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规模:埋地污水管径DN250~DN300,管道全长约600m,新建排水沟30m。(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基地xx排污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合同
项目名称: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基地xx排污改造工程
项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赤坭镇荷溪湖路二号
发包人(建设单位):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施工单位):
签订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基地xx排污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赤坭镇荷溪湖路二号。
工程内容:本工程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基地xx排污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所发出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
工程规模:埋地污水管径DN250~DN300,管道全长约600m,新建排水沟30m。(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和修补缺陷及质量保修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xx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三、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该金额为含税价,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完成,该工期已含中秋、十一、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周末等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五、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进行合格验收。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六、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仓库)。
(二)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按下列步骤支付:
1、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有效发票予甲方10 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30%预付款;工程进度达到80%,支付进度款至合同金额60%;工程进度达到100%,支付进度款至合同金额80%;竣工验收并工程结算评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工程款验收满一年后的10天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二)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三)付款条件满足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及付款申请,甲方收到发票后将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没有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不支付款项,乙方不得以此作为逾期付款的理由。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和付款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也不作为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理由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和消防等报批手续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也由甲方承担。提供本工程建设、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批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 三 天完成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8 份。 2、开工前 7 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7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必要时双方并调整合同造价和合同工期。4、委派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5、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6、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7、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1、收图后,在开工前 7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3、委派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进场 7 天内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5、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即以书面通知甲方。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8、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清扫干净,多余材料及废料清除出场。9、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7天内撤离施工现场。10、不能因请款速度慢而停工。11、乙方应当保证施工人员按时足额得到劳动报酬,否则甲方有权用工程款代为垫付工人报酬或者向乙方追偿。
九、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原始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二)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3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 7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7 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合包括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为此造成工期延迟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按时验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验收后,如验收合格,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的,工期不予顺延。
(四) 工程竣工后,工程变更不大(工程量调整不超过±【10】%的)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一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工程量调整超过±【10】%的)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由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需重新绘制竣工图及所需份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只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竣工图。如需质检部门检测,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组织施工混乱、质量难以保证的;2、不按施工图施工以及施工偷工减料的;3、不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的;4、不按约定撤离施工现场的;5、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或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6、怠于履行合同或施工存在问题经甲方催告拒不改正;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或转包的。
因上述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支出均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次数每次承担工程结算价款20%的违约金,如造成损失的,并补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违约行为超过2次或违约行为累计达10天以上的或者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工程结算价款的30%的违约金(本违约金与前述违约金不冲突,可重复适用)。
(二)乙方逾期完工的,除承担第(一)款违约责任外,应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三)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支出费用,因被投诉追究责任所发生的实际损失、追究乙方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风险律师费、诉讼法、保全费、担保保函费、公证费、评估鉴定费等费用。
(五)遇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十一、其他约定条款
乙方应按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做好安全生产、xx施工措施,同时疫情期间严格遵守甲方场所管理规定,杜绝一切不利于甲方管理的事故发生,如发生工伤事故及人工劳保福利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因本合同签订期间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因此本合同的签署自动视为乙方放弃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乙方不得以疫情原因作为不可抗力事由迟延履行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x合同发生纠纷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列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因接收方地址变化、拒收等原因导致无法实际送达的,自快递文件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因此导致不能收取文件等法律后果均由接收方自行承担。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后失效。
发包人: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签章) |
承包人: (签章)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荷溪湖路2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编: |
邮编: |
电话: |
电话: |
日期: |
日期: |
承 诺 函
致: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
x出现未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的,同样在评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修正并送达招标人。
特此承诺
承包人: (xx)
法定代表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基地xx排污改造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弱电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
(2)
(3)
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5 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 2 年;
(6)其他项目城市道路和市政工程为一年,排水工程为两年,外墙涂料为两年,绿化成活保养期三个月、保存保养期九个月。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 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双方保修。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4条赋予的规定一致。
6.其他
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
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
(本行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公章)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荷溪湖路2号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承包人: (公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附件三
廉 政 合 同
发包人:(全称)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条规定处。
2 发包人义务
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承包人义务
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条和第 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 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x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合同法律效力
x合同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基地xx排污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行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公章)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荷溪湖路2号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承包人:(公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附件四
中标通知书
附件五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广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由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向甲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
责任目标:全年不发生重伤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发生火灾、爆炸和危险品泄漏等事故。
一、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研究部署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施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xx施工费的资金投入,应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按施工总承包合同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工作五落实。
四、根据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制定本项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内容,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要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教育,做好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好每日班前活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上岗资格证。
八、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
九、加强应急管理。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十、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实施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玩忽职守。
xx、本责任书在执行期间,如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xx、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单位(公章)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总承包单位(公章)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六
保证书
x公司(承包人)充分理解发包人(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基地xx排污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等方面的重点关注,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能够按质、按量和按期地完成,本公司向发包人xxxx:
一、我公司将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完全按照投标文件中为完成本工程安排的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承诺及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和设备进入本工程现场开展工作,并保证上述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料的真实性,保证上述主要管理人员接受监理工程师按制定的工程管理制度考勤.保证不违法转包、不以包代管,保证投入工程所需的xx资金,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中为必须的安全生产措施投入足够的费用,严格按照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xx施工管理办法》 进行xx施工,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安全、质量和工期目标完成本工程合同。
二、如发包人发现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1)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无故离开工地;2)将本工程进行转包;3)出现挂靠承包现象;4)以包代管; 5 )挪用本工程的资金; 6 )违反廉政建设协议; 7 )无故拖欠工人工资; 8 )不按招标要求配置主要施工设备等,发包人有权对本公司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有权单独或联合检察机关对项目的资金流向进行跟踪检查、有权视情况扣除本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9 )其他承包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且经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整改但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本公司同时保证若我司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导致发包人认为本公司在履行合同义务上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的要求,而需取消本公司的承包资格,变更为其他承包人才有利于工程按期按质完成,即使这种评价与本公司存在争议,只要发包人提出充分证据,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且这种认可不须征求本公司意见,则在发包人与监理方共同向本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及要求撤场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本公司承诺主动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撤离工程现场。如果不能在限期内主动撤离,发包人重新委托的承包人进场为恢复现场施工条件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本公司承担,所发生的其它纠纷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上述第二点原因,发包人与本公司解除合同,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协商做出妥善处理,尽量减少损失。 我司同意,由监理方牵头确认我司在撤离前已经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以及结算工程款;经发包人及监理核实已为本工程所储备的材料,本公司将尽量负责调配处理。本公司在上述规定的撤场时间前积极配合完成确认工作 。如果双方在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的确认上意见不一,则以发包人和监理方两方确认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本公司不就此向发包人保留异议。
四、本保证书自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待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全部权利与业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承包人(xx)
法定代表人:
附件七
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特约定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安全管理的责任目标
乙方对接管区域的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自乙方接管该区域之日起生效。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乙方管辖区域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不发生人员死亡、1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3、监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重伤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
4、办公场所、宿舍、附属临时用房不发生责任火灾事故。
5、不发生涉及乙方责任的甲方及第双方设施设备的致损事件。
6、不发生管辖区域的责任涉险事故。
7、控制和减少责任事件的发生。
8、不发生责任交通安全亡人事故。
(二)维稳综治责任目标
1、不发生乙方人员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以及受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处罚等有损甲方声誉的事件。
2、不发生乙方人员或因本单位责任引发的管辖区域的人员群体性上访、怠工、罢工等事件。
3、不发生因安保管理不到位,造成管辖区域内公共财产、设备设施被盗,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的事件。
4、不发生对社会具有重大负面影响、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事件。
(三)环境及公共卫生管理责任目标
1、管辖区域内不发生违反环境法律法规事件。
2、管辖区域内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3、控制和减少管辖区域内有害废弃物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不发生涉及乙方责任的公共卫生事件。
第二条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省、市有关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职业病防治、交通安全、维稳综治内保、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结合消防综治实际,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安全管理各环节,完善各项管理程序。落实建设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职业病防治、交通安全、维稳综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辖下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
(三)落实乙方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环保工作负总责,乙方项目经理是施工场所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制订本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内容,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对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减少安全隐患。
(六)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组织排查安全风险,形成风险管理情况记录。如实告知员工岗位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风险管理宣传培训、消防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等。落实安全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每月向甲方上报安全风险、危险源辨识评价及分级管控台账。
(七)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应急准备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工作,综合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消防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根据甲方有关应急信息报送的要求(见附件1),如实快速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八)落实对本工程区域的设备、设施管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落实足够的防火、防毒、防人员伤害和职业病危害措施,并定期组织对其维护、保养及检测。
(九)建立健全志愿消防队,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组织制定管辖区域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强化管辖区域的防火检查工作,严禁存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
(十)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落实本工程工地内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管理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管理会议及培训,落实对乙方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落实对工地范围内内全体员工开展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环保措施的宣传、教育、培训。
(十二)落实管辖内区域的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及对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
(十三)落实对管辖区域的公共卫生管理,加强传染病、食物和职业中毒的防控工作,做好办公、生活区域的卫生保洁。
(十四)乙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xx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服务供应商不规范行为管理办法》。
第三条安全问题整改
甲方将不定期到乙方管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一)如在检查过程发现乙方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安全xx整改通知书》《安全停工令》并向乙方通报,乙方应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书面回复甲方。
(二)如未按甲方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双方签署的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条事故(事件)分类及认定标准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等影响和危害程度,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一般事件。
(一)特别重大事故构成条件
发生下列情况或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死亡30人(含失踪,下同)以上;
2)重伤100人(含急性工业xx,xx)xx;
0)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
(二)重大事故构成条件
发生下列情况或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2)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三)较大事故构成条件
发生下列情况或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2)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四)一般事故构成条件
发生下列情况或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2)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五)一般事件构成条件
发生下列情况或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险性事件:
1)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
2)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3)发生对社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严重损害声誉的事件,因安全质量问题被政府通报、媒体负面报道;
4)不配合甲方或第双方安全质量检查,或不按期消除安全质量隐患,或第双方人员、设备设施损害后不立即进行应急抢救抢险或不配合应急抢救抢险,或不按照甲方要求报送应急信息,或不参加安全质量约谈。
5)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事件。
第五条 事故(事件)的扣罚标准
(一)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根据乙方所承担的责任定性不同,扣罚标准如下:
事件性质 |
乙方负主体责任 |
乙方负监管责任 |
一般事件 |
100000元 |
40000元 |
一般事故(涉险事故) |
500000元 |
200000元 |
较大以上事故(含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
1000000元 |
400000元 |
(二)上述扣罚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按以下顺序扣罚:
1、下期进度款,结算款;
2、履约保证金。
上述扣罚款(绩效考核罚款及其他罚款等)不减少合同金额,且不能抵消乙方应当履行的赔偿责任。
(三)发生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件的,甲方对乙方进行通报批评。发生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甲方约谈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进行安全谈话,形成谈话内容纪要,正式印发给乙方。
第六条 安全专项检查评分及结果运用
(一)安全检查为专项检查,甲方组织检查,并通报每月的检查结果。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当面提醒、口头警告,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或屡次频发的安全问题下发书面《安全xx整改通知书》,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下发安全停工令,责令停工整改。
检查标准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本协议规定的推荐性标准。
(二)经检查(抽查)发现一般性隐患与问题达到6条及以上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隐患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彻底、不及时的工地,由甲方及给予挂牌警告,并扣罚5000-50000元。
第七条
乙方应遵守以下推荐性标准条文内容:
1、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429)
2、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规程(GB/T34023)
3、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
4、钢丝绳夹(GB/T5976)
5、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钢筋加工机械 安全要求(GB/T38176)
6、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履带式强夯机安全要求(GB/T37465)
7、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 夯实机械安全要求(GB/T36513)
8、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混凝土和砂浆制备机械与设备安全要求(GB/T37168)
9、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
若本协议生效之日后,上述适用于本协议的推荐性标准条文有更新的,以最新的为准。若有其他新增推荐性标准,甲方也可通过工程例会形式告知乙方,并在会议纪要中记录,以该种形式告知后的推荐性标准在本协议中生效,乙方应该知晓并遵守。
第八条
(一)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xxxxxxxxxxxxx0x |
xx:(xx) xx: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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