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名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英文名称:Hualan Group Co., Ltd.注册资本:11,020.00 万元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蓝集团”、“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名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英文名称:Hualan Group Co., Ltd.注册资本:11,0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
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9 日
公司住所:xxxxxxxxx 0 x华蓝弈园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xxx
邮政编码:530022
电话号码:0000-0000000传真号码:0771-5713282
互联网网址:xxxx://xxx.xxxx.xxx电子信箱:xxx@xxxx.xxx
经营范围:对建筑业的投资与管理;国内贸易;企业总部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文化会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 工程咨询业务。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围绕建筑生命周期,从土地现状到功能策划、规划、建筑物设计与建设、甚至未 来营运提供前期策划、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 程综合服务。
公司采取控股型管理模式,主要负责对各子公司的统筹管理,不从事具体生产业务。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资质齐全,拥有 19 项设计咨询类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中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轻纺行业制糖工程,工程咨询资质中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以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均为甲级。2011 年,华蓝设计开始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是勘察设计行业较早探索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之一。华蓝设计是广西第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近年来,华蓝设计以工程设计业务为基础,向设计主导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领域拓展,业务涵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园林、工业工程等领域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与工程咨询业务。控股子公司华蓝工程成立于 2012 年,目前拥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主要从事建筑相关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业务为核心,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工程咨询等业务为延伸的综合型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公司在信息化技术、医疗建筑设计技术、海绵城市技术、绿色建筑技术、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实践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1、信息化技术
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兴产业作为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方向,它们在各行各业的普及标志着数字化技术已经进入广泛的应用阶段。在工程规划设计中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设计和优化组合成为一项重要应用技术。
公司智慧城市研究团队一直在信息化技术和数据分析上全力辅助参与传统规划设计项目及科研课题,通过 10 余年的积淀及努力,已在信息化领域有所成就,并拥有自主研发的、与专业结合度较强的信息化特色产品。
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要求,中国将建成更多城市群,智慧城市概念孕育而出。智慧城市更多表现在应用阶段,而数字化城市建设是智慧城市管理和生活应用的前提。公司在城市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四个阶段,用数字化设计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在规划阶段,实现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在设计阶段,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实现建筑智能化;在项目建设阶段,对项目实行实时动态监测,进行全过程精准评估;在运营阶段,对项目进行地图式管理,为企业和大众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便捷的政务服务、便利的物业服务、安全的公共环境等。
2、医疗建筑设计传承与创新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现有医疗机构硬件配置与国内对医疗服务实际需求尚存在较大差距,细分的多元化统筹型专业服务将是医疗建筑设计未来发展趋势,从单一土建设计向“一体化”医疗建筑设计专业服务转变,涵盖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医疗工艺设计、绿化景观等 33 种专业设计。
公司依托“医疗工艺设计”与“智慧医院设计”两项核心专业技术,以及丰富的医疗设计专业人才结构, 在国内率先提出“动态循证设计( Dynamic evidence-based design)”,并结合仿真学,开展了医疗工艺仿真、智慧医院“建运管一体化”平台等方面的研究,并于 2019 年申报住建部科技课题《面向 ICU感染控制的医疗工艺仿真及平面布局优化方法研究》,该课题致力于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技术,着眼于老百姓就医体验和医院接诊效率,从医疗工艺仿真、布局优化、系统与空间耦合等方面,提升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效率,改善病患就医体验感。
公司现已完成、在建及设计中医疗项目共计 60 余项,建筑面积约 364 万平
方米,总床位数约 32,950 床。2017 年至 2019 年连续三年获“全国医院建设十佳
供应商”,医疗设计团队负责人xx获得 2018 年“中国十佳医院建筑设计师”。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凭借在广西区内医疗建筑设计领域专业的医疗设计能力、良好的信誉以及众多项目案例经验等优势,精准助力区内多个应急传染病防控医院的建设,利用多专业全线联动,并派出医疗工艺设计团队进行医院建设全过程技术支持,为抗击疫情尽己之力,再次深入刻画企业良好的医疗建筑设计品牌形象。
3、海绵城市创新应用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的开发建设对周围水环境和生态环境 造成了严重破坏,出现洪涝灾害、雨水径流等问题,同时地下水开发采用对城市 气候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对城市发展与居民生活产生危害,因此建设“海绵城市”显得尤为重要。
公司于 2015 年成立广西首个“海绵城市技术研究中心”,从成立之初 10 余 人发展到现在百余人,涵盖给排水、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城市规划、道路、桥 梁、交通、建筑、结构及岩土工程等海绵城市所需的 10 余个专业。通过联合开 展课题研究、工程项目合作、聘请专家顾问等多种方式,柔性引进了植物、园林、 环境、水处理、岩土工程等诸多专业领域包括院士、博导、教授、教高、博士等 外部高级人才 10 余人,形成多专业一体化的咨询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公司先 后获批“广西海绵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市两级“院士专家工作 站”、“南宁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小 高地”、“南宁市海绵城市关键技术开发中心特聘专家岗”等 6 个技术创新平台。
公司凭借该等技术平台,结合国家对水生态环境的治理要求,进一步聚集海绵城市技术领域的高端人才,在南方多雨地区建立“海绵措施源头减排+管网错漏混接改造+水环境生态修复”的城市内涝和水体黑臭消除协同技术体系,力争把华蓝海绵城市技术中心建设成为“中国南方区域海绵城市的技术创新源和技术转移中心”。
中心成立以来,立足广西,一直致力于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的研究,依托
公司丰富的海绵城市建设设计经验与强大的科研团队,引领各级课题研究 14 项,
编制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规范标准,2017 年至 2019 年分别获得了 2017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标准设计一等奖、2017 年度广西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三等奖、2019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城乡规划一等等次等奖项。
公司在广西形成了涵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效果评估、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海绵城市建设系列技术地方标准体系,为南宁市海绵城市示范区的顺利验收提供了技术保障。
4、绿色建筑技术
绿色建筑系以最小的资源利用率换回最大化的建筑生态效益的一种建筑与自然的交互方式,代表着未来建筑的生态价值观,目前已成为建筑行业发展的大方向。中国绿色建筑按浅绿→深绿→泛绿的轨迹发展。浅绿阶段关注技术的堆砌;深绿阶段则在技术应用上研究适用性问题;泛绿阶段关注绿色理念融入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个人行为和政策等各个领域。
公司一直深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以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领域的科技研发为支撑,配置计算设备、建筑物理环境仿真模拟相关计算分析软件,并拥有一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领域的技术骨干,以一站式创新业务服务链的体系提供完整建筑全周期的绿色建筑咨询和相关设计业务,可提供绿色建筑标识认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物理环境优化设计、可再生能源应用、节能评估、生态城区和低碳城镇规划、绿色建筑 BIM 设计、相关设备施工图设计等全面化、专业化优质服务。
公司自 2008 年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领域积累了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旗下的绿色建筑技术中心系“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研究特聘专家”、“南宁市绿色建筑集成技术研究特聘专家”设岗单位,并获广西科技厅批准设立“广西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主编完成《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地方标准,先后完成了绿色建筑设计咨询项目 300 余项,相关绿建设备施工图 100 余项,国家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
40 余项,其中包括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及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绿色生态城区总体规划等广西重点项目。
5、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实践
作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广西与东南亚国家的开放开发与交流合作愈发频繁,正在逐渐形成以大开放引领大发展的态势。同时,广西与东盟十国同属“东南亚建筑文化圈”,不仅在地理、气候、文化等方面有许多类似之处,在建筑设计、城乡建设等方面也面临相似问题。在我国小康社会人居环境建设、东南亚城镇化建设发展大背景下,围绕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突出东南亚地域特色,开展人居环境科学、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地域性现代建筑创作、城市更新规划与特色城市设计、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建筑物理环境与建筑节能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合作,是紧扣国家和东南亚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公司以“地域建筑文化研究”、“城市研究”、“城市设计”等专业技术为核心,依托自身企业技术中心、广西城乡规划设计人才小高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联合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中国与亚洲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亚热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东南亚地缘建筑学”理论,甄别东南亚区域范围内建筑间复杂的生成关系与适应机制,揭示其地缘关系、地缘格局的时空特征、发展趋势以及地缘规律。同时,结合现代设计技术、测绘技术、 GIS 技术、参数化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在东南亚地区系统开展民居建筑、宫殿建筑、宗教建筑、地域性现代建筑、城市风貌特色、城市发展与演变等课题研究。其中,《东南亚建筑研究》课题成果达到国际水平,获广西科技进步二等奖。
以东南亚城市与建筑为对象,公司完成东南亚建筑研究、东南亚城市发展对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借鉴研究等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出版相关专著 12 部,培养
核心设计及研究人才 50 余人(其中,国务院津贴专家 2 人、中国青年建筑师 3
人、广西十百千人才 2 人),孵化了项目策划、城市研究、文化建筑、绿色建筑、
住宅设计和乡村振兴等研究中心,相关设计团队成员共有 100 余人。同时,形成了“研究-策划-设计-孵化”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近十年来,公司以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成果为理论指导,以实践项目为平台,积极开拓中国-东盟区域设计市场,先后参与“越南外交部总部大楼”等东南亚地区建筑设计(投标)项目 5 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荔园山庄、广西美术
馆、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东盟各国联络部基地园区等广西及各地市重大文化建筑项目 50 余项,为公司树立了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的设计品牌形象。
公司采取控股型管理模式,主要负责对各子公司的统筹管理,不从事具体生产业务。子公司华蓝设计与华蓝工程都是国家xx技术企业,华蓝设计于 2019年获评“广西xx技术百强企业”(位列第 23 名),2012 年被中国建筑学会评为“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之一,2014 至 2019 年连续六年上榜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和中国《建筑时报》共同发布的“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
2015 至 2019 年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华蓝设计是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西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广西“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人才小高地”和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小高地”建设载体单位,2016 年、2017 年分别获批设立市级、自治区级海绵城市院士专家工作站(2016-2019 年)。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获得多项知识产权、荣誉和技术成果,具体如下:
1、标准规范编制
公司作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国智能建筑行业协会等学(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各等级标准规范的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领域 | 项目名称 | 等级 | 职责 | 发表 年份 |
1 | BIM | 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应用标准 | 省级 | 主编 | 2017 |
2 | 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 省级 | 主编 | 2017 | |
3 |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南 | 省级 | 参编 | 在编 | |
4 | 城市综合管廊 | 广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技术规程 | 省级 | 主编 | 2016 |
5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统一技术标准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
6 | 预制拼装地下综合管廊设计标准 | 省级 | 主编 | 2019 | |
7 | 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维护设计规程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
8 | 风景园林 | 地域性传统村落景观资源类型评定标准 | 省级 | 主编 | 2019 |
9 | 田园综合体建设规范 | 省级 | 主编 | 2019 | |
10 |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
11 | 海绵城市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
12 | 文化和旅游型特色小镇评定规范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
13 | 海绵城市 | 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 省级 | 主编 | 2019 |
序号 | 领域 | 项目名称 | 等级 | 职责 | 发表 年份 |
14 | 广西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建筑与小区雨水控 制利用技术 | 省级 | 主编 | 2017 | |
15 | 环境保护 | 建筑垃圾填埋处置设施建设导则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16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 | 省级 | 主编 | 2019 | |
17 | 建筑工程 | 广西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 | 省级 | 主编 | 2016 |
18 | 组合铝合金模板应用技术规程 | 省级 | 参编 | 2015 | |
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 | 省级 | 主编 | 2018 | |
20 | 广西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省级 | 主编 | 2015 | |
21 | 植入桩基技术规程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
22 |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 省级 | 参编 | 在编 | |
23 | 螺杆灌注桩技术规程 | 省级 | 参编 | 在编 | |
24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省级 | 主编 | 2017 | |
25 |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 省级 | 主编 | 2018 | |
26 | 《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设计、安装 与验收规范》局部修订 | 省级 | 主编 | 2018 | |
27 | 桂北地区城镇供水防寒抗冻技术规程 | 省级 | 主编 | 2018 | |
28 | 广西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标准 | 省级 | 主编 | 2018 | |
29 | 建筑环境数值模拟技术规程 | 省级 | 主编 | 2019 | |
30 | 广西 6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省级 | 主编 | 2019 | |
31 | 交通运输 | “四好农村路”标准化指南 | 省级 | 参编 | 在编 |
32 |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及候车亭命名规则采购 | 省级 | 参编 | 在编 | |
33 | 公共汽电车(含 BRT)运营服务规范采购 | 省级 | 参编 | 在编 | |
34 | 道路旅客运输站服务规范 | 省级 | 参编 | 在编 | |
35 |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工作规范 | 省级 | 参编 | 在编 | |
36 | 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 | 省级 | 参编 | 在编 | |
37 | 绿色建筑 |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 省级 | 主编 | 2017 |
38 | 市政工程 |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 省级 | 主编 | 2016 |
39 | 高温潮湿区 RCA 复配天然双改性沥青路面标准 | 省级 | 主编 | 2018 | |
40 | 现浇泡沫轻质土技术规程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
41 | 既有市政错混接排水管网改造技术指南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
42 | 既有市政道路热拌超薄沥青路面技术规程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
43 | 装配式 | 广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 | 省级 | 主编 | 2017 |
44 | 广西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结构设计规程 | 省级 | 主编 | 2017 | |
45 | 南宁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 省级 | 主编 | 2019 |
2、课题研究及参编图集
公司也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级的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主要参与共 15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课题、图集名称 | 等级 | 职责 | 发表年份 |
1 | 居住区景观设计构造图集 | 省级 | 主编 | 2018 |
2 | 无障碍设施标准设计图集(修编) | 省级 | 主编 | 2018 |
3 | 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安装(修编) | 国家级 | 主编 | 在编 |
4 | 广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标准图集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5 | 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图集(建筑)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序号 | 课题、图集名称 | 等级 | 职责 | 发表年份 |
6 | 广西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图集 | 省级 | 主编 | 2019 |
7 | 广西建筑防水系统构造标准图集 | 省级 | 主编 | 2019 |
8 | 泡沫混凝土(整体机制)厨房、卫生间排水道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9 | 面层水泥自流平楼地面建筑构造 | 省级 | 主编 | 2018 |
10 | 非沥青基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系统 | 省级 | 主编 | 2018 |
11 | 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措施 | 地区级 | 主编 | 2017 |
12 | 生活热水加热机组(热水机组选用与安装) | 国家级 | 主编 | 在编 |
13 |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连接节点构造设计标准图集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14 | 隔声砂浆浮筑楼板隔声系统 | 省级 | 主编 | 2020 |
15 | ADOL 反射隔热涂料外墙节能系统构造 | 省级 | 主编 | 在编 |
3、论文专著
公司近年发表了一系列专著和论文,具体情况如下:
(1)专著
序号 | 专著名称 | 出版年份 |
1 | 《广西民居研究》 | 2005 |
2 | 《中国民居建筑丛书——广西居民》 | 2009 |
3 | 《模糊的拱门——建筑性的现象学考察》 | 2006 |
4 | 《现代建筑技术的艺术表现》 | 2006 |
5 | 《东南亚建筑与城市丛书》 | 2008 |
6 | 《南宁建筑 50 年》 | 2008 |
7 |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与实训》 | 2010 |
8 | 《三江侗族传统聚落与建筑丛书——白描鼓楼风雨桥测绘研究实录》 | 2010 |
9 | 《海绵城市工程实用手册——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 | 2016 |
10 | 《五彩田园——城乡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实践》 | 2016 |
11 | 《城市观察》系列丛书 | 2017 |
12 | 《中国传统建筑解析与传承:广西卷》 | 2017 |
13 | 《广西服务业发展报告 2017》 | 2017 |
14 | 《南宁市快速环路交通综合整治探索》 | 2017 |
15 | 《铝合金人行天桥设计手册》 | 2017 |
16 | 《医用家具设计与配置指南》 | 2017 |
17 | 《南宁历史建筑与传统聚落》 | 2018 |
18 | 《xxx翅▪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建设札记》 | 2018 |
19 | 《医疗建筑医疗工艺设计》 | 2018 |
(2)论文
序号 | 论文名称 | 刊载刊物 | 发表 年份 |
1 | 《县域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探析》 | 《规划师》 | 2019 |
2 | 《传统村落建筑空间的文化折射与表达——以漓江风景名胜 区xx传统村落为例》 | 《桂林理工 大学学报》 | 2019 |
3 | 《新态势下欠发达省份建筑设计企业转型策略研究》 | 《建筑经济》 | 2019 |
4 | 《乡村振兴规划共生策略构建及广西实践》 | 《规划师》 | 2018 |
5 | 《边境区域协同发展规划策略研究》 | 《规划师》 | 2018 |
序号 | 论文名称 | 刊载刊物 | 发表 年份 |
6 | 《基于功能性和组织性解构与重构的规划院转型研究》 | 《规划师》 | 2018 |
7 | 《指路标志版面信息量与布局设计关系研究》 | 《公路交通 科技》 | 2018 |
8 | 《多塔部分斜拉桥自振频率的实用简化算法》 | 《铁道科学 与工程学报》 | 2018 |
9 | 《“城市双修”的理论阐释与实践探索》 | 《城市发展 研究》 | 2018 |
10 | 《County-level Spatial Distribution Pattern Construction of Rural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 A case study of the Southeastern Region of Guangxi》(县域农村中小学校布局模式的构建性研究) | 《Internation al Journal of Information and Education Technology》 | 2017 |
11 | 《农作物秸秆燃烧对PM2.5 排放影响因子的研究》 | 《科技通报》 | 2017 |
12 | 《“旅游+”理念下的巴马县总体规划实践》 | 《规划师》 | 2017 |
13 | 《基于参数化三维模型的城市天空遮挡简化算法》 | 《建筑科学》 | 2017 |
14 | 《基于边缘城市理论的产业园区规划策略研究——以中国— 泰国崇左产业园为例》 | 《城市规划》 | 2017 |
15 | 《A study on the planning strategies of industrial parks as informed by edge cities’ development path——with a case study of China (Chongzuo)-Thailand Industrial Xxxx》(边缘城市视角下的中国产业园区规划策略研究——以中泰(崇左)产业园 为例) | 《Procedia Engineering》 | 2017 |
16 | 《环氧漆用于自动喷涂球墨铸铁管内壁性价比》 | 《给水排水》 | 2017 |
17 | 《城市边缘地带空间与功能发展模式探讨——以南宁市安吉 花卉公园片区发展策划为例》 | 《规划师》 | 2017 |
18 | 《田园综合体目标导向下乡村旅游区规划建设-以思良江旅 游区规划(2017-2021)为例》 | 《规划师》 | 2017 |
19 | 《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探讨》 | 《城市发展 研究》 | 2017 |
4、所获得主要奖项和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设计的项目累计获得省部级优秀规划、设计、咨询奖共 116
项,其中部级奖 55 项、自治区级奖 61 项。公司及子公司多次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等机构颁发的奖项,其中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荣誉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荣誉名称 | 颁发时间 | 颁发机构 |
1 | 华蓝设计 | 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 | 2014-2019 年 | 美国《工程新闻纪录》 (ENR)、《建筑时报》 |
2 | 华蓝设计 | 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 | 2015-2019 年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 营设计企业分会 |
3 | 华蓝设计 | 优秀勘察设计企业 | 2019 年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4 | 华蓝设计 | 2018 年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百强 | 2019 年 |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协 会、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 |
5 | 华蓝设计 | 优秀勘察设计单位 | 2019 年 |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荣誉名称 | 颁发时间 | 颁发机构 |
6 | 华蓝工程 | 优秀勘察设计单位 | 2019 年 |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
7 | 华蓝设计 | 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 | 2018 年 |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 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 |
8 | 华蓝设计 | 2018 城市规划专业领先企业第 二名、2018 工程总承包专业领先企业第二名等 | 2018 年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 |
9 | 华蓝设计 | 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团队 | 2018 年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
10 | 中蓝审图 | 2017 年度广西施工图审查工作 先进单位 | 2018 年 |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
11 | 华蓝设计 | 2016-2017 年度广西优秀企业 | 2018 年 | 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 合会 |
12 | 华蓝设计 | 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 2016 年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13 | 华蓝设计 | 2016 文化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一名、2016 绿色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四名、2016 住宅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六 名等 | 2016 年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 |
14 | 华蓝设计 | 2016 文化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一名、2016 绿色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四名、2016 住宅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六 名等 | 2016 年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 |
15 | 中蓝审图 | 全国施工图审查工作先进单位 | 2016 年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16 | 华蓝设计 | 2014 中国民营设计(商业建筑) 领先企业第五名 | 2015 年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 营设计企业分会 |
17 | 华蓝设计 | 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创优型企业 | 2013 年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18 | 华蓝设计 | 广西信息化应用企业 | 2012 年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 和信息化委员会 |
19 | 华蓝设计 | 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 | 2012 年 | 中国建筑学会 |
20 | 华蓝设计 | 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 | 2011 年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21 | 华蓝设计 | 中国最具业主满意度设计机构 | 2010 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中国建筑设计作品年鉴组 委会评审委员会 |
22 | 华蓝设计 | 优秀民营设计企业 | 2010 年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0 年 6 月 30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资产总额 | 96,942.79 | 102,666.61 | 101,715.59 | 117,417.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 34,329.70 | 30,140.38 | 37,728.64 | 34,006.21 |
资产负债率(母公 司)(%) | 35.69 | 50.34 | 69.61 | 72.87 |
项目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营业收入 | 39,641.11 | 91,202.19 | 88,120.12 | 81,084.18 |
净利润 | 4,263.31 | 9,591.21 | 8,684.78 | 8,329.54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 4,189.32 | 9,414.16 | 7,373.99 | 6,862.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 3,728.80 | 8,551.38 | 6,562.24 | 5,924.61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元) | 0.38 | 0.91 | 0.71 | 0.67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元) | 0.38 | 0.91 | 0.71 | 0.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7 | 21.17 | 18.03 | 18.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0,669.16 | 17,621.20 | -9,355.48 | 20,340.83 |
现金分红 | - | 23,242.50 | 2,582.50 | 2,550.00 |
研发投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 | 4.41 | 3.90 | 3.54 | 3.62 |
1、创新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的个体差异性明显,设计优劣的判断标准因人而异。创新的设计具有高附加值的特点,但设计艺术没有统一的审美标准,导致设计创新存在不被客户或公众认可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声誉。如果公司的创新能力未及时跟上行业技术更新换代速度,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设计服务升级,将削弱发行人的市场竞争优势。
2、技术风险
发行人系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技术人员密集型企业,核心研发人员是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能否维持核心研发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如果公司对于核心研发
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将导致公司核心研发人员流失,对发行人研发进展、市场竞争力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政策和投资驱动型特征,宏观经济周期性、房地产调控政策波动性会对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随着国家加大传统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将保持长期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不利变化或政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导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放缓或行业市场需求下降,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造成业绩波动的风险。
(2)业务的区域性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华南地区公共设施投资也逐年增长,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高。发行人业务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华南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70,973.22 万元、79,513.19 万元、81,972.60 万元和 33,888.67 万元,占比分别为 88.48%、91.02%、90.72%和 86.15%。发行人在华南地区销售集中度较高,存在因地区产业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较大影响。
(3)市场开拓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随着国家改革工程设计资质管理体系和招投标制度,行业区域性壁垒逐渐被打破,但条块分割及地方保护主义尚未消除。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广西为主的华南地区,鉴于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参与主体众多、市场竞争激烈、资源集中度相对较低,尽管公司不断加大全国和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但业务拓展实施效果仍受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受 2020 年初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复工复产时间推迟。公司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参与了广西 6 个“小汤山”应急医院和 3 座口岸 城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的设计工作。如果国内疫情出现反复、海外疫情无法 尽快得到有效控制,将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业务成长性风险
公司主要提供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下游各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城市化进程对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市场需求构成重要影响。如果未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将导致行业市场需求增速放缓或下降,对公司阶段性业务前景及成长性构成一定不利影响。此外,公司业绩的增长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开拓效果、技术和管理水平、人才储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面临成长性风险。
4、内控风险
(1)股权分散的风险
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雷翔先生持股比例为 14.89%,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 41.45%。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第一大股东雷翔先生持股比例降至 11.16%,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降至 31.07%。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下降可能会导致其对公司的控制力减弱,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2)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广东、海南、江西、湖北、重庆、四川等地共成立了 16 家分公司,实现了跨地区经营,业务覆盖华南、华中、华东、西南等区域。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等规模还将迅速扩大,分支机构网点将进一步建设完善,从而将对公司多业务协同、项目实施、组织架构、人力资源、技术研发、内控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综合管理水平不能与之适应,将会给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5、财务风险
(1)工程设计收入不能及时确认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62,877.58 万元、66,890.81 万元、
71,433.16 万元和 31,290.9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8.38%、76.57%、
79.06%和 79.54%,设计收入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变动影响较大。工程项目周期较长、环节较多,设计成果完成内部评审,交由甲方或第三方独立机构、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通过后,公司方可确认收入。因工程设计收入受外部影响因素较大,若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工程设计收入,将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33,151.75 万元、33,594.05 万元、
35,485.76 万元和 39,749.96 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23%、
33.03%、34.56%和 41.00%,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从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0,902.38 万元、22,419.52 万元、26,696.04万元和 29,121.48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4.23%、56.15%、62.81%和 61.75%。若未来出现催收不力或下游客户变更结算方式、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产生一定的坏账风险。
(3)人力成本持续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分别为 35,216.49 万元、39,057.57 万元、39,591.52万元和 17,296.96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8.91%、69.94%、68.34%和 68.64%,人力成本占比较高。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业务开展需要保有一定数量和相应专业水准的设计人员。近年来,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发展较快,公司业务扩张和新兴技术的应用需要不断引进优秀人才,而高端技术和设计人员相对稀缺,人才竞争加剧。若未来人力成本持续上升,公司收入不能相应增长,将对公司毛利率和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依法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扣除金额及企业所得税优惠分别为 788.36 万元、1,058.99 万元、1,985.38 万元和665.27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5%、9.93%、17.05%和12.87%,如果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在期限届满后未通过认证资格复审,或者国家关于
税收优惠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公司可能无法在未来年度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政府补助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818.41 万元、674.99 万元、467.54 万元和 445.16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94%、6.33%、4.01%和 8.61%,如果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发行人不能继续享受政府补助,将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法律风险
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共有 32 处租赁房产,均与承租房屋的出租方签订了房 屋租赁协议,但存在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未及时办理 租赁备案登记等瑕疵的情况。虽自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租赁房屋以来,该等房屋 并未发生纠纷或诉讼情形而影响使用,预计未来也不会对发行人造成实质性影响,但仍然存在因上述房产瑕疵可能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7、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拟公开发行 3,680 万股,用于设计服务网络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和补充流动资金。投资者认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意愿主要基于发行人市场价值、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由于投资者投资偏好不同、对行业以及发行人业务的理解不同,若发行人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不能获得投资者的认同,则可能存在本次发行认购不足的风险。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项目组织管理、办公场地建设工期、信息化设备安装调试、技术研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若不能按计划顺利完成,则会直接影响项目投资回报及公司预期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和机构规模等方面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在运营管理、人员储备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更大
的挑战。若公司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管理架构和制度不能随公司规模扩张迅速、及时调整和完善,则可能出现管理失控的风险。若公司募投资金不能有效使用,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2)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与摊销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将增加,年折旧、摊销费用也相应增加。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新增收入能够弥补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开拓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序号 | 项目 | 基本情况 | |
1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2 | 每股面值 | 1.00 元 | |
3 |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 售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 低于 25%,且不超过 3,68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 |
4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结果确定 | |
5 |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 与战略配售情况 | 本次发行不涉及高管和员工战略配售 | |
6 | 发行市盈率 | 【】倍(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7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元/股(按照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8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股(根据【】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9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元/股(按照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10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股(按截至【】年【】月【】日经审计净资产加 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11 | 发行市净率 |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12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 |
13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 |
14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15 | 发行 费用 概算 | 总额 | 【】万元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万元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万元 | ||
评估费用 | 【】万元 |
序号 | 项目 | 基本情况 | |
律师费用 | 【】万元 | ||
发行手续费用 | 【】万元 | ||
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用 | 【】万元 | ||
合计 | 【】万元 |
保荐机构 | 保荐代表人 | 项目协办人 | 其他项目组成员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鲁元金、廖晓靖 | 王雷让 | 赵金会、张兴林、何璐、黄晓 洛、吴燕、陈萧 |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鲁元金先生,太平洋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最近 5
年内具备 36 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 12 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
最近 3 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保荐工作 | 是否处于持 续督导期间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 保荐代表人 | 否 |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 保荐代表人 | 否 |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 保荐代表人 | 否 |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廖晓靖女士,太平洋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注册会计师,最近 5 年内具备 36 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 12 个月持续从事
保荐相关业务,最近 3 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保荐工作 | 是否处于持 续督导期间 |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 | 保荐协办人 | 否 |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 | 保荐代表人 | 否 |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 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 | 否 |
保荐机构项目协办人王雷让,太平洋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投资银行业务一部负责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并通过保荐代表人考试。先后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私有化项目,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辅导阶段)项目等。
赵金会,太平洋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参与豫园股份、协鑫能科等上市公司收购重组项目,森阳科技、天华信息等新三板项目。
张兴林,太平洋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参与宝莫股份、天马轴承财务顾问项目,天保人力、卓诚惠生等新三板项目。
何璐,太平洋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曾参与久日新材 IPO 项目,2020 年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项目(在审项目)、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云叶股份定向发行优先股项目,钱皇股份、上海经纬等新三板项目。
黄晓洛,太平洋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曾参与的项目包括 2020 年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项目(在审项目)、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丽正软件、海欣药业等新三板项目。
陈萧,太平洋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参与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富控互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讯联股份、和海益等新三板项目。
吴燕,太平洋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参与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文明蒙恬、新油工程等新三板项目。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 提请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保荐机构经过核查,认为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上市有关议案召集的会议及做出的决议,其决策程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授权程序合法有效、内容明确。
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尚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审核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
(一)作为华蓝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做出如下承诺:
1、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核查程序,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5、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6、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7、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9、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承诺,华蓝集团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华蓝集团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太平洋证券 同意推荐华蓝集团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进行逐项核查,现说明如下: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
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保荐机构已在发行保荐书中逐项说明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11,020 万元,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3,680 万股 A 股股票(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700 万元,符合
《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前,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1,020 万元,根据发行人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680 万股社会公众
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25.00%,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562.24 万元、8,551.38 万元,累计净利润为 15,113.62 万元。
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上市标准:“最近
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事 项 | 安 排 |
(一)持续督导事项 |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大股东、其他 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
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 |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发行人的重大事项, 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 |
的制度 | 况。 |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 益的内控制度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 况,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 |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 义务; |
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其他文件 | (2)督导发行人在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立即书面通知 保荐机构,并将相关资料、信息披露文件及报送中国证监会、深 |
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文件送保荐机构查阅。 | |
(1)保荐机构将定期派人了解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 进展情况; | |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2)在项目完成后,保荐机构将及时核查发行人项目达产情况、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与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披露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生重大差异,将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披露 义务,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
(3)如发行人欲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保荐机构将督导发行人 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2)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3)如发行人拟为他人提供担保,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 1、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及时跟踪发行人运作情况; 2、保荐机构为履行保荐职责发表的意见应及时告知公司,记录于 保荐工作档案,并可依照相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向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事 项 | 安 排 |
3、持续督导期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 完成。 | |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 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保荐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充分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 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四)其他安排 | 无 |
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00 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10 层联系电话:021-61376556
传真:021-61376550
保荐代表人:鲁元金、廖晓靖项目协办人:王雷让
项目组其他成员:赵金会、张兴林、何璐、黄晓洛、吴燕、陈萧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太平洋证券认为:华蓝集团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华蓝集团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太平洋证券同意推荐华蓝集团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保荐业务负责人:
许弟伟
内核负责人:
程绪兰
保荐代表人:
鲁元金
廖晓靖
项目协办人:
王雷让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