玆因甲方擬出資製作「XX」(節目名稱暫訂,以下簡稱本節目),邀請乙方於節目中表演、演出或演唱,乙方所完成之表演(以下簡稱本著作)同意授權甲方利用之,雙方同意訂 立下列條款,以資信守遵行:
表演人著作權授權契約範本
甲 方:立契約書人乙 方:表演人
玆因甲方擬出資製作「XX」(節目名稱暫訂,以下簡稱本節目),邀請乙方於節目中表演、演出或演唱,乙方所完成之表演(以下簡稱本著作)同意授權甲方利用之,雙方同意訂立下列條款,以資信守遵行:
第一條 契約標的
甲方擬聘請乙方於本節目中擔任 工作,本節目目前暫訂
之播出集數為X 集,每集播出時間 X 分鐘,共計X 分鐘 。第二條 工作期間
甲方預計拍攝錄製本節目之期間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日;宣傳期間預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共計 日,乙方應於前開期間內遵照甲方之指示全力配合甲
方安排之錄製及宣傳活動。第三條 著作權歸屬暨授權方式
乙方依本契約甲方之指示所完成之一切表演或其他著作,皆以乙方為著作人,但乙方同意甲方於表演同時將表演以適當方法重製,並以專屬授權之方式將著作財產權以本條約定方式授權甲方利用:
(一)授權內容:著作財產權之全部權能。甲方得以一切包括但不限於電影、電視、錄影帶、雷射影碟、遊戲軟體、廣播、舞台劇、唱片及一切將來發明之附著或傳播媒介等方式利用;但本節目內容之人物造形、姓名、名稱、橋段等權利,皆屬甲方擁有,乙方不得主張上述各項相關權益。
(二)授權區域:全世界。
(三)授權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第四條 報酬與支付方式
甲方利用本著作,應依下列方式支付酬勞予乙方:
(一)甲方以重製或公開播送方式利用本著作於任何錄音產品或視聽產品,首播以每集 元之酬勞給付乙方,重播以每集元之酬勞給付乙方。
(二)甲方授權他人以重製或公開播送方式利用本著作於任何錄音產品或視聽產品,以甲方之實收淨額之 %給付乙方。
(三)前二項之酬勞,甲方應分別以每季末日即每年3月31日、6
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為每季之結算截止日,並於各該結算截止日後30日內開立即期支票連同報表一併交付於乙方。乙方所得之酬勞稅捐由乙方自行負擔,並由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四)甲方同意於簽約時預付乙方酬勞 元,以預先支付本條各項應支付乙方之酬勞,之後再以前項應支付乙方之酬勞扣抵之;不論本節目是否順利拍攝完成,此預付酬勞乙方無須因任何原因退還甲方,但因可單獨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乙方無法完成本著作時,不在此限。
(五)除非前項所約定之預付酬勞全數自本條第三項所應支付予乙方之酬勞扣抵完畢後,乙方始得依本條第三項領取所應得之酬勞。
第五條 姓名之表示
甲方應於本節目任何形式產品、廣告、宣傳品或出版品中,以顯著方式表示乙方之本名、別名或藝名。
第六條 擔保證明
乙方應擔保依本契約所完成之工作並未侵害第三人之任何權利,並擔保第三人對甲方絕無任何主張、權利或請求。如因乙方完成之工
作造成之法律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惟若由於乙方所完成之工作以外之因素,例如甲方或甲方僱用或聘請之其他人之行為侵害他人之權利,不在此限。
第七條 補拍或改拍
x契約期間屆滿後,甲方若有需要乙方配合補拍或改拍之要求 時,應事先與乙方協商補拍或改拍工作之時間及地點,乙方同意盡力配合完成之,惟甲方應依補拍所須之時間支付乙方相當之酬勞。
第八條 表演內容之限制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為任何裸露、暴力、淫穢之表演,或為任何違反社會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足致乙方受公眾或輿論抨擊之表演。
第九條 違約與終止
x契約如有一方違反本契約之約定時(以下簡稱「違約方」),並於接獲他方(簡稱「未違約方」)要求補正之書面通知後十日內未補正時,未違約方有權以書面要求終止本合約,未違約方若因而受損害時,並得要求違約方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雙方因本合約所為之通知及意思表示,應以本合約所載地址以掛號郵寄通知。若任一方地址有變更異動時應即通知他方,否則如因拒收或無法送達而遭退回時,均以第一次投遞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十一條 其他
(一)本合約為雙方全部之協議,且其內容取代雙方任何先前之口頭或書面之約定或承諾;
(二)本合約之增刪修訂均應經雙方當事人之書面簽署同意後為之。
(三)本合約之簽署、效力及解釋均應以XX 法律為準據法,倘因
x合約所生事項涉訟時,雙方同意以 XX 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四)本合約書正本乙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乙份為憑。
立合約書人 甲 方:
代 表 人:統一編號: 地 址:
乙 方:
身分證字號: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