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9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购售电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丰能源”)与公司关联方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丰祥光伏”)签订《购售电关联交易协议》,公司拟向汇丰祥光伏购电,每年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x次交易对方为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宁夏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党彦宝先生。
公司名称: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国银川国际商贸城 6 号办公楼一楼
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
主要股东:宁夏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购电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售电方):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内容及程序
乙方基于 90MWp 项目向甲方提供售电服务。年度购售电量需经双方充分协商并履行各自的审议程序后确定。
2. 购电价格
购售电价格以当地政府发布的 110kV 工商业用电两部制价格为准,按不同供电时段的价格标准分别计算购电价款,预计每年购电总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
(不含税)。如政府电价调整,购售电价格同步调整。
3. 结算方式
甲方应于次月结算并向乙方支付当月的购电价款。
4.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协议期限为三年,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定价依据
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地政府发布的 110kV 工商业用电两部制价格为准,按不同供电时段的价格标准分别计算购电价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是基于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购售电价格遵循了当地政府售电价格标准,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协议签订后将会新增公司与汇丰祥光伏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估算,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汇丰祥光伏购电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不
含税),因此,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不超过 500 万元(不含税)。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购售电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党彦宝、xx、xxx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以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