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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8-69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郑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划,拟对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下位于郑州xx区桃花里西、科学大道北的两宗国有土地进行收储。
2、2018年10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郑州xx国际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由其代表郑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公司签署协议。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x次被收储宗地位于郑州xx区桃花里西、科学大道北的两宗土地,面积分别为11265.19平方米、775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xxx(2014)第0131号和xxx(2014)第0132号),被收储宗地地上建筑物共19472.68平方米,原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工业。本次土地收储补偿总额为人民币 7,800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上述土地资产的账面余额约为422.27万元,账面净值约为302.40万元,房屋建筑物账面及配套设施余额约为1,412.79万元,账面净值
x为606.81万元。
上述两宗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土地收购范围
x次收购土地位于郑州xx区桃花里西、科学大道北两宗土地,收购面积分别为11265.19平方米、7750平方米,共19015.19平方米(合计28.52亩),原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工业,(《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xxx(2014)第0131号和xxx(2014)第0132号)。
2、补偿标准
按照《郑州市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办法补充规定》(xxx[2015]151号)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其中采取按比例分成方式进行收购补偿的土地面积约24.85亩
(其中未来规划为经营性用地约22.28亩,道路面积约2.57亩);采取评估买断方式进行收购补偿的土地面积约3.67亩,上述收购补偿费共计人民币7800万元整
(大写:柒仟捌佰万元整)。被收购宗地公开出让成交且经财政决算完成后,收购补偿费金额若超出人民币7800万元,则收购补偿费以财政决算金额为准。
3、收购补偿费支付
根据协议约定,被收储宗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的收储补偿款共计人民币7,800万元整,由郑州xx国际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根据公司收储宗地相关手续的办理进度分次先行垫付给公司。
4、土地交付应达到的条件
(1)交地范围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地上、地下不存在第三人资产,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抵押和查封等行为,无任何法律诉讼纠纷;
(2)交地范围内人员撤离,设备物资搬空,并保证甲方和施工单位顺利出入、施工。交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门窗结构和宗地大门、围墙等按现状保持完好,并随土地一并交付甲方;
(3)终止交地范围内租赁户的租赁关系,结清有关费用,完成租赁户的关停、搬迁等工作;
(4)除政府兴建公用事业而敷设的各种管道和管线外,交付土地范围内其余水、电、气、暖、通讯等设施,办理好报停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需继续使用的,完成移设工作;
(5)乙方如有交地范围内地下管网,人防工程、建筑物基础图(地下管线图纸、建筑物基础图纸、文物钻探报告、地下人防工程图纸)等资料,则提供给甲方。
(6)交地范围内危险生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有毒品、腐蚀品、放射物、生物制品等)全部清除,排除、解决危险设施事故隐患。
五、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位于郑州xx区桃花里西、科学大道北的生产业务已转移至公司新厂区
(郑州xxxxx路),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公司被收储的土地预计将获得补偿7,800万元,预计对公司损益产生正面影响,对2018年度业绩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予以确认,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土地收储最终以公司与郑州市xx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署的《国有土地收购合同》为准。
六、备查文件
1、《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郑州xx国际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签署的协议》。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