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信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05720T,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4 年 10 月,注册资本 150 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各类信托业务。由于我公司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通过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重庆信 托 26.04%的股份,同时我公司董事赵立军在重庆信托担任董事,重庆信托构成我公司关联方。截至 2018 年 10 月末,我公司与重庆信托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年度累计金额为零。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信托签署 2018-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信托”)签署了 2018-2019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属于统一交易协议且构成我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重庆信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05720T,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4 年 10 月,注册资本 150 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各类信托业务。由于我公司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通过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重庆信托 26.04%的股份,同时我公司董事xxx在重庆信托担任董事,重庆信托构成我公司关联方。截至 2018 年 10 月末,我公司与重庆信托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年度累计金额为零。
二、交易目的与主要内容
根据我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我公司在经营管理中
可能运用自有资金及管理的第三方资金与重庆信托开展信托产品认(申)购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日常交易。由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为合规、公允、高效地完成交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我公司《章程》的要求,我公司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与重庆信托签署 2018-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明确了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上限。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信托产品认(申)购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15 亿、22 亿元。
三、交易定价政策
框架协议项下各项交易均按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其中,信托业务管理费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由各信托产品的信托合同、募集说明书确定。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行业惯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其他日常交易的定价,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具体的交易合同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对我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四、交易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前述交易构成我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目前协议已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并于 2018 年 11 月 0 xxx,x
xxxxxxxxxx,x 0000 x 12 月 31 日止。在协议有效期间和金额上限内,每笔关联交易将按内部管理流程履
行审批手续,无需逐笔上报董事会审议。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