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生效日期:西元 2022 年 8 月 22 日
為保障您及授權用戶的權益,請於註冊使用「經緯廣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緯)之產品、服務、平台、工具、程式碼及/或方案(以下簡稱經緯服務)前,詳細閱讀以下規定
(以下簡稱經緯服務條款)。當您在線上點選「同意」時,均表示您已詳細審閱並瞭解經緯服務條款達三日以上,並同意完全遵守經緯服務條款。
壹、認知與接受條款
您瞭解您註冊成為經緯授權用戶後,即可使用經緯網站所提供之各項經緯服務,且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經緯服務條款所有內容之約束。當授權用戶使用經緯服務時,即同意遵守經緯服務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若您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申請使用經緯服 務;若您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方得申請使用經緯服務。若您按下
「我同意」之按鍵,即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或符合法律行為之要件,並對經緯服務所有條款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貳、授權用戶服務條款之增訂及修改
經緯保留增訂及修改服務條款之權利,經緯服務條款如有增訂或修改時,經緯將於網站首頁公告修改之事實,對授權用戶不另作個別通知。就停止或更改服務或終止授權用戶帳戶服務所可能產生之困擾、不便或損害,經緯對授權用戶或第三人均不負責。若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經緯服務,如您於公告後繼續使用經緯服務,則視為您已接受並同意該修訂條款。
參、授權用戶服務與限制一、真實登錄義務:
您同意於註冊時加入新用戶時提供詳實的個人或法人資料(包括真實姓名/名稱及各項相關資料),您所登錄之資料若事後有所變更時,應隨時通知經緯或自行於線上更新。如因您提供的個人或法人資料不實(如您使用虛偽不實之方式進行儲值,亦屬個人或法人資料不實) 或有任何誤導之嫌,經緯得隨時終止您的用戶資格及使用經緯服務之權利。
二、服務使用之責任與義務:
1. 經緯網站上的所有著作、網站畫面安排等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屬經緯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經緯或其個別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任何人皆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重製、改作、編輯、散布、傳輸或基於租用、出售或其他目的加以使用,違者應自負所有法律責任,經緯得依法請求賠償。
2. 經緯網站上之使用者介面、內容及程式為經緯之智慧財產,未經經緯授權,不得擅自複製、進行還原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解編(de-compile)或反向組譯(disassemble)任何功能或程式。
3. 您或帳號使用者承諾履行本服務條款(含線上訂單之簽署等)前已經取得所有必要之公司內部授權及核准。
三、帳號保管義務:
1. 授權用戶必須自行建立您的帳號名稱以及密碼。若您的帳號名稱侵犯任何版權或商標,經
緯保留刪除您帳號的權利。
2. 一個帳號在同一時間只能有一人使用。授權用戶必須就您的帳號及密碼的保管負全責,並為經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授權用戶並且同意您不會將帳 號、密碼轉讓或出借予他人使用。
3. 若授權用戶發現所擁有之帳號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的情形時,請立即通知經緯;但若是因為您的保管疏失,導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時,經緯將不負責處理。
4. 授權用戶同意應自行管理帳號使用者,並對帳號使用者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
肆、經緯服務範圍
您可以利用經緯網站所提供的付費方式購買任何經緯服務。一、經緯服務內容如下:
(一) 小樹苗數位行銷市集
1. 自操廣告帳號線上儲值:自操廣告帳號線上儲值係由經緯為您開立以供您自行操作以分別投遞 Facebook 社群平台(以下簡稱 Facebook)、Google 數位媒體(以下簡稱 Google)或 LINE LAP 廣告。
(1) 您同意依經緯之要求提供開立 Facebook、Google 廣告帳號或 LINE LAP 商業帳號所需相關資料,以供經緯進行 Facebook、Google 網路或 LINE LAP 廣告刊登廣告帳號開通(以下個別簡稱 Facebook 廣告帳號、Google 廣告帳號或或 LINE LAP 商業帳號),並交付 Facebook 廣告帳號、Google 廣告帳號或 LINE LAP 商業帳號予您;
(2) 除非您為廣告代理商,否則您不得將 Facebook 廣告帳號、Google 廣告帳號或
LINE LAP 商業帳號交付任意第三人;
(3) 若您為廣告代理商,雙方同意您得將 Facebook 廣告帳號、Google 廣告帳號或 LINE LAP 商業帳號交付第三人自行操作,然如第三方有違反 Facebook、Google或 LINE 使用條款與相關規定及經緯服務條款約定之情事者,致經緯、其受僱 人、經紀人或相關企業受有損害,您應就該等損害賠償經緯或前述相關人,且經緯有權立即停止或中斷提供經緯服務;
(4) 為避免您提供用於開立 Facebook 廣告帳號之 Facebook 個人帳號有被盜用致您的 Facebook 廣告帳號有廣告交易信用額度被盜用風險, 您同意將您提供之 Facebook個人帳號(含任何依您要求設立具有登入您 Facebook 廣告帳號權限的人員之 Facebook 個人帳號)通過 Facebook 個人帳號雙重驗證, 具體細節請參考 Facebook 連結: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0?xxx000000000000000
(5) 您同意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未依前款要求完成並通過雙重驗證的 Facebook 個人帳號將無法進入您的 Facebook 廣告帳號進行操作。
(6) 您保證廣告將依 Facebook、Google 或 LINE 使用條款與相關規定及經緯服務條款約定之規範投遞,如因系統問題而導致廣告無法投遞,將由雙方另行約定其他時間投遞;
(7) 若您購買 Facebook 協作廣告產品,您承諾已取得廣告主同意,授權經緯開立新 Facebook 廣告帳號(下稱專用帳號)及分享觀看報表權限予第三方 Facebook 企業管理平台。且您承諾應於廣告期間開始日(不含)起算之 3 個工作日前提供第
三方 Facebook 企業管理平台編號,並完成分享第三方 Facebook 產品目錄使用權限予經緯。
(8) 若非因可歸責於您之過失且非因 Facebook、Google 或 LINE 停用致您的 Facebook廣告帳號、Google 廣告帳號或 XXX LAP 商業帳號有停止或中斷情形,您同意授權經緯進行為您開立另一個 Facebook 廣告帳號、Google 廣告帳號或 LINE LAP 商業帳號以供您重新設定廣告投遞作業。
(9) 因 Facebook、Google 或 LINE 停用 Facebook 廣告帳戶、Google 廣告帳戶或 LINE LAP 商業帳號處理程序:
a. 雙方同意若您之 Facebook、Google 廣告帳號或 LINE LAP 商業帳號(下稱原帳號)因不可歸責於經緯之故遭 Facebook、Google 或 LINE 停用,經緯不負賠償之責。您須於知悉前開情事後立即以書面(含 email,下同)通知經緯,經緯並應於 10 個工作日內向 Facebook、Google 或 LINE 查詢您原帳號停用之原因並評估廣告素材是否有違反 Facebook、Google 或 LINE 規範之虞,經緯保留為您另行開立新 Facebook 廣告帳號、新 Google 廣告帳號或新 LINE LAP商業帳號(下稱新帳號)之權利。惟若經經緯評估廣告素材有違反
Facebook、Google 或 LINE 規範之虞,您不得要求經緯另行為您開立新帳號且經緯有權不退還您已預付之款項。
b. 經緯若同意為您開立新帳號,應以書面通知您,若您未於 3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向經緯確認同意,視同您拒絕開立新帳號。您一經書面同意新帳號開立即表示同意負擔新帳號及原帳號所產生之廣告費用。雙方並同意若您原帳號中仍有之廣告投遞餘額,經緯將於完成為您開立新帳號時,將原帳號之廣告投遞餘額(下稱原帳號餘額)同步設定至新帳號,惟若原帳號經 Facebook、 Google 或 LINE 恢復為得使用狀態時,您應盡快以書面通知經緯且您應自行負責操作原帳號之投遞狀況,否則經緯得於原帳號餘額減少之次月以書面通知您支付原帳號餘額並開立發票予您,您同意依經緯發票所載之付款條件將原帳號餘額以匯款方式支付予經緯,若經緯逾期仍未收訖您應匯入之原帳號餘額,經緯有權自原帳號及/或新帳號之廣告投遞餘額中異動減碼原帳號餘額之金額,若仍有不足,經緯得暫停新帳號及原帳號之廣告投遞至您匯入款 項,您不得異議或據此向經緯求償。
c. 原帳號經 Facebook、Google 或 LINE 恢復為得使用狀態後之次月 1 日起,若您已預付且原帳號仍有廣告投遞餘額,您應自行操作原帳號或得以書面通知經緯終止使用原帳號,經緯將依 Facebook、Google 或 LINE 規範終止原帳 號,您得向經緯申請退還原帳號依 Facebook、Google 或 LINE 規範終止生效時之原帳號廣告投遞餘額。
d. 原帳號於下列期間結束後(下稱可申請預付款退款日)仍未經 Facebook、 Google 或 LINE 恢復為得使用狀態時,若您已預付且有原帳號餘額,則您得於可申請預付款退款日起算三個月內向經緯申請退還原帳號餘額,若您未於三個月內申請,視同您放棄執行原帳號餘額之權利,且經緯得拒絕退款予 您。
i. 若您各廣告專案皆有設定廣告終止日,則可於原先設定之最後廣告終止日次月一日起算第 30 日。
ii. 若您有廣告專案未設定廣告終止日,則需自原帳號停用日次月一日起
算第 180 日。
e. 您同意經緯得自退款金額中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且您同意若原帳號廣告投遞餘額未達新台幣 100 元時,考量作業成本,經緯得拒絕退款。
2.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
(1)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經緯將提供 Instagram 微網紅(含萬粉網紅,下合稱微網紅)人選、協助確認微網紅檔期、溝通協商合作內容與廣告策略、並追蹤微網紅製作廣告素材(下稱微網紅廣告素材)之進度。經緯另將以「萬粉網紅」製作之微網紅廣告素材於 Facebook/Instagram 進行代理操作廣告投遞,並於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合作結束後提供結案報告予您。
(2) 非經經緯事前書面同意,經緯依您的需求發出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廣告訂單
(下稱廣告訂單)予您,且該廣告訂單中載明之訂單編號於小樹苗數位行銷市集之後台系統中顯示「訂單已確認」後,則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不得取消,然若經緯同意提前終止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於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終止前已執行之廣告費用、行銷服務費用及其他無法取消之費用(如製作費用),您仍應依約付款。
(3)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約定事項:
a. 經緯僅依符合您的需求提供二(含)次行銷人員名單,若您均無法於經緯提供之行銷人員名單中挑選合適之行銷人員,則視為您取消本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您同意應依本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總計含稅價格之 30%作為服務成本支付予經緯。
b. 經緯提供之行銷人員名單為「萬粉網紅」加計「千粉網紅」總人數之二倍,
「萬粉網紅」及「千粉網紅」二類別之行銷人員名單至少為該方案人數多一位。
c. 經緯提供本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內容之行銷人員人選應符合粉絲數標準之下限。例如:「萬粉網紅」之 Instagram 粉絲數至少為 10,000(含)人,「千粉網紅」之 Instagram 粉絲數至少為 1,000(含)人。
d. 名詞定義:
(a) x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所指行銷人員係指直播之網路紅人、客製化影片之製作人員、撰文之部落客及粉絲專頁推廣之編輯;
(b) 微網紅廣告素材包括但不限於文案、腳本(含稿件)、影像、圖形、聲音、檔案、視像、設計、動畫、配置與介面設計相關之設計及標誌、程式原始碼,微網紅廣告素材應符合媒體對廣告素材之規定並遵守相關法令。
e. 微網紅廣告素材之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均屬經緯或行銷人員所有,惟經緯或行銷人員授予您自微網紅廣告素材上刊日起算一年內有不限地域、不限次數的專屬授權您在全部業務範圍內皆可無條件使用經緯或行銷人員授予之權 限,上述全部業務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投放、於您的官方網站或其他社群露出、廣編稿中露出,該授權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口述、編輯、改作、公開演出、公開上映翻譯行銷人員之內容,以及根據行銷人員之行銷內容創作衍生作品。
f. 您保證其委託之專案目標,不會有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倘於合作期間內您違反本規定,經緯有全權停止接受委託,於本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終止前已執行之行銷服務費用及其他無法取消之費用(如製作費用),您仍應依約付款。
g. 您應以書面提供產品/服務資訊及/或口碑行銷(或稱 KOL)服務內容以供行銷人員撰寫微網紅廣告素材稿件或進行心得分享(以下合稱微網紅廣告素
材),您收到微網紅廣告素材稿件後 3 個工作日內應確認回覆上刊日期及或提出修改建議(下稱稿件修改),稿件修改僅限一次,並以修正產品/活動資訊、錯別字或網址連結等關鍵資訊為主,不得要求照片後製(修片),且須尊重行銷人員寫作/拍攝風格,不修正語氣用詞(不雅詞彙則不在此限)。您不得要求行銷人員產出違反法令之資訊,若產品有不得行銷功效等限制,您應以書面提出。行銷人員應依確認後微網紅廣告素材稿件執行直播。除直播外,行銷人員將依確認之微網紅廣告素材稿件製作微網紅廣告素材,於微網紅廣告素材送交您確認後之 3 個工作日內,若您未提出異議,視同您已確認微網紅廣告素材。若因您延遲回覆或因產品問題等因素致延遲微網紅廣告素材直播/上刊日期,您須尊重行銷人員下一次可執行之檔期,惟若因可歸責您之故致廣告遲至廣告訂單載明之建立訂單時間起算 3 個月內,仍無法確認上刊日期
時,您同意經緯得於原建立訂單時間起算 3 個月後依本服務條款開立發票請款,並於原建立訂單時間起算六個月後以書面通知視同行銷人員已完成上
刊。若因已確認之微網紅廣告素材上刊後遭檢舉因產品/服務資訊內容違法、違規、侵權或虛偽欺罔等情事致行銷人員或經緯受有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罰鍰、罰金及因訴訟或行政救濟所支付之費用)時,您應負擔賠償責任。
h. 行銷人員於使用您的產品時應遵守相關使用規範並於合理使用範圍內使用。倘行銷人員違反本規定,致您受有損害,行銷人員應負擔賠償責任。
i. 您同意行銷人員於微網紅廣告素材中揭露與您之合作關係,並同意行銷人員得於微網紅廣告素材中表明為「廠商邀稿」(或同義用詞)。
j. 若行銷人員因私人因素無法完成微網紅廣告素材製作,客戶同意僅得要求經緯另行推薦/邀約相同等級之行銷人員執行,且不得據此向本公司求償。
k. 若因非可歸責經緯及行銷人員之事由(包括但不限於網路問題、媒體系統問題或不可抗力之事件)致行銷服務無法如期上刊,應由雙方於前述事由排除後協議更改其他時間上刊或由經緯推薦/邀約相同等級之行銷人員執行,且不得據此向本公司求償。
l. 依合作項目需求,您應於經緯執行本專案時,贊助其產品協助製作(下稱贊助品),並同意將不另行向經緯收費。供行銷人員試用或使用之贊助品應寄予經緯,由經緯寄送予行銷人員,您同意不得要求經緯提供任何行銷人員之個人資料。
m. x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依協議執行保證人數,但無法保證點閱率、曝光率、曝光數及其廣告效益等,且粉絲專頁行銷不保證按讚數。
3. 廣告素材製作專案:
(1) 廣告素材製作專案:經緯將依您提供之產品/服務資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素材構想、主題標語及 5 至 15 張之商品/活動/LOGO 等圖檔),由經緯依您之需求製 作廣告素材。
(2) 廣告素材製作專案約定事項:
a. 您若於經緯發出廣告素材製作廣告訂單(下稱廣告訂單)予您且該廣告訂單
中載明之訂單編號於小樹苗數位行銷市集之後台系統(下稱小樹苗後台系 統)中顯示「訂單已確認」之日(含)起算 15 日(含)內欲取消本廣告素材製作專案,您應依本廣告素材製作專案總計含稅價格之 50%作為取消費用支付予經緯;您若於經緯發出廣告訂單予您且該廣告訂單中載明之訂單編號於小樹苗後台系統中顯示「訂單已確認」之日(含)起算 15 日(不含)後欲取消本廣告素材製作專案,您仍應依本廣告素材製作專案總計含稅價格之全額支付予經緯。
b. 製作完成廣告素材之智慧財產權歸經緯所有,您同意不重製、改作或與其他廣告合併或單獨使用,若您違反此規定造成經緯受有損害,則應負賠償之 責。若您需取得廣告素材之原始檔或有於指定使用範圍外使用之需求,經緯得另行報價,或經雙方書面確認後簽訂授權合約。
c. 您應於經緯發出廣告訂單予您且該廣告訂單中載明之訂單編號於小樹苗後台系統中顯示「訂單已確認」之日起算 9 個工作天內,以書面提供產品/服務資訊內容予經緯指定之 email(xx_xx.xxxxx@xxxx.xxx)以供經緯製作廣告素材稿件,經緯將於收到您提供產品/服務資訊內容之日(不含)起算 5 個工作天內提供廣告素材稿件予您,您應於收到廣告素材稿件日(不含)2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提出修改建議(下稱稿件修改),稿件修改僅限 2 次,經緯將於您以書面提出修改建議之日(不含)起算 2 個工作天前將修改後之廣告素材提供予您,您應於廣告素材送交予您確認後之 2 個工作日(不含)內確 認,若您未提出異議,視同您已確認廣告素材。若因您延遲回覆或因產品問題等因素致經緯延遲提供廣告素材,您應自行負責,不得向經緯請求損害賠償。若因您已確認之廣告素材上刊後遭檢舉因產品/服務資訊內容違法、違規、侵權或虛偽欺罔等情事致經緯受有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罰鍰、罰金及因訴訟或行政救濟所支付之費用)時,您應就經緯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
(二) 費用與付款:
1. 您購買的任何服務,將以經緯指定之貨幣支付各服務之費用。費用係指您設定廣告期間之訂單廣告金額、最低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若您於廣告帳戶靜置起始日起算六個月皆未花費 Facebook 廣告帳號、Google 廣告帳號或 LINE LAP 商業帳號之廣告交易信用額度,您同意放棄對該廣告交易信用額度餘額使用權,經緯得逕調整您的廣告交易信用額度餘額歸零,您並得通知經緯辦理退款;雙方同意廣告帳戶靜置起始日應以下述起算日最晚者為準:
(1) 如您向經緯給付廣告費後未進行任何廣告投遞,則以該筆廣告費之經緯發票日起算;
(2) 如您未設定廣告終止日(即無既定廣告期間時),則以您最後一次花費廣告費之日起算;
(3) 您最後一次設定廣告期間之終止日起算。
2. 您同意以經緯之計算方式為準來計算您的費用。
3. 經緯得依您的付款方式收取與各服務有關之費用,費用係採預付,您若以匯款方式支付,應於匯款後通知經緯匯款帳號後五碼,或得於您刷卡交易成功,待經緯確定收訖款項後,經緯將啟用您的服務並寄發票至您註冊用戶資料提供之電子郵件(email)帳號或郵寄地址給您。
4. 若您符合經緯客戶徵信/付款條件及信用額度處理原則之規定(以下簡稱經緯徵信原
則,請洽經緯業務專員),得享有廣告交易信用額度,經緯將於每月 15 日前開出發票請款,您應依發票所示之付款天期內支付款項,若延遲付款得另加計每日萬分之四之利息;您了解並同意,當您開始使用廣告交易信用額度時,您的法定代理人應就您的應付款項給付義務負擔連帶保證責任,且該給付義務不因法人解散、歇業、破產、重整、清算等情事而免除。
5. 您同意支付總計含稅價格全額到戶予經緯,即使您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法人,為避免疑義,表示您同意負擔匯款手續費及代扣稅。
6. 如有任何關於費用之爭議,您應於費用發生後 30 日內以書面(含 E-MAIL)向經緯提出任何收費爭議,否則您即拋棄對此等爭議之權利,且該費用即屬確定,不得再對其提出異議。
7. 自操廣告帳號:
(1) 自操廣告帳號之費用係採預付,然若您符合經緯徵信原則,並已與經緯完成簽訂紙本之小樹苗商業帳號廣告合作合約書(以下簡稱小樹苗合約),您得依小樹苗合約享有廣告交易信用額度。
(2) 您同意每次儲值之金額(即廣告費並加計 5%服務費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
(下同)10,500 元(未稅),並同意經緯得預先保留您每次儲值金額內含之 5%作為最低服務費用,即未稅儲值金額/(1 + 5%) * 5% (以下簡稱最低服務費)。例:您儲值新台幣 10,500(未稅),則經緯將預先保留新台幣 500(未稅)作為最低服務費。
(3) 於您匯款儲值成功後之次二個工作日中午 12 點後始可使用線上廣告自助服務。
(4) 若您使用 Facebook 廣告帳號或 Google 廣告帳號時,您欲停止使用線上廣告自助服務,得以書面通知經緯關閉您於該線上廣告自助服務之授權用戶權限,經緯將收取最低服務費作為關閉帳戶手續費,若於扣除關閉帳戶手續費後,仍有餘額,經緯將於收到書面通知後的 20 個工作日內為您辦理退款,退款計算方式為 Facebook 廣告帳號或 Google 廣告帳號之預付款餘額扣除關閉帳戶手續費。惟您同意若廣告期間已結束,您的 Google 廣告帳戶的抵免額和調整項由經緯自行負擔,概與您無涉。您另同意若 Facebook 有退回廣告花費或調整項至您的 Facebook 廣告帳號中之情 事,將由經緯自行負擔,概與您無涉。
(5) 若您使用 LINE LAP 商業帳號,您同意於每一個廣告活動中設置廣告活動預算上限金額,且所有廣告活動合計之廣告活動預算上限金額不得超過您於 LINE LAP 商業帳號中所儲值之訂單廣告金額;若有違反,您同意無條件配合經緯依 LINE 系統報表之金額計算您的費用(經緯將於次月底前提供異動廣告訂單及開立發票就差額部分向您請款)。若您欲停止使用 LINE LAP 商業帳號,您得以書面通知經緯關閉您的「廣告帳號經營者」權限,經緯收取之最低服務費為關閉帳戶手續費,若您的 LINE LAP 商業帳號中仍有餘額(係指您於 LINE LAP 商業帳號中所儲值之訂單廣告金額扣除合計之實際廣告花費),經緯將於收到您的書面通知後之次月底前為您辦理退款(為避免疑慮,經緯無須退回關閉帳戶手續費予您)。
8.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
(1) 您應依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之總計含稅價格支付予經緯。
(2)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之費用係採預付,您應於經緯發出廣告訂單予您後支付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之費用予經緯,經緯將於收到款項後開立發票予您,並開始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之執行,經緯另將於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執行
完畢後 7 個工作日內提供結案報告予您。然若您符合經緯徵信原則(請洽經緯業務專員),得享有廣告交易信用額度,經緯將於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執行完畢後 7 個工作日內提供結案報告予您,經緯將於 Instagram 微網紅行銷方案執行完畢後
10 個工作日內開立發票向您請款,您應依發票所示之付款天期內支付款項予經緯。
9. 廣告素材製作專案:
(1) 您應依廣告素材製作專案之總計含稅價格支付予經緯。
(2) 廣告素材製作專案之費用係採預付,您應於經緯發出廣告訂單予您後支付廣告素材製作專案之費用予經緯,經緯將於收到款項後開立發票予您,並開始廣告素材製作專案之執行。然若您符合經緯徵信原則(請洽經緯業務專員),得享有廣告交易信用額度,經緯將於廣告素材製作專案執行完畢後 10 個工作日內開立發票向您請
款,您應依發票所示之付款天期內支付款項予經緯。
10. 退款程序:
(1) 若經經緯確認後您尚有餘額可供退款,您應以書面通知經緯退款所需之銀行及帳戶資料,並依本款之銷貨折讓單流程,進行相應處理。若經緯無法依註冊用戶資料退還該款項予您時,則將依經緯政策與程序處理之。
(2) 銷貨折讓單流程:
a. 若您為個人辦理退款,您同意授權經緯代為處理電子發票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以下簡稱銷貨折讓單)以加速退款流程,您無須填寫任何文件。
b. 若您為法人辦理退款,請自行下載銷貨折讓單填寫並於進貨營業人(或原買受人)處用印發票章或公司大小章後,將銷貨折讓單正本寄回予經緯。
(3) 您瞭解並同意,經緯幫您辦理退款事宜時,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
(4) 您同意若您已預付且廣告期間結束後尚有餘額且該廣告帳戶超過 12 個月未進行廣告投遞,經緯得依最後簽回之委刊單廣告小計金額之 5%,每月收取帳戶管理費,自廣告帳戶餘額抵扣至該廣告帳戶餘額扣為 0 元止。
(三) 使用:
1. 您於同意加入小樹苗數位行銷市集後,將可自行登入 Facebook 或 Google 廣告管理員以管理您的廣告貼文、出價、訂單廣告金額或刊登日期等;經雙方另行約定,您亦可委託經緯人員代為登入經緯系統為您操作管理廣告投遞業務。惟若非屬您於小樹苗數位行銷市集得自行變更之事項,其變更須事前取得經緯書面同意,且變更須以書面文件(不含 Email)為之,否則不生效力,若有違反造成損害,您須自負其責。
2. 您不會(1)使用任何其他自動化方式存取、監控、刮除或管理您於經緯之帳戶,包括媒介、自動、翻印或蜘蛛程式之方式,亦不以任何該等方式存取、監控、刮除或複製經緯網站或經緯系統或其中任何資訊,但經緯明確提供或事先以書面授權者(例如,經緯核准之第三方工具)除外;(2)故意規避經緯網站上的自動排斥運算標題(robot exclusion headers)(包括使用任何裝置、軟體或程式以達成該目的);(3)干擾或試圖干擾經緯網站、服務或經緯系統之適當運作;(4)於使用經緯產品服務時同時使用其他開放原始授權所提供的軟體,而產生與經緯服務條款相反之義務,或授予任何第三人經緯服務之智慧財產權或專屬權利,或免除任何第三人對該等權利之侵害責任;或
(5)在使用經緯服務時提供任何您網站的瀏覽者、使用者、或顧客之個人加密資訊給
經緯或經緯之關係企業。
3. 除授權用戶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使用經緯服務,以及與您帳戶相關之密碼。
4. 如您知悉可能發生與您的帳戶有關之安全問題時,例如未經授權揭露或使用您的使用者名稱或密碼,您同意立即以書面通知經緯。
5. 授權用戶必須遵守本服務條款之規定,授權用戶有任何與本服務條款有關之行為或不行為及其發生之任何費用、規費或雜支,均由您負責。
6. 就經緯所提供與服務有關之資訊,包括因經緯提供之目標參數(targeting parameters)所取得、蒐集、或衍生出來的資訊,您只能為管理您在經緯的授權用戶帳戶目的而於內部使用,不得將之公開,用以製造經緯授權用戶之檔案資訊、或用來再次進行目標式廣告(retargeting)。
7. 經緯為改善服務,將時常進行流量、執行方式、及/或功能等測試。
8. 經緯有權修改或停止提供任何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9. 您的資訊、促銷方案(如適用)、及廣告必須遵守經緯政策及規定,而該等政策及規定得隨時依經緯之決定變更之。
10.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經緯服務,也不將經緯服務用於禁止或限制物品的交易,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您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您同意同時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擔保不得利用經緯服務從事任何非法交易、非實際消費之簽帳、融資性墊付現款(俗稱調現)或其他變相之融資等交易、或涉及無實質交易基礎之資金傳輸,亦不得從事代其交易相對人先行墊款繳交相關費用再透過經緯向發卡機構請款之行為。您違反本款約定者,經緯得保留該等交易金額之款項,您不得請求退回前述交易款項。
伍、服務終止與變更
授權用戶若有下列任一情形時,經緯有權立即終止或變更任一授權用戶帳號之服務。就終止或更改授權用戶使用經緯服務所可能產生之困擾、不便或損害,經緯對任何授權用戶或第三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1. 授權用戶登錄不實資料進行註冊。
2. 冒用他人名義申請經緯服務之帳號。
3. 使用虛偽不正之方式進行儲值。
4. 違反經緯服務條款時。
5. 違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行為時。
6. 違反現行法律之行為時。
7. 利用任何外掛程式、病毒程式、程式漏洞(BUG)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系統或工具,對經緯所提供的服務、伺服器或網路進行干擾、惡意攻擊或破壞。
陸、服務停止或中斷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經緯有權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對因此而產生之困擾、不便或損害,經緯對任何授權用戶或第三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1. 對經緯服務之相關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2. 發生突發性之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授權用戶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時。
4.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經緯服務無法提供服務時。
x、聲明
您聲明、保證及承諾:
1. 除了遵守經緯服務條款外,您同意遵守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之相關規定。
2. 不得利用經緯服務傳送、發表涉及辱罵、毀謗、不雅、淫穢、攻擊性之文章或圖片。
3. 授權用戶同意必須充分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發表侵害他人各項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4. 所有資訊均無電腦病毒、木馬病毒、天窗病毒、後門程式、復活節彩蛋病毒、邏輯炸彈、蠕蟲、定時炸彈、清除程式、及/或有損害、干擾或刪除任何經緯系統資訊或資訊之其他電腦程式。
5. 點選您的廣告不會造成使用者電腦受損、下載軟體應用程式、變更使用者設定、或引發一系列連續性或獨立之廣告(包括彈出式視窗(pop-up window)或彈出式隱藏視窗
(pop-under window)之廣告)。
6. 您不會郵寄或使他人郵寄大量垃圾郵件,或進行任何與經緯服務有關之不當、惡意或詐騙(依經緯之認定)點選、露出或行銷活動。
7. 您的資訊、廣告(包括其所載之產品及服務)、廣告所連結之網站、所有電子郵件
(email)、通訊刊物、相關資訊及技術、您在經緯服務中使用或提供的任何工具或程式碼、及您任何與經緯服務有關之作為或不作為均:(1)不違反任何相關法律、法規、政令、命令、條約、合約、規定或經緯之政策或辦法(包含但不限於經緯就各類廣告素材規範);(2)不侵害任何人或任何主體之任何著作權、專利、商標、營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3)不違反對任何人之義務或侵害其權利,包括名譽及/或隱私權;及
(4)無不實、虛偽、或毀謗。
8. 廣告貼文應符合 Facebook 或 Google 對於廣告素材的規定,對於有爭議性的廣告貼文,Facebook 或 Google 保有不投遞該廣告的權利。
9. 您提供的廣告製作物應符合媒體對於廣告素材的規定,且不含有猥褻、色情、過於煽情的文字及圖片、以及違反相關法令之內容。
10. 您應保證刊登之廣告製作物,不會有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概與經緯無涉。
11. 若您的廣告產品是醫療或保健或保養品相關產品及醫療器材(以經緯認定為準,下稱保健與藥品),則您須依經緯要求提供該產品之主管機關許可證書。若有第三人聲明或向主管機關檢舉產品有任何成分將致人體受有損害,經緯有權將廣告製作物無條件下架,您不得據此向經緯求償。您並同意將免責經緯並自行負責所有有關該廣告產品之相關爭議,您並承諾賠償經緯因該廣告產品所受到任何主管機關裁罰,及經緯與行銷人員之一切損失。
捌、擔保賠償
1. 您提供或刊登之廣告素材或廣告製作物,經緯承諾不得授權他人或為自己於本服務條款之目的外使用。
2. 您擔保並補償經緯關係人,因您的資訊及/或廣告、授權用戶之使用任何服務、經緯系統或經緯網站、您的網站,或因您違反本服務條款,所生之所有請求,而無論其為實際或宣稱之請求(以下簡稱請求),並同意為其等進行辯護,使其等不因此受有損害。就任何對經緯關係人所提之任何請求,您同意負完全辯護之責,但經緯關係人有權自
行選定律師參與此等辯護,您並應就經緯關係人因所有請求所致之判決、和解、損 害、損失、責任、訴訟費及費用,包括合理律師費,負完全給付之責。非經經緯關係人事前明確書面同意,您不得同意就經緯關係人應負任何義務或責任之情形為和解。
3. 倘您違反本服務條款之約定,經緯有權立即停止或中斷提供經緯服務,且若因此致經緯、其受僱人、經紀人或相關企業受有損害,您應就該等損害賠償前述相關人;
x、免責聲明
經緯服務、經緯系統平台、經緯程式碼、及文件,均依「現狀」提供,無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聲明、條件或擔保,且您對上開之使用,應自行負擔風險。除本服務條款另有明示約定者外,您與經緯(經緯並含所有經緯關係人)不提供任何保證、聲明、條件或擔保,包括有關所有權、可銷售性、服務品質、無侵權及符合特定目的適當性之任何保證。
拾、責任限制
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經緯關係人依本服務條款或相關法令所應負之責任,僅限於以您於引發該請求之事由發生前六個月期間依本服務條款已給付經緯之金額為上限。無論何種情況下,經緯關係人對因本服務條款所生或與本服務條款有關之任何間接、特殊、附帶、衍生、懲罰性或懲戒性損害,概不負責。有關本服務條款對第三人之選定或保留,或第三人所為之任何行為、錯誤或疏失,包括任何第三人因任何目的點選及/或瀏覽您廣告,您將不會要求任何經緯負責。
1. 經緯不保證各項服務的穩定、無誤及不中斷,您認知並願意承擔使用經緯服務的風險及可能致生的任何損害 : 如因媒體系統問題或經緯、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失導致廣告無法投遞,而造成您的損失,經緯將不負賠償責任。
2. 經緯將依既有之規劃提供各項服務,對於使用者之特殊需求,經緯不擔保經緯服務將完全符合您的需求。
拾壹、保密協議
於廣告期間至廣告期間結束後六個月內,非事先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洩漏雙方合作內容或因雙方合作而取得、接觸或知悉對方認為具有機密性之資料或資訊(以下簡稱機密資訊)予第三人。然如有以下情況發生,則保密義務即為解除:(1) 已自第三人正當取得該機密資訊;(2) 該機密資訊已正當為公眾所知悉;或(3) 依法律規定要求而揭露。
拾貳、隱私保護
除非法律規定或因相關主管機關要求外,經緯在未獲您授權時,不會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公開您的姓名、地址、電子郵件(email)信箱,以及其他依法受保護的個人資訊。您也同意經緯於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允許經緯之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以提供您其他服 務。您同意經緯得就您的個人資料作成用戶統計資料;如該統計資料,不涉及揭露任何授權用戶的個人身份,您同意並允許經緯為任何合法公開的使用。您同意經緯,於下列情形發生時,得依法公開您的個人資訊:
1. 受司法、警察或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2. 因您的行為違反法令或經緯服務條款之規定時。
3. 依法令之規定在緊急情況下為保障經緯其他授權用戶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時。
拾參、個人資料保護
一、經緯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以下個人資料保護事宜:
1. 經緯可能因授權用戶註冊、瀏覽網頁、線上交易、線上活動、提供服務等目的,依經緯隱私權保護政策、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 您可依您的需要提供以下個人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 或居住地址)、Facebook 粉絲專頁(僅適用 Facebook 廣告帳號)之帳號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3. 您同意經緯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進行輔助程式查緝、個人資料變更確認、社群聯 繫、活動得獎通知等服務,以便確認您的身份、與您進行連絡、提供您經緯及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之相關服務及資訊,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
4. 您同意經緯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期間為,自即日起至您與經緯間所有契約均終止前。
5.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向經緯 (1)請求查詢或閱覽、(2)提供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或(5)請求刪除。但因經緯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需者,經緯得拒絕之。
6.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經緯您的個人資料,但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經檢舉或經緯發現不足以確認您的身分真實性或有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經緯有權暫時對您停止提供服務,亦包含任何活動得獎、各類宣傳等,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7. 除上述之個人資料保護事宜外,本服務條款內,各類包含個人資料保護之項目,亦涵蓋在內。
二、經緯承諾將協同您及第三方資料處理者共同致力於遵循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法規
(GDPR),並在整個資料處理過程中依資料輸出者指示處理資料,請參照經緯之 GDPR 遵循承諾(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xx_xxxx_00000000.xxx)。
拾肆、個別條款
經緯服務條款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經緯服務條款之標題僅供方便而設,不具任何法律或契約效果。
拾伍、一般條款
經緯服務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以及授權用戶因使用經緯服務而與經緯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適用之 ( 不含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或其他類似法規。) 因經緯服務條款而生之爭議,均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