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司、南风化工 指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37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 评估基准日、基准日 指 2020 年 8 月 31 日 审计基准日 指 2021 年 3 月 31 日 中条山集团/收购人 指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指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 指...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南风化工 |
股票代码 | 000737 |
收购人名称: |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东峰山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 376 号 |
二〇二一年十月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已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议
案已经南风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以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2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23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25
七、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情况 25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65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66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78
三、收购人最近一年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 78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公司、南风化 工 | 指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37 |
报告期 | 指 |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 |
评估基准日、基准日 | 指 | 2020 年 8 月 31 日 |
审计基准日 | 指 | 2021 年 3 月 31 日 |
中条山集团/收购人 | 指 |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x报告书 | 指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 | 指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交易行为 |
x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 | 指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置入资产/标的资产 | 指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
置入资产审计报告 | 指 |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备 考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1]第ZB22307 号) |
置入资产评估报告 | 指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 11270 号) |
拟置出资产/置出资产 | 指 | 截至评估基准日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 和负债 |
置出资产审计报告 | 指 |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51 号) |
置出资产评估报告 | 指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重组置 出全部资产及负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 [2020]第11320 号)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 指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定价基准日 | 指 | x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首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即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北方铜业/标的公司 | 指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 年 4 月)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业绩补偿协议 | 指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三晋国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晋创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之 业绩补偿协议》 |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指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三晋国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晋创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之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重大资产重组协议 | 指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铜业全体股东之重 大资产重组协议》 |
《<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 补充协议》 | 指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铜业全体股东之重 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 |
省国资运营公司 | 指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山西省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山西云时代 | 指 | 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焦煤集团 | 指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对方 | 指 | 中条山集团、晋创投资、三晋国投、山证创新、潞安投资、 矿冶科技、有色工程、中车永济和有色华北供销 |
晋创投资 | 指 | 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
矿冶科技 | 指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潞安投资 | 指 | 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 |
三晋国投 | 指 | 宁波保税区三晋国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山焦盐化/一致行动人 | 指 | 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焦盐化第一分公司、第 一分公司 | 指 | 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
胡家峪矿业 | 指 | 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 |
篦子沟矿业 | 指 | 山西中条山集团篦子沟矿业有限公司 |
侯马北铜 | 指 | 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 |
运城南风 | 指 | 运城市南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有色工程 | 指 | 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
有色华北供销 | 指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北供销有限公司 |
中车永济 | 指 | 中车永济电机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山西省国资委 | 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东峰山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87,386.1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110014497J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成立日期 | 1989年7月20日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加工制造工业硅及其炭素制品;批发零售建材(木材除外);进出口: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水泥;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以批准的商品目录为准);设备制造、修理、安装及备件制作(除特种设备);碳素制品制造、销售;电器试验;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土建工程(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准);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科研与咨询 (以设计证书为准);钻探;工程打孔;收购矿石;钢窗钢门加工;硅粉、水泥制品生产、销售;住宿:住宿服务、宾馆;俱乐部;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接收传送境内电视节目;广告业务:利用有线电视网络承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汽油、柴油的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04月06日)(以上项目仅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
通讯地址 | xxxxxxxxxxxx |
xxxx | 000000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376号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289,22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8001136616651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成立日期 | 1981年7月27日 |
经营期限 | 1981年7月27日至2029年8月25日 |
经营范围 | 非标准设备制作、安装;水泥预制构造制作;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代理电信业务;通信设备的安装、维护,通信器材及计算及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煤炭批发经营;化学清洗、化工防腐、水处理、密封、粘结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家电维修服务;煤焦销售信息咨询服务;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会议服务;零售:日用百货、五金家电、钢材、矿产品、工矿机械配件、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服务;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电子产品;以下项目仅限有经营权的分支机构经营:硫酸钡、工业硫化钠、硫酸钠、硫酸钾、硫酸镁系列产品、硫脲、金属镁、阻燃剂及塑料编织品产、供、运销及设备安装、维修;合成洗涤剂、复混肥、工业盐、聚氯乙烯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1.00%,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持股34.13%,山西焦煤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87% |
通讯地址 | 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376号 |
邮政编码 | 044000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关系结构图
收购人中条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焦盐化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西云时代持有中条山集团 100%股权,持有山焦盐化 51%股权,为中条山集团和山焦盐化的控股股东。山西省国资委通过省国资运营公司持有山西云时代 100%的股权,系中条山集团和山焦盐化的实际控制人。中条山集团及山焦盐化的控股股东山西云时代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山西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345号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81,9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678191736U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8-08-11 |
经营期限 | 2008-08-11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建设,协助政府各部门购买政务云服务及原有 业务信息系统的迁移,云平台运营服务,云应用产品开发与销售,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服务,数据交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产品销售;互联网接入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公共安全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工业智能化系统集成与服务,信息与自动化工程;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业务服务,移动数据服务,通讯网络设备销售,通讯网络设备租赁,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 创业空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省国资运营公司持股100% |
通讯地址 | 山西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345号 |
邮政编码 | 030000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
1、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中条山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 例(%) | 经营范围 |
1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2年12 月31日 | 49,495.5696 | 80.18 | 矿产资源开采:铜矿开采;铜选矿、冶炼、加工制品;含金铜精矿、阳极泥、金锭、银锭、硒粉的生产销售;铜及铜合金、高精度铜板带、高性能压延铜箔、覆铜板的生产、销售;压力容器充装:氩的批发(有效期至2022年8月14日);硫酸、有毒品:硒粉、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氩(有效期至2022年8月14日);压力容器充装: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氩、氧的批发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有效期至2024年3月16日);冶炼弃渣(不含危险废物)的综合回收、销售;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业务:发电、企业内部工业生产水、电、热供应,电器试验、设备安装;原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采购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检验、检测、检斤计量、化验;工业射线探伤;衡器鉴定;环境监测;技术开发研究应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防雷装置检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客运通勤;一类汽车维修;销售汽车、汽车配件、轮胎、润滑油;公路维修;搬运、装卸、仓储、物流、运输服务;货物配载;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2 | 山西北铜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 2020年01 月03日 | 68,000 | 100 | 铜及铜合金、高精度铜板带、高性能压延铜箔、覆铜板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山西中条山 集团陶瓷科 技有限公司 | 2017年09 月22日 | 36,000 | 100 | 陶瓷制品生产、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装卸、 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 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 | 2011年01 月28日 | 31,157.07 | 100 | 销售:冶炼渣。生产:硫酸;压缩、液化气体;铜制 品加工销售;铜冶炼、金冶炼、银冶炼及销售(依 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 司 | 2004年04 月23日 | 10,136.64787 | 100 | 铜矿的采选及附产品的加工,机电加工修理,销售钴精矿粉、化工产品(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 例(%) | 经营范围 |
6 | 上海中条山实业有限公司 | 2017年12 月28日 | 10,000 | 100 | 矿产品、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黄金制品、金银饰品、电子元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食用农产品、饲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陶瓷制品、橡塑制品、针纺织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日用百货、包装材料、工艺礼品(除象牙及其制品)、纸制品、玻璃制品、木制品、服装鞋帽、仪器仪表、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一类医疗器械、石油制品的销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务服务,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电子科技、新能源科技、智能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网络工程,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从此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 | 上海晋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17年11 月02日 | 5,000 | 100 |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及制品、有色金属制品、贵金属制品、稀有金属制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铁矿产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电气设备、电子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矿山采选科技领域内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服务; 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8 | 上海中条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12年02 月22日 | 5,000 | 100 |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建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除煤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商务咨询,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山西中条山自强铜业有限公司 | 2008年04 月22日 | 3,800 | 100 |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服装制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 例(%) | 经营范围 |
10 | 山西中条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12年03 月28日 | 3,000 | 100 | 机械、电气、矿山设备加工、制造、安装、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工矿备品备件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金属结构件制作安装;钢结构工程建筑施工;耐磨材料制品、有色件、铸钢件、铆焊件、锻件、电修钻具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销售;钢模租赁;一、二类压力容器产品制造、安装及销售;铜冶炼渣包制造、销售;工业用潜水泵、离心泵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机电产品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批零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二氧化碳、氩、氧、乙炔;地热能源利用及地热开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 30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上海中条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1999年09 月16日 | 3,000 | 100 | 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除金、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材、百货、针织品、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 | 山西中条山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1999年05 月06日 | 660 | 100 | 压力管道设计;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冶金行业乙级;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乙级;市政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可以在本省承担下列任务: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矿石化验及科学研究;土工试验;工程监理;电气设备生产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3 | 连云港中条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2002年04 月01日 | 500 | 60 |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仪器仪表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 例(%) | 经营范围 |
14 | 山西中条山集团篦子沟矿业有限公 司 | 2004年04 月15日 | 3,975.92 | 56.9 | 铜矿采、选;矿产品的销售(除限制品)、加工;机电产品加工、修理;塑钢门窗、阴极铜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15 | 太原中条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2006年03 月06日 | 3,000 | 55 | 煤、焦及衍生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产品、 建筑材料、电线电缆、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仪器仪表、针纺织品、办公用品、普通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劳保用品的销售;食品经营:农副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会务服务;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一致行动人山焦盐化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 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经营范围 |
1 | 西安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 1996年 05月07 日 | 17,500 | 100 | 一般项目:日用化工系列产品和日用化学原料产品 (除专项审批) 、各类包装产品的制造加工和销售;消毒剂的生产、销售;五金机电产品的制造加工和销售;机械加工、设备制造及安装、维修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 | 淮安南风盐化工有限公司 | 2009年 10月22 日 | 12,000 | 100 | 石盐、无水芒硝矿勘探,岩盐、芒硝地下开采,盐硝 联产(凭许可证经营);元明粉销售,工业盐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安徽安庆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 1998年 01月14 日 | 8,200 | 100 | 日化系列产品(涉及前置审批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 经营)、酶制剂、纸箱制造;纸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销售;货运信息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 |
4 | 衡阳南风化工有限公司 | 2006年 06月12 日 | 5,000 | 100 | 无水硫酸钠生产;硫酸钡系列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 销售;日化产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本溪经济开发区南风日化有限公司 | 1996年 01月18 日 | 5,000 | 100 | 日用洗涤剂、工业洗涤剂、石油化学制品(不含危险 化学品)生产、销售;五金、交化(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配件、土杂建材、塑料制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 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经营范围 |
6 | 运城盐湖(中国死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02年 06月26 日 | 4,000 | 100 | 盐湖及xx地区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经营;盐湖矿物质产品及相关旅游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住宿、洗浴、健身休闲养生服务;停车场服务;摊位租赁;文艺表演;美容服务;食品经营:餐饮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汽车租赁、销售;工艺品制作、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批发、零售:日化产品、洗涤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除外);盐雾清肺仪生产;技术转让与服务;矿盐系列健身休闲康养设施的生产;盐屋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 | 四川同庆南风洗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 2003年 01月27 日 | 3,066 | 100 | 合成洗涤剂系列产品、消毒剂(不含危化品)、普通洗手液、抑菌洗手液、工业清洗剂、空气清洗剂、家用卫生杀虫剂、甘油及日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用纯净水的生产及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搬运装卸服务;货物配载;物流信息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昌吉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 2013年 07月17 日 | 3,000 | 100 | 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合成洗涤剂、餐具洗涤剂生产和销售;进出口业务;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9 | 山西运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 1992年 06月28 日 | 2,100 | 100 | 食品生产:住宿、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 2012年 03月01 日 | 2,000 | 100 | 合成洗涤剂系列产品、消毒产品(不含危险品)、工业清洗剂、空气清新剂、家用卫生杀虫剂、化妆品、甘油及日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用纯净水的生产及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以上国家限制生产经营的除外)。搬运装卸、货物配载、物流信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西安南风牙膏有限责任公司 | 1998年 01月25 日 | 975.5 | 100 | 许可经营项目:牙膏、牙刷的生产;日用化工产品(易制毒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牙膏、牙刷的开发、销售;日用化工产品(易制毒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的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 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经营范围 |
12 | 南风集团山西物流有限公司 | 1991年 06月14 日 | 400 | 100 |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铁路运输;仓储;装卸搬运;货物配载;包装服务;物流信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批发、零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除外)、化肥、钢材、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塑料制品、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3 | 西安奇强洗衣连锁有限公司 | 2013年 08月27 日 | 300 | 100 | 洗衣服务;清洗服务;布草洗涤;日用品、洗涤化料 的销售;家用电器、软件的销售与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4 | 山西省运城盐化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997年 05月30 日 | 300 | 100 | 建筑施工:水、暖、电安装及维修;压力容器充装: 压力容器制造;普通机械制造、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5 | 山西南风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 06月13 日 | 200 | 100 |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安装;会议会展服务(不含住宿);化学工程研究服务、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电力业务:发电业务;矿产品(不含国家专控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管理(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6 | 山西南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17年 03月31 日 | 200 | 100 | 网上销售日用百货、日化产品、液体消毒剂(不含危 险品)、洗涤剂、化妆品、纸制品、工业清洗剂(不含危险品)、空气清新剂、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不含弩)、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家具、玩具、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广告业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7 | 北京南风欧芬爱尔日用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 2002年 09月17 日 | 100 | 100 | 销售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商标代理;贸易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 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经营范围 |
18 | 四川蓉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996年 01月05 日 | 2,783.58 | 95.52 |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矿产资源 (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9 | 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 | 1993年 11月11 日 | 6,229 | 70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日用化工系列产品和日用化学原料产品 (除危险化学品)、各类自有产品包装物的制造加工和销售;消毒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卫生用品生产、销售;五金机电产品的制造加工和销售;机械加工、设备制造及安装、维修;土地出租、自有房屋、自有设备出租;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矿产品;物业管理;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山西云时代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 例(%) | 经营范围 |
1 | 山西云时代事务中心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 12日 | 3,000 | 100 | 企业事务代理;增值电信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办公服务;印刷品装订服务;日用百货、办公耗材、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销售;汽车销售;物业管理;汽车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房屋租赁;票务代理;知识产权代理;专利代理;商标事务代理;税务代理;贸易代理;代理记账;人力资源信息咨询;食品经营:餐饮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会务(不含住宿)会展服务;机动车维修;清洗服务;文化创意策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 例(%) | 经营范围 |
2 | 山西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 06日 | 12,166.68 | 100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建设;云平台运营服务;云应用产品开发与销售;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与存储服务;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服务;数据交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产品销售;互联网接入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公共安全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工业智能化系统集成与服务;信息与自动化工程;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金融);通信业务服务;移动数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山西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 02日 | 1,000 | 100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建设;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与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产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金融);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工业智能化系统集成与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 山西云时代研发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2020年10月 27日 | 1,000 | 100 | 大数据服务;通讯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与存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金融);基础软件服务;众创空间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山西云时代智慧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2020年10月 14日 | 6,000 | 100 | 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 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与存储服务;云平台服务;智慧城市系统的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产品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建设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人工智能、工业信息化、智能制造系统的集成与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金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 例(%) | 经营范围 |
6 | 山西云时代政务云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 24日 | 12,741.8 | 100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建设;协助政府各部门购买政务云服务及原有业务信息系统的迁移;云平台运营服务;云应用产品的开发与销售;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与存储服务;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服务;数据交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产品销售;互联网接入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公共安全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工业智能化系统集成与服务;信息与自动化工程;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业务服务;移动数据服务;通讯网络设备销售;通讯网络设备租赁;创业空间服务;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 | 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999年11月 01日 | 5,500 | 100 | 计算机、软件、通信、互联网、物联网、信息技术、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节能环保、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业自动化工程、机电工程的设计、承包、系统集成、运营维护;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租赁;自动化技术推广与科技中介服务;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山西大数据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8年03月 07日 | 20,000 | 100 |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不含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不含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企业并购重组;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债券投资及相关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不得吸储、不得集资、不得理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 例(%) | 经营范围 |
9 | 山西大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981年12月 03日 | 12,001.08 | 100 |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通信设备、雷达及配套设备的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测量仪器及其他专用仪器的制造;纺织机械的生产;燃气用具、家电、电器机械、仪器仪表、汽摩配件及专用设备的生产(特种设备除外);室内装饰装修;计算机技术服务;批发零售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建材(不含xx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普通机械、消防器材及设备;物业服务;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加工;厨卫设施的生产、销售;建设工程。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炭、型煤的批发;土石方工程;批发零售汽车配件;电力供应;供水;热力供应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C1、C2;充电桩的建设、运营、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山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18年03月 08日 | 2,000 | 100 | 大数据应用产品的开发及技术服务;大数据产业生态 链建设与经营;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大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行业云平台的总体规划、产品开发与销售、运营服务;智慧城市系统开发及服务;智能系统集成与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件产品销售;信息与自动化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工业智能化系统集成与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通讯网络设备的销售与租赁;会展服务;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与中介服务、不含各类培训及培训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太原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10月 27日 | 1,000 | 60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建设,协助政府各部门购买政务云服务及原有业务信息系统的迁移,云平台运营服务,云应用产品开发与销售,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服务,数据交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产品销售;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智慧城市系统开发及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物联网整合应用;物联网解决方案集成与销售;通信业务服务,移动数据服务,通讯网络设备销售,通讯网络设备租赁,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 例(%) | 经营范围 |
12 | 晋城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10月 21日 | 1,000 | 60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产品开发与销售、运营服务;智慧城市系统开发及服务;大数据应用产品和服务;大数据产业生态链建设与经营;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数据交换服务;大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工业智能系统集成与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信息安全系统集成与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13 | 朔州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 29日 | 1,000 | 60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建设、协助政府各部门购买政务云服务及原有业务信息系统的迁移、云平台运营服务、云应用产品开发与销售;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服务、数据交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通信业务服务、移动数据服务、通讯网络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创业空间服务;销售软件产品(此项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通讯网络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4 | 大同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07月 10日 | 1,000 | 60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建设、协助政府各部门购买政务云服务及原有业务信息系统的迁移、云平台运营服务、云应用产品开发与销售;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服务、数据交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通信业务服务、移动数据服务、通讯网络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创业空间服务;销售软件产品(此项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通讯网络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5 | 长治云时代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2020年06月 18日 | 1,000 | 60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产品开发与销售、运营服务;智慧城市系统开发及服务;大数据应用产品和服务;大数据产业生态链建设与经营;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数据交换服务;大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工业智能系统集成与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信息安全系统集成与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16 | 临汾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 15日 | 1,000 | 60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产品开发与销售、运营服务;智慧城市系统开发及服务;大数据应用产品和服务;大数据产业生态链建设与经营;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数据交换服务;大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工业智能系统集成与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信息安全系统集成与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投资、融资、贷款等金融信息)。(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 例(%) | 经营范围 |
17 | 忻州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 21日 | 1,000 | 60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建设;协助政府各部门购买政务云服务及原有业务信息系统的迁移;云平台运营服务;云应用产品开发与销售;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服务;数据交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产品销售;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智慧城市系统开发及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与服务;物联网整合应用;物联网解决方案集成与销售;通信业务服务;移动数据服务;通讯网络设备销售;通讯网络设备租赁;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创业空间服务。(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为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8 | 吕梁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 30日 | 1,000 | 60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设计,云软件产品开发与销售、运营服务;智慧城市系统软件开发及服务,大数据应用产品开发与服务,大数据产业生态链建设与经营,大数据挖掘分析丶数据交换服务,大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工业智能系统集成与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信息安全系统集成与服务;代理电信增值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号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9 | 运城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 23日 | 1,000 | 60 | 云平台的总体规划、产品开发与销售、运营服务;智慧城市系统开发及服务;大数据应用产品和服务;大数据产业生态链建设与经营;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数据交换服务;大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工业智能系统集成与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信息安全系统集成与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20 | 晋中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 10日 | 1,000 | 60 | 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大数据挖掘分析服务;数据处理 与存储服务;大数据科技;云平台的总体规划建设;协助政府各部门购买政务云服务及原有业务信息系统的迁移;云应用产品开发与销售;运行维护服务;智慧城市系统开发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系统集成与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两化融合及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产品销售;信息安全系统集成与服务;人工智能、工业信息化、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与服务;信息与自动化工程;经营电信业务(包括基础、增值):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 例(%) | 经营范围 |
21 | 山西云时代太钢信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8年01月 01日 | 1,000 | 51 | 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网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修;代理移动、电信、联通通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仪器仪表、电气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电子商务(不含食品、药品);电子产品、计算机及耗材、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以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以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收购人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 7 月 20 日,为国家“一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经过六十多年的砥砺奋进,已发展成为以铜为主、多业并举,集采选、冶炼、加工、贸易、建筑建材、机械制造、科研设计为一体的华北地区最大的铜联合企业。
2、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中条山集团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
资产合计 | 1,269,562.51 | 1,149,480.21 | 1,346,360.25 |
负债合计 | 921,896.27 | 890,928.54 | 1,094,365.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47,995.06 | 254,160.03 | 247,901.70 |
资产负债率 | 72.62% | 77.51% | 81.28% |
营业收入 | 1,989,549.81 | 2,959,891.97 | 2,907,601.40 |
利润总额 | 31,976.87 | 6,059.12 | 4,707.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 8,715.93 | 450.96 | 3,793.77 |
项 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8,124.99 | 54,832.47 | 98,634.41 |
净资产收益率 | 3.47% | 0.17% | 1.31% |
注:1、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
2018 年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
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算数平均余
额。
(二)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以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致行动人山焦盐化成立于 1981 年 07 月 27 日,主要经营日用洗涤剂系列产品等,主导产品为日用洗涤剂系列产品,包括洗衣粉、皂和液体洗涤剂等。
2、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山焦盐化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
资产合计 | 387,531.91 | 395,952.46 | 415,958.13 |
负债合计 | 358,374.84 | 343,464.98 | 554,276.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844.96 | 22,373.30 | -170,162.30 |
资产负债率 | 92.48% | 86.74% | 133.25% |
营业收入 | 214,777.41 | 230,669.68 | 216,339.52 |
利润总额 | -27,222.73 | -31,562.73 | -43,148.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 -26,538.93 | -29,164.28 | -39,258.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1,677.43 | -22,008.39 | -34,300.10 |
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注:1、2018-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审计机构均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一)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条山集团最近 5 年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条山集团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焦盐化最近 5 年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焦盐化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一)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条山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
xxx | xx长 | 男 | 中国 | 山西省运城市 | 否 |
xxx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山西省运城市 | 否 |
xxx | 董事、总工程师 | 男 | 中国 | 山西省运城市 | 否 |
xxx | 董事、工会主席 | 男 | 中国 | 山西省运城市 | 否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山西省运城市 | 否 |
x建英 | 总会计师 | 男 | 中国 | 山西省运城市 | 否 |
(二)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焦盐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
xxx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男 | 中国 | 山西省太原市 | 否 |
xxx | 党委常委、董事 | 男 | 中国 | 山西省太原市 | 否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
xxx | 党委常委、董事 | 男 | 中国 | 山西省运城市 | 否 |
x健康 | 总会计师 | 男 | 中国 | 山西省运城市 | 否 |
xxx | 总法律顾问 | 男 | 中国 | 山西省太原市 | 否 |
xxx | 监事 | 男 | 中国 | 山西省太原市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一致行动人山焦盐化持有南风化工的股份超过 5%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七、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权的情形。
(一)借力资本市场拓展融资通道,提高铜矿资源自给率
工信部于 2016 年发布的《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指出, 2015 年,国内铜矿产原料对外依存度高达 73%,可见国内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对外购精矿依赖严重,市场实际属于卖方。同时,国际有色金属矿业巨头对全球有色金属精矿供应(尤其是铜、锌等常用有色金属精矿)具有相当程度的操控能力,市场已形成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寡头垄断态势。
通过此次重组,上市公司有望依托资本市场支持,为未来发展提供资金和渠道,通过加大勘探与开发力度,提高资源自给率,为打破国际有色金属矿业巨头对全球有色金属精矿供应的操控尽绵薄之力。
(二)提高长期盈利能力,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通过本次交易,中条山集团下属优质矿业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将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及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未来12个月内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相关议案已经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20 年 9 月 27 日,山焦盐化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南风化工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3、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中条山集团及云时代分别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关于参与南风化工与北方铜业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北方铜业组织形式变更的议案》《关于签署交易文件的议案》;
4、本次交易相关的职工安置方案已经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上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5、2021 年 1 月 18 日,北方铜业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6、本次交易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评估报告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经省国资运营公司备案;
7、本次交易其他相关交易对方已完成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8、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
十六次会议(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审议通过;
9、本次交易已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获得省国资运营公司的批准;
10、本次交易已经 2021 年 2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2021 年 2 月 22 日,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同意中条山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12、2021 年 10 月 19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4 号)。
(二)本次交易已获得省国资运营公司批准,无需再向山西省国资委或山西省人民政府报批
2021 年 1 月 19 日,省国资运营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2021023001 和 2021023002的《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完成本次重组涉及的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评估备案程序。2021 年 2 月 20 日,省国资运营公司出具了《关于南风化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批复》(晋国资运营函[2021]58 号),原则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21 年 3 月 31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关于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审批权限说明的函》(晋政办函[2021]45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权山西省国资委将承担的省属企业发展战略、企业重组、资本收益、产权(股权)流转、资本运作、薪酬分配、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等出资人管资本职能,全部转授省国资运营公司承担。山西省属企业资本运作过程中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 36 号)有关规定应履行的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由省国资运营公司负责审批、核准或备案。
因此,本次交易已获得省国资运营公司批准,无需再向山西省国资委或山西省人民政府报批。
(一)本次收购前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x次收购前,收购人中条山集团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收购前,一致行动人山焦盐化持有上市公司 140,970,76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25.69%,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二)本次收购完成后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x次收购完成后,若不考虑配套融资,收购人中条山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829,972,89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总额(不考虑配套融资)的 49.07%,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完成后,若不考虑配套融资,一致行动人山焦盐化仍持有上市公司 140,970,76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总额(不考虑配套融资)的 8.34%。
本次收购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中条山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 49.07%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西省国资委。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x次交易方案包括:(一)重大资产置换;(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三)募集配套资金。
前述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互为条件,任何一项因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另一项交易不予实施。
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1、重大资产置换
南风化工将其持有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中条山集团持有的北方铜业 80.18%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
根据中天华评估出具的《置出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 95,677.4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95,677.40万元。
根据中天华评估出具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 438,30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438,300.00万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南风化工以向中条山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条山集团持有的北方铜业 80.18%股权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本次交易中,中条山集团持有的北方铜业 80.18%股权作价 351,409.86 万元,置出资产作价 95,677.40 万元,差额 255,732.46 万元中,230,732.46 万元为股份对价,25,000.00 万元为现金对价。
南风化工以向北方铜业其他 8 家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北方铜业 19.82%股权,对应价格为 86,890.14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南风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2.7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南风化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3、募集配套资金
南风化工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南风化工总股本的 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1 |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 25,000 |
2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6,000 |
3 | 偿还标的公司银行借款 | 19,000 |
合计 | 50,000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偿还标的公司银行借款的金额为 19,000 万元,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且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南风化工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的资金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南风化工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中条山集团,北方铜业公司形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成为南风化工的全资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垣曲县东峰山 |
办公地址 | 山西省垣曲县东峰山 |
成立日期 | 2002 年 12 月 31 日 |
注册资本 | 494,955,696.00 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7460086747 |
法定代表人 | xxx |
经营范围 | 矿产资源开采:铜矿开采;铜选矿、冶炼、加工制品;含金铜精矿、阳极泥、金锭、银锭、硒粉的生产销售;铜及铜合金、高精度铜板带、高性能压延铜箔、覆铜板的生产、销售;压力容器充装:氩的批发(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硫酸、有毒品: 硒粉、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氩(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 |
压力容器充装: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氩、氧的批发零售(限分 支机构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16 日);冶炼弃渣(不含危险废物)的综合回收、销售;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业务:发电、企业内部工业生产水、电、热供应,电器试验、设备安装;原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采购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检验、检测、检斤计量、化验;工业射线探伤;衡器鉴定;环境监测;技术开发研究应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防雷装置检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客运通勤;一类汽车维修;销售汽车、汽车配件、轮胎、润滑油;公路维修;搬运、装卸、仓储、物流、运输服务;货物配载;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营业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二)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置入资产审计报告》中备考财务报表,北方铜业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3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457,958.86 | 501,704.30 | 507,888.49 |
非流动资产 | 389,002.46 | 358,626.73 | 360,277.02 |
资产总计 | 846,961.33 | 860,331.03 | 868,165.52 |
流动负债 | 283,306.76 | 345,344.84 | 461,103.51 |
非流动负债 | 266,415.62 | 256,503.83 | 179,866.04 |
负债合计 | 549,722.38 | 601,848.67 | 640,969.5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7,238.94 | 258,482.36 | 227,195.97 |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营业收入 | 202,378.85 | 611,583.20 | 765,786.90 |
营业成本 | 155,111.79 | 497,614.73 | 693,321.88 |
营业利润 | 29,055.58 | 66,858.10 | 33,397.29 |
利润总额 | 29,024.09 | 66,186.82 | 33,000.53 |
项目 | 2021 年 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净利润 | 22,192.53 | 50,471.64 | 23,726.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143.34 | 49,611.74 | 12,356.53 |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0.05 | 144,095.86 | 352,874.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43.08 | -42,823.17 | 25,992.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437.53 | -11,514.67 | -361,061.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531.48 | 89,515.64 | 17,818.9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436.10 | 50,920.46 | 33,101.5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904.62 | 140,436.10 | 50,920.46 |
(一)合同主体及签约时间
2021 年 1 月 21 日,南风化工与中条山集团、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山证创新、中车永济、矿冶科技、有色工程和有色华北供销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在四、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内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2021 年 6 月 28 日,南风化工与中条山集团、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山证创新、中车永济、矿冶科技、有色工程和有色华北供销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x次交易的总体方案包括:(1)重大资产置换;(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3)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与(2)互为条件,任何一项因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另一项交易不予实施;(3)以(1)和(2)的成功实施为前提,(3)成功与否不影响(1)和(2)的履行及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中条山集团,北方铜业公司形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重大资产置换
1、上市公司将置出资产与中条山集团持有的北方铜业 80.18%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
2、定价原则。置出资产、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或其授权主体备案/核准确认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协商后确定。
3、置出资产的定价。根据《置出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956,774,000.00 元,评估结果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经省国资
运营公司备案。据此,上市公司和中条山集团同意置出资产作价 956,774,000.00
元。
4、置入资产的定价。根据《置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4,383,000,000.00 元,评估结果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经省国
资运营公司备案。据此,交易各方同意置入资产作价 4,383,000,000.00 元。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上市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条山集团支付拟置出资产与北方铜业 80.18%股权的差额部分(对应价格为 2,557,324,646.70 元,其中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中条山集团支付的金额为 2,307,324,646.70 元);同
时向其余 8 家北方铜业股东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北方铜业
19.82%股权(对应价格为 868,901,353.30 元),前述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北
方铜业全体股东支付的对价合计为 3,176,226,000.00 元。
2、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x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3、发行对象
x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条山集团、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山证创新、中车永济、矿冶科技、有色工程和有色华北供销。
4、发行价格
x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0 年 9 月 30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2.7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进行调整。
5、发行数量
x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北方铜业全体股东支付的对价/本次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北方铜业全体股东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以现金支付)。按上述公式计算,上市公司向北方铜业全体股东发行的股份数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北方铜业全 体股东支付的对价(元) | 发行股份数量(股) |
1 | 中条山集团 | 2,307,324,646.70 | 829,972,894 |
2 | 晋创投资 | 200,178,812.61 | 72,006,767 |
3 | 潞安投资 | 200,178,812.61 | 72,006,767 |
4 | 三晋国投 | 200,178,812.61 | 72,006,767 |
5 | 山证创新 | 200,178,812.61 | 72,006,767 |
6 | 中车永济 | 18,596,209.87 | 6,689,284 |
7 | 矿冶科技 | 18,596,209.87 | 6,689,284 |
8 | 有色工程 | 18,596,209.87 | 6,689,284 |
9 | 有色华北供销 | 12,397,473.25 | 4,459,522 |
合计 | 3,176,226,000.00 | 1,142,527,336 |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 准确定的股份数量为准。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作相应调整。
6、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x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7、锁定期安排
中条山集团、晋创投资、三晋国投和潞安投资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中条山集团、
晋创投资、三晋国投和潞安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山证创新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如取得时对北方铜业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已满 12 个月的,则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中车永济、矿冶科技、有色工程、有色华北供销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方铜业全体股东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若北方铜业全体股东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北方铜业全体股东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条山集团支付置出资产与北方铜业 80.18%股权的差额部分 2,557,324,646.70 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 250,000,000 元。
2、上市公司向中条山集团支付的现金来源于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批准或虽获批准但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则由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向中条山集团进行支付。
3、若置入资产交割完成后 30 日内,募集配套资金仍未到位,则上市公司应
当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将现金支付价款 250,000,000 元一次性打入中条山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六)募集配套资金
1、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00 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x次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x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1 |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 25,000 |
2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6,000 |
3 | 偿还标的公司银行借款 | 19,000 |
合计 | 50,000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偿还标的公司银行借款的金额为 19,000 万元,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且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南风化工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的资金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4、锁定期安排
x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x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七)资产交割
1、置出资产的归集与交割
(1)置出资产的归集
上市公司指定全资子公司运城南风作为归集主体,并将除已被吊销的子公司及运城南风 100%股权外的全部置出资产通过划转、增资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归
集主体(以下简称“置出资产归集工作”)。置出资产交割实施时,上市公司将通过转让所持归集主体 100%股权等方式进行置出资产交割,由中条山集团承接。上市公司应于协议生效后的 90 日内完成置出资产归集工作。
(2)置出资产的交割
x协议生效后,上市公司应配合并确保归集主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将归集主体 100%股权过户至中条山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应在协议生效后的 120 日内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市公司与中条山集团签署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确认上市公司已向中条山集团交割完毕全部置出资产,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日即为置出资产交割日。置出资产交割日后未办理完毕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交割日后由各方继续办理,不影响本协议项下相关资产权利和义务的转移。自交割日起,置出资产及与置出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移至中条山集团,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对置出资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上市公司可在置出资产交割日前视情况需要在取得中条山集团同意的前提下或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对置出资产进行处置,资产处置价格不得低于《置出资产评估报告》对置出资产进行评估的评估值;上述资产处置所得现金、资产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不得用于除置出资产交割外的其他目的,上市公司应将取得的该等现金或资产注入归集主体,并随归集主体置出给中条山集团。
2、置入资产的交割
交易各方同意,北方铜业全体股东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120 日内完成北方铜业的股东变更、公司形式变更的工商登记及章程变更的工商备案等相关手续,于置入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之日(以完成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为准),上市公司即取得置入资产的全部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交割
交易各方同意,置入资产完成交割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各方应依据相关规定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北方铜业全体股东因本次交易取得之上市公司对价股份的登记、锁定等相关手续。自登记完成之日,北方铜业全体股东即合法拥有所认购的股份、享有并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义务。
4、交割专项审计
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置入资产、置出资产过渡期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核,并出具交割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专项审核应于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交割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对于交割审计基准日的选择,如果交割日为当月十五日(包括十五日)之前,则以上月月末为交割审计基准日;如交割日为当月十五日之后,则以当月月末为交割审计基准日。
(八)过渡期
1、过渡期
x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置入资产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为置入资产的过渡期。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置出资产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为置出资产的过渡期。
2、置入资产的过渡期损益
置入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置入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北方铜业全体股东以现金形式按照其在本次交易前对置入资产的持股比例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3、置出资产的过渡期损益
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均由中条山集团享有或承担。
4、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内,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已向交易对方披露的以外,上市公司、北方铜业全体股东应当分别保证持续拥有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以使其权属清晰、完整,确保置出资产、置入资产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等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权利限制情形。
(2)在过渡期内,上市公司、北方铜业全体股东将分别合理、谨慎地运营及管理置出资产、置入资产;确保置出资产、置入资产管理层、客户的稳定和业
务的正常经营;确保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在正常经营之外不进行非正常的导致置出资产、置入资产价值减损的行为。
(3)过渡期内,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已向交易对方披露的、或交易对方另行同意的之外,上市公司、北方铜业全体股东分别不得提议或者同意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在过渡期间内发生以下情形:
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北方铜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进行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重组或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其他任何行为;
②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北方铜业向股东分配利润;
③任何上市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股权;或任何北方铜业全体股东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北方铜业股权;
④在正常经营活动外转让、出售或通过其他方式处置资产,且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者累计总额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⑤除为正常生产经营的经营性债务外,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⑥签署对其主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的文件。
(九)债权债务安排
1、置入资产的债权债务
x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为北方铜业 100%股权,不涉及北方铜业的债权债务处理安排,北方铜业本身的债权债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由其自行承担。
2、置出资产的债权债务
(1)根据“债务随资产走”的原则,交割日后,置出资产涉及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均由运城南风继受,上市公司应于交割日前向其全部债务人发出其债权已转让给运城南风的书面通知,并将其自债务人处取得的回执全部交付中条山集团。
(2)上市公司应于交割日前取得其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下同)关于置出资产中的负债因本次交易进行转移的同意函,并将该等同意函全部交付给中条山集团。
(3)若因未能取得相关债权人关于债务或担保责任转移的同意函,致使相关债权人向上市公司追索债务或担保责任,运城南风应在接到上市公司关于清偿债务或担保责任通知后 3 日内进行核实,并在核实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相应债权人进行清偿,或者与相应债权人达成解决方案。若因运城南风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进行清偿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运城南风应于接到南风化工相应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南风化工认可的其他方式充分赔偿南风化工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由中条山集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若交割日前,南风化工未能取得其债权人出具的关于置出资产中的负债因本次交易进行转移的同意函,且中条山集团或运城南风代为偿还后,中条山集团或运城南风不向南风化工追偿或要求南风化工承担赔偿责任。
(5)若南风化工的债权人就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债务转移事项要求提供担保的,中条山集团应及时提供担保。
(6)交割日后,因置出资产可能产生的所有赔偿、支付义务、处罚等责任及南风化工尚未了结的全部纠纷或争议事项均由运城南风承担和解决,并由中条山集团承担连带责任,南风化工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南风化工因此遭受损失的,运城南风应于接到南风化工相应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南风化工认可 的其他方式充分赔偿南风化工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由中条山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十)职工安置方案
1、置出资产职工安置方案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南风化工截至交割日全部职工(包括置出资产所涉及的与南风化工直接签署劳动合同的下属子公司的相关职工,下同)随置出资产进入运城南风,由运城南风进行安置。本次交易完成后,南风化工全部职工的劳动关系、组织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党团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以及其他依法应向职工提供的福利、支付欠付的工资,以及南风化工与职工之间存在的其他任何
形式的协议、约定、安排和权利义务等事项均由运城南风继受,职工工龄连续计算;因提前与南风化工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有关补偿和/或赔偿事宜(如有),由运城南风负责支付;南风化工与其员工之间的全部已有或潜在劳动纠纷等,均由运城南风负责解决,并由中条山集团就本条项下运城南风的义务承担连带责 任。
2、置入资产职工安置方案
x次交易完成后,北方铜业公司形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将持有北方铜业 100%股权,北方铜业仍将独立、完整地履行其与职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本次交易之前北方铜业与其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的实施而发生变更或终止。北方铜业下属子公司职工劳动关系亦不发生变更。
(十一)业绩补偿承诺
x次交易中,中条山集团、晋创投资、潞安投资和三晋国投承诺:置入资产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33,465,140.75 元、373,005,665.94
元和 382,612,904.34 元,业绩承诺期内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1,089,083,711.03 元。业绩补偿的具体安排以甲方与中条山集团、晋创投资、三晋国投、潞安投资另行签署的
《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十二)各方的声明与保证
1、交易各方均为按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均具备所需的权利和授权订立和履行本协议,并自本协议签署日,本协议成为对交易各方有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及可执行的协议。
2、交易各方订立和履行本协议将不会违反:
(1)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各自的章程/合伙协议、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类文件;
(3)交易各方作出或订立的对其本身或其资产有拘束力的任何重要承诺、协议,如有违反的情况,上市公司已经在签署本协议前获得该等承诺、协议和合同之相对方或受益人的书面同意、许可或放弃。
3、交易各方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服务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真实和完整的。
(十三)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实施取决于以下先决条件的全部成就或满足:
1、本次交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或其授权主体备案/核准;
3、本次交易获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中条山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5、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十四)税费
1、双方应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及支出。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
(十五)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经交易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伙企业公章后成立(如为合伙企业还应加盖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公章),并经第 13 条所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尽管有上述约定,各方确
认,除本协议第 2 条至第 11 条外的其他条款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各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履行各自内部、外部批准程序后方能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各方协商一致终止;
(2)本次交易未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协议自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予通过或自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之日起终止;
(3)发生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本次交易所涉各方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
(十六)不可抗力
1、如因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该方应立即将该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并在该等情况发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其他方提供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迟延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变更或迟延履行本协议。
2、若因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在本协议签订后发生调整而造成本协议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本协议各方互不追究因此而导致的未履行约定的违约责任,各自承担签署本协议后为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费用和支出,并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变更或迟延履行本协议。
(十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xx、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或因政府主管部门和/或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结算公司)未能批准或核准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3、违约方应当根据受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和/或向受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终止实施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一)合同主体及签约时间
2021 年 1 月 21 日,南风化工与中条山集团、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在五、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内简称“协议”或“本协议”);2021 年 6 月 28 日,南风化工与中条山集团、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业绩承诺期
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如本次交易
未能在 2021 年完成,则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期自动延长一年,为 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
(三)业绩承诺数额
1、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33,465,140.75 元、373,005,665.94 元和 382,612,904.34 元,业绩承诺期内合
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累积承诺净利 润”)不低于 1,089,083,711.03 元。如本次交易未能在 2021 年完成,则标的公司
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的业绩承诺金额不变,即标的公司在 2021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33,465,140.75 元、373,005,665.94 元和 382,612,904.34 元。标的公司在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402,255,795.59 元,业绩承诺期内合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491,339,506.62 元。
2、在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上市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业绩承诺期内,未经标的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变更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3、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指定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审核并出具业绩《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累积实际净利润”)与累积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根据业绩承诺期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
《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上市公司应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有关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该差额。
4、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业绩补偿义务人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及/或现金补偿(如 需)。
5、如监管部门在审核中要求对上述业绩承诺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及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四)业绩补偿原则及方式
1、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补偿将于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以下简称“承诺期末”)一次性确定补偿股份数量及补偿现金金额(如需),不进行逐年计算补偿。
2、根据业绩承诺期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上市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顺序及公式计算并确定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同时根据应补偿金额确定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及应补偿现金金额(如需)。业绩补偿义务人优先以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部分由中条山集团以现金补偿。
3、业绩补偿金额
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交易价格×业绩补偿义务人合计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
4、业绩补偿顺序及公式
业绩补偿顺序 | 业绩补偿义务人 | 业绩补偿方式 |
第一顺位 | 中条山集团 | 股份 |
第二顺位 | 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 | 股份 |
第三顺位 | 中条山集团 | 现金 |
(1)中条山集团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公式为:
中条山集团应补偿股份数量=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如按照本条①项计算所得中条山集团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中条山集团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则中条山集团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后,由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按照本条②项继续进行补偿。
(2)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按照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北方铜业的相对持股比例分别地、不连带地以各自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合计应补偿金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中条山集团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合计应补偿股份数量=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合计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各自应补偿股份数量=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合计应补偿股份数量/3
如按照本条项计算所得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合计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则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后,由中条山集团按照本条③项继续进行补偿。
(3)中条山集团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现金对价及置出资产对价以现金方式继续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中条山集团应补偿现金金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中条山集团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合计已补偿金额
中条山集团应补偿的现金金额以中条山集团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及置出资产对价的总额为上限。
(4)如果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发生送股、配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另需补偿的股份数应作相应调整。依据上述公式及规定计算的补偿股份数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则舍去小数并向上取整数,并由上市公司以现金补足。
(5)如果在业绩承诺期内有对应的现金分红,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将该等现金分红在实施补偿时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应返还金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每股已分配的现金股利(税后)。
(五)减值测试补偿
1、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4 个月内,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以承诺期末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前述减值测试报告应与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同时披露。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评估报告》保持一致。
2、标的资产承诺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减去标的资产承诺期末评估值(期末减值测试时,需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如果出现:标的资产承诺期末
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总额,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就标的资产承诺期末减值部分向上市公司另行进行补偿。
业绩补偿义务人另需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承诺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前业绩补偿义务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业绩补偿义务人在业绩补偿期内已补偿总额。
该等减值测试所需进行的补偿由业绩补偿义务人参照协议“业绩补偿原则及方式”的约定进行补偿。
(六)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的实施
1、若业绩补偿义务人根据本协议第 3 条或第 4 条之约定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
《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 60 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股份回购并注销的方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宜后 30 日内,
上市公司将以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业绩补偿义务人须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并尽快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若出现业绩补偿义务人应支付现金补偿的情形,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上市公司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之后 60 日内将其应承担的现金补偿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议案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则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业绩补偿义务人将上述应补偿股份无偿赠予给股份赠予实施公告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业绩补偿义务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的股本数额(需扣除业绩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的比例获赠股份。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履行无偿赠予义务。
(七)业绩补偿保障措施
业绩补偿义务人保证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约定用于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的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本协
议约定拟质押股份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2021 年 2 月,中条山集团、三晋国投、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作出补充承诺如下:
“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至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进行质押,以确保对上市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影响。”
(八)协议的成立、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经交易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司/合伙企业公章后成立(如为合伙企业还应加盖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公章)。
2、本协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生效时生效。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的约定执行。如《重大资产重组协议》解除、终止或被认定为无效,则本协议亦解除、终止或失效。
3、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并履行各自内部、外部批准程序后方能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涉及股权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收购人通过本次收购所取得的股份为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亦不涉及股权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不存在股权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以及中条山集团签署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条山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南风化工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南
风化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中条山集团、晋创投资、潞安投资、三晋国投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山焦盐化签署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山焦盐化承诺本次收购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因本次交易而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本次收购是南风化工将其持有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中条山集团持有的北方铜业 80.18%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并以向中条山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条山集团持有的北方铜业 80.18%股权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的方式进行,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中条山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 829,972,894 股股份,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持股比例为 49.07%。
本次收购中,中条山集团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系通过上市公司与中条山集团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并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中条山集团持有的北方铜业 80.18%股权的方式取得,不涉及中条山集团向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支付现金的情形。
南风化工将其持有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中条山集团持有的北方铜业 80.18%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并以向中条山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条山集团持有的北方铜业 80.18%股权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中条山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 829,972,894 股股份,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持股比例为 49.07%,南风化工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中条山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山西省国资委。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完
成后,中条山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 829,972,894 股股份,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持股比例为 49.07%,根据中条山集团签署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条山集团已承诺发行结束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上市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同意中条山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因此,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收购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市公司已经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事项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未来 12 个月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未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主营业务调整计划,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市公司已经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对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如未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上述重组计划,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的改选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新聘任。董事会成员方面,预计由xxx集团推荐 5 名董事,西安高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推荐 1 名董事,其余为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面,除个别岗位外,预计将主要由北方铜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员工安置方案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事项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未来若由于实际经营需要需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其他重大调整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收购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
为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收购人中条山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山西云时代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就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2、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均无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无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水的情况;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制度、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不会发生干预上市公司资产管理以及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4、保证上市公司开展经营活动不依赖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5、保证上市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6、保证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建立其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保证该等机构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机构不存在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说明
x次收购完成前,上市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无机盐化工业务,主要生产销售元明粉、硫化碱和硫酸钡等无机盐产品,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山焦盐化,山焦盐化持有第一分公司资产,该资产主要用于生产硫化碱、硫酸钡。第一分公司资产现因环保设施未达标停产,上市公司与山焦盐化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资委。间接控股股东为山西云时代,山西云时代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后的同业竞争说明
x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山焦盐化变更为中条山集团,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仍为山西云时代,实际控制人仍为山西省国资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铜金属的开采、选矿、冶炼及销售等。
中条山集团的部分下属企业也涉及铜矿开采和冶炼业务,本次交易后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但北方铜业与该类企业并不产生直接的市场竞争关系,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具体情况如下:
1、胡家峪矿业
胡家峪矿业主营业务为铜矿采选业务,与上市公司在铜矿采选业务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胡家峪矿业持有胡家峪铜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 C1400002012033140123507 )和胡家峪铜矿外围的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 T14120081202020549)。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胡家峪铜矿采矿权对应的未开
采储量仅剩余约 67 万吨,即将开采完毕。并且胡家峪矿不直接对外销售产品,从该铜矿采选后的铜精矿仅销售给北方铜业,胡家峪矿不参与铜精矿的冶炼及销
售,也不参与北方铜业的销售决策,不享有终端销售毛利。因此,胡家峪矿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市场竞争的情况,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胡家峪矿业的外围的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T14120081202020549)尚未取得采矿权,尚未进行铜矿开采活动,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2、篦子沟矿业
篦子沟矿业主营业务为铜矿采选业务,持有铜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 C1400002012033140123506),与上市公司在铜矿采选业务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篦子沟矿业铜矿采矿权对应的未开采储量仅有约 50 万
吨及残矿约 260 万吨,即将开采完毕。且篦子沟矿业不直接对外销售产品,从该铜矿采选后的铜精矿仅销售给北方铜业,篦子沟矿业不参与铜精矿的冶炼及销售,也不参与北方铜业的销售决策,不享有终端销售毛利。因此,篦子沟矿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市场竞争的情况,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3、侯马北铜
侯马北铜主营业务为铜矿冶炼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侯马北铜已于 2018 年 10 月起停工,正在进行年处理铜精矿 150 万吨综合回收项目的工程建设,尚未投产。
对于未来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山西云时代、中条山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通过不参与市场竞争、转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委托经营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具有可执行性,有利于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本次收购后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及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问题,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收购人中条山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山西云时代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全部置出,北方铜业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为铜金属开采、选矿、冶炼及销售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本公司/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条山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及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但下列情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1、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胡家峪矿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胡家峪矿业主营业务为铜矿开采业务,截至本函出具日,胡家峪矿业持有胡家峪铜矿采矿权证(采矿许可证号:C1400002012033140123507),本公司持有胡家峪铜矿外围详查探矿权(保留)(勘查许可证号: T14120081202020549)。胡家峪铜矿建矿较早,胡家峪铜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1400002012033140123507)对应的储量已基本开采完毕,仅剩余 80 万吨铜矿石尚未开采。胡家峪矿业从胡家峪铜矿开采并加工后的铜精矿仅销售给北方铜业,不对外销售。本公司持有的胡家峪铜矿外围详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 T14120081202020549),尚未转为采矿权。本公司承诺,胡家峪矿业目前及今后开采并加工后的铜精矿仅以公允价格向北方铜业销售,不对其他主体进行销售,不参与市场竞争,且本公司将于取得胡家峪铜矿外围采矿权后的 24 个月内,向上市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或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胡家峪矿业部分或全 部股权及对应的胡家峪铜矿外围采矿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胡家峪矿业及胡家峪铜矿外围采矿权转入上市公司前,上市公司将与胡家峪矿业签署《托管协议》,对胡家峪矿业进行托管,约定由上市公司依法行使托管标的除处置权、收益权外的其它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权、股东投票权、董事委派权等股东权利,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中条山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山西中条山集团篦子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篦子沟矿业”)100%股权,篦子沟矿业主营业务为铜矿开采业务,截至本函出具日,篦子沟矿业持有铜矿采矿权证(采矿许可证号: C1400002012033140123506)。篦子沟矿业建矿较早,篦子沟矿业铜矿采矿权对应的储量已基本开采完毕,仅剩 50 万吨铜矿石储量及 200 万吨残矿。篦子沟矿业从篦子沟铜矿开采并加工后的铜精矿仅销售给北方铜业,不对外销售。本公司承诺,篦子沟矿业目前及今后开采并加工后的铜精矿仅以公允价格向北方铜业销售,不对其他主体进行销售,不参与市场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
篦子沟矿业签署《托管协议》,对篦子沟矿业进行托管,约定由上市公司依法行使托管标的除处置权、收益权外的其它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权、股东投票权、董事委派权等股东权利,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3、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侯马北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侯马北铜主营业务为铜矿冶炼业务。侯马北铜已于 2018 年 10 月起停工,目前正
在开展年处理铜精矿 150 万吨综合回收项目,该项目尚处于在建状态,尚未投产。
本公司承诺将于侯马北铜年处理铜精矿 150 万吨综合回收项目正式建成投产后
24 个月内,向上市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或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侯马北铜部分或全部股权,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和上市公司从事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拥有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促使该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决定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从事;如上市公司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且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该等新业务,则上市公司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分多次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该等新业务机会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或由上市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选择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该等新业务机会中的资产或业务。
四、自本函出具日,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采取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积极措施消除同业竞争,包括但不限于将同业竞争业务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终止同业竞争业务或将同业竞争业务相关资产出售予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造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一)本次交易前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 24 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披露过的关联交易外,收购人中条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焦盐化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收购人中条山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山西云时代出具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规范地签订协议,按照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非法转移或违规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已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公开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已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公开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交易的情形。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草案作出董事会决议之日,即 2021 年 1 月 21 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草案作出董事会决议之日,即 2021 年 1 月 21 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中条山集团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CAC 审字[2021]0618 号 2020 年审计报告及 2019 年、2018 年未审财务报表,中条山集团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合并口径)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4,556.22 | 104,781.42 | 154,961.2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3,681.49 | 4,485.64 | 4,675.82 |
应收账款 | 10,053.00 | 5,609.47 | 6,020.98 |
应收款项融资 | 6,257.80 | 7,316.87 | - |
预付账款 | 73,517.30 | 59,899.07 | 111,099.08 |
其他应收款 | 12,219.98 | 18,369.31 | 19,721.96 |
存货 | 220,604.74 | 251,761.46 | 368,856.61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47.42 | 5,870.03 | 11,505.54 |
流动资产合计 | 565,337.96 | 458,093.27 | 676,841.25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57.13 | 1,429.16 | 5,100.24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00 | 27.00 | 77.00 |
项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482,609.39 | 381,529.34 | 373,467.32 |
在建工程 | 78,119.77 | 150,155.49 | 131,477.02 |
工程物资 | - | - | - |
无形资产 | 137,088.53 | 141,751.17 | 134,229.57 |
开发支出 | 3,240.05 | 3,230.32 | 4,466.70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4.94 | 116.38 | 127.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67.40 | 9,613.76 | 18,533.9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0.36 | 3,534.33 | 2,039.5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04,224.55 | 691,386.94 | 669,519.01 |
资产总计 | 1,269,562.51 | 1,149,480.21 | 1,346,360.2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3,556.28 | 293,963.27 | 410,257.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应付票据 | 44,221.01 | 49,758.39 | 138,860.00 |
应付账款 | 50,068.86 | 54,436.78 | 96,992.84 |
预收账款 | 8,478.60 | 25,501.60 | 41,703.23 |
合同负债 | 1,646.04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7,358.69 | 9,261.45 | 16,665.01 |
应交税费 | 12,097.33 | 10,850.99 | 10,463.48 |
其他应付款 | 18,384.57 | 16,081.30 | 23,225.28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327.52 | 76,534.50 | 13,207.59 |
其他流动负债 | 213.64 | 7,061.69 | 2,590.12 |
流动负债合计 | 467,352.55 | 543,449.97 | 753,964.5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76,969.70 | 81,554.55 | 124,099.35 |
应付债券 | 41,506.79 | 123,423.13 | 81,802.32 |
项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长期应付款 | 123,480.26 | 138,220.53 | 130,566.0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455.82 | 484.28 | 559.08 |
专项应付款 | - | - | - |
预计负债 | 10,219.12 | 3,577.38 | 3,137.95 |
递延收益 | 1,912.03 | 218.70 | 236.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4,543.72 | 347,478.57 | 340,401.00 |
负债合计 | 921,896.27 | 890,928.54 | 1,094,365.55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7,386.09 | 87,386.09 | 87,386.09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资本公积 | 124,070.35 | 132,461.02 | 132,461.02 |
其他综合收益 | -1,585.72 | -1,143.29 | -2,093.73 |
专项储备 | 9,648.07 | 9,629.24 | 4,772.31 |
盈余公积 | 12,837.51 | 8,316.32 | 8,151.32 |
未分配利润 | 15,638.75 | 17,510.64 | 17,224.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合计 | 247,995.06 | 254,160.03 | 247,901.70 |
少数股东权益 | 99,671.19 | 4,391.64 | 4,093.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7,666.25 | 258,551.67 | 251,994.7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69,562.51 | 1,149,480.21 | 1,346,360.25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989,549.81 | 2,959,891.97 | 2,907,601.40 |
减:营业成本 | 1,861,425.99 | 2,872,780.81 | 2,825,818.97 |
税金及附加 | 11,285.59 | 5,054.71 | 4,462.59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销售费用 | 5,697.06 | 7,643.23 | 8,783.80 |
管理费用 | 35,092.78 | 35,920.58 | 33,726.84 |
研发费用 | 2,221.86 | 2,409.78 | 877.30 |
财务费用 | 39,452.79 | 36,123.83 | 36,630.24 |
加:其他收益 | 3,240.36 | 4,772.17 | 7,734.4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2,332.70 | -541.59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净损失以 “-”号填列) |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488.21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1,568.56 | -376.44 | -327.8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224.64 | 3,813.17 | 5,363.92 |
加:营业外收入 | 1,365.86 | 3,249.26 | 674.19 |
减:营业外支出 | 2,613.62 | 1,003.31 | 1,331.0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31,976.87 | 6,059.12 | 4,707.05 |
减:所得税费用 | 16,102.41 | 5,324.77 | 569.1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874.46 | 734.35 | 4,137.87 |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715.93 | 450.96 | 3,793.77 |
少数股东损益 | 7,158.53 | 283.39 | 344.11 |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15,874.46 | 734.35 | 4,137.87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6.24 | 965.69 | 6,507.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 -442.44 | 950.44 | 6,392.26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442.44 | 950.44 | 6,392.26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36.20 | 15.25 | 114.98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468.22 | 1,700.04 | 10,645.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 8,273.50 | 1,401.40 | 10,186.0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194.73 | 298.64 | 459.09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63,624.87 | 3,073,000.86 | 3,581,779.4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09.17 | 1,446.85 | 1,499.8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489.78 | 50,504.95 | 73,145.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00,523.83 | 3,124,952.65 | 3,656,424.9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92,800.77 | 2,914,880.54 | 3,372,050.8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94,641.28 | 92,700.61 | 89,071.8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523.85 | 43,281.78 | 35,056.8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432.92 | 19,257.25 | 61,611.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2,398.83 | 3,070,120.18 | 3,557,790.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24.99 | 54,832.47 | 98,634.4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7,000.00 | 18,807.66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36.72 | 339.99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 3.71 | 26.28 | 218.5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 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8,2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7,340.43 | 27,373.92 | 218.5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243.31 | 52,091.87 | 55,569.11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7,000.00 | 26,016.00 | 5,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42.25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685.56 | 78,107.87 | 60,569.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54.87 | -50,733.95 | -60,350.6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622,332.59 | 481,735.97 | 641,718.4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2,332.59 | 481,735.97 | 641,718.45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559,495.31 | 509,095.18 | 641,15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 付的现金 | 32,073.33 | 26,883.98 | 25,413.6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1,568.64 | 535,979.16 | 666,563.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63.95 | -54,243.19 | -24,845.2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287.19 | -35.18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256.63 | -50,179.85 | 13,438.6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781.42 | 154,961.27 | 141,522.6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038.05 | 104,781.42 | 154,961.27 |
(二)山焦盐化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G25558 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29791 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568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山焦盐化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合并口径)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7,540.74 | 49,693.03 | 84,090.5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97.89 | 357.06 | 1,130.12 |
应收账款 | 27,871.76 | 32,129.86 | 34,013.87 |
应收款项融资 | 2,031.74 | 1,838.76 | 1,381.46 |
预付账款 | 4,701.98 | 5,009.44 | 6,268.10 |
其他应收款 | 6,553.76 | 7,207.84 | 12,806.01 |
存货 | 42,845.42 | 47,593.37 | 48,940.9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32.47 | 1,249.69 | 874.34 |
流动资产合计 | 133,175.76 | 145,079.06 | 189,505.37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888.97 | 803.84 | 847.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087.01 | 11,077.80 | 10,650.97 |
投资性房地产 | 41,186.67 | 31,982.19 | 2,605.06 |
固定资产 | 133,201.47 | 142,928.12 | 142,495.99 |
在建工程 | 8,607.05 | 5,171.37 | 8,404.07 |
无形资产 | 36,850.85 | 37,243.70 | 39,186.3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081.15 | 1,081.15 | 1,081.15 |
长期待摊费用 | 3,524.05 | 4,133.37 | 4,667.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0.02 | 67.89 | 117.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808.91 | 16,383.99 | 16,397.01 |
项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4,356.14 | 250,873.41 | 226,452.76 |
资产总计 | 387,531.91 | 395,952.46 | 415,958.1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6,663.88 | 176,871.00 | 343,738.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9,500.00 | 20,007.22 | 7,696.98 |
应付账款 | 45,857.36 | 54,265.27 | 65,090.93 |
预收账款 | 4,887.21 | 4,918.77 | 8,600.13 |
合同负债 | 1,353.49 | 2,950.07 | |
应付职工薪酬 | 5,374.73 | 5,146.53 | 7,745.24 |
应交税费 | 5,234.36 | 5,228.86 | 5,806.84 |
其他应付款 | 22,514.72 | 28,069.31 | 37,337.53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1.52 | 16,384.03 | 36,066.67 |
其他流动负债 | 175.31 | 383.51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2,192.57 | 314,224.56 | 512,082.3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0,000.00 | 21,770.00 | 31,264.90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280.42 | 3,935.12 | 7,496.01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654.94 | 1,770.44 | 1,774.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46.90 | 1,764.86 | 1,658.1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182.26 | 29,240.41 | 42,193.69 |
负债合计 | 358,374.84 | 343,464.98 | 554,276.02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89,220.00 | 289,220.00 | 94,62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项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资本公积 | |||
其他综合收益 | 7,129.11 | 1,360.13 | 1,277.8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301,194.08 | -268,206.83 | -266,060.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合计 | -4,844.96 | 22,373.30 | -170,162.30 |
少数股东权益 | 34,002.03 | 30,114.19 | 31,844.4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157.07 | 52,487.49 | -138,317.8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7,531.91 | 395,952.46 | 415,958.13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14,777.41 | 230,669.68 | 216,339.52 |
减:营业成本 | 161,760.60 | 175,868.70 | 155,813.00 |
税金及附加 | 4,165.55 | 4,118.42 | 4,836.99 |
销售费用 | 28,099.79 | 27,277.13 | 36,467.67 |
管理费用 | 35,059.07 | 34,667.34 | 37,488.12 |
研发费用 | 862.78 | 1,249.93 | 810.96 |
财务费用 | 13,475.23 | 17,220.45 | 17,094.95 |
加:其他收益 | 2,324.07 | 1,891.69 | 935.3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123.67 | 215.19 | 227.8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净损失以 “-”号填列) | 461.29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74.76 | -128.93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2,912.70 | -4,995.15 | -7,474.1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1,847.91 | 1,403.40 | -161.08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876.14 | -31,346.06 | -42,644.19 |
加:营业外收入 | 982.21 | 549.97 | 101.98 |
减:营业外支出 | 1,328.80 | 766.63 | 606.7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27,222.73 | -31,562.73 | -43,148.96 |
减:所得税费用 | 833.89 | 1,381.40 | 2,283.6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056.62 | -32,944.13 | -45,432.61 |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538.93 | -29,164.28 | -39,258.68 |
少数股东损益 | -1,517.69 | -3,779.85 | -6,173.93 |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28,056.62 | -32,944.13 | -45,432.61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768.99 | 82.2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 5,768.99 | 82.24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79.78 | 82.24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5,189.21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2,287.63 | -32,861.89 | -45,432.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 -20,769.94 | -29,082.04 | -39,258.6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17.69 | -3,779.85 | -6,173.93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4,568.88 | 194,278.85 | 187,659.5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23.77 | 148.48 | 850.19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47.95 | 9,406.81 | 26,649.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9,440.60 | 203,834.14 | 215,158.8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1,198.79 | 131,350.15 | 133,554.5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40,464.04 | 49,829.08 | 55,864.6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607.27 | 15,823.91 | 19,146.2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47.94 | 28,839.39 | 40,893.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118.03 | 225,842.53 | 249,458.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77.43 | -22,008.39 | -34,300.1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41.6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7.53 | 450.57 | 178.8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 55.24 | 2,061.56 | 28.8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 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1.55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77 | 2,553.68 | 249.2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17.80 | 4,399.55 | 6,368.5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1.22 | 562.65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56.91 | 13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17.80 | 4,457.68 | 7,061.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5.03 | -1,904.00 | -6,811.9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320,180.00 | 351,070.00 | 386,931.9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950.00 | 21,449.47 | 74,779.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2,130.00 | 372,519.47 | 461,711.37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283,460.90 | 351,567.00 | 184,600.00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 付的现金 | 13,159.57 | 17,775.64 | 16,943.8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706.45 | 29,815.64 | 159,935.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0,326.91 | 399,158.27 | 361,479.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03.09 | -26,638.80 | 100,231.9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194.00 | 65.25 | 316.6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3.37 | -50,485.94 | 59,436.6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693.03 | 80,178.98 | 20,742.3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229.67 | 29,693.03 | 80,178.98 |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中条山集团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CAC 审字[2021]0618 号)。
山焦盐化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5681 号)。
三、收购人最近一年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
中条山集团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编制。中条山集团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详见备查文件。
山焦盐化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
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编制。山焦盐化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详见备查文件。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2、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收购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1. 中条山集团及山焦盐化工商营业执照;
2. xxx集团及山焦盐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中条山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文件;
4. 中条山集团签署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5. xxx集团、山焦盐化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重大交易情况的说明;
6.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的说明;
7. 中条山集团、山焦盐化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关于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交易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8. 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交易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9. 中条山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山西云时代就本次交易所做出的承诺:
(1)中条山集团、山西云时代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2)中条山集团、山西云时代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中条山集团、山西云时代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0.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和符合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 中条山集团 2020 年审计报告,山焦盐化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审计报告;
12.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报告;
13. 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14.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上市公司: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376号本报告书披露网站:xxxx://xxx.xxxx.xx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
2021 年 10 月 22 日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
2021 年 10 月 22 日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
xxx
财务顾问主办人:
xxx xxx
xxx
x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2 日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办律师:
xxx xx
负责人:
罗会远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021 年 10 月 22 日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
2021 年 10 月 22 日
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
2021 年 10 月 22 日
收购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 376 号 |
股票简称 | 南风化工 | 股票代码 | 000737 |
收购人名称 |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一致行动人) | 收购人注册地 | 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东峰山 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 376 号 (一致行动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对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 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
收购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_普通股 持股数量:140,970,768 股 持股比例: 25.69% | ||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 829,972,894 股(中条山集团持股增加 829,972,894 股,山焦盐 化持股数保持不变) 变动比例:31.72%(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尚未实施 方式: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是否免于发出要约 | 是√ 否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中条山集团已承诺自发行结束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 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中条山集团及山焦盐化与上市公司的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在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公开披露,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已就规范关联交易出具承诺函。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 是√ 否 □ 中条山集团的部分下属企业也涉及铜矿开采和冶炼业务,本次交易后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但北方铜业与该类企业并不产生直接的市场竞争关系,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对于未来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山西云时代、中条山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通过不参与市场竞争、转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委托经营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具有可执行性,有利于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 业竞争。 |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收购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 | 否 | √ | |||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 | 否 |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 | 否 |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本次收购中,中条山集团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系通过上市公司与中条山集团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并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中条山集团持有的北方铜业 80.18%股权的方式取得,不涉及中条山集团向上 市公司及其股东支付现金的情形。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 | 否 |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 | 否 | □ |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情况 | 是 √ 否 □ 本次收购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 ||||||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 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 | 否 | √ |
收购人: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
2021 年 10 月 22 日
一致行动人: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