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5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工业大麻产业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公司荷兰子公司 Fytagoras(以下简称:“FG 公司”)的工业大麻专家小组在荷兰室内条件下模拟中国境内环境进行试验、检测,已遴选出 20 种以上 CBD 含量相对较高(CBD 含量 5%-22%),THC 含量相对较低(THC 含量小于 0.3%)的工业大麻及纤维大麻的种子,并且计划引进相应的大麻种子。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委托代理协议的公告
一、概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或“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工业大麻产业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公司荷兰子公司 Fytagoras(以下简称:“FG 公司”)的工业大麻专家小组在荷兰室内条件下模拟中国境内环境进行试验、检测,已遴选出 20 种以上 CBD 含量相对较高(CBD 含量 5%-22%),THC 含量相对较低(THC 含量小于 0.3%)的工业大麻及纤维大麻的种子,并且计划引进相应的大麻种子。
公司为加快推动在国内工业大麻领域的布局,尽快将荷兰子公司 Xxxxxxxxx
(以下简称:“FG 公司”)遴选出的工业大麻种子引进国内,于 2019 年 5 月 29日与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协议书》,委托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将 FG 公司遴选的品种名为 FG230519HJ ( 公司内部编号为 FG029070002)的 20kg 工业大麻种子从荷兰引进至中国境内。
经公司核查,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麻类进出口资质。
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协议已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xxxxxxxxxxxxxx000xxxxx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47,320.70万元
经营范围:收购、生产、加工、销售农作物种子及进出口业务;植物新品种选育;农业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00x
xx: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宾xxxxxxxxxxxx00x
关于从荷兰Fytagoras B.V.公司进口大麻种子一事达成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进口商品事项: 合同号:ZXGM20190001品种名:FG230519HJ
总数量:20kg
种植地:北安管理局·九三管理局
运输方式及目的港: 从荷兰机场至哈尔滨机场二、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付给乙方xxx人民币作为乙方的经营过程的费用,此费用要在货物到货提货前付给乙方。检疫审批费、植检费、通关费、港杂费、内陆运输费及进口关税、增值税等一切提货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需要进口种子前三个月提供进口货物的正本合同、形式发票、进口商品的非转基因证明、原产病虫害声明、免责声明、隔离措施样本;发货要等中方审批手续下来再发货,如提前发货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货物到港提货后,甲方要对货物质量、数量等进行检验验收,如有问题直接与发货方解决;如在通关检疫时出现检疫性的病虫草等问题,需由甲方同供种方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甲方负责协助种植地检疫机构进行田间检疫监测;如出现检疫性的病虫害等问题,需由甲方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甲方在收到种子一个月之内向乙方提交种子种植地公安机关备案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合同及进口文件负责办理相关部门审批工作;负责货物到港后的通关及提发货所需的各种单证的准备工作。
2、乙方负责协调引进种子过程中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审核各种单据,确保种子进口顺利进行。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x次委托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将FG公司遴选出的工业大麻种子引进国内,是公司及吉林紫鑫汉麻研发有限公司承接FG公司在国外工业大麻技术领域研发成果的第一步,也是公司在工业大麻领域发展的重要一步。后续,公司将指派工业大麻专家小组在国内进行技术指导,结合国内种植环境,培育出适合中国境内环境要求的工业大麻种子,落实在工业大麻领域的战略部署。并且,公司会陆续将荷兰子公司拥有的与工业大麻相关的核心技术引进国内,以确立公司在国内工业大麻领域的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为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坚实铺垫。
五、风险提示
1、吉林省尚未获得工业大麻合法种植的许可且获得合法化种植许可的时间尚未确定。
2、本次筛查、遴选和拟引进的工业大麻及纤维大麻种子品系试验数据目前仅限于荷兰室内条件下模拟中国境内环境进行得出,尚未在我国境内展开试验。
3、种子在引进过程中必须事前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在指定的口岸入境,同时需提供由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及后续监管备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委托协议书》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