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丝织路8号自编3号楼B楼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丝织路8号自编3号楼B楼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佛山市中医院
施工单位:广东省越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广东省越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丝织路8号自编3号楼B楼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丝织路8号自编3号楼B楼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xxxxxxxxx0x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丝织路8号自编3号楼B楼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包含1~4层室内、阳台护栏修缮。建筑面积约606.15m2。包括砌墙、天棚、地面、墙面、门窗、电气、暖通、消防、给排水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7.承包方式:按合同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工程承包,要求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xx施工。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及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承包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8.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5月2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个日历天(最迟不超过2022年5月30日竣工)。
9.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10.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贰x玖拾万柒仟壹佰捌拾玖元捌角玖分 (¥2907189.89元);
其中: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柒仟玖佰零玖元叁角壹分 (¥137909.31元);
土建部分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xxx仟壹佰玖拾玖元柒角壹分(¥1461199.71元);
安装部分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xxx仟捌佰捌拾xx捌角玖分(¥1359886.89元);
(4)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捌万陆仟壹佰零叁元贰角玖分 (¥86103.29元)。
(5)承包方式:按合同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工程承包,要求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xx施工。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及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承包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11.履约保证金:290718.99元(按合同价的10%计算,采用不可撤销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或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的形式。
其他说明:签订施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按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若工程没有发生违约、安全生产事故、劳资纠纷,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并退回(不计息);履约保函失效未能重新递交有效的履约保函的,成交供应商必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补齐履约保证金,否则每延期一天,按工期违约条款进行处罚;若工程发生违约、安全生产事故、劳资纠纷,则履约担保金作为处理违约、安全生产事故、劳资纠纷的费用,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减。
二、发包人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承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份,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承包人工作
3.1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发包人审定。
3.2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封闭施工和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施工阶段与发包人保持密切的联系,确保不影响医院的医疗运作,并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尘埃等。
3.8项目经理的要求:
3.8、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8.1 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2天。没有发包方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
3.8.2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5000元/天的经济处罚。
3.8.3 项目经理需要在进场施工前提供此前半年的社保证明资料。
3.9承包人人员要求:
3.9.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前。
承包人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向本工程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派相关人员及设备材料,承包人未按要求履行的,按 20000元/次向发包方缴纳违约金;三次以上(含三次)出现执行不到位现象,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四、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4.1安全xx施工
4.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符合国家、省、市安令生产、 xx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合同价款中已包含此项费用,若承包人违反协定未专款专用,发包人扣罚承包人按合同价款的2%。
工人的以外事故或伤害:对于承包人所雇佣的工人出现的伤亡或事故或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亡或损失,发包人不责任,不负担设计这类伤亡或损失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它费用。
承包人的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在本工程管理范围外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其他纠纷,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千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承包人必须保研发钝人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安令性完整性, 造成损失的, 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4.1.3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 工程完工后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对所施工的全部内容进行拆卸和清理场地。
安全防护、xx施工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合同价款中已包含此项费用,而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仍无法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
五、工期和进度
5.1施工组织设计
5.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l)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平面布詈和临时设施布胃;
3)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
4)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组织、协调及配合服务的管理方案:包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架构中设置针对各专业分包对口专业管理人员且明确其职责;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包括:机械、试验设备进场计划、工程材料和无聊进场计划、施工人员进场计划等;
6)季节性施工措施;
7)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
8)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
9)保证安全生产、xx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10)妥善处理与相邻施工地作业现场关系的措施;
11)按规定,专门指定脚手架等各项安全专项技术方案;
12)其他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管理方案、措施。
5.2工期延误
5.2.1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的重大影响或不可抗力因素或经发包人确认的第三方影响,工期可顺延,但不作费用赔偿和补偿。
5.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项目总工期延误,一切措施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且从延误的第1天起,每天罚款人民币5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误1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如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超过15天,或间歇性施工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如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只支付至已完工且验收合格部分80%的工程款,如因此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付全额赔偿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总价的10%。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且进场施工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在支付30%时,先扣除暂列金额)作为合同预付款,承包人按进度履行合同义务后此合同预付款抵作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在支付80%时,先扣除暂列金额);
(3)若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变更,则以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为结算价,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供齐全两套竣工资料给发包人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供的发票支付至结算价的97%,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费用的,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通过,承包人提供齐全两套竣工资料给发包人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供的发票支付至结算价的97%;
(4)工程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合格满2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若无质量问题发生,发包人付清给承包人;
(5)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方均必须与承包人名称一致。
6.2承包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发包人结算:
(1)合同;
(2)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中介审价单位出具的结算书;
(3)承包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4)验收报告(加盖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公章);
(5)成交通知书。
6.3承包人收款时必须开具有效发票,有关税费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6.4若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现场变更或发生图纸改变,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结算,综合单价按成交价。变更或增加工程按照以下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
(2)工程量清单若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照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同期的发布价,根据招标最高限价编制依据计算所得的单价×折率计算,折率=成交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按招标最高限价编制依据计算成本所得的单价和实际计量数量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6.5承包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6.6合同价包括必须的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工程实施、施工场地勘查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运输保险、装卸、工地管理及水电费、办理施工报建和报验手续、材料检验费、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及质量保修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6.7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在进场前2天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检测结果须提供发包人办理进场登记后方能施工。
6.8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为必须包含在报价中且为不可竞争费用。
6.9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以及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及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凡是采购文件、设计图纸上标明了的、工程采购清单上列明标明的、以及有关说明上有的工程部分,都必须完成。对采购文件、设计图纸上标明了的、工程采购清单上列明标明的、以及有关说明上有的工程部分,都纳入该工程施工内,实行总承包报价(不含暂列金额)。
6.10合同价为不变价,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能以原材料价格变动、清单漏项等原因增加任何收费。结算时,除非设计图纸发生变更(变更部分的工程造价,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在总工程款范围内进行另外调整),否则按合同总价进行结算(不含暂列金额)。
七、关于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约定
7.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7.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工期不予以顺延。
7.4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5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7.6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并达到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否则,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凡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相关标准整改,整改所需要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且承包人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7.7承包人必须确保本项目分布工程、单位工程的一次验收合格。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未一次验收合格的,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5000元,导致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竣工验收的,承包人除发包人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加快实施进度外,还应承担响应的违约责任。
7.8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完成审查。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发包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及时审批,并在确认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7.9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安排向政府及相关管理机构办理任何必要的竣工批准和登记手续,或为此的申请政府及有关管理机构对工程进行进一步核验。对此,承包人有义务进行必要的协助。
7.10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7.11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限期改正,工期顺延。
八、工程质量标准:
(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现行施工竣工验收规范、标准(或地方政府主管机关的具体规范、标准);
2)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3)符合磋商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
4)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
5)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
九、工程质量保修
9.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2质量保修期: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 2 年。质量保修期从本项目实际竣工之日(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
9.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接到修理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若承包方不在约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生费用以发包人核算为准,承包人必须在他人代理保修发生后7天内直接支付保修费用给发包人。
9.4保修费用:属承包人责任的(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及其它费用等)由承包人承担;非属承包人责任的如不可抗力因素、发包人使用不当等造成损坏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不予承担。
十、工程款变更:
(1)若施工过程中采购人要求现场变更或发生图纸改变,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结算,综合单价按成交价中相应清单的综合单价。变更或增加工程按照以下办法确定:
工程量清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
(2)工程量清单若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照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同期的发布价,根据招标最高限价编制依据计算所得的单价×折率计算,折率=成交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按招标最高限价编制依据计算成本所得的单价和实际计量数量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十一、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1.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1.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的法规、规范。
11.3由于发包人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4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施工及管理要求
12.1供应商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12.2在工程进行中,供应商要注意保护施工区域附近的各种标志标识,不得随意破坏。
12.3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施工安全以及xx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供应商负责。
12.4施工场地的卫生及垃圾清运由供应商负责。
12.5供应商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2.6供应商必须完全按照国家、地区、行业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如果有违反或没有按照下相关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2.7施工现场:采购人按现状场地条件提供给供应商。供应商自行解决本工程临时用地(包括办公场所、生活场所、预制场地、加工场地、材料堆场、xx材堆场、机械设备存放场地等)。
12.8施工场内外道路及设施:采购人按现状场地条件提供给供应商,供应商自行修建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外道路及设施,并按要求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行权。
12.9施工场地水、电、通讯线路接驳及铺设:采购人就近指定水、电、通讯线路的接驳地点,施工用水、用电、通讯设施及符合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的接驳线路由供应商自行 负责,并自行完成相关管线的铺设。
12.10施工所用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用户提供恰当的场所存放并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
12.11为加强落实“安全xx施工”,若成交供应商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安全xx施工”的 需要,采购人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要求完成,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在进度款扣除。
12.12成交供应商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 (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前任人员更换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十三、其他要求:
13.1环境保护。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堆放建筑垃圾中的中转站,便于统一、集中地存放建筑垃圾。派专人负责洒水降尘。尽量减少搅拌站的灰尘。对施工现场内的电线管道或其他公用设施,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按照本施工组织设计的场地排水要求,进行有组织抽排水,并保证场地内无大的坑洼积水。设沉淀池,使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方可进入发包人指定污水管道。对施工现场划分卫生责任区,严格实行卫生检查制度。
13.2防止施工噪音污染。施工现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噪声限制法》(GB12523—90)制定的降噪声相应制度及措施。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震措施。要求机械设备按期保养,完全润滑,有效降低噪音排放量。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如工序的连续性要求确需开机施工的,应事先计划好并报告有关部门,取得同意后再进行安排,在居民区粘贴安民告示,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和邻近居民的影响。生活区住宿人员也应遵守该街区规定,做xx住户。
13.3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死亡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设备事故为零。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主导,强化安全生产各环节管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创安全生产管理“优良”等级工程。
13.4安全管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成立安全管理网络,建立由工地负责人参加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安全轮值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等。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职责分明,分级管理,分层落实”,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责任心,真正树立起主人翁形象。联合安全部门认真执行本部门责任制,定期(半月)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事故隐患、整改做到定、定时、定措施。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眼镜等)。新进场的劳务工或变换工种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三级教育。工地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轮值制度,保证安全与施工进度同步。施工现场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牌和安全警语。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禁乱拉乱接和私接电线。
13.5时间管理。本项目工期为合同生效120日历天内竣工并交付验收(最迟不超过2022年5月30日竣工),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施工时段应为8:30至12:00,14:00至21:00。逾期交付使用每天按成交价1‰的金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权利。成交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缩短工期。其中雨天、节假日及因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工序颠倒造成的返工所耽误的工期,不能顺延。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可以顺延,要求工程能全部按期完成,按期完成不奖不罚。
十四、争议或纠纷处理
14.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4.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佛山市禅城区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关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贷款
(1) 乙方是否已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贷款(在□打√表示):□是 R否。融资银行及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若乙方已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贷款,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银行帐号为融资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收款账号。
十六、附则
16.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6.2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16.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发包人:佛山市中医院 (盖章) |
承包人:广东省越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 |
经办人: |
电话:0000-00000000 |
电话: 0000-00000000 |
开户银行:工行佛山祖庙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 |
帐号:2013020109022107122 |
账号:44438501040008780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见证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日期: 年 月 日 |
合同附件
附件1:安全施工协议
附件2:由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等级划分及相关处罚约定
附件3:廉政协议
附件4: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5:履约保函
附件1:
安全施工协议
发包人(全称):佛山市中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广东省越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 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 签订本安全施工协议。
一、工程名称:丝织路8号自编3号楼B楼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
二、工程内容:丝织路8号自编3号楼B楼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包含1~4层室内、阳台护栏修缮。建筑面积约606.15m2。包括砌墙、天棚、地面、墙面、门窗、电气、暖通、消防、给排水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三、甲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
1.甲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部门及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
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
2.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
导。
3.甲方在施工期应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 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4.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xx施工严重失控情 况下,甲方有权作出停工,停顿限期整改,乙方屡次不改,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限
期乙方退出施工。
5.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
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 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
四、乙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相关记录,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2.乙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乙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 方制度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开工前必须 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措施,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开工。
7.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 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施工现场内严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及酒后作业。
8.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有危险作业处应挂有安全告示标牌,必须搭设防护栅栏等可靠有效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9.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 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10.乙方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1.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器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2.从乙方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xxxx所有责任。
五、具体措施有以下几项:
(一)安全施工措施:
1.乙方是安全施工的具体领导者,负责现场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施工实施。
2.乙方应派一名现场安全施工的专职人员,负责安全施工的教育监督检查。
3.明确安全施工责任,责任到到人,层层负责,切实地将安全施工落实到实处。
4.进入施工现场需正确佩戴安全帽。
5.施工机械机具每天使用前例行检查,特别是钢丝绳安全带每天在上班之前,进行一次性检查确保完好。
6.安装和搬运构件板材时须戴好手套。
7.在吊装时钢丝绳出现断钢丝和缠结时要立即更换。
8.一天工作结束时,要将安装的建筑物正确支撑,以免发生意外。
9.在安装墙板时,使用的脚手架的每层操作平台要固定牢固,并做好防滑措施, 拉好安全绳,系好安全带。
10.脚手架与墙板有两个以上的拉接点,并在外侧设两道支撑。支撑要固定在坚实有承载力的地面上。
(二)防止高空坠落
1.现场施工人员均应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正确安全带,并要高挂低用,并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2.在安全行走之前,屋面板必须完全连接在檩条上,且每侧均与其它屋面板连接。绝不能在部分连接或未连接的屋面板上行走,不得踩在屋面板的波峰上。
3.一旦发现屋面板留有油性的物质,立即抹去以防滑到或翻落。
(三)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1.构件绑扎必须牢固,起吊点应在构件的重心位置。吊装时应平稳,避免震动或摆动
2.在吊装时对构件需绑好,留绳控制方向。
3.构件安装后,应检验各构件的连接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实安全可靠,xxx构卸索。
4.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物料。
(四)防止触电事故
1.现场用电需有专业人员负责安装维护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2.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对于现场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器,其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3.各种电线要经常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佛山市中医院 |
承包人(公章):广东省越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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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经办人: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由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等级划分及相关处罚约定
承包人出现违约行为,发包人即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方对由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等级划分,具体约定为:
(1)限期整改责任;
(2)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3)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4)解除部分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其违约行为而使发包人遭受的实际损失;
(5)解除全部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其违约行为而使发包人遭受的实际损失;
依法违约的情节轻重,承包人应承担不同等级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内容
限期整改
承包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包括质量、安全xx施工、人员投入、设备投入、计划管理等),发包人即发出书面限期通知,并要求承包人必须在书面通知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某一项工作的整改或履行义务,如果承包人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履行义务,承包人须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发包人再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如仍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或履行义务,承包人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
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一般违约责任的规定:
序号 |
违约内容 |
说明 |
1 |
材料管理 |
主要材料(钢筋、砌体、混凝土、安装材料、装修饰面材料)进场前未经发包人确认品牌或厂家擅自进场,发现一次,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材料进场未经发包人验收擅自使用发现一次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
按照规定进场需检验合格以后方可使用的材料,未经发包人见证检验擅自使用,发现一次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
进场材料货不对板,不按照确认的品牌或厂家进场,发现一次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
2 |
现场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管理 |
未按照图纸施工,一经发包人指出并发出通知后仍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不按规范施工,经发包人指出并发出通知后仍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
检验批工程未经发包人验收, 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或擅自隐蔽,发现一次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
完成的分部分项质晟工程出现有质釐通病如开裂、 渗水情况的在发包人发出通知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或整改不彻底的 |
||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 |
||
3 |
安全xx施工管理 |
按照规定须经发包人验收的安全设施材料、 设备进场后未经发包人验收的发现一次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按照规定须经检测的安全设施材料、 设备进场后未经发包人见证检测擅自使用一次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
承包人不按照发包人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发包人发出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 发现一次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
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较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未编制专项方案报发包人审批擅自施工的,发现一次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
发包人发现安全防护不合格,在发出通知限期内不整改的,出现一次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
发包人发现现场作业不安全,在发出通知限期内不整改的, 出现一次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
||
专职安全员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动态管理专职安全员一次扣分5分以上的 |
||
项目经理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动态管理项目经理一次扣分5分以上的 |
||
4 |
总包协调 |
不履行总包配合协调管理职责的, 发出限期整改仍不履行职责的承担 次违约责任 |
5 |
限期整改 |
除上述一般违约规定以外,其它某一项工作限期整改通知书发出两次,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两次限期整改仍不整改或履行义务,增加一次一般违约责任。 |
出现上述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每一次为¥2000元。
(3)解除部分合同
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部分合同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在2天内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现场撤离。停工3天内,发包人将会同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只承认已发生并投入,且符合质屈验收标准的部分,对已订货未到现场或在现场未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均不予承认,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对于承包人已施工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必须在限期内拆除,并消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承包人损失发包人不予负任何责任。
承包人必须作好与发包人重新确定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在7天内作好己施工部分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 底、移交工作。承包人因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给发包人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实际损失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全部合同。
(4)解除全部合同
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全部合同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在2天内停工,10天内机械、材料、物件、人员全部消理离场。停工3天内,发包人将会同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理量进行清点。 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发包人有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临时转运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发包人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承包人在损害赔偿保证金中承担。由本合同解除,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赔偿。停工7天内,承包人应将全部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无条件移交给发包人,任何因移交资料不完整、不及时引起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作出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
三、 违约责任的说明
l) 若承包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说明其违约的原因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超过承包人损害赔偿保证金所能支付的金额,则承包人必须按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若承包人拒不支付,发包人将依法予以追讨。
4)违约责任一旦发生并已发出违约责任通知书,违约金从承包单位每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因承包人违约累计罚款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
附件 3:
xx协议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
乙方:广东省越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内容执行。
四、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xx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xx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验收、入库等制度,对采购内容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二、严禁索要或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三、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公务挂钩。
四、不得参加乙方及其单位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如采购或使用的选择权)的宴请、健身、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五、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单位及其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
七、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庆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八、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九、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乙方及其它企业和个人。
十一、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xx、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第三条 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将捐赠资助与采购公务挂钩。
三、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如采购或使用的选择权)的宴请、健身、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四、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得为甲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庆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八、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九、不得违反规定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十、甲方对涉嫌不xx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甲方人员xx从业方面的评价、信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外,还将分别在医疗卫生系统内给予通报、限制或禁止与其交易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x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乙双方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签订交易合同的,本协议作为交易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本协议独立有效。
第六条 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仍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盖章) |
乙方:(盖章)广东省越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佛山市中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广东省越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 协商一致就丝织路8号自编3号楼B楼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合同项下承包人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
8.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佛山市中医院 |
承包人(公章):广东省越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经办人: |
经办人: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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