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5117012023000051-1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1
履约地点:渠县人民法院
签订日期:2023年05月08日签订地点:渠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甲方):渠县人民法院
地址:▇▇▇▇▇▇▇▇▇▇▇▇▇▇▇▇▇▇▇▇▇供应商( 乙方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达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斌郎乡木瓜铺村达州公路物流港综合办公区1(号楼)2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安保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 磋商文件 》,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单价(元):486,540.00 数量:1.00 单位:项 总金额(元):¥ 486,540.00
品目编码 | C05040000 | 品目名称 | 安全服务 |
采购标的 | 渠县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 | 服务范围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陆仟▇▇肆拾元整 ( ¥486,540.00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渠县法院机关及乡镇法庭。
2、保安人员配置(17人):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包括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等)及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优先,服从管理,执行力强,安保人员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具有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没有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刑事处罚的记录,无精神病、传染病、癫痫等自身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史。所有保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要交由采购人备案,如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向采购人报备。
3、业务技能: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具备一定安保应急处置能力 。
4、文化条件:具备初中以上文化,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5、服务要求:
(1)建立办公区安保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办公区安全和工作环境良好;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环境秩序良好,车辆秩序良好,车辆停放规范;维护和保障防火、防盗等报警监控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查工作,做好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和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2)切实做好信访、庭审、会议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维护秩序,管理车辆停放,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办公区安全;
(3)保安人员统一由采购人协调安排使用;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
(4)杜绝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将危险品带入办公区域;
(5)成交供应商除完成日常安保服务工作之外,如遇大型活动应临时增派保安服务,以便处置突发事件的发生,协助采购人做好安保工作;
(6)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保安人员与保安公司劳务关系合法有效,若保安人员与成交供应商发生劳资纠纷,不能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公共秩序,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给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7)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按照采购人规定的保安服务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班次从事服务活动。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未经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减少保安人员数量或擅自延长保安人员工作时间的,采购人可解除其《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8)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定期组织治安、消防、应急处突各类演练,大型活动有工作预案,确保应对反恐、火灾及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处置;
(9)能够按岗位要求,独立完善本职(门卫、巡逻、守护、安检等)工作及应急保障任务;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完好,以备核查,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因保安员过失,造成采购人资产丢失或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10)对供应商保安基本配置要求:每名保安人员配置制服一套、对讲机一台;另外特殊处置人员须额外配备单警装备(钢盔、腰带、警棍等)1套/人。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1 | 40,545.00 | 2023-06-30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 |
2 | 40,545.00 | 2023-07-31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 |
3 | 40,545.00 | 2023-08-31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 |
4 | 40,545.00 | 2023-09-30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 |
5 | 40,545.00 | 2023-10-31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 |
6 | 40,545.00 | 2023-11-30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 |
7 | 40,545.00 | 2023-12-31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 |
8 | 40,545.00 | 2024-01-31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 |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9 | 40,545.00 | 2024-02-29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 |
10 | 40,545.00 | 2024-03-31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 |
11 | 40,545.00 | 2024-04-30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 |
12 | 40,545.00 | 2024-05-31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 |
四、履约保证金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由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符合甲方对于安保服务的要求,视为验收合格。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乙方保安人员遵守上述规章制度。
2、在协议期内,乙方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替换,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①未能履行约定的乙方职责和服务要求。
➁患病或者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③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且不服从法院的监督和指导,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工作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其它需替换的情况。
3、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失盗损失,经公安机关鉴定落实后,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甲方在对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等进行认真审查的基础上,接收乙方派遣的符合约定的合格员工。甲方凭以下相关资料接收派遣员工:
(1)乙方向派遣人员出具的,加盖乙方公章、载明乙方派遣该员工至甲方工作的用工通知单;
(2)派遣员工身份证原件;
(3)派遣员工的体检合格报告;
(4)学历证书、职业资质等材料。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
2、甲方不能安排保安人员去做与保安工作职责、任务无关的其它工作(如:充当私人保镖追收欠款、殴打他人等违法违纪行为),违反约定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工作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损害保安人员身体健康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若确无法改进,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4、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派往甲方的保安人员进行调整替换,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争得甲方同意。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派到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2、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派驻保安人员进行替换。
3、乙方有义务对保安勤务予以督查、落实。
4、乙方作为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形成劳动关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
;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派遣人员不形成劳动用工关系。
5、乙方负责为劳务派遣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五险、商业保险,派遣人员在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工造成伤亡,由▇▇▇▇责任,甲方应配合乙方处理相关善后事宜。乙方因不遵守工作场地的安全、保密规定,造成的安全、泄密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未按约延后三个月内及时支付安保服务费的,应承担应付保安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补足;给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给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影响的;
(2)乙方违反逾期向甲方提供服务;
(3)派遣员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给甲方的信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4)派遣人员身份、学历、职业资质等与甲方用工条件相关的材料造假;
(5)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连续3次未能提供符合用工条件的人员,而被甲方退回的;
(6)乙方存在未足额支付派遣人员工资、购买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等克扣派遣人员报酬福利行为,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
(7)对甲方的派遣人员同时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8)在派遣期间擅自将派遣员工从甲方抽走的。九、不可抗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纠纷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期间,如争议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履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渠县人民法院(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
地 址:▇▇▇▇▇▇▇▇▇▇▇▇▇▇▇▇▇▇▇▇▇开户银行:工行渠县支行
账号:2317579109026465422
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乙方 : 达州市中安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 ▇▇▇
地 址:达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斌郎乡木瓜铺村达州公路物流港综合办公区1(号楼)2楼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
账号: 8111001012400665927
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