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2021年 月 日 时于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店面租赁权拍卖会中,承租人通过竞价方式,竞得位于万安县农业农村局所属的万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楼(八间)临街店面第 间店面的租赁权(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的标的使用权,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条款、成交确认书、拍卖资料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如有相悖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本合同书为准。
第一条 租赁期限、用途
1、标的租赁期限为叁年,自202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租赁该店面作为商业使用。不得经营国家和业主认定限制或禁止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危险品、剧毒品、易燃易爆品的经营;不得用于高噪声、粉尘、废水和废气等对xx居民产生影响的行业,不得经营与城建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业或项目。
3、该店面现有水电设施齐全,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负。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店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交还甲方店面应当保持店面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第二条 租赁店面押金的收取及退还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店面押金,押金为半年租金。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甲方全额(不计息)退还该押金给乙方。
3、乙方到期不及时归还甲方店面,押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 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标的年租金为(大写) 元,叁年总租金合计(大写) 元。
2、根据“先付租金后使用标的”的原则,乙方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租金,即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租金分别在每年 月 日前缴清)。
第四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店面及其附属设施。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购置,设施设备等使用、保管及安全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出租店面租赁使用权。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店面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2、乙方因经营需要改变店面的内部结构、对店面装修、设置对店面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租赁期满,乙方不得对店面的装修进行破坏,甲方对乙方经营期间的装修费用不予任何补偿。
3、乙方如经营行业为餐饮业或洗车行业的,须自建排污设施和化粪池,建造化粪池要另铺管道,实行单独排污,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合同到期后,所有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4、乙方在承租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经营责任、经营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持店面的安全、卫生、安静,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有损害、阻挠其他住户正常活动的行为。
第五条 店面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店面,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店面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店面。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3、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4、店面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店面。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店面结构。
(3)损坏承租店面,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店面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店面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
(7)乙方经营行业为餐饮业,在经营期间油烟排放没有达到环保要求,影响xx居民正常生活。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租赁押金,押金为半年租金,待合同履行完毕,经甲方确认无违约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店面,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店面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店面结构或损坏店面;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店面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1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店面。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x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x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代 表 人: 电 话:
经 办 人: 住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