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放弃代位追偿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下列各方可能拥有的代位求偿权:
1. 被保险人的关联或联营公司;
2. 被保险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
3. 被保险人的董事、合伙人;
4. 被保险人的雇员。
但上述各方的故意行为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保留代位求偿权。
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保险合同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主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同主保险合同一致。本附加合同所附属的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主保险合同无效,本附加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