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第一期)和东海基金-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期)(以下统称“东海基金计划”)拟将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 股)56,079,33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8.80%,以每股 22.35 元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云南融智(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编号:临 2017-068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
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泰科技”、“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 053),对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基金”)与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融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一事进行了披露说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东海基金管理的东海基金-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
计划(第一期)和东海基金-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期)(以下统称“东海基金计划”)拟将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 股)56,079,33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8.80%,以每股 22.35 元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云南融智(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东海基金的通知,东海基金与云南融智经友
好协商,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将拟转让股份数调整为 31,863,32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10 月 10 日,经东海基金与云南融智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双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第二条“转让标的”调整为以下内容:
1.1 截止本协议签署日,闻泰科技总股本为 637,266,387 股,其中东海基金管理的东海基金-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和东海基金-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期)合计持有 56,079,338 股,约占闻泰科技总股本的 8.80%。
1.2 东海基金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云南融智协议转让闻泰科技无限售流通股(A 股)31,863,321 股,约占闻泰科技总股本的 5.00%;其中东海基金-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协议转让闻泰科技股份数量为 3,823,662 股,东海基金-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期)协议转让闻泰科技股份数量为 28,039,659 股。
1.3 东海基金所持剩余闻泰科技无限售流通股的转让事宜由双方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另行协商确定。
2、 双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第三条调整为以下内容:
2.1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单价为人民币 22.35 元/股,协议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柒亿壹仟贰佰壹拾肆万伍仟贰佰贰拾肆圆叁角五分
(¥712,145,224.35 元)。
2.2 上述协议转让总价款,由云南融智按以下方式向东海基金支付:
2.2.1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事宜合规性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云南融智应将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 元)标的股份转让款项支付至东海基金指定账户;
2.2.2 标的股份办理完登记过户手续后 7 个工作日内,云南融智应将标的股份转让款项的剩余部分支付至东海基金指定账户。
3、本补充协议自东海基金、云南融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次交易的影响
x次权益变动前,东海基金计划持有公司 56,079,3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80%,云南智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海基金计划持有公司 24,216,01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80%;云南智融持有公司 31,863,3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云南融智出于长期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重公司长期的成长性和投资收益受让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东海基金计划、云南智融重新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告知函》;
2、《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