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设备代理进口协议书
合同编号:
XXX设备代理进口协议书
甲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乙方:
二零二三年 月 日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甲方所需 ,就委托代理进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代理进口商品明细见下表,设备配置明细及技术条款,详见外贸合同。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USD )
总价(USD )
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小写)
付款方式:
甲方、乙方商定此协议总金额以1美元兑换 元人民币计算(以开标当天人民币兑美元现汇卖出价为基准)(总金额包含:设备费,技术服务费,安装及调试费、培训费,设计和技术资料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列单价和数量)、伴随服务费、海运运费、保险费、外贸代理费、关税、增值税、保修期内维修服务费等)
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协议执行期间内汇率固定不变。
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90%作为预付款,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
货到安装验收合格一年后15日内,甲方支付该设备剩余尾款。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合格相应发票。
交货期限:协议生效后 日内全部设备到货。
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向甲方交付。乙方将设备送达甲方或医院指定地点,货到当日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签收货物前甲方承诺对乙方送至的该产品的数量、外包装进行检验确认。甲方检验确认后如有异议,须在货到当日并在签收确认之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处理解决。
委托人义务:
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详细中英文清单及在委托乙方之前已获得的有关卖方的报价和相关资料。
负责协议技术条款的对外洽谈,确定对外合同中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技术指标及技术文件,主签技术附件,负责进口合同项下甲方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协助乙方共同制定合同商务文本,附签商务条款。
3. 甲方负责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给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按照外贸合同的相关条款对外开立90%的信用证和10%的电汇。
若所订货物符合国家免税政策,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免税手续。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额外加征关税由甲方项目的中标方承担。
负责办理外贸合同中规定的国家批准文件,如涉及特殊产品的进口,产品进口许可证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负责对外合同的送审、报批和登记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见货后,立即检验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如发现外包装破损或数量不一致的情况下,经有关运输公司出据破损证明及商检部门、保险公司检验证明后接货,在获得上述检验文件后立即将正本交给乙方对外交涉。甲方接货后,会同有关人员,按对外合同规定安排拆箱、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在执行前述各个环节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甲方应立即与乙方联系,并提交商检证等检验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如发生对外合同中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对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乙方与外商交谈,进行索赔。
发生对外合同纠纷时,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纠纷和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代理人义务:
乙方在收到甲方汇来的货款,将货款按照外贸合同条款支付给外方。
协助甲方办理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手续及对外合同的送审、报批和登记手续。
负责进口通关,报检报验等相关手续并代理甲方安排货物到港后直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国内运输和保险事宜,报关报检及运费保险费等由甲方承担,协助甲方安排进口货物的验收等工作。
协助甲方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纠纷和索赔事宜。
负责在外贸合同履行完毕后14天内,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合格发票。
双方确认代理人对外签订的合同中所有条款,是由双方共同商定,共同认可的,双方应保证认真遵守,共同执行。双方均认识到,尽管对外合同是由代理人以买方的名义签署并承诺承担义务,但委托方同样应予遵守。
代理手续费:
乙方向甲方的项目中标方收取代理费,贸易代理费按照协议总金额收取。银行付汇,海关报关,机场费用以及商检产生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金额由甲方的项目中标方承担。由于外方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履约责任及承运人责任等,由甲方的项目中标方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
本协议中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不包括对外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清算等事宜所需的费用。
双方及时相互通报执行协议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延误方承担。
双方应认真履行本代理协议,由于任何一方过错使协议不能履行、 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本代理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
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本协议其它的内贸、外贸合同和技术附件等相关文件,均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代理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甲 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乙 方:
盖 章 x 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分管院长:
招标办公室负责人: 经 办 人:
供应处部门负责人:
供应处经办人: 经办人xxx:
x x: xxxxxx000x x x:
xxxx: 000000 邮政编码:
电 话: 0531-82169126 电 话:
开户单位: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工行济南历下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1602003009026402897 帐 号:
协议签订时间:2023年 月 日 协议签订时间: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