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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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11 月23 日 星期三公告热线:0571-85311011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卓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杭州卓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杭州卓群物
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杭州卓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在公告之日起向杭州卓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卓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 年11 月23 日
交易基准日:2022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原债权银行 | 企业名称 | 债权情况 | 连带责任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备注 | ||
x金余额 | 利息 | x垫费用 | ||||||
1 | 工商银行 | 浙江奇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9,999,943.75 | 37,447,684.06 | 201,800.00 | 无 | 抵押人浙江奇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大名空间商务大厦201 室商业房产, 房屋建筑面积1626.19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82 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4317 万元。 | - |
2 | 农业银行 | 杭州申龙钢带制管有限公司 | 19,507,953.75 | 25,581,249.50 | 67,581.50 | 杭州剑坤钢钉制造有限公司、淳安千岛湖三优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xxx | 无 | - |
3 | 民生银行 | 浙江xxx结构有限公司 | 8,711,531.22 | 83,580.34 | 0 | 浙江光大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芜湖xxx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成都xxx结构有限公司、xx、xxx | x | 主债务人已破产清算,利息计算至主债务人破产受理日2017 年2 月22 日 |
4 | 平安银行 | 杭州悍马涂料玻璃有限公司 | 9,574,195.46 | 10,182,206.11 | 0 | 杭州永翔纺织有限公司、xxx、xxx、xxx、xx | 无 | - |
合计 | 67,793,624.18 | 73,294,720.01 | 269,381.50 |
注:1.如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出的截至交易基准日本息实际金额或破产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与上述金额不一致的,以依据生效法律
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破产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2.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
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国家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诸暨市杭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诸暨市杭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诸暨市杭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诸暨市杭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诸暨市杭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诸暨市杭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杭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11 月23 日
标的债权明细表 基准日:2022 年10 月27 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主债务人名称 | 担保人名称 | 币种 | 债权金额(截至基准日) | 备 注 |
1 | xxx | xxx、诸暨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借款本金500 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权利 | 抵押物处置后收回款项3722142.47 元及95439.55 元相关处置费用 |
注:
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金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
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xxx xxx xxx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 | 债权行 | 借款人名称 | 债务情况(截至2021 年5 月13 日) | 抵押、担保人 | ||
借款合同编号 | x金 | 欠息 | ||||
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浙江方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17)台银综授额字第000104 号 | 7,792,076.45 | 2,342,343.93 | xxx、xxx、xxx、xxx、xxx、xxx |
xx | 10,134,420.38 |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xxx xxx xxx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xxx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xxx xxx。xxx与xxx xxx联合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xxx与xxxxx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xxx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xxx、xxx
x: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1 年5 月13 日的债权本金金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xxx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确定的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
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xxxxxx xxx
2022 年11 月23 日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等16 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等16 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等,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债务企业名称
1 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
所在地
绍兴
债权本金
3500.00
利息
374.91
代垫费用
0
浙江花为媒集团有限公司,xxx
担保人
抵押物 备注
无
公司 | |||||
3 | 绍兴县三禾贸易有限公司 | 绍兴 | 893.19 | 769.34 | 0 |
4 | 诸暨民意针织有限公司 | 绍兴 | 1170.40 | 651.40 | 0 |
5 | 伟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金华 | 4981.09 | 3829.09 | 0 |
6 | 中泰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 | 2000.00 | 56.16 | 0 |
7 | 中泰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 | 1998.30 | 384.77 | 0 |
8 | 浙江信谊控股有限公司 | 杭州 | 3697.45 | 2,841.75 | 0 |
9 | 杭州xx信谊物流有限公司 | 杭州 | 1,506.17 | 615.05 | 0 |
10 | 杭州亿达化纤有限公司 | 杭州 | 3990.25 | 2221.13 | 0 |
11 | 杭州益邦氨纶有限公司 | 杭州 | 3668.62 | 0.00 | 0 |
12 | 浙江美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 | 864.03 | 0.00 | 0 |
13 | 杭州新华纸业有限公司 | 杭州 | 1361.71 | 438.54 | 0 |
14 | 杭州吉利宝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 | 1954.99 | 2322.84 | 0 |
15 | 杭州康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 | 23694.03 | 12392.45 | 0 |
16 | 诸暨市佳能袜业有限公司 | 诸暨 | 1298.31 | 522.64 | 3.90 |
合计 | 58078.54 | 28849.80 | 3.90 |
2 浙江xx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杭州
1500.00
1429.74 0
浙江汉xx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xxx、xxx 无
华绣科技有限公司、绍兴超特合纤有限公司、xxx、xxx 无
裕鑫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嘉梦依集团有限公司、xxx、xxx、xxx、xxx 无
梦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
浙江中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新华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巍巍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华纸业有限公司、香港中泰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杭州新华纸业有限公
香港中泰投资有限公司、xxx、xxx 司10%的股权,最高抵押金额2000 万元。
杭州新华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泰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中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泰照明实业有限公司、xxx、程 无可沛
浙江天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北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来氏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信谊精密构件有限公司、上海金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绿色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
xxx、杭州千岛湖绿色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信谊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金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杭州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益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xxx、xxx
杭州沈氏化纤有限公司、浙江美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益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益民进出口有限公司、xxx、xxx、xxx、xxx、沈浙平、孔金兰
杭州xx钱潮锦纶有限公司、杭州益邦氨纶有限公司、杭州沈氏化纤有限公司、浙江益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美丝邦化纤有限公司、沈浙皓、xxx
杭州新华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华东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中欣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孙席,xx,xxx,沈东明
杭州康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易富钢铁有限公司、杭州富康实业有限公司丁文相、xxx、xxx
诸暨市佳能袜厂、浙江诸暨家鑫针织有限公司、浙江宇能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振宇袜业有限公司、xxx、xxx。
无
无无无
无
无无
康桥投资名下位于xxxxxxxxxxxxx00
xxxxxx,xxx00 x(地上22 层、地下2 层),抵
押物为地上1-22 层(房产证号杭房权证拱字第
13448586 号),其相应土地为商服用地,土地面积8,
303 平方米(土地证号杭拱国用(2013)第100002 号)。无
(以上债权本息均暂计算至【2022】年【10】月【20】日止)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2】年【11】月【23】日,因上述债权中的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等15 户债权已于2022 年10 月25 日在本站刊登过处置公
告,现新增诸暨市佳能袜业有限公司1 户债权,故进行补充公告,本公告的有效
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xxxxx.xxxxx.xxx】,微信公众号【浙商资产-资产招商】查询,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
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鲍经理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000 x000 x xxxx:000000举报电话:0000-00000000(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xxx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11 月23 日
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
各方。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11 月23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债务情况(截至[2022]年[4]月[20]日) | 抵押、担保人 | ||
x金 | 欠息 | 其他费用(款项)余额 | |||
1 | 浙江金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8,996,818.75 | 10,549,816.77 | 0.00 | 抵押物:抵押物1:浙江金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00 x的工业房地产;抵押物2:xx、xx名下位于xxxxxxxxxxxx000 xxxxx 00 x000 x的房地产;抵押物3:浙江金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担保人:兰溪市青藏保健品销售有限公司、兰溪汇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 |
合计 | 8,996,818.75 | 10,549,816.77 | 0.00 |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
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
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
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2 年4 月20 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
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 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并已由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