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纂]後,我們將繼續與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A章)進行若干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有關交易將構成本集團的持續關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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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纂]後,我們將繼續與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A章)進行若干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有關交易將構成本集團的持續關連交易。
關連人士
下表載列於[編纂]後將與本集團進行交易的關連人士的若干詳情及彼等與本集團關係的性質。
關連人士名稱 關連人士與本集團關係的性質及關連人士的詳情
天奇自動化工程 天奇自動化工程為一家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或其附屬公司 (證券代碼:002009. SZ),持有無錫優奇(本公司的
一家附屬公司)27.04% 的股權。因此,天奇自動化工程為我們附屬公司的主要股東,因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07(1)條為關連人士。
xx先生 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全面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xx先生提供的擔保
交易說明
xx先生已就中信銀行深圳分行授予本集團的信貸融資向本集團提供擔保(「關連擔保」)。由於董事認為關連擔保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最佳利益,故我們目前並無計劃於[編纂]前解除關連擔保。有關關連擔保的更多詳情,請參閱「與控股股東的關係- 獨立於控股股東- 財務獨立」。
上市規則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24(4)條,xx先生提供關連擔保將構成關連人士向本集團提供財務資助。鑒於並無就授出關連擔保以本集團資產作抵押或向xx先生提供財務資助,且xx先生授出關連擔保乃按一般商業條款(或對本公司更有利的條款)以本公司利益作出,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90條,授出有關財務資助獲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非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主購買協議
交易說明
於[●],無錫優奇與天奇自動化工程訂立項目工程服務及產品框架協議(「框架協議」),據此,無錫優奇同意提供,而天奇自動化工程同意購買天奇自動化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項目所需的相關智能機器人服務及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與該等項目相關的工程設計、實施及交付
(「天奇自動化工程產品及服務」),期限由[編纂]起至[編纂]三周年。
根據框架協議,無錫優奇同意根據公平合理原則協商釐定的價格向天奇自動化工程提供天奇自動化工程產品及服務,並參考以下因素:(i)獨立第三方向天奇自動化工程的供應類似服務及產品的現行市場價,(ii)所涉及總合約金額,(iii)所需設備規格,(iv)所需人員數量及
(v) 供應天奇自動化工程產品及服務所需時間。雙方同意,彼等可訂立進一步協議,規定與天奇自動化工程產品及服務有關的額外具體條款及條件(「進一步協議」)。然而,框架協議中規定的條款及條件(包括定價及期限)應被視為包含於任何此類進一步協議中。
歷史交易金額
於往績記錄期間,天奇自動化工程集團向無錫優奇購買天奇自動化工程產品及服務。於 2020財年、2021財年及2022年首九個月,天奇自動化工程集團就自無錫優奇購買天奇自動化工程產品及服務產生的總金額分別約為人民幣12.7百萬元、人民幣175.0百萬元及人民幣 38.5百萬元。
交易原因及裨益
有關向天奇自動化工程集團提供產品及服務的原因及裨益的詳情,請參閱「業務- 客戶與供應商重疊- 與天奇自動化工程集團的重疊關係- 理由及裨益」。
建議年度上限
截至2023 年、2024 年及2025 年12 月31 日止財政年度各年,估計天奇自動化工程集團就購買天奇自動化工程產品及服務應向無錫優奇支付的最高購買價分別不會超過人民幣182.0百萬元、人民幣122.0百萬元及人民幣82.0百萬元。
釐定年度上限的基準
於釐定上述年度上限時,董事考慮了(i)於往績記錄期間的歷史交易金額,(ii)獨立第三方向天奇自動化工程集團供應類似服務及產品的現行市價;(iii)所涉及總合約金額;(iv)所需設備規格;(v)所需人員數量;(vi)供應天奇自動化工程產品及服務所需時間;及(vii)於往績記錄期間的平均過往金額。
上市規則涵義
就上市規則第14.07條而言,由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的一個或多個適用百分比率高於 25%,故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將構成非豁免持續關連交易,於[編纂]後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
由於框架協議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的適用百分比率高於25%,故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由於(i)框架協議預期將於本集團的日常業務過程中按經常及持續基準繼續,(ii)框架協議於 [編纂]前訂立,已於本文件中向潛在投資者披露,及(iii)潛在投資者將在於文件悉數披露有
關框架協議的基準上參與[編纂],董事認為於緊隨[編纂]後就有關交易遵守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對本集團而言不切實際且負擔過重,將增加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因此,我們已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A.105 條豁免我們就框架協議遵守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倘上市規則於未來作出任何修訂對本節所述持續關連交易施加較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適用者更加嚴格的規定,我們將立即採取措施確保於合理時間內遵守有關新規定。
董事確認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已於及將於我們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訂立的框架協議乃按一般或更佳的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彼等亦認為,框架協議的建議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獨家保薦人確認
獨家保薦人已審閱本集團編製及提供的有關框架協議的相關資料及歷史數字,亦與我們討論了框架協議。基於有關盡職調查工作,獨家保薦人認為,已於及將於我們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一般或更佳的商業條款訂立的框架協議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獨家保薦人亦認為,框架協議的建議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