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和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研方案编制合同
项目名称:和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研方案编制
项目建设地点:和顺县
委 托 方:和顺县水利局
承 接 方:山西万水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13 日
委托方(甲方): 和顺县水利局
承接方(乙方): 山西万水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和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研方案编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x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章。
1.3 政府采购相关要求。
1.4 工程项目规划或立项设计成果。
第二条 委托内容及要求:
2.1 工程名称、工期
名称为和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研方案编制,工期为 30 日历天。
2.2 工程主要内容:
①小型水源工程
拦河建筑物 2 座、水源地 1 座(库容 40 x m³)、截潜流 2 座,供水管网工程 9.07km 及配套建筑物。
②引调水工程
新建高位蓄水池 4 座、新建开发区蓄水池 1 座、供水管道约 128.16km 及配套工程。
③水质提升工程
新建浮船泵站 1 座、农村净化水厂 1 座(日处理量 1 万m³)、新建供水管网 1.2km 及附属建筑物。
第三条 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1)委托任务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项目有关规划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2)乙方现场勘测期间,甲方需派专人配合,协助完成外业工作。甲方未说明的范围不包括在合同内;
(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方案有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报告编制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签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3.2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报告编制工作,在合同规定的编制工期内,向甲方提供 5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子版报告。
(2)按照现行的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和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研方案编制》编制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对该报告编制承担技术责任;
(4)负责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的汇报工作,审查后的补充修改工作。
第四条 技术情报和保密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第五条 验收标准
x项目的成果审查通过。
第六条 费用及拨付方式
6.1 费用
经双方协商约定,确定本项目服务费为小写:945000 元(大写: 玖拾肆万伍仟元整)。
6.2 支付方式
设计人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查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服务费 50%(小写:472500.00 元,大写:肆拾柒万贰仟xx元整);项目立 项批复后支付剩余服务费 50%(小写:472500.00 元,大写:肆拾柒万贰仟xx元整)。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相应款项的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及时拨付报告编制费,应偿付一定数额的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成果,应减一定数额报告编制费用。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技术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x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当事人双方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 其 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时,需另行支付费用。
9.3 本合一式 陆_份,甲方 叁 份,乙方_叁 份。
9.4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名称:和顺县水利局 乙方名称:山西万水达工程技术咨
(盖章) 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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