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
(适用于个人客户)
(4.0 版,2020 年)(网点版)
甲方: 证件类别: 证件号: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适用于个人客户)》(简称“本协议”)为甲方购买乙方销售的中信银行理财产品之总协议书,本协议一经签署即长期有效,除非双方书面签订了新的替代协议。xxx此确认并经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中信银行及其所有分支机构或电子银行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在线客服等,下同)再次购买理财产品,均受本协议约束,均作为本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
甲方认购中信银行任意一款理财产品的,还需另行签署(或通过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渠道确认同意)与该款理财产品相关的《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以下简称“产品说明书”)、《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等其他销售文件。甲方通过电话银行渠道认购的,按中信银行提示进行个人信息、交易信息确认并成功完成交易的,视为签署完成与该理财产品相关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销售文件。本协议与其他销售文件构成完整不可分割的整体,且每一款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与本协议构成一份独立的销售文件,该理财产品的销售文件的效力和履行情况均独立于其他理财产品的销售文件。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理财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自愿交付给乙方,委托乙方用于投资理财。投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具体风险由乙方在产品说明书中揭示。甲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产品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以理解理财
产品关键条款和面临的主要风险。
二、甲方xx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购买理财产品资格(甲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按照中信银行相关规定代为购买风险评级为 PR1 及 PR2 级的理财产品),以其本人在乙方存入的人民币/外币资金购买乙方理财产品,保证在理财产品扣款时在乙方存入足够的资金,账户中的资金是其所合法持有,并有完全处置权。
2.甲方同意中信银行可按照本协议约定,通过电话银行、在线客服向甲方销售理财产品。
3.甲方同意,甲方如购买风险程度为 PR4(进取型)或 PR5(激进型)理财产品的,中信银行可按照本协议约定,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向甲方销售理财产品。
4.甲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约定,甲方确认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协议、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所有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对投资风险予以充分说明。甲方确认理解本产品将涉及的所有风险,充分了解理财业务的运作规则、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基于独立的判断作出购买决策,并将承担且有能力承担本产品全部风险。
5.甲方通过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渠道认购理财产品的,同意以中信银行留档保存的电子信息交易记录、电话录音等作为双方之间进行相关交易的证据。
6.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参与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主动配合乙方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客户资料,遵守乙方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相关管理规定。对具备合理理由怀疑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的客户,乙方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规定采取必要管控措施。
7.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或为了履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的有关规定,可以传递、存储、运用甲方个人信息及交易信息等数据,并提供给监管机构。
8.甲方不得利用金融产品和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将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委托资金在理财产品扣款日扣划并进行汇集。
2.甲方授权并同意中信银行可与其他专业金融机构组成联合服务团队对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予以投资、运作、管理。甲方授权中信银行作为理财产品投资者集合的代理人与其他金融机构(如有)签订理财产品项下投资交易合同、资产管理合同、信托合同、服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3.在本协议期间,甲方应该保证指定的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因任何原因造成该银行账户销户或状态不正常,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做出合理说明,并书面申请变更。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有权收取认购费、销售服务费、托管费及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具体费用名目、类
别、收费方式和标准在产品说明书中载明。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均认可该收费标准。本协议项下优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终止日期如下:
(注:在该文本使用时请填写完毕本项空格。)
限制与例外条款:乙方承诺不得单方面提高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高收费标准的除外。若因市场变化等原因,乙方确需提高本协议项下收费标准的,应以本协议约定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使用服务前明确表示不接受调整后的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咨询与投诉条款:甲方对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有任何疑问的,可拨打【 】或乙方客户服务热线(95558)进行咨询或登录乙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
5.本理财产品收益(如有)为未扣税收益,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自行纳税。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税务机关要求,乙方有权代扣代缴。
6.乙方有权根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对甲方购买的理财产品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产品说明书中约定各方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双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五、免责内容
因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乙方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或延后履行本协议有关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将在条件允
许的情况下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损失。
六、本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如任一方拟终止本协议的,需以乙方购买理财产品
全部清算结束为前提,终止本协议的意思表示需以书面作出并送达对方。
2.如甲方于本协议生效前自乙方购买理财产品的,双方应受该理财产品相关销售文件的约束,该理财产品不适用于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应向销售涉争理财产品的中信银行分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无法确认销售涉争理财产品的分行的,则由购买涉争理财产品所对应的甲方的中信银行理财账户开户分行所
在地法院作为争议解决管辖法院。
八、附则
1.本协议条款与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2.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使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或者内容成为无效或者依法被撤销,本协议其他条款或内容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3.本协议一式三联,第一联、第二联乙方留存,第三联甲方留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甲方办理此业务的有效凭证。
4.《客户权益须知》为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重要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本协议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以及诉讼管辖条款,并已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即表示已知晓并同意后附的《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权益须知》,因此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后再签署本协议。】
甲方(投资者)签字: 乙方(银行)盖章:
客户经理签章:
日期: 日期:
附件:客户权益须知专页
尊敬的客户,您好:
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权益须知
为便于您顺利在我行办理理财业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客户权益内容,以选择适合的产品并
维护自身权益。
一、办理理财产品的流程
您可以通过网点、电子银行渠道等方式认购,其基本流程如下:
首次购买的,需到网点进行风险测评
详细了解各理财产品的信息
签署/确认销售文本
网点购买的,需确认产品认购信息
授权我行扣划/通过网银等方式划汇资金
说明:详细操作流程请见中信银行各网点陈列的《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知识手册》或咨询中信银行理财经理或请见中信银行网站个人网银帮助中心-个人网银理财产品功能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为防止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在购买理财过程中请您务必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
账户密码、网银 U 盾等,切勿泄露或交给理财经理等任何其他人保管等,否则责任自负。
二、中信银行客户风险测评及产品风险评级介绍
客户风险测评使用个人投资者相关风险测评问卷,通过回答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和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问题,以得出风险测评结果。
客户首次认购理财产品必须进行风险测评,风险评估有效期为 1 年。如超过 1 年未再次进行风险测评或判断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发生变化,应在我行网点或网银等渠道重新进行风险测评。
客户风险测评结果与产品风险评级的对应关系如下:
产品风险评级 | 风险程度 | 适合投资者 |
绿色 | PR1(谨慎型) | 谨慎型及以上 |
黄色 | PR2(稳健型) | 稳健型及以上 |
橙色 | PR3(xx型) | xx型及以上 |
红色 | PR4(进取型) | 进取型及以上 |
黑色 | PR5(激进型) | 激进型及以上 |
三、理财信息披露
中信银行将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别,在相应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说明该产品相关信息公 告发布的平台、渠道、发布时间、频率等。一般来讲,中信银行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是中信银行正式信息发布渠道,其他渠道如短信、电话等为辅助方式,投资者应定期通过包括
中信银行网站在内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获知有关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四、客户投诉咨询渠道及中信银行联系方式
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投诉咨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服务热线(95558)、营业网点、互联网网站(http:// xxx.xxxxxxxxx.xxx/)、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意见簿、意见箱、信函、传真等。中信银行将安排专人及时收集个人理财业务客户投诉,并在收到客户投诉的第一时间内与客户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