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理财计划为公募、开放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理财计划,〖无固定期限〗,不保证本金与收益。根据本公司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该理财计划风险评级结果为〖R1〗,〖 低〗风险(本风险等级为我公司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仅供参考,理财计划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计划风险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总体风 险〖程度低,收益波动小,管理人不承诺本金保障〗。
杭银理财幸福 99 金钱包 13 号理财风险揭示书
(202201 版)
尊敬的理财投资者: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监督规定,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理财计划的管理人xxxx:在购买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本理财计划完整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理财计划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计划投资协议书和理财计划销售协议书,若通过电子渠道购买的,成功交易后视同为投资者与管理人已完成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的签订),了解理财计划相关具
体情况,并确保已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理财计划相关风险后,谨慎投资。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请您根据自身理财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慎重购买理财计划。本风险揭示书列示的可能涉及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理财计划共性风险
(一)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所投资产的相关义务人信用状况恶化,出现信用违约情形,则理财计划本金或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理财计划可能面临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利率、汇率等因素的变化,所投资产价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影响理财计划的收益,导致理财计划本金或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监管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从而对理财计划收益产生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周期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对理财计划收益产生影响。
3.购买力风险:如发生通货膨胀,则所投资产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对理财计划收益的实际购买力产生影响。
4.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波动,从而
对理财计划收益产生影响。
5.汇率风险:理财计划如投资涉及非本国货币,则外汇市场可能会出现汇率波动,从而对理财计划收益产生影响。
(三)流动性风险:理财计划投资组合内的资产不能迅速变现,或因资产变现而导致的额外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从投资者角度,如理财计划为封闭式,则理财计划封闭期内无法提前赎回,应考虑理财计划期限并合理安排自身投资计划;如理财计划为开放式,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的交易时间进行申购、赎回,若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则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资金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理财计划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市场法规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理财计划的发行、投资、兑付等正常工作流程的进行,导致理财计划本金或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
(五)操作风险:理财计划由于内部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操作、交易对手交易处理不当或失误等,导致理财计划本金或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
(六)管理风险:理财计划在投资管理运作过程中,投资管理各方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对理财计划的投资与运作产生一定影响,导致理财计划本金或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
(七)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最低发行规模,或因理财计划资产运作模式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监管机构的要求存在冲突,或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发布的通知、决定等导致本理财计划无法按原先约定条件成立,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管理人合理判断难以按照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投资者将面临不成立再投资的风险。
(八)兑付延期风险:如理财计划到期或投资者决定赎回本理财计划时,若出现所投资产无法顺利变现、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管理人认为需要延期兑付的情形时,投资者将面临本理财计划无法按时支付相关款项的风险。
(九)提前或延期终止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在理财计划存续期间,管理人可根据理财计划说明书约定的情形提前或延期终止本理财计划。如理财计划被提前或延期终止,则投资者将面临提前终止再投资或延期兑付的风险。
(十)信息传递风险:由于投资者未能及时主动了解理财计划信息,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而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做出合理决策,导致理财计划本金
或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
(十一)不可抗力风险:由于战争、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计划受到干扰和破坏,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兑付等事宜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理财计划本金或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
(十二)估值风险:本理财计划将按照说明书约定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产品估值与实际变现价值可能发生偏离。理财计划管理人估值仅作为参考,管理人不承担第三方再次使用该估值引发的其他风险。
(十三)建仓期风险:如理财计划设置建仓期,则在建仓期内理财计划的投资比例可能无法满足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从而影响对理财计划收益产生影响。
(十四)代销风险:本理财计划通过代销渠道销售,投资者认/申购理财计划的资金由销售机构从投资者资金账户扣收;理财计划到期/赎回时,兑付资金按本理财计划合同约定划付至销售机构清算账户后,由销售机构向投资者划付投资者应得兑付资金。如因投资者清算账户余额不足,或销售机构未及时足额划付资金,或销售机构清算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或销售机构清算账户处于被挂失、冻结、注销或其他非正常状态等原因而导致交易失败,对于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交易失败可能带来的任何损失及预期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或向销售机构依法主张。
(十五)关联关系风险:本理财计划销售机构之一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银理财系杭州银行全资子公司,双方存在关联关系。杭州银行作为本理 财计划销售机构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执行不低于代理销售其他机构发 行管理的理财产品的准入标准、风险评级、销售管理等要求;杭州银行作为销 售机构不保证本理财计划收益,不承担理财计划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二、理财计划特定风险
拟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风险:本理财计划投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 定收益类资产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利率等因素发生变 化导致的市场风险;债券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信用质量恶化等导致的信用风险;市场成交量不足、特殊时点缺乏交易对手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上述理财计划共性与特定风险发生时,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可能遭受损失,在最不利情形下,将损失全部本金及收益,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将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三、其他信息提示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对于理财产品的相关分类,投资者还需了解以下信息:
(一)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理财产品分为公募理财产品和私募理财产品。公募理财产品是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公开发行的认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执行。私募理财产品是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理财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
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万元人民币;
2.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理财产品分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权益类理财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和混合类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权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 80%;混合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理财产品标准。
(三)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封闭式理财产品和开放式理财产品。封闭式理财产品是指有确定到期日,且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期间,投资者不得进行申购或者赎回的理财产品。开放式理财产品是指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期间,理财产品份额总额不固定,投资者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在开放日和相应场所进行申购或者赎回的理财产品。
本理财计划为公募、开放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理财计划,〖无固定期限〗,不保证本金与收益。根据本公司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该理财计划风险评级结果为〖R1〗,〖低〗风险(本风险等级为我公司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仅供参考,理财计划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计划风险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总体风险〖程度低,收益波动小,管理人不承诺本金保障〗。
本理财计划适合〖机构投资者〗以及〖保守型、稳健型、xx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销售机构为准。本 理财计划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由销售机构负责,销售机构应确保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低于本理财计划风险评级。
上述风险客观存在,敬请投资者予以充分关注!
特别提示: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按照国内外反洗钱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从销售机构获得相应必要的投资者身份信息并报送投资者身份信息及其持有理财产品信息。销售机构将在合法、合理且必要时向管理人提供投资者身份识别信息(投资者身份识别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常居地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代理人信息、受益所有人信息),以及在合法、合理且必要时进一步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影印件以及其他必要信息。投资者签署后即表示同意并配合提供前述信息。
风险提示方: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确认栏(个人投资者填写) 本人经销售机构评估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投资者填写):
□保守型 □稳健型 □xx型 □成长型 □进取型
如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影响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 变化,本人将于再次购买理财计划时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声明:本人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以及《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投 资者权益须知》《理财计划投资协议书》《理财计划销售协议书》,已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充分认识到投资本理财计划要求承担的风险,接受本风险揭示书及《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计划投资协议书》
《理财计划销售协议书》等本理财计划合同全部内容,自愿且有能力承担投资 本理财计划的风险。
本人购买本理财计划的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借款、贷款等非 自有资金的情形;且系为合法目的投资本理财计划,而非为洗钱等违法违规之目的,本人将配合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反恐怖融资以及非居民金融账户尽职调查等,及时、真实、准确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信息。
(投资者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如通过线上渠道购买,认/申购交易确认即视为投资者同意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并确认风险揭示内容,愿意承担投资风险,与书面签署具有同等效力。)
本人同时确认如下:
确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者确认栏(机构投资者)
声明:本公司/单位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以及《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计划投资协议书》《理财计划销售协议书》,并已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充分认识到投资本理财计划要求承担的风险,接受 本风险揭示书及《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计划投资协议书》《理财计划销售协议书》等本理财计划合同全部内容,自愿且有能力承担投资本理财计划的风险。
本公司/单位购买本理财计划的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借款、贷 款、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等非自有资金的情形;且系为合法目的投资本理财计划,而非为洗钱等违法违规之目的,本公司/单位将配合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反恐怖融资以及非居民金融账户尽职调查等,及时、真实、准确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信息。
投资者(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杭银理财投资者权益须知
(202201 版)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对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银理财”)作为管理人发行的理财计划的支持与信任。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理财计划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对理财计划合同或购买流程等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向销售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咨询;在购买理财计划后,请关注理财计划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对理财计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关注理财计划管理人相关联络方式并予以反馈,或通过销售机构转达。
一、理财计划办理流程
(一)首次在销售机构购买理财的投资者须开立或持有销售机构账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确认正确的联系方式;该账户用于本理财计划的资金划转及兑付,您应确保持有本理财计划期间指定账户不做销户。
(二)首次在销售机构购买杭银理财理财计划的个人投资者须接受并完成销售机构对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确认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不低于本理财计划风险评级。
(三)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本理财计划完整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计划投资协议书和理财计划销售协议书)等相关协议文件,确认对理财计划条款及风险理解并无疑问和异议后,自主作出认(申)购和赎回决定,独立抄录风险确认语句并签署相关销售文件,办理理财计划交易手续,自主承担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如需要认定为合格投资者,除阅读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三、其他信息提示)中的合格投资者要求并独立抄录确认外,还需配合销售机构提供投资者信息、金融资产证明或纳税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如在银行营业场所购买杭银理财理财计划,销售机构需对每笔理财计划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六)投资者确定交易金额,完成交易申请,并在确认份额后进行查询。二、杭银理财产品风险评级
产品风险等级 | 风险等级说明 | 适合销售的投资者 |
R1 | 产品总体风险程度低,收益波动小,产品本金安全性高,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很小 | 机构投资者及保守型、稳健型、xx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 人投资者 |
R2 | 产品总体风险程度较低,收益波动较小,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产品本金和收益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产品本 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 机构投资者及稳健型、xx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 |
R3 | 产品总体风险程度适中,收益存在一定的波动,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不 容忽视 | 机构投资者及xx型、成长型、进取型 的个人投资者 |
R4 | 产品总体风险程度较高,收益波动较明显,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高 | 机构投资者及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 资者 |
R5 | 产品总体风险程度高,收益波动明显,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很高,产品 本金出现全部损失的可能性不容忽视 | 机构投资者及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 |
产品类型按照风险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和高风险(R5)五个级别,杭银理财根据产品投资组合、实际的风险控制情况、投资运作情况等确定产品归属的风险等级,并在产品说明书中对产品风险等级及其适合销售的投资者范围进行披露,属于杭银理财内部评级,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各级产品的风险特性如下: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水平以销售机构评估为准。三、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动性要求、风险认识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
(二)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如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时效已超过一年,或影响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的重新评估。
(三)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详询销售机构工作人员) 1.个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2.填写销售机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3.生成相应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
4.投资者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四)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将作为评价个人投资者是否适合购买理财计划的重要因素,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越高适合购买的理财计划风险评级越高,适合购买的理财计划类型越丰富。
(六)机构投资者购买理财计划前无须进行风险评估能力测试。机构投资者不适用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请机构投资者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投资风格、资金需求等要素,并在阅读本权益须知、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理财计划投资协议书和理财计划销售协议书的基础上,充分认识投资本理财计划需要承担的风险。
四、理财计划信息披露
本理财计划相关信息的披露方式、渠道和频率,您可以在理财计划说明书“信息披露”章节中查找到相关约定,并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销售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查询具体披露信息。相关信息在发布或发出之日视为通知送达,请您及时查询。
五、投资者信息管理
销售机构应当根据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识别客户身份。投资者通过公司认可的销售机构购买本公司理财的,视为同意公司获取投资者相关理财业务资料及信息。
本公司及销售机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遵循正当、必要原则,保证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未经客户专门授权,不得将投资者信息及相关理财计划销售信息提供其他第三方机构和个人,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投诉与建议
1.杭银理财联络方式:
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客户服务热线:000-0000-000
公司地址:xxxxxxxxx 00 xxxxxxx 0 x
若上述联系方式变更,杭银理财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告知投资者。 2.杭州银行(作为销售机构)联络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95398、4008888508
在其他销售机构购买理财计划的,请联系其他销售机构,联系方式以其披露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