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提述(i)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公告;(ii)二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告
持續關連交易
有關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的補充協議及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
有關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的補充協議及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
茲提述(i)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公告;(ii)二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及
(iii)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公告。
誠如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公告所披露,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訂立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據此,本公司同意允許空港貴賓公司使用北京首都機場航站樓的部分區域及資源,用於向北京首都機場的貴賓旅客提供各項貴賓旅客服務,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
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根據二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所披露的國際出港區域及涉奧保障區域業務的費用減免政策,本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訂立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據此,空港貴賓公司根據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應向本公司支付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保底資源使用費用將會降低,有關詳情於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公告內披露。
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為配合北京首都機場常旅客付費會員業務的發展及整合該業務與貴賓旅客服務相關業務的資源,本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訂立(i)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據此,與貴賓旅客服務有關的現有業務及於北京首都機場的相關資源將從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中剔除,而空港貴賓公司根據該合同應向本公司支付的全年保底資源使用費將相應減少;及(ii)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據此,本公司同意允許空港貴賓公司經營及管理常旅客付費會員業務、與貴賓旅客服務有關的現有業務及各自於北京首都機場的相關資源,自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由於空港貴賓公司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因此空港貴賓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各項交易各自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4條,由於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對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的條款構成重大修訂,故本公司須再次遵守上市規則第 14A章項下的相關規定。
由於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高於0.1%但低於5%,故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於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高於
0.1%但低於5%,故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A章項下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背景
茲提述(i)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公告;(ii)二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及(iii)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公告。
誠如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公告所披露,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訂立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據此,本公司同意允許空港貴賓公司使用北京首都機場航站樓的部分區域及資源,用於向北京首都機場的貴賓旅客提供各項貴賓旅客服務,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
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根據二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所披露的國際出港區域及涉奧保障區域業務的費用減免政策,本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訂立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據此,空港貴賓公司根據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應向本公司支付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保底資源使用費用將會降低,有關詳情於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公告內披露。
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為配合北京首都機場常旅客付費會員業務的發展及整合該業務與貴賓旅客服務相關業務的資源,本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訂立(i)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據此,與貴賓旅客服務有關的現有業務及於北京首都機場的相關資源將從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中剔除,而空港貴賓公司根據該合同應向本公司支付的全年保底資源使用費將相應減少;及(ii)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據此,本公司同意允許空港貴賓公司經營及管理常旅客付費會員業務、與貴賓旅客服務有關的現有業務及各自於北京首都機場的相關資源,自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
有關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的補充協議
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的重大條款
日期
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
訂約方
(a) 本公司;及
(b) 空港貴賓公司
服務
根據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與貴賓旅客服務有關的現有業務及於北京首都機場的相關資源將從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中剔除。
於生效日期後,空港貴賓公司根據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經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修訂)經營的業務將為向一定級別的政務要客及高端商務貴賓提供的貴賓旅客服務及其他貴賓相關服務。
生效日期
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將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生效,並將維持有效直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即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的屆滿日期)止。
對價及付款
根據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空港貴賓公司根據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經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修訂)應向本公司支付的全年保底資源使用費將減少至人民幣47,691,399.92元。該全年保底資源使用費乃經參考北京首都機場航站樓內不同位置、不同類別、不同面積的貴賓資源的已核定歷史保底使用費的總和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經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修訂)的其他條款維持不變。有關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的重大條款,請參閱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公告。
年度上限
原年度上限及歷史數據
下表載列空港貴賓公司根據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經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修訂)向本公司支付的資源使用費的歷史數據: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
(人民幣元) | (人民幣元) | |
空港貴賓公司根據二零二零年 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經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修訂)向本公司支付的資 源使用費 | 52,226,000 | 27,201,000 |
(附註) | ||
原年度上限 | 125,000,000 | 125,000,000 |
附註: 該數據指空港貴賓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向本公司支付的未經審核資源使用費。本公司預期空港貴賓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應向本公司支付的資源使用費將不會超過上表所列載的原年度上限或下表所列載的經修訂年度上限。
經修訂年度上限
鑒於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對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的條款作出的修訂,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項下擬定的原年度上限將修訂如下: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
(人民幣元) | (人民幣元) | |
原年度上限 | 125,000,000 | 125,000,000 |
經修訂年度上限 | 58,000,000 | 50,000,000 |
上述經修訂年度上限乃基於以下因素而釐定:
(i) 因應新冠肺炎的影響而調整貴賓旅客服務資源,導致本公司根據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經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修訂)從空港貴賓公司收取的旅客服務資源使用費的歷史交易金額減少;及
(ii) 受北京首都機場航站樓的貴賓旅客服務的業務整合優化及相關經營資源的調整影響,預期未來兩年的相關資源使用費將會減少。
定價政策
於釐定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項下空港貴賓公司應向本公司支付的經修訂全年保底資源使用費及經修訂年度上限時,本公司已應用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項下經考慮的定價政策。有關該等定價政策及與定價有關的內部控制的進一步詳情於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公告內載列。
有關定價的內部控制
x公司已實施管理系統,以監察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經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及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修訂)項下交易的定價標準,從而確保該等條款屬一般商業條款。有關該管理系統的進一步詳情於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公告內載列。
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
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的重大條款
日期
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
訂約方
(a) 本公司;及
(b) 空港貴賓公司
服務
根據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本公司同意允許空港貴賓公司經營及管理常旅客付費會員業務、與貴賓旅客服務相關的現有業務及各自於北京首都機場的相關資源,有關詳情如下︰
(a) 將由空港貴賓公司管理的資源,包括二號航站樓及三號航站樓的值機區、安檢區及休息區;及
(b) 將由空港貴賓公司管理的業務包括付費會員的產品設計、推廣、銷售及門到門服務;付費會員的值機服務、安檢服務及休息室服務;付費會員的停車及引導服務;機場積分制高級會員(白金及以上級別)的相應免費服務。
期限
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的期限自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
倘空港貴賓公司擬重續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其可於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向本公司提交續約申請以作評估。取決於本公司就該申請的審核並遵守相關上市規則,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可重續三年。
對價及付款
x公司根據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應向空港貴賓公司支付的年度委託管理費的計算方式載列如下:
年度委託管理費基數(附註 1) +(委託事項總收入-增量分成基數)*6%(附註 2)
附註 1:實際年度委託管理費基數約為人民幣21,083,300元,乃經參考年度委託管理費基數人民幣23,000,000元及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年期內每年一個月免租期而釐定。
附註 2:增量分成基數為人民幣69,420,000元。
本公司將根據上述計算方法按季度向空港貴賓公司支付委託管理費。空港貴賓公司將於每季度之第十五個工作日或之前就上一季度應付的費用向本公司開具書面繳款確認明細表,該費用的金額將由本公司確認。本公司將於訂約方確認委託管理費的金額後的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款項。
倘因疫情或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旅客吞吐量低於每年30,000,000人次,委託管理費的任何修訂均須由訂約方與第三方經營商磋商及以書面協定。
其他重要條款
根據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空港貴賓公司獲本公司授權就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項下的資源與透過招商程序而獲挑選的各經營商簽訂獨立經營合同,惟有關經營合同的條款不得與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的條款相牴觸。空港貴賓公司須將該等經營合同向本公司備檔。空港貴賓公司負責款項結算、管理應收賬款、對委託資源的經營分析、編製賬目、保管及提交相關資料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工作。經營商將直接向本公司的指定銀行賬戶支付所有款項。本公司其後將向空港貴賓公司支付委託管理費,有關詳情載於本公告「對價及付款」一節。本公司預期經營商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就委託資源的日常運營及管理而言,本公司委託空港貴賓公司進行常旅客付費會員業務的日常運營及管理以及與貴賓旅客服務相關的現有業務,包括安全、服務、營銷、物流、裝修施工以及資源、場地及其他相關受託資源的管理工作。空港貴賓公司將協助經營商進行工程項目報告、項目的竣工審批、管理、開業以及資源、場地及其他相關受託資源的管理工作。此外,空港貴賓公司將管理經營商,確保彼等嚴格遵守經營合同的條款及本公司的管理規例。在簽立經營合同時,空港貴賓公司將要求經營商支付履約保證金或出具履約保函,有關款項或函件將由空港貴賓公司向經營商收取、保管、管理及退還。倘任何經營商違約,空港貴賓公司將按照合約沒收部分或全部保證金(視情況而定),並向本公司支付有關沒收款項。
就資源規劃及招商而言,經營商乃按照北京首都機場的相關管理規例通過招商而獲挑選,而空港貴賓公司則負責制定招商方案及其實施工作。經本公司審核招商方案內的資源規劃計劃的符合性後,招商方案方會實施。於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的年期內,本公司有權根據機場運行資源調整及整體商業規劃以及其他原因,透過向空港貴賓公司發出三十個工作日的事先通知對委託資源進行調整(包括資源的收回)。
就商業營銷而言,本公司負責商業的整體營銷,而空港貴賓公司將(並促使經營商)積極配合本公司進行相關工作。本公司同意大力支持由經營商及空港貴賓公司發起的各類營銷及推廣活動。任何有關委託資源的營銷及推廣活動及計劃均須在獲得本公司書面批准後方可實施。
就服務管理而言,空港貴賓公司應確保經營商建立完整的旅客服務標準及服務改進、員工服務培訓政策、相關服務監察、培訓檔案紀錄及相關管理規定,並須經空港貴賓公司批准及向本公司備案。根據機場服務準則及規定,本公司有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入受委託資源場所對營運及服務質量進行檢查及對空港貴賓公司進行評核。空港貴賓公司或經營商或會根據就彼等接獲的投訴數量而遭受處罰及被視為違約。
就廣告媒體資源管理而言,任何廣告媒體設置均須向本公司備案。儘管本公司委託空港貴賓公司審核廣告照片樣本,本公司仍有權查閱及提供意見且空港貴賓公司應作出相應修改。
訂約方亦同意彼等各自就保護知識產權及安全管理的權利及責任。
年度上限
x公司預期本公司根據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應向空港貴賓公司支付的年度上限如下:
(人民幣元) | |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10,000,000 |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25,000,000 |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25,000,000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25,000,000 |
上述年度上限乃根據下列因素釐定:
(i) 本公司預期從第三方經營商獲取的經營收益;
(ii) 預期該項業務的經營收益在未來三年保持穩定;及
(iii) 相關稅費。
定價政策
x公司接獲空港貴賓公司就經營及管理常旅客付費會員業務、與貴賓旅客服務有關的現有業務及各相關資源提供的報價後,已考慮以下因素以評估該報價的合理性及公平性: (i)空港貴賓公司提供有關經營及管理服務的成本;(ii)空港貴賓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有關經營及管理服務而將獲得的合理利潤率(約為10%);及(iii)有關稅項。
經比較空港貴賓公司約為10%的利潤率與提供其他服務(例如由北京首都機場的其他服務供應商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環保及清潔服務)的利潤率(介乎約8%至15%之間),本公司認為該利潤率屬合理。該等服務供應商由本公司經評估彼等的報價、資歷、經驗及服務方案等後,基於招標結果而獲本公司甄選。
茲進一步提述由母公司相關子公司根據本公司所訂立各項現有管理合同就於北京首都機場提供廣告及國際零售服務徵收的管理費用。相關管理費用乃按介乎22%至25%的相關資源經營所產生的總收入收取。本公司根據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應向空港貴賓公司支付的委託管理費費率佔合同項下委託事項所產生總收入約23.94%,處於上述水平。
有關定價的內部控制
x公司已實施管理系統,以監察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項下交易的定價標準,從而確保該等條款屬一般商業條款如下:
1. 於訂立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前,商業開發部負責收集有關(i)空港貴賓公司提供有關經營及管理服務的成本及利潤率以及於北京首都機場提供其他服務的利潤率;及(ii)母公司相關子公司根據本公司所訂立各項現有管理合同項下就於北京首都機場
向本公司提供其他廣告及國際零售服務的歷史交易費的資料。其後,商業開發部負責對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進行監察及評價考核。財務部及董事會秘書室負責收集關連交易的資料,並監察關連交易的實施情況。
2. 於簽訂正式協議及執行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前,商業開發部內處理相關事宜的主要職員須向本公司商業開發部、財務部、法務部及董事會秘書室提交申請。該等申請唯有先經上述本公司相關部門經理進行初步審閱,再依照本公司內部控制政策,於總經理辦公會議上進行最終審核後方會獲得批准。在本公司根據各部門的不同職能完成上述內部審核程序後,相關正式協議將由董事會審議及批准。
3. 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審閱及將會持續審閱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以確保有關交易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及按其合約條款進行。
4. 本公司核數師將會根據上市規則對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就其項下擬定的定價政策及年度上限進行年度審閱。
審閱年度上限的內部控制
x公司已實施下列內部控制措施,以確保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將不會超過年度上限:
1. 本公司財務部每月向董事會秘書室提供有關實際交易金額的資料。
2. 董事會秘書室負責監察該等交易,以確保交易總額不會超過年度上限。
3. 倘估計有關交易金額超過相關年度上限,則本公司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將獲告知,以便重新估計未來的交易規模,並作出安排以發佈公告及╱或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獲得董事會及獨立股東的相關批准。
訂立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及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的理由和裨益
目前北京首都機場常旅客會員人數約445萬,均為積分制會員。付費制會員是近年來商業和旅行機構在積分制會員發展的基礎上,形成的更為高端的會員模式,是對積分制會員的有益補充。旅客通過付費直接享受相關權益,如專屬值機、專屬安檢、專屬休息區服務。
為使北京首都機場資源價值最大化,在當前經濟效益回落期穩定本公司收益,提升商業發展質量,本公司擬整合北京首都機場常旅客業務與現有貴賓旅客服務相關業務資源,推進北京首都機場常旅客付費會員業務發展。
鑒於本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良好的長期合作經驗及空港貴賓公司目前於北京首都機場經營現有貴賓旅客服務相關業務,預期繼續由空港貴賓公司經營北京首都機場現有貴賓旅客服務相關業務及經營常旅客付費會員業務有利於該等業務的良好運作和發展。
基於以上原因,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及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各自乃按公平合理的正常商業條款及於本公司的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且其項下擬進行的各項交易均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一般資料
x公司主要負責運營北京首都機場。
母公司主要從事為中外航空企業提供地面保障服務,對下屬企業提供經營管理服務;櫃檯場地出租;停車場管理;房屋出租;物業管理;廣告代理服務等業務。母公司的最終
實益擁有人為中國民用航空局(由中國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政府部門)。
空港貴賓公司主要在北京首都機場及若干其他國內機場的航站樓向貴賓客戶及其他旅客提供專業的客戶服務。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於本公告日期,其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董事會的批准
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及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各自已獲董事會批准。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各自之間的董事並無重疊。僅有一名執行董事同時擔任母公司的董事長、一名執行董事及三名非執行董事同時擔任母公司的副總經理,而本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的高級管理層並無重疊。此外,概無董事在任何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或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任何重大個人權益,因此,概無董事在董事會會議上就批准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各項交易放棄表決權。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由於空港貴賓公司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因此空港貴賓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各項交易各自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4條,由於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對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的條款構成重大修訂,故本公司須再次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相關規定。
由於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
14.07條)高於0.1%但低於5%,故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項下擬
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於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高於0.1%但低於5%,故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
「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公告」
「二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
「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
指 x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訂立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內容有關本公司允許空港貴賓公司使用北京首都機場航站樓的部分區域及資源,用於向北京首都機場的貴賓旅客提供各項貴賓旅客服務,詳情於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公告內披露
指 x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公告,內容有關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
指 x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的內幕消息公告,內容有關國際出港區域及涉奧保障區域業務的費用減免政策
指 x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補充協議,以修訂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的若干條款
「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公告」 | 指 | x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二零二一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 |
「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 | 指 | x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的補充協議,以修訂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的若干條款 |
「聯繫人」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北京首都機場」 | 指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空港貴賓公司」 | 指 | 首都空港貴賓服務管理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本公司」 | 指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聯交所上市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控股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新冠肺炎」 | 指 |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生效日期」 | 指 | 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的生效日期 |
「國際出港區域及涉奧保障區域業務的 費用減免政策」 | 指 | x公司因應新冠肺炎的影響及冬奧會保障工作,向位於北京首都機場的餐飲業務、廣告業務、貴賓業務及便民業務提供租金及運營費用減免的政策,詳情於二 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內披露 |
「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 | 指 | x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的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內容有關本公司允許空港貴賓公司運營及管理常旅客付費會員業務、有關貴賓旅客服務的現有業務及各自於北京首都機場的相關資源,自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 |
「H股」 | 指 | x公司註冊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 |
「獨立股東」 | 指 | 除母公司、其聯繫人及於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或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視情況而定)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的任何其他股東以外的股東 |
「上市規則」 | 指 |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
「母公司」 | 指 | 首都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前稱首都機場集團公司),一家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
「訂約方」 | 指 | 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的訂約方,即本公司及空港貴賓公司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人民幣」 | 指 | 人民幣元,中國的法定貨幣 |
「股份」 | 指 | x公司註冊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股份 |
「股東」 | 指 | 股份持有人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貴賓」 | 指 | 貴賓 |
「貴賓旅客服務」 | 指 | 空港貴賓公司根據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向常旅客提供的現有貴賓旅客服務及其他貴賓相關服務,將根據二零二二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補充協議從二零二零年旅客服務資源使用合同中剔除並將納入常旅客付費會員管理合同內 |
「%」 | 指 | 百分比 |
中國,北京
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為:
執行董事: xxx先生、xxxxx及xxx先生
非執行董事: xxx先生、xxx先生及xx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xxx先生、xxx先生及xxx先生
承董事會命xxx 董事會秘書
如需查閱載明有關事宜詳情的公告,可瀏覽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
xxxx://xxx.xxxxxxxx.xx上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和本公司網站x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