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中医院全面运行所需腹腔镜等40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1 总则 11
2 采购文件 12
3 投标文件 13
4 投标 14
5 开标程序 15
6 评标 15
7 合同授予 15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6
9 纪律和监督 16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9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26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登封市人民中医院全面运行所需腹腔镜等40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3-192
2、 项目名称:登封市人民中医院全面运行所需腹腔镜等40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950万元
最高限价:949.47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登封采-2023-192-1 | 腹腔镜、关节镜 | 2723650.00 | 2721000.00 |
2 | 登封采-2023-192-2 | 乳管镜 | 600000.00 | 600000.00 |
3 | 登封采-2023-192-3 | 眼科医疗设备 | 325000.00 | 325000.00 |
4 | 登封采-2023-192-4 | 康复设备 | 5851350.00 | 58487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登封市人民中医院全面运行所需腹腔镜等40种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包第一标包:腹腔镜、关节镜
第二标包:乳管镜
第三标包:眼科医疗设备第四标包:康复设备
5.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5.5质保期限:自货物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第一标包:三年;
第二标包:一年;第三标包:两年;第四标包:两年;
5.6供货及安装、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此项供应商无须提供,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至评标结束前进行现场查询,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
3.3 方式:拟成交投标单位,应首先完成交易主体身份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CA办理指南》),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办理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入库指南》) 。
3.4 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站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 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五、投标文件开启
5.1 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
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登封市)》、《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成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由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www.dfggzyjy.com/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请查阅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
《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指南》。加密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封市人民中医院
地址:登封市嵩山路北段638号联系人:李耀聪
联系电话:13203710988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君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登封市嵩阳街道守敬路南段385号5楼联 系 人:王伟丽
电 话:17613457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丽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采购人 | 采购人:登封市人民中医院 地 址:登封市嵩山路北段638号联 系 人:李耀聪 电 话:13203710988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君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登封市嵩阳街道守敬路南段385号5楼联系人:王伟丽 联系方式:17613457289 |
1.1.4 | 项目名称 | 登封市人民中医院全面运行所需腹腔镜等40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1.5 | 交货地点 | 登封市人民中医院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4 | 标包划分 |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包 第一标包:腹腔镜、关节镜第二标包:乳管镜 第三标包:眼科医疗设备 第四标包:康复设备 |
1.3.1 | 采购需求 | 登封市人民中医院全面运行所需腹腔镜等40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技术要求。 |
1.3.2 |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限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
1.3.4 | 质保期限 | 自货物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第一标包:三年; 第二标包:一年;第三标包:两年; 第四标包:两年;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 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此项供应商无须提供,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至评标结束前进行现场查询,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 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举行 |
1.10.1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1.10.2 |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允许,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修改、补充文件、答疑纪要 |
2.2.2 |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澄清文件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1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9494700.00元,其中: 第一标包:腹腔镜、关节镜;最高限价为2721000.00元;第二标包:乳管镜;最高限价为600000.00元; 第三标包:眼科医疗设备;最高限价为325000.00元;第四标包:康复设备;最高限价为584870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作无效标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文件豫财[2019]4号文规定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以投标承诺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根据登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登财购[2022]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仅须如实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 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附件1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位 置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若有修改,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的地方可为“电子签章”,要求签字的 地方可为 “电子签名”或“手写签名”。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开评标活动全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不再要求投标人开标现场递 交纸质投标文件,全部以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4.1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 间 | 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2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及 方法 | 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版投标文 |
4.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CA密钥完成解密)。 开标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注:“投标文件上传”,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登陆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投标系统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与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根据《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www.dfggzyjy.com/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前1小时可以可以签到,等招标代理开启解密环 节后,供应商可以开始解密、答疑澄清等。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按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豫财购[2017]9号)文件规定,在评审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当地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由现金当场支付,远程评标专家劳务报 |
酬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 ||
6.1.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 3名 |
6.1.3.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 否 |
6.1.4 | 定标方式 |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拒不领取中标通知书 、修改合同主要条 款使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拒不签订合同的、因 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
7.3.1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 |
8.1 | 质疑和投诉 |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2.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 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 | |
供应商提供的补充资料均需在评标工作当日评标会结束前提供,供应商在评标会结束后递交的任何补充、澄清、说明、证明、承诺等资料均不再给予认定,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能按时提供上述资料造成的后果。 | ||
付款方法: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给中标人;设备送 达合同约定地点并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中标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中标人;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给中标人,剩余合同总金 |
额的2%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 |
1、根据《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 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BidOpening/),登录后须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请投标人认真学习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登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指南》。 |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1.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 2.依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货物必须为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登封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的制造业。 2、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关于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的请示〉相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件精神,各投标单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时,对其做废标处理 。 3、本项目若发布澄清、变更、更正等公告,将在原采购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请响应人密切关注,不再进行书面通知 。 4、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标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质保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4.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
1.10 投标预备会
采购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实质性条款不允许偏离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技术要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2.2款和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登封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以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澄清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投标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采购文件,并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供应商可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2.4 招标控制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表
五、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偏差表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供货服务方案
八、售后服务计划及服务承诺九、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对所投货物和服务须按要求填报投标报价表,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报价为包含所有费用的总报价。
3.2.2 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3 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3.2.4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投标截止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2.5 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本次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办法 ”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和选择性报价。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表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登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4.2.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http://www.dfggzyjy.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签到。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www.dfggzyjy.com/BidOpening/)进行开标。
5.2.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开标。具体开标程序参照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规定执行。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不再开标。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招标、评标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不要求。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7.4.2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7.4.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7.4.4合同按照后附合同格式签订。
7.4.5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但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如有)
7.4.6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7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8.2 不再招标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 本项目执行登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10.3 采购单位对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
登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登封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登封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 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以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
审查因素 | 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 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 具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 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
6 | 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 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 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
7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 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
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事业单位除外。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废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交书面资格审查报告,列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电子印 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为不得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 价 |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
质保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
2.2.4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报价部分:30分技术部分:30分 商务部分:40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评审标准 | |
报价部分 (30分) | 报价 (3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4,否则不予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可。 (5)同一投标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价 格扣除优惠不可重复享受,仅给予一次价格扣除。 注: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需提供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不提供或提供合理性 说明得不到评委会一致认定,对其报价作0分处理。 |
商务部分 (40分) | 供货方案(20分) | 供货方案:投标人应提供供货及验收方案,根据所提供方案的合理性与完整性,方案非常详细、完善的得5分;方案较详细、较完善的得3分;方案一般、不够完善、不的得1分;缺 项不得分。 |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与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供货及安装调试期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与完整性,保证措施非常详细、完善的得5分;保证措施较详细、较完善的得 3分;保证措施一般、不够完善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 ||
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全面合理、培训计划详尽周到,根据所提供的培训方案的合理性与完整性,培训计划非常完善、详细,培训内容非常全面的得5分;培训计划较完善、详细,培训内容较全面的得3分;培训计划一般、培训内容不全面的得 1分;缺项不得分。 | ||
人员配备计划:根据人员配备计划的合理性与完整性,人员 配备非常齐全、合理的得5分;人员配备较齐全、较合理的得 3分;人员配备不齐全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 ||
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 (20分) | 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售后人员、售后体系、厂家保障、现场实施保障 、日常维护、维修响应时间、维修响应方式、服务培训等一切与售后有关内容)的优越性进行综合比较,内容具体全面 、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内容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内容一般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 2.根据各投标人售后服务中对质保期满后的收费标准等方面所做出的承诺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内容具体全面、承诺合理得当的,得5分;内容较全面、承诺较合理的,得3分;内容不全面、承诺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实质性优惠条件,内容具体全面 ,可行性强的,得3分;内容较全面,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 ;内容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4.质保期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此项最高得 2分。 |
技术部分 (30分) | 技术参数及功能 (30分) | 1、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0分 。投标货物全部满足技术参数得30分。带★号的技术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一项负偏离即在基本分30分的基础上扣5分 ,依此累计,扣完为止。 其他不带★号的技术参数为一般性技术参数,一项负偏离即在基本分3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以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产品说明书或产品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的复印件为准,另须在“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偏差表”备注栏中注明与本次采购对应的投标技术指标“详见第××页”,以 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查验)。 |
一、评标原则
1.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评标;
1.2. 评标委员会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员为5人,由招标人代表1人和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及技术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
1.3.参加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1.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评标有关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定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
1.5.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被视为无效投标;
1.6.评标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标;
1.7.评委在开始评标前,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评委依法认定。
1.8.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
1.9.投标人对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评标方法
2.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且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对售后服务维修响应时间、方式及提供服务培训和仪器设备宣传、下乡义诊帮扶等实质性服务内容进行单独承诺,未按要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标准
3.1 初步评审标准
3.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
3.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
3.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
3.2.3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
(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四、评标程序
4.1.1 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及相关评审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依据本章第2.1及2.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 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二) 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三) 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四) 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五) 投标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六)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4.2 详细评审
4.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算出得分B;
(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
4.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2.3 投标人得分=A+B+C。
4.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1.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六、评标结果
6.1.1评标委员会依据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根据其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6.1.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五、同品牌产品的认定
本项目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要求。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则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得分相同,则报价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报价也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一 | 腹腔镜系统 |
1 | 4K超高清腹腔镜摄像系统数量:1台 |
*1.1 | 图像输出分辨率≥3840*2160,逐行扫描,使用过程中画面无延时,跳帧等画面质量下降 |
1.2 | 主机自带4K图片拍照与录像功能,可术中记录≥1920x1080P全高清录像及≥1920x1080高清 图片。具备USB接口,支持热插拔,可导出至U盘等移动终端(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1.3 | 主机可同时传输4K与1080P影像信号,可满足4K与1080P手术转播设备兼容 |
1.4 | 通用接口,可连接多种品牌摄像头与电子镜 |
1.5 | 具备色调调节功能,用户可手动调节R/G/B值,以获取期望的图像色调,并且可进行重置, 恢复系统预设值 |
1.6 | 可实现图像电子放大 |
1.7 | 通过摄像头可操控同品牌手术设备,并可实现与一体化手术室无缝连接 |
1.8 | 可以兼容电子胆道镜、电子输尿管软镜、电子腹腔镜、关节镜等电子镜,方便后期医院其他 术式开展(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1.9 | 输出端口:≥4个可输出4K信号;≥2个可输出1080P信号 |
1.10 | 设备具有4K荧光摄像功能(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1.11 | 电气安全:医用设备电气安全CF-1类,可应用于心脏设备 |
2 | 4k超高清摄像头 数量:1台(所投摄像头须与腹腔镜摄像系统同品牌) |
*2.1 | 摄像头:采集信号达到3840*2160分辨率;可进行高温高压和等离子灭菌 |
2.2 | 变焦镜头,具备≥2倍以上光学变焦功能 |
2.3 | 全数字化摄像头,图像在摄像头端完成数字化处理,全程数字化影像传输 |
2.4 | 摄像头≥4个按键,可预设功能至少包括术野录像、拍照、打印,调节白平衡、亮度、增益 、色彩 |
3 | 医用冷光源数量:1台(所投医用冷光源须与腹腔镜摄像系统同品牌) |
*3.1 | LED光源,可实现≥10级亮度调节; |
3.2 | 灯泡寿命预警功能 |
4 | 光纤数量:1根 |
4.1 | 直径≥4.8mm、长度≥300cm。 |
4.2 | 两端接口可拆卸,可根据需要更换不同接口,同其它品牌相对接 |
*4.3 | 光纤须与腹腔镜摄像系统同品牌 |
5 | 4K光学腹腔镜数量:2根 |
*5.1 | 4K光学镜头组(须与腹腔镜摄像系统同品牌),30度斜视镜,直径10毫米2根,超广角≥70 度,长度≥320mm。可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灭菌等常见的灭菌方式灭菌;配消毒盒两个 |
5.2 | 有效景深范围25mm~150mm |
6 | 4K医用液晶显示器 数量:1台 |
*6.1 | ≥31寸彩色液晶医用专业监视器,分辨率≥3840*2160P |
7 | 腹腔镜器械 数量:2套 |
7.1 | 穿刺器(10mm)2把;穿刺器(5mm)2把;结扎钳2把(大、小号);大型抓钳1把;无损伤抓钳3把;分离抓钳2把;弯剪刀1把;高频电钩1支;高频电凝棒1支;冲洗器1把;转换器1个;气腹针1支;持针器1把;取石钳1把;高频线1根;双极电凝分离钳 1把,器械消毒筐1 个。(注:以上内容为1套手术器械目录) |
8 | 高频电刀 数量:1台 |
8.1 | 功率:≥300W |
8.2 | 拥有多种切割、凝血模式、具备单极、双极。适用于开放、腹腔镜手术。 |
8.3 | 防电击保护类型 LEC 1类,防电击保护程度Cf型 |
9 | 高流量气腹机 数量:1台 |
9.1 | 流量范围≥40L/min; |
9.2 | 成人模式5mmHg-25mmHg,儿童模式5mmHg-13mmHg |
9.3 | 过压释放:具有过压释放功能,释放时间不大于10秒 |
*9.4 | 具有排烟功能,可通过脚踏控制排烟功能的开关 |
*9.5 | 具有气腹机末端CO2 气体加热功能,加热温度不超过37℃,同时具有温度检测传感器,气体 加热过高时会报警提示并停止加热功能。 |
9.6 | 具有报警功能 |
9.7 | 开机自检功能,自动故障检测,故障信息显示。 |
10 | 专用台车 数量:1台 |
10.1 | 超静音设计,摄像系统专用台车 |
二 | 关节镜系统 |
1、 | 关节镜 |
*1.1 | 4.0mm 30°关节镜,接口为激光焊接,可高温高压消毒 |
1.2 | 工作长度≥140mm,具有快速锁定装置 |
1.3 | 配备套管带2个旋转阀门 |
1.4 | 与摄像主机同一品牌 |
2、 | 电动刨削系统 |
2.1 | 刨削手机最高转速≥8000转/分;控制台及脚踏均设有快速切换按钮,可实现不同功能的之 间的快速互换 |
2.2 | 控制台具备USB接口,便于维护升级及个性化设置信息的导入 |
2.3 | 具有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屏具有背光照明,亮度可调,对比度可调 |
2.4 | 可实时显示所接纳刨削刀头的名称、工作状态、功率、转速等信息 |
2.5 | 可以兼容刨削手机种类 ≥3种 |
2.6 | 刨削手机:无碳刷马达,无级调速具备自动扭矩反馈系统,转速及扭力始终保持最佳条件。 |
2.7 | 手控按键具有不同颜色及数字标识;具有向前,向后,往复转功能具有顺时针,逆时针,往复 转功能;具备可360°旋转带角度的吸引接头,吸引力强,避免管路缠绕现象;无需水冷 |
2.8 | 手机按键依用户需要进行可编程,编程功能≥8种:包括启动停止,冲水,正转,反转,往复转,高速低速切换,转速增加,转速减少,摇窗功能等,具备自动扭力反馈系统;3种转速控制模式:无级变速功能、不无级变速功能、单触控制;可高温高压消毒;刨削手柄自动 识别插入的刀头 |
2.9 | 脚踏,为全封闭,防水设计,防水等级≥ IPX7级 |
2.10 | 与摄像主机同一品牌 |
3 | 射频消融系统(1台) |
3.1 | 射频输出最大功率≥390瓦;射频消融切割功率多档可调,调节档位 ≥ 10级;射频消融凝 血功率多档可调,调节档位 ≥2级 |
3.2 | 带有芯片识别技术,自动识别各种刨刀及磨头型号,并自动激活与之最匹配的运转模式.按 键式刀头释放,刀头拆装简单,无需工具 |
4 | 医用台车(1台) |
4.1 | 四层医用台车,带监视器悬挂等 |
5 | 关节镜手术器械一套 |
5.1 | 套管、穿刺锥、钝头闭孔器、抓线钳、3.0mm探针、3.4mm,0°直向大嘴篮钳、3.4mm,左弯篮钳、3.4mm,右弯篮钳、3.4mm,上翘篮钳、3.4mm,倒钩篮钳、3.4mm,勾剪、过线器、游离体抓钳(带锁定功能)、微骨折处理器械、自动可升降吊水架、左右弯、缝合钩、转换棒、 消毒篮筐 |
5.2 | 手术钳由符合YY0294.1标准要求的代号为N的不锈钢材料制成 |
5.3 | 手术器械为无销钉设计;有光亮部分粗糙度≤0.2μm,无光亮部分粗糙度≤0.8μm;器械经 热处理,硬度范围为40~60HRC;器械开闭时,腮部轻松灵活,无卡塞现象 |
5.4 | 套管和闭孔器接触人体部分的材质选用的是符合ASTM F899-12的304不锈钢 |
腔镜系统配置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4K超高清腹腔镜摄像系统 | 1 |
2 | 4k超高清摄像头 | 1 |
3 | 医用冷光源 | 1 |
4 | 光纤 | 1 |
5 | 4K光学腹腔镜(带腔镜消毒盒) | 2 |
6 | 4K医用液晶显示器 | 1 |
7 | 腹腔镜器械 | 2套 |
穿刺器(10mm)2把;穿刺器(5mm)2把;结扎钳2把(大、小号);大型抓钳1把;无损伤抓钳3把;分离抓钳2把;弯剪刀1把;高频电钩1支;高频电凝棒1支;冲洗器 1把;转换器1个;气腹针1支;持针器1把;取石钳1把;高频线1根;双极电凝分离 钳 1把,器械消毒筐1个。(以上为1套手术器械目录) | ||
8 | 高频电刀 | 1 |
9 | 高流量气腹机 | 1 |
10 | 腹腔镜专用台车 | 1 |
11 | 关节镜(带消毒盒) | 1 |
12 | 电动刨削系统 | 1 |
13 | 射频消融系统 | 1 |
14 | 刨削手机 | 1 |
15 | 脚踏开关 | 1 |
16 | 关节镜镜专用台车 | 1 |
17 | 关节镜手术器械 | 1套 |
套管、穿刺锥、钝头闭孔器、抓线钳、3.0mm探针、3.4mm,0°直向大嘴篮钳、 3.4mm,左弯篮钳、3.4mm,右弯篮钳、3.4mm,上翘篮钳、3.4mm,倒钩篮钳、3.4mm,勾剪、过线器、游离体抓钳(带锁定功能)、微骨折处理器械、自动可升降吊水架 、左右弯、缝合钩、转换棒、消毒篮筐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编号)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货物内容
1.1 货物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技术参数:
1.4 数量(单位): 2.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3.技术资料
3.1乙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和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4.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5.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6.质量保证金
6.1扣除合同总价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
6.2在质保期内中标候选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
10个工作日内该款无息退还。
7.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8.供货及安装调试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8.1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
8.2 交货方式:
8.3 交货地点: 9.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给中标人;设备送 达合同约定地点并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中标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中标人;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给中标人,剩余合同总金额的2%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付款手续办理后,资金到账以实际拨付时间为准)
10.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1.1 乙方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1.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1.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1.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1.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2.3 维修响应速度:一小时内做出维修方案决定;如2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医院,不管是否节假日;设备仪器备件送达期限:不超过7天。
12.4 保修期内的开机率:投标方保证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计算)。
12.5 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12.6 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免费提供对使用和维修技术人员的培训。
12.7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2.8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在质保期内,因人为因素出现故障外,乙方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9 合同项下货物免费保修期为质量保证期满后 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对超过保修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且每季度须免费保养一次。
12.10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24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 小时内解除故障。
13.调试和验收
13.1 乙方交货前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13.4 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出具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13.6 具体履约、验收要求以附件为准。 14.索赔
14.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
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 在根据合同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甲方将货物退还给乙方,乙方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4.2.4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
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供货期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同意延长供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乙方仍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待
付货款中扣除。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6.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7.合同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7.1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7.2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违约解除合同
18.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对方追诉的权利。
18.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 15.3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乙方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按合同第7.3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3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4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8.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笫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其他约定
19.1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9.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19.4 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第一条 组织履约
1、 乙方交货前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3、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在供应商供货服务结束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中验收有关事项和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4、采购人指定器械科专人负责与供应商协调、组织履约,并为供应商履约提供必要的准备。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履约。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组建验收工作小组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初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组织最终履约验收,并确定验收结果。验收工作小组设置1名负责人,负责整个采购项目验收工作。
第三条 组织验收
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货物或服务。中标(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试,并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做好验收
准备。验收开始之前,由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实施进度、工作重点、完成情况等。在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验收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照政府采购合同中验收有关事项和标准
核对每项验收事项,并按照验收方案应及时组织验收。
2、采购人在验收或使用中发现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履约的;提供的货物型号或配置、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未约定的,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执行);缺少应有的配件、附件、材料;货物和工程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不符
合合同约定等情况的,验收工作小组应在相关验收事项后注明违约情形,并立即通知供应商。
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及时纠正或补偿的,经验收工作小组同意,可免于追究责任;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当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出资金支付申请。
4、采购人的监察、审计、财务部门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全程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
5、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第四条 出具验收报告
采购人根据验收工作小组验收合格的意见,核对无误后出具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验收报告中须有验收工作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同意验收合格意见的署名签字和本单位器械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货物验收办法及要求第一条 外观检查
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
2)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4)特殊仪器设备要依据设备的特性和合同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进行外观检查;
第二条 数量验收
1)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辅机、附件、配件、备件及工具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与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
3)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4)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第三条 质量验收
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
2)对照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出具验收数据单);
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
4)关于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必须保证使用人员能正确操作、能进行基本养护、处理一般问题;
5)软件系统功能项目、容量、节点数、使用时间、知识产权的使用等;
6)特殊、特种仪器设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第四条 验收确认
货到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及预验收后,采购人安排货物最终验收时间,由采购人负责组织货物验收工作小组进行货物最终验收及上报审批工作。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后果投标人自负。验收合格并最终签字即为完成交货。
(项目名称)第 标包)
供应商: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表
五、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偏差表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供货服务方案
八、售后服务计划及服务承诺九、其他资料
1、根据已收到贵方采购编号为 (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我单位经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及要求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单价详见分项报价一览表),并按上述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及要求及其它有关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招标所有内容。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表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我方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中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为: ,质量标准达到:
,质保期: 。
5、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7、我方承诺在中标后按国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服务费用。
8、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 |
小写: 元 | |
其中:单价(详见分项报价一览表) | |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 | |
质量要求 | |
质保期 | |
备注 |
注: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 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
日期 :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报价表
分项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 /人民币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产地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计费用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运费及保险费 | ................. | ||||||
5 | 安装及调试费 | |||||||
6 | 其他费用 | |||||||
投标总计(大写): 小写: |
注:1.本价格包括产品购买、运输、安装及调试等费用,是在设备交付前、交付时所发生 或引起
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以及依约在交付后所需承担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价格的总和,且为完税后价格;
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调整表格。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说明 | 偏差描述 | 备注 |
说明:
1、请在该表左列列明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规格,在右列投标规格对相应的内容进行填报;
2、在“偏离说明”一栏中投标人应对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与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对比,如无偏离请填写“无”偏离” 字样,如有偏离请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字样;
3、“偏差描述”一栏中由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对应采购文件要求就偏差之处作以重点描述;
4、表格有投标人自行添加或调整。
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附件1: 资格承诺声明函
致(本项目采购单位)及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为 ,联系方式为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 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日 期:
注:1.响应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
附件2: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四、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五、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
六、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七)响应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供应商: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