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可可脂採購協議項下交易額所適用的百分比率按年計算超過 0.1%但低於 2.5%,可可脂採購協議只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第 14A.34 條之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