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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7-04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团签订《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五》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和借款人代表,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与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作为牵头行和贷款代理行的银团于 2012 年 7 月 5 日签订了《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协议》”)。公司以自身及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设备、存货、应收账款予以抵押(质押)。其后 2015 至 2016 年,公司与银团陆续签订了数次修改协议。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银团签订《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五》(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协议修改协议五”),将贷款期限届满日修改为至 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对银团贷款的各项担保相应延期。
公司继续以自身及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设备、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公司所持控股子(孙)公司的股权向银团予以抵押(质押)进行贷款,公司为上述循环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银团贷款协议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 年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