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產物 J69 潛水泵及深井泵附加條款
華南產物 J69 潛水泵及深井泵附加條款
107.07.20(107)華產企字第 184 號函備查
第一條 賠償條件
茲經雙方同意並約定,要保人於投保華南產物機械綜合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投保華南產物 J69 潛水泵及深井泵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遇有氣渦輪機熱氣管路沿線組件發生保險事故,如該組件之使用年限較氣渦輪機為短者,本公司之賠償金額應扣除折舊。
第二條 賠償金額之計算方式
x公司之賠償金額按下列方式計算:
一、以與發生保險事故組件相同運轉(工作)時間之已使用年限(expired life 簡稱 EL),以及製造商所發布最新規格組件之正常使用年限 (normal life expectancy 簡稱 NLE),按 (1 - EL/NLE)公式乘上前述安裝在廠內組件之重置成本計算,亦即:
(1 | - | EL | ) | x | 安裝在廠內組件之重置成本 |
NLE |
*EL:與發生保險事故組件相同運轉(工作)時間之已使用年限(expired life 簡稱EL)
*NLE:製造商所發布最新規格組件之正常使用年限 (normal life expectancy 簡稱NLE)
二、於製造商所訂任何組件之正常使用年限與實際使用經驗不一致時,被保險人及保險人雙方同意以協議方式決定組件之實際使用年限,取代製造商之正常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