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已中标项目正式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四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四方义务履行全部结束之日止。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6月收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永兴县智慧教育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公司已对相关中标情况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公司已与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银都”或“甲方”)、永兴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永兴县教育局(以下简称“xx”)签署完成《永兴县智慧教育采购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3,980,777 元。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甲方(采购人):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88039.19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21 日
住所:xxxxxxxxxxxxx 000 x
经营范围:城镇、园区、交通道路、农林、水利水务、旅游、教科文体卫等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国家禁止和专项审批的除外,需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乙方(供应商):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xxx
注册资本: 63377.2477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 年 6 月 9 日
住所:xxxxxxxxx 00 xxxxxxxxx 0 x 00 xxx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销售:电化教学设备、教学软件、电子产品、百货;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教育信息咨询;设备租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商品流通信息咨询(不含劳务、金融期货、房地产、出国留学);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开发及推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国内版图书、期刊、报纸批发零售(中小学教材除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按许可证核定的项目经营)。
丙方(采购人):永兴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6 日
住所:xxxxxxxxxxxxx 000 x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建设、开发经营与资产管理。(国家禁
xx(监管人):永兴县教育局
地址:xxxxxxxxxxx 00 x
甲方已将该中标事项授权并转交其所属子公司丙方进行具体实施,甲方承担其法律责任。
2、公司与甲方、丙方、xx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除此项目外,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甲方、丙方、xx发生业务往来。
4、甲方为国有独资企业,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7 年 6 月 23 日
2、合同签署地点:湖南省永兴县
3、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四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四方义务履行全部结束之日止。
5、合同金额:人民币43,980,777元
6、合同标的:智慧教育项目设备及软件
7、实施方式: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在永兴县注册全资子公司负责合同期内运营维护和其他教育信息化服务,xx负责本次项目的实施组织及考核监管工作。
8、增值运营服务:乙方获得永兴县智慧教育项目运营特许经营权,运营期限8年,运营期满后可考虑优先与乙方续签运营合同。
9、结算方式:前期建设资金由乙方垫付至项目验收合格之后,政府分8年支付给乙方(前3年每年付20%,中间3年每年付10%,剩余2年每年付5%),未付部分按6%计算利息;项目正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一年款项,余下7年的支付时间月日同第一年。
10、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国家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是公司践行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作为永兴县唯一的教育信息化增值服务运营商,通过与地方政府在教育信息服务领域的深度合作,联手打造智慧教育建设升级,有效实现优势资源互补;同时通过建设区域级教育云平台,继续发挥和强化渠道服务优势,夯实校园服务入口基础,进一步扩大业务覆盖和市场占有率。
2、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永兴县智慧教育采购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