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公共服务事项告知书(20211213)
(出境定居户籍注销提取)
一、服务事项名称:出境定居销户提取
二、服务事项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四)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三、法定条件:出境定居并注销户籍。
四、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
(二)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提取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公证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承诺事项:因出境定居注销户籍
六、承诺的期限和效力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x的告知承诺书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再索要上述证明材料,而依据职工的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失信承诺法律责任
承诺告知事项失信行为列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失信名单,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一)发函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
(二)将申请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期内不得申请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永久限制通过网上渠道办理和查询公积金业务;
(三)利用虚假材料已套(骗)取住房公积金款项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将款项全额原路退回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账户;
(四)拒不退回或情节严重的,保留将申请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网或公开媒体曝光的权利;
(五)情节较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不适用的情形
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全国、我省及其他与我省有互认协议的省(区、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以及被纳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的不适用。
申请人承诺书(承诺具备条件)
申请人就申请的公共服务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
本人承诺因迁往______定居,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注销户籍。
(二)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愿意配合及授权对上述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
(三)已经知晓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四)认为自身能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告知的条件和要求;
(五)上述xx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未被列入全国、我省及其他与我省有互认协议的省(区、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x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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