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8-025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议履行所涉及的经营资质的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作协议采取分期收款方式,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付款迟延风险;协议中已就违约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协议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3、本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合作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署情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恒基达鑫”)近日与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化投”)签署了《扬州港仪征港区液体化工码头二期及配套仓储罐区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扬州恒基达鑫与扬州化投合作经营扬州化投子公司扬州华泰石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华泰”)的扬州港仪征港区液体化工码头二期及配套仓储罐
区项目(以下简称码头二期项目);合作期限三年;合作方式是由扬州恒基达鑫或其子公司扬州xx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xx”)组建管理团队全权管理扬州华泰的生产经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171,813.12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化工产业投资;化工xx技术企业投资;化工产品仓储;化工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金属材料销售;汽车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上述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占出资总额 比例 |
1 |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 | 152,923.12 | 89.01% |
2 | 仪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13,890.00 | 8.08% |
3 | 扬州市扬州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 3,500.00 | 2.04% |
注册地:仪征市真州镇万年南路 9 号股权结构:
4 | 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 | 0.87% |
合计 | 171,813.12 | 100.00% |
码头二期项目基本情况:
码头长 516 米,码头建设规模为 2 个 5 万吨级油品化工品泊位以
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年设计吞吐量 290 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
385 万吨。
码头配套仓储罐区部分主要由储罐区、装车区、办公区以及辅助设施等组成。项目用地面积为83,566 平方米,拟建化工品储罐28 个,
总罐容量为 13.85 万立方米。
扬州化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交易的金额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扬州化投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鉴于协议的签订是为发挥码头二期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并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批准,且扬州化投股东均为国有资本企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合作经营扬州化投子公司扬州华泰码头二期项目。
2、合作期限:合作起算时间为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第 4 个自然
月后的次月 1 日起,合作期限为 3 年。
3、合同费用:扬州恒基达鑫确保合作期内扬州华泰每年的保底营业额基数为人民币 2,900 万元(含税),扬州华泰按照年营业额的 30%支付给扬州恒基达鑫合作费用,在满足招商条件的前提下,如扬
州恒基达鑫未能完成年付保底营业额,则甲方在结算当年度费用时扣减乙方当年度完成额与保底额差额的 5%。
4、合作费用的支付方式:扬州化投采取“季度预付、年度结算”的方式支付扬州恒基达鑫合作费用。
5、违约责任:
(1)扬州化投如未依约按期支付扬州恒基达鑫相关费用,就逾期部分应承担每天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扬州恒基xx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因环保、安全等事由给扬州化投或华泰公司造成损失,应全额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先行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足部分予以补齐);
(3)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外,另应承担违约金 180万元。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产生影响,预计
将对公司 2019 至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协议双方项目位置毗邻,形成资源互补和资源共享的优势,本项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协议履行所涉及的经营资质的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采取分期收款方式,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付款迟延风
险;
3、本协议中已就违约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协议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4、本协议涉及的码头及配套仓储罐区属液体化工危险品行业,存在一定的安全、环保风险;
5、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合作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备查文件:《扬州港仪征港区液体化工码头二期及配套仓储罐区项目协议书》。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