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
根据教育部有关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文件规定, (甲方)委托南京中医药大学(乙方)计划内培养 (丙方)攻读 20 级硕士学位研究生,预计
(丙方)将于 年 月入学。经三方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丙方在学期间,由甲方承担该研究生应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人事、工资、户口、医疗等关系一律保留在甲方。
二、培养经费由甲丙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学年人民币捌仟元
(¥8000.00),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学年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丙方需于每学年开学前将培养经费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乙方根据培养计划进行培养,丙方需遵守乙方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甲方要主动配合做好丙方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四、丙方在校期间,如因病或其它原因要休学或不宜继续培养时,由乙方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甲方共同商量后作出处理决定。
五、毕业后,丙方需回甲方工作。甲方出具相关在职证明后,由乙方按档案管理规定邮寄学籍档案。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由甲方和丙方另行签订协议,须在乙方发给丙方录取通知书之前协商确定有效。
七、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定向培养单位)(公章): 乙方(公章):南京中医药大学 丙方(录取考生):
(研究生院代章)
代表(签章): | 乙方授权代表(签章): | 签字: |
地址: | 地址:xxxxxxxxxx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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