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公司出售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圆”)100%股权和朔州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 州金圆”)100%股权,集中资源进一步发展公司在青海地区的水泥业务,强化青海区域已有的市场优势,加强综合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向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