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甲方申请在乙方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需要通过指定渠道提出开户申请,并提供证明文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指定渠道是指乙 方柜面、智慧柜员机、E 动终端、龙易行移动智能终端、电子渠道等。不同渠道提供的可办理业务类型以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乙方公布的业务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