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东亨经济社鱼塘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仙村居委会东亨经济合作社
负责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更好地完善承包经营管理,维护双方经济利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鱼塘名称及面积:
二、承包期限: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
三、履约保证金:乙方投标保证金在乙方中标且签署本租赁合同后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年金额的20%即_____元;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拖欠水电费和承包金后十天内无息返还乙方。
四、承包费:
1、每年每亩 元(含每亩抽水费50元),大写( 元),合计每年租金共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租金每四年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 10%承包款。
四、承包款缴交时间及办法:
1、第一年承包款应在鱼塘交付使用的当月全部缴纳;
2、其余年份承包金额,须在每年的农历 11 月 15 号前缴交;
如此类推直至承包期满。
上述承包费,xxx在指定缴纳期限届满前主动存入甲方以下账户中,甲方收到乙方的承包费后出具相应的收据:
开户行:
账 号:
名 称: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保护好鱼塘各项水电设施的完好,并应保证鱼塘塘基的稳固与安全,不得随意毁损。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恢复原状,经甲方责令不改的,甲方有权扣减履约保证金并责令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刑事责任。
2、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保障承包环境内的安全及卫生情况,不得设置或投放对人身生命安全、鱼塘水体有影响的设施、药品等。出现上述情况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刑事责任。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每延期一天,应以当期应缴纳而未缴纳金额作为本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分之五。超过三十天且经甲方催缴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向司法机关追讨欠缴的承包金和违约金,甲方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以及乙方已缴纳尚未完成承包期的承包费不予退回。
4、甲方应按时将鱼塘交付给xxxx,并负责xxxx所使用的水电不受影响。延迟交付鱼塘的,承包期限相应延迟,超过60天未能交付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利息。
5、在乙方承包期间,在乙方未出现违约情形下,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道路的通行权和耕作权不受影响。
五、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间其一切用电及其它费用(含电表、开关、维修等开支)由乙方自行负责。因自然灾害,工伤事故等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承包期间甲方因开涌或清涌需要将淤泥杂草放在塘基上,乙方不得干涉。3、承包期间塘基一律不准种植桉树,所载种的其他树木不得影响塘基的安
全与稳定,不得影响通行,期满后乙方应自行处理。
4、承包期间不得在塘基或鱼塘上违法搭建建筑物。
六、承包期间两边的相邻鱼塘之间塘基为共用塘基,任意一方不能占为私有,必须保持通行便利和通畅。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或上级政府部门征用土地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征地所属鱼塘(除乙方地上物补偿费和搬迁费、青苗费补偿归乙方外),其余一切补偿费属甲方所有。为了保障乙方利益,当年征 用乙方部分鱼塘,余下鱼塘乙方可选择继续养殖,鱼塘租金按投标时均价,面积重新测量计费。乙方也可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退回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纳但尚未履行的承包费,乙方的其他投入损失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位于村边的鱼塘如村需要使用或改变为建设用地,则本承包合同当年有效,余下的承包期限同时终止,双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退回履约保证金和乙方已缴纳但尚未履行的承包费,乙方的其他投入损失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标的中的枚子围 5 号塘、原鳗鱼场 12 号塘有小部分为已征用地,如
对方填土需无条件配合交回,对乙方已付的该部分鱼塘面积的承包费甲方同意转为下年度的鱼塘承包款的的一部分。其他乙方在该已征鱼塘中的投入损失,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为确保乙方的灌溉用水畅顺,甲方定于 年 月 日起一个月内对水渠进行改造清理工作,各租户不能在此期间对鱼塘蓄水。因改造清理水渠需占用塘基乙方无条件配合。
九、为保障甲乙双方利益,在 年 月 日前如遇国家或上级政府部门征用土地,为避免合同纠纷,涉及被征用鱼塘的该次投标视为无效,本合同同时失效。相应款项由甲方无息退回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作补充协议。协议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此而支出的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等等费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相方,街道办和投标中心各一份。本合同签订后在双方盖章签名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仙村居委会东亨经济合作社 乙方(签名/指模):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及地点: 年 月 日于xx荷城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