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税务总局 上海市xx区税务局 |
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
|
|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
地址:xxxxxx000x
邮政编码:200023
电话:
联系人:
乙方(受托人):上海民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0000x0xx0-000x
邮政编码:201907
电话: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项目招标投标结果,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要素: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195989.00元(大写:人民币xx壹拾玖万伍仟玖佰捌拾玖元整),除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部分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外,与达到本合同文件规定要求与标准完成本物业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本项目物业服务采购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本合同为第二年合同,服务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 月31 日止。
4、服务地点:xxx000x、xxxx000x、xxx000x00xxxxx00x。
5、付款方式:按月度支付。甲方收到发票,并对乙方月度考核合格后支付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商。
6、履约保证金:无。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
2、本合同书;
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6、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三、合同条款:
第一条 一般规定
(一)遵守法律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对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需要获得的许可证、执照、证件、批件等,乙方需依法取得,并且在合同期间保证前述许可、证照的有效性,及相应的资质等级不降低。
2、乙方应按时向所雇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规定办理和缴纳有关保险,依法缴纳相应税费。
(二)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责任,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三)廉政责任
甲乙双方在物业项目招投标和履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是招标文件中要求服务的区域,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物业构成明细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交接清单为准。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项目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除上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外,甲方因机关正常运营需要,需委托乙方提供其它服务(合同文件服务范围以外的服务,如通讯、理发、洗衣、自行车免费租赁等服务,以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服务等)的,视为延伸服务,延伸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专项服务分包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管理服务项目,可进行专业分包,但不得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除乙方投标文件中已说明的委托专项服务事项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对外专业分包。
2、乙方所选定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乙方所签订的分包合同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务标准,分包合同中关于保密和xx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附件协议中约定的标准。专业分包单位不得将专业分包项目再次转包,若存在再次转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对专业分包单位的服务行为、保密义务和xx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对分包服务项目进行相应监督管理,保证合同的履行。
第五条 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xxx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第六条 合同期限
1、本项目实行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 月31日止。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 月31 日止。
2、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在合同服务内容不变的条件下,甲方与乙方就下一年度服务价格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乙方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第二和第三年度因服务内容、人工成本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价格变动较大、价格变动幅度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总金额10%的,则本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此种情况下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按招标文件内容、范围,合计:人民币5195989.00元(大写人民币xxx拾玖万伍仟玖佰捌拾玖元整)。
2、除根据合同约定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需进行增减款项外,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一)支付时间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第1个月支付433000.00元,其余每月支付432999.00元。甲方在月考核合格后支付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商。
(二)付款程序
在乙方完成物业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经甲方考核符合要求并确认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支付由甲方对乙方考核符合要求,且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如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未达到所承诺的服务标准和要求,必须经整改达到甲方要求后,方可支付当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如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和有关费用预算等,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2、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3、制定、审议、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涉及本物业公共部位固定资产配置、绿化和设备改造等事项,并根据批准的方案委托乙方实施。
4、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
5、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包含合同文件规定应由甲方提供的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以及甲方掌握的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需的图、档、卡、册等资料。
6、对乙方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下达有关物业年度节能指标,督促乙方加大节能管理力度,提高用能设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
7、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控烟、爱国卫生等工作。
8、定期召开协调会议,与乙方沟通协调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事宜。
9、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管理和建档工作。
2、在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委派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合同文件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关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4、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如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
5、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和场地;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不得影响机关工作秩序。
6、对有违反或影响本合同执行,包括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乙方应及时整改。
7、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节能管理专业培训,加大节能管理力度,完成甲方下达的物业公共部位年度节能指标。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对从事本物业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操作培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9、按要求组织成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0、自费投保物业公众责任险,并将保险单据等材料按甲方要求提交甲方备案。
11、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新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12、乙方承诺履行不得“围猎”税务人员的义务,明确违反承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自甲方及甲方主管机关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与其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乙方延迟履行超过30日的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并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予以扣减;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4、乙方对投标时及合同中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违约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按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5、除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还应承担甲方因维护其合法权利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合理维权费用。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请在选择项中打“√”)
£提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R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为文书、信息的送达地址,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 乙方:上海民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000x 住所:xxx0000x0xx0-000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保 密 协 议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
乙方:上海民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乙方系甲方聘请的,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位。
乙方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形式,与甲方订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与物业管理的实际需要,甲乙双方就各自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承担保密义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和乙方员工应承担下列内容的保密义务:
1、甲方大楼的结构、布局,大楼设备设施的数量及运行情况;
2、甲方大楼的用途,包括并不限于大楼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等以及生活、管理用房的布局与位置;
3、甲方人员的工作作息时间,领导的出入时间,通道走向等;
4、甲方人员的交通工具、车辆特征与车辆牌号等;
5、可能被乙方人员知晓的甲方人员的工作内容及相关情况;
6、甲方向乙方明示的应当保密的内容;甲方虽未明示,但公开或泄露会造成甲方和国家利益损失的内容。
7、其他甲方认为乙方及乙方人员应当保密的内容。
二、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应承担下列内容的保密义务:
1、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与管理成本分配;
2、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标准、操作程序及甲方的企业制度;
3、乙方向甲方明示的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三、双方对对方具有保密义务的内容,不能向第三方透露,包括口头传播、文字资料、图片、图像资料传播以及以网络数据传播等任何方式。
乙方员工应认真遵守作业区域的保密守则,包括不随意进入作业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不翻动业户的书籍、报刊与其他资料。
四、鉴于甲方大楼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大楼提供物业服务的人员,应当提前报请甲方审查,经甲方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大楼作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与物业管理服务无关的其他人员带入大楼,包括参观、学习交流等一切活动。
五、乙方人员在大楼服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大楼的出入管理制度,并不得进入与乙方作业无关的区域。
六、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投标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并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提供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知晓。
七、违约和赔偿
1、任何一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之一的,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和减小影响。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确定,实际遭受的损失难以评估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方案,乙方在双方订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合同金额范围内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的,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员工追偿,或直接依据乙方内部管理规定对乙方员工进行处罚,乙方员工涉及刑事犯罪的,交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
八、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2、本协议为双方订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重要补充部分,但效力不因《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无效、提前终止或解除而无效。
3、本协议终止期限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终止或解除后三年。
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 乙方:上海民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xx协议
甲方(委托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
乙方(受托方):上海民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在物业管理服务中保持xx自律,防止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关于物业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物业管理的特点,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义务
1.1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1.2 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收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3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履行承发包合同义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1.4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1.5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服务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二、乙方义务
2.1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2.2 乙方不得为谋取单方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相关服务承包、工程承包、工程价款、材料设备供应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2.3 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高档娱乐场所。
2.4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用电器、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三、违约责任
3.1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xx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3.2 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责任。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物业服务管理合同》。
四、其他
4.1 本xx协议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附件,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违约责任具有优先处理权。
4.2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 乙方:上海民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