我国的地价水平一直保持增长趋势,故土地整理开发业务拥有可观的利润水平。
总体来看,土地整理开发业务是需求稳定、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经营业务,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整理开发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浏阳市地貌类型以山地、丘陵为主,平原次之。其中,山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52.85%,丘陵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25.08%,岗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7.87%,平原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12.56%,水面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1.64%。浏阳市山地面积大,平地面积少,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为主。根据《浏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 年)》(以下简称 “《土地利用规划》”),全市农用地面积为 449,045.06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89.82% ; 建设用地面积 36,406.1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28%;未利用地面积 14,478.7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90%。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浏阳市未来几年将根据市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优先确保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