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关于制作工作汇报片的服务市场合同
编号: 11N10401537w20229002
采购单位(甲方): 伽师县巴仁镇人民政府
服务单位(乙方): 伽师县七彩甜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伽师县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七彩甜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七彩甜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七彩甜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工作汇报片拍摄制作服务 | - | - | 增值服务:暂无,品牌:,设计类 型:专题片、工作汇报片、微电影、纪录片、广告片等等,生产机器:国内机器,制作时效:5-10天,产品材质:暂无 | 1 | 件 | 18000.00 | 18000.00 |
合同总价(元) | 18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壹万捌仟元整 |
二、付款方式
乙方 向甲方开 具发票之日起 15 日内,甲方电汇或支票支付乙方所有款(总费用的 100 %); 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付款,则按逾期每日罚款100元。
三、服务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乙方负责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影视作品的拍摄、制作。
2. 语 种: 中文普通话。
3. 影视作品的制作方案并对其制作的全面组织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前期筹备:场地布置、拍摄、视频素材挑选;
(2) 后期制作部分包括:特效、粗剪、精剪、生成、合成、配音、音乐音效、混音、成品输出;
4. 签订本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影视作品样片供甲方审片(第一次审片)。
5. 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拍摄制作条件:
甲方负责提供与影视作品拍摄制作有关的资料,在乙方拍摄制作过程中,甲方应尽力配合,给与方便。
(一) 拍摄制作所需的相关文字脚本(定稿)、形象资料(照片、图片、视频等)。
(二) 配合影视作品的场地布置、拍摄工作。
(三) 提供所需拍摄制作所有费用,单价为3000元/分钟,超过15秒,按0.5分钟收费;超过45秒,按1分钟收费。
(四)甲方在确认稿件并交付乙方制作后,不得随意更改稿件内容,如果因此而增加乙方的工作量,甲方应另付费用。
成品的提交:
签订本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影视作品样片(第一次审片)。
知识产权:
(一) 乙方完成本协议代理事项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在甲xxx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拍摄制作费用后归甲方所有。
(二) 乙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成果作为以往案例用于自身宣传,使用范围应限于对外展示并保证不对甲方知识产权构成侵害。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负有保守在影视作品拍摄制作过程中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及企业秘密的义务。
其他: 影视拍摄 制作是一个精密、复杂的创作过程,双方保持高度合作是最重要 的基础。为此: (一) 因客观原因不可抗力(地震、 疫情 、罢工等)延误的 拍摄 制作周期,任何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均应予以理解,时间顺延。 (二) 甲方有权指定专人作为本 影视作品 的监制(全程跟踪 影视作品 拍摄及制作过程,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以确保 影视作品 的质量)。 (三) 乙方应保证质量,拍摄制作完成后,须以双方认可的方案为审核依据。 (四) 甲方要根据拍片计划按时审片,如因延误确认所造成制作延误及变更情况由甲方负责。 (五) 乙方应按协议 约定的期限提交本协议 约定的工作成果,若因乙方原因单方导致交片延迟,则乙方每天支付 协议 总额 ( 以 乙方 向甲方开 具 的 发票 总金额为准 ) 的 1 %的违约金 ( 以 乙方 向甲方开 具 的 发票 总金额为准 )
。 (六) 甲方须在乙方提供 影视作品 审片之日起 2 日内进行验收。超过验收期限甲方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甲方对 影视作品 制作的认可。 (七) 经甲方审片后无异议、通知乙方串制 影视作品 成品的,则视为甲方对 影视作品 制作的认可。双方须在成品验收确认单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成品验收确认单,作为本 协议 有效附件。 (八) 在制作准备开始之后,若由于甲方的原因终止本 协议 项下的拍摄制作工作,则甲方需支付乙方所有至该阶段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 费用及损失 的 算法:配音费3000元;拍摄费和设备租金2500元/机位/天;交通费100元/人/天
(乙方不提供发票);伙食费50元/人/天(乙方不提供发票) 。 (九) 甲方按照 脚本 的要求对 影视作品 进行验收。若甲方在双方认可的方案内对拍摄制作成果提出异议,按甲方要求,由乙方 基于经甲方确定签字认可的 脚本 基础之上 ,最多 免费进行修改 二 次( 每次修改时间为 2个工作日 )
, 并于协商日期内完成。 (十) 验收期间,如甲方提出超出原 影视作品 创意脚本之外的修改意见,由此产生的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于协商日期内支付,交片日期相应顺延。
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
法院诉讼。
本协议中载明的工作日不包括事发当天。
甲、乙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甲方支付乙方所有款(总费用的100%)后本协议终止(如有逾期协议终止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不为甲方提供任何服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伽师县七彩甜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伽师县迎宾路29号县融媒体中心二楼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伽师支行
账号: 账号: 3012000209100112007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