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平陆县委党校会议室、餐厅、客房及县委食堂等管理服务协议
采购人(甲方): 平陆县委机关资产和事务服务中心
供应商(乙方): 山西鸿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经采购中标平陆县党校管理服务项目,现甲方就委托乙方实施党校会议室、开
展培训所需的客房、餐饮服务及县委食堂等管理服务事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项目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一)会议室
党校校园占地 26.02 亩,总建筑面积 8828.92 平方米。设有 300 人的报告厅 1 个,
100 人的报告厅一个,会议室和研讨厅 12 个,多媒体教室 3 个,其中 100 人教室 2 个,
80 人教室 1 个,拥有标准客房 74 间,300 人餐厅 1 个,建有图书室、篮球场、羽毛球
场、乒乓球室等文体活动场所,能同时容纳 200 人学习、就餐、住宿。报告厅、第一会议室、第二会议室、接待室、三个研讨室共计七个会议室的会议服务。
会议室服务内容:服务员根据会议的类型、性质、人数,结合会议厅(室)的具体情况整体安排会场布局。同时根据与会者的风俗习惯和特殊要求调整厅(室)内的各种宣传用品,搞好会议厅(室)内外的清洁卫生。维修人员检查照明、音响、视频、空调等设备,根据会议要求增添新的设备冬夏季要调整好室温,注意通风。
(二)客房
学员宿舍共有客房 74 间,床位 144 个。
学员宿舍管理服务内容: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党校实际,提供前厅
接待、客房服务(包括室内整理、保洁、客房门锁、门卡和房内电脑、电话、电视、网络系统设备的基础维护服务)、公共区域保洁管理服务,主体班学员楼夜间值班等。
(三)餐饮
餐饮制作与餐厅服务内容: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党校实际,为培训学员、参会人员等提供自助餐、桌餐等形式的供餐及餐厅服务。
(四)县委食堂
为县委政府综合办公区领导干部及职工提供餐饮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服务工作:
1、管理人员、专业人员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酒店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熟悉本专业工艺流程与方法,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实际操作技能,能够单独处理常见故障和问题。
2、有完善的管理服务方案和设施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并向党校及机关食堂提供。
3、所有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干净整洁,行为规范,主动热情。
4、建立设施设备档案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记录齐全。
5、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及维修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及保养规范,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6、对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设施设备若需要维修,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党校提出报告和建议。
7、设备房保持通风、整洁、无“跑冒滴漏”现象,无鼠害。
8、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设备故障和突发情况有应急预案。
9、节能减排,节约水电气等。
管理服务公司入驻后,党校办班、县委、县政府的所有会议,不再支付场地占用费、
保洁费。原则上不对外营业,但党校的硬件设施可以提供给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各乡镇进行培训。参考平财字[2014]75 号文件精神,以低于市场同行业价格为原则,依据宿舍、用餐等实际情况,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住宿方面:宿舍按照 40 元/人/天收取,由管理服务公司负责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布草清洗及低值易耗品。
餐饮方面:一是为各类培训班提供 70 元/人/天的用餐(培训单位另有标准的除外);二是会议用餐,根据会议组织单位拟定的标准提供餐饮服务;三是接待用餐标准由平陆县委机关资产和事务服务中心具体制定。订餐、费用结算等事宜直接与管理公司对接,由 管 理 公 司 开 票 收 取 相 应 费 用 。 四 是 机 关 食 堂 整 体 服 务 由 乙 方 统 一 管理。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项目服务报酬总额为: 1195800 元整。
2.项目服务报酬由甲方 一次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2022 年 12 月 1 日前,金额:xx壹拾玖万五千八百元整。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 三条约定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款额的 1 %
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未按标准提供服务的,每发现一次应当按照合同金额的 1%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特别约定
1、因不可抗力原因给受损方造成的损失,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同期间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添置或更换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购买,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3、合同结束时,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续聘乙方。
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平陆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xx): 乙方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