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更改、暂停、取消或终止下述优惠及更改本推广条款及细则,而不作另行通知。本银行亦恕不承担任何有关优惠或条款更改或终止所引起的责任。
2. 如本推广活动有任何争议,银行保留最终之决定权。
3. 除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另有明文订明外,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订约方以外的任何人士概不可按照
《合约 (第三者权利) 条例》( 香港法例第 623 章 ) 的规定强制执行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的条款或享有其利益。倘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明确赋予任何第三方权力根据《合约 ( 第三者权利 ) 条例》执行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任何条款,则协议订约方保留权利可在毋须该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修改该条款或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任何其他条款。
4. 本条款及细则须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及受有关规定监管。任何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应提交至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处理。
5. 本推广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不同,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有关「inMotion 专享指定外币 5%现金回赠」(奖赏)之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为2024 年10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香港时间),包括首尾两日(「推广期」)。
2. 本奖赏只适用于至少持有一个有效银行账户并持有有效的网上理财户口之本行客户,并于 2023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曾于本行进行任何外币兑换交易的客户(「合资格客户」)。本奖赏并不适用于本行员工及以公司名义开立户口之客户。
3. 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透过 inMotion 动感银行完成人民币兑换交易达 5,000 元,将获享人民币 250 元现金回赠(「现金回赠」)。
4. 以下外汇交易将不会被视为合资格外汇交易:
1. 任何状态为「处理中」、「已过期」、「已取消」或「已失效」之外汇限价指示。
2. 任何由户口号码结尾为 90 及 91 之 1 户通户口及其指定储蓄户口进行的外汇交易。
3. 任何涉及现钞兑换、现金存入/提取之交易或导出/汇入之转账之外币兑换交易。
5. 合资格外汇交易金额将按每名客户累计,以联名户口进行的合资格外汇交易会被视为登入银行账户的客户(可为任何联名户口持有人)进行的合资格外汇交易。
6. 本行将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存入现金回赠到客户所开立之人民币储蓄或往来户口(个人或联名户口)。如客户于现金回赠存入时未持有相关人民币储蓄或往来户口,则现金回赠将根据本行厘定之汇率兑换成港元并存入客户之港元储蓄或往来户口且不会另行通知。相关户口必须于存入现金回赠时仍然有效,否则客户之现金回赠将被取消。如果户口状态发生变化,本行保留不给予现金回赠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也不会以任何理由及任何形式将现金回赠发放之任何其他账户。
7. 每名合资格客户只可于推广期内获享现金回赠一次。本奖赏不可与其他外汇交易推广或优惠同时使用。
若阁下日后不欲收取本行发出的任何宣传或推广数据, 阁下可随时致电( 852 ) 2287 6767 或于 xxxxx://xxx cncbinternational com/contact-us/tc/.提出有关要求,并毋须缴付任何费用。如经网上提出有关要求,本行职员将致电阁下确认以作安排。
有关外币之风险披露声明
外币投资需承受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风险,或会令客户赚取利润或招致亏损。客户如将外币兑换为港币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外币汇率变动而蒙受亏损。人民币现时不可自由兑换。实际兑换安排将视乎于相关时间当时的限制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