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编号:20241016-JJ-WGYXY-001
天水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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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备案编号: | |
合同编号: | 20241016-JJ-WGYXY-001 |
合项同备目案名号:称202:4HTBA03492 | 天水师范学院智能翻译实训室建设项目第二次 |
招标采购编号: | HYGJ24050E(2024zfcg01490) |
甲 方: | 天水师范学院 |
乙 方: |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20241016-JJ-WGYXY-001
采购人(全称): 天水师范学院 (甲方)供应商(全称):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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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天水师范学院智能翻译实训室建设项目第二次 (2)招标文件编号:HYGJ24050E(2024zfcg0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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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厂家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 合计 (元) | 备 注 |
1 | AI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平台管理软件 | 传神、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系统 V2.0-AI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 新实践平台管理软件 |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套 | 1 | 79800 | 79800 | |
2 | 校方管理软件 | 传神、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系统 V2.0-校方管理软件 |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套 | 1 | 54800 | 54800 | |
3 | AI 智能教学模块(教学辅助场景) | 传神、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系统 V2.0-AI 智能教学模块(教 学辅助场景) |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点 | 48 | 3000 | 144000 | |
4 | 基于场景的实训模块(模拟实训场景) | 传神、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系统 V2.0-基于场景的实训模块 (模拟实训场景) |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点 | 48 | 3100 | 148800 | |
5 | 实践翻译工具模块(翻译工作坊、实习实践场景) | 传神、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系统 V2.0-实践翻译工具模块 (翻译工作坊、实习实践场 景) |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点 | 48 | 1380 | 66240 | |
6 | 多语资产管理模块 | 传神、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系统 V2.0-多语资产管理模块 |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点 | 48 | 900 | 43200 | |
7 | AI 智能机器翻 | 传神、 | 语联网(武 | 点 | 48 | 960 | 46080 |
(3)项目内容:智能翻译实训室货物部分:
译训练软件 |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系统 V2.0-AI 智能机器翻译训练 软件 | 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8 | 在线课程模块 | 传神、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系统 V2.0-在线课程模块 |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点 | 48 | 180 | 8640 | |
9 | 翻译订单平台模块 | 传神、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系统 V2.0-翻译订单平台模块 | 语联网(武 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点 | 48 | 100 | 4800 | |
10 | 工作台 | 传神、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系统 V2.0-工作台 |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点 | 48 | 100 | 4800 | |
11 | 素材、语料 | 传神、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系统 V2.0-素材、语料 |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点 | 48 | 100 | 4800 | |
12 | 个人中心 | 传神、 智能翻译教学与创新实践系统 V2.0-个人中心 |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点 | 48 | 100 | 4800 | |
13 | 远程教学系统 | NewClass、 NewClass 远程教学与培训系统 V1.0 | 北京东方正龙数字技术 有限公司 | 套 | 1 | 36500 | 36500 | |
14 | 教师情景授课终端 | NewClass、 DL-960C5 | 北京东方正龙数字技术 有限公司 | 套 | 1 | 11600 | 11600 | |
15 | 全景互动终端 | NewClass、 DL-817 | 北京东方正 龙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台 | 1 | 8600 | 8600 | |
16 | 系统主控计算 机 | 联想、 启天 M650 | 联想(北京) 有限公司 | 套 | 1 | 6950 | 6950 | |
17 | 24 口全千兆交 换机 | TP-LINK、 TL-SG1024DT | 普联技术有 限公司 | 台 | 3 | 1050 | 3150 | |
18 | 企业级无线路 由器 | TP-LINK、 TL-XDR3068 易展 Turbo 版 | 普联技术有 限公司 | 台 | 1 | 920 | 920 | |
19 | 交换机机柜 | 慕腾、 H6.6022 | 香河慕腾科 技有限公司 | 台 | 1 | 1000 | 1000 | |
20 | 功放 | 湖山、 XY100 | 四川湖山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 | 台 | 1 | 1460 | 1460 | |
21 | 音箱 | 湖山、 HY100 | 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 | 对 | 1 | 1460 | 1460 | |
22 | 教师主控桌 | 中亚、定制 | 湖南省中亚 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套 | 1 | 1800 | 1800 | |
23 | 教师椅 | xx、 | xxxx家 | 把 | 1 | 280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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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 | 具有限公司 | |||||||
24 | 学生计算机 | 联想、 启天 M650 | 联想(北京) 有限公司 | 台 | 54 | 4000 | 216000 | |
25 | 学生桌 | 中亚、定制 | 湖南省中亚 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位 | 48 | 680 | 32640 | |
26 | 学生椅 | xx邦、定制 | 霸州市xx邦商贸有限 公司 | 个 | 48 | 190 | 9120 | |
27 | 服务器 | xx、 R740 | xx(中国) 有限公司 | 台 | 1 | 26800 | 26800 | |
28 | 98 寸智慧大屏 | 希沃、 FG98EB |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 台 | 2 | 28500 | 57000 | |
29 | 智慧班牌终端 | xx、 耀隆 EI-215 | 江苏耀隆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 台 | 1 | 3250 | 3250 | |
30 | 智慧班牌系统 | 耀隆、 xx YL 智慧班牌系统 V1.0 | 江苏耀隆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 套 | 1 | 3150 | 3150 | |
31 | 人脸识别系统 | xx、 耀x YL 人脸识别系统 V1.0 | 江苏耀隆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 | 套 | 1 | 780 | 780 | |
32 | 门禁管理系统 | xx、 耀隆 YL 门禁管理系统 V1.0 | xxx隆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 套 | 1 | 1160 | 1160 | |
33 | 智慧班牌管理平台 | xx、 xx YL 智慧班牌管理平台 V1.0 | 江苏耀隆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 套 | 1 | 27500 | 27500 | |
34 | 多媒体控制器 | 万讯、 WX-C7 | 北京万讯博通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台 | 1 | 4980 | 4980 | |
35 | 交互控制面板 | 万讯、 WX-P700 | 北京万讯博通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块 | 1 | 2000 | 2000 | |
36 | 物联网传感器 | 万讯、 WX-WOP300 | 北京万讯博 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个 | 1 | 2400 | 2400 | |
37 | 智能窗帘电机 | 万讯、 WX-EC01 | 北京万讯博通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台 | 2 | 550 | 1100 | |
38 | 灯光控制面板 | 万讯、 WX-LC03 | 北京万讯博 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个 | 1 | 800 | 800 | |
39 | 5 匹吸顶式空 | 格力、 | 珠海格力电 | 台 | 2 | 9920 | 19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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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 KFR-120TW/(12550S)NhCaf-3 | 器股份有限 公司 | ||||||
42 | 窗帘 | 传神、定制 | 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组 | 3 | 850 | 2550 | |
合 计 | (大写):xxxxxxxxx伍拾元整 | (小写) 1095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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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改造部分:
序 号 | 施工项目 | 施工内容 | 主材品牌型号(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 合计 (元) | 备 注 |
40 | 天棚工程 | 轻钢龙骨支架 | 品牌:金石; 规格:50 主龙骨带钢 1.5(国标)及相关配件 | ㎡ | 105 | 30 | 3150 | |
矿棉吸音板 | 品牌:普泽;规格: 600mm*600mm*12mm | ㎡ | 105 | 50 | 5250 | |||
LED 平板护眼灯 | 品牌:典雅; 规格:600*600-88W | 个 | 12 | 45 | 540 | |||
人工费 | 含人员搬卸、施工及管 理 | 项 | 1 | 3660 | 3660 | |||
41 | 墙面工程 | 环保槽木吸音板 | 品牌:澳登; 规格: 600mm*132mm*15mm | ㎡ | 112 | 55 | 6160 | |
辅材辅料 | 木方、薄毡、吸音棉等 | ㎡ | 000 | 00 | 0000 | |||
人工费 | 含人员搬卸、施工及管 理 | ㎡ | 112 | 45 | 5040 | |||
43 | 防静电地板 | 防静电地板 | 品牌:xx;规格:x x陶瓷面 | ㎡ | 105 | 185 | 19425 | |
防静电地板施工辅材 | 含支撑架、扫脚边等 | ㎡ | 000 | 00 | 0000 | |||
人工费 | 含人员搬卸、施工、开 孔及管理 | ㎡ | 105 | 40 | 4200 | |||
44 | 连接套件及施工辅材 | 6 类双绞线 | 品牌:xx朗;规格:6 类双绞线 | 箱 | 3 | 700 | 2100 | |
6 类水晶头 | 品牌:绿联;规格:6 类水晶头 | 盒 | 2 | 40 | 80 | |||
国标电源线 | 品牌:众邦;规格: RVV3*2.5 | 捆 | 1 | 780 | 780 | |||
电源插座 | 品牌:拳王;型号:A760 | 个 | 50 | 25 | 1250 | |||
人工费 | 综合布线施工费 | 项 | 1 | 830 | 830 | |||
合 计 | (大写):xxxx柒佰伍拾xx整 | (小写) 55755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51305.00 元。
(2)大写:壹佰壹拾xxx仟叁佰零xx。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合同(维修改造部分以审计结算价款为准)。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12 月 5 日。 (2)地点:天水师范学院。
(3)方式: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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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付款及履约保证金将按下列条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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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5 %的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天水师范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坚家河支行账 号:6200 1630 1040 5046 1498
(2)付款方式:
①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
②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经甲方功能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以及增值税发票(完税价)由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0%款项【维修改造部分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毕经专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审计部门提交维修改造部分竣工决算书,经甲方审计部门审计后出具审计结算书,乙方按照审计结算金额开具发票(完税价)由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③自项目通过功能验收之日起满 12 个月(如有延长以投标承诺为准)所有货物无质量问题,且未发生任何其他有损甲方利益以及其他违约情况,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收据无息退还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
(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货物数量增加或者减少,以经甲方核实认定后的货物数量为准调整合同价。调整部分数量的综合单价按乙方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所报的货物综合单价为准。
(4)本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规格尺寸需适当调整,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
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耗费甲方的水电等费用,按照甲方规定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合同双方均可以向甲方(天水师范学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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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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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采购人执 5 份,供应商执 2 份,招标代理机构 1 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天水师范学院
以下无正文: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 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投标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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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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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招标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 3.1 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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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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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八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清单和投标承诺要求供应,选择使用寿命长、品质佳、性能价格优的货物,并需对投标文件涉及到专利负责,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伤害甲方利益。 (5)乙方在货物供货时要充分考虑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若因货物原因造成不能通过验收,
乙方应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9.2 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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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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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
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5.1 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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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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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 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八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 9 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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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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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 19 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 合同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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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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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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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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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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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适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 1.2(6)款 | 项目现场 |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 天水师范学院 |
第 5.1 条 | 履行合同的 时间、地点及方式 |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12 月 5 日。 (2)地点:天水师范学院。 (3)方式: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和培训。 |
第 9.2(1)款 | 质量保证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硬件一年质量保证承诺,软 件一年免费升级服务。 |
第 9.2(3)款 | 响应时间 |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 3 小时以内做出响应,12 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24 小时内排 除故障。 |
第 13.5 条 | 合同价款 支付方式和条件 | 1.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 2.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经甲方功能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以及增值税发票(完税价)由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0%款项【维修改造部分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毕经专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审计部门提交维修改造部分竣工决算书,经甲方审计部门审计后出具审计结算书,乙方按照审计结算金额开具发票 (完税价)由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自项目通过功能验收之日起满 12 个月(如有延长以投标承诺为准)所有货物无质量问题,且未发生任何其他有损甲方利益以及其他违约情况,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收据无息退还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 |
第 14.2(6)款 | 伴随服务 | / |
第 20.2 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 |
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 24.1 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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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xx合作协议书
为规范甲乙双方业务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xx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以及xx从业有关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相互监督,自觉抵制不xx行为。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发现一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另外一方应及时向对方纪检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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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义务和责任向相关人员充分告知xx合作协议内容及相关制度、规定。第二条 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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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
(二)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三)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者接收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甲方人员不得通过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亲友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
(七)甲方人员不得在乙方或乙方关联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
(八)甲方人员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环节正常履约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故意刁难。
(九)甲方人员应保持与乙方正常业务交往,严禁里勾外联、弄虚作假,严禁从事其他违反xx从业规定的任何活动,损害企业利益。
(十)甲方人员不得与乙方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业务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特定关系人关系。
(十一)甲方监督执纪室负责xx监督,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对涉嫌违规违纪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条 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甲方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回扣或变相行贿。
(二)乙方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三)乙方不得为甲方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人员介绍的亲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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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关联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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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环节正常履约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故意刁难。
(九)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环节正常履约时为获得便利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十)乙方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业务人员不得与甲方业务相关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特定关系人关系。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追究
(一)甲方及相关人员有违反xx合作协议的,甲方依xxx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理,按照相关制度扣罚薪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应向甲方纪检机构举报,甲方不得找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
(三)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xx协议第一、三条规定行为的,乙方须向甲方无条件支付合同结算总额 30%的违约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乙方如有违反上述xx协议规定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和项目负责人列入黑名单,禁止 3-5 年内或终身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
第五条 本协议不影响乙方履行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相关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一致。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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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