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民生证券已 按本次发行价格 4.60 元/股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4,875,000 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xxxx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行使完毕。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xxxx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民生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4.60 元/股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4,875,000 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xxxx已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4 年 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2 月 24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4,875,000 股)。
截至 2024 年 2 月 24 日日终,民生证券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
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xxxx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4.60 元/
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32,500,000 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
数量 4,875,000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37,375,000 股。
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242.50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32,500,000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950.00 万元,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7,192.5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2,211.6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14,980.83 万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民生证券已共同签署《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 战略投资者名称 | 实际获配股数 (股) | 延期交付股数 (股) | 限售期 安排 |
1 | 国泰君安君享北交所许昌智能1号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250,000 | 1,625,000 | 12 个月 |
2 | 贝寅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050,000 | 1,050,000 | 6 个月 |
3 | 陕西秦煤实业集团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 975,000 | 975,000 | 6 个月 |
4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 富显9号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87,500 | 487,500 | 6 个月 |
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7,500 | 487,500 | 6 个月 |
6 | 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 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0,000 | 250,000 | 6 个月 |
合计 | 6,500,000 | 4,875,000 | - |
发行人自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中,国泰君安君享北交所许昌智能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其余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4 年 1 月 26 日)起开始计算。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增发 |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 0899258676 |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增发股份总量(股) | 4,875,000 |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0 |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及《关于延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的议案。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议案。
发行人与民生证券签署《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授予民生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xxx x x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