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再保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 35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健康险”)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3、经营范围: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注册资本:181657.779 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334977
(二)关联关系情况
平安健康险与我公司同为平安集团控制的子公司,平安健康险与我公司构成银保监会层面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和类型
我公司与平安健康险签署《再保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由平安健康险向我公司提供再保险服务,我公司向平安健康险支付相关再保费、服务费。本协议有效期间内费用规模预计最大为 300 亿元(实际服务费金额会随着保费收入、产品赔付及利润情况等因素的变化而波动),该交易构成保险业务类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1、健康保险:含社保目录外责任的费用补偿型健康险。
2、其他双方达成一致的合作项目。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x框架协议有效期间内费用规模预计最大为300亿元
(实际服务费金额会随着保费收入、产品赔付及利润情况等因素的变化而波动)。
(二)交易结算方式
在再保险服务的合作模式下,平安健康险向我公司就合作产品提供再保险服务并收取对应的再保费。双方就不同的合作产品,确定分保方式以及相关分保条件。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
x框架协议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如到期前90 天内双方未提出异议则自动续约一年,自动续约不得超过两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再保条件由平安健康险以及外部再保公司竞价确定,综合评估再保费率水平、费率保证性、手续费佣金、盈余佣金等条件,结合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最终确定最优再保方案。
我公司与平安健康险之间的再保费率是符合公允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8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0年第1次会议现场审议通过后,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场审议,全体表决同意我公司与平安健康险签署《再保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