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外國進一步開放政府採購市場,歐盟執委會於 2012 年 3月首度提出「第三國貨品與服務進入歐盟內部公共採購市場及支持歐盟貨品與服務進入第三國公共採購市場 談判之程序」規章提案1,簡稱「國際採購工具」(International Procurement Instrument),其後於 2016 年 1 月修正提案內容2,目前尚待歐盟部長理事會及歐洲議會完成相關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