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3
湖南省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
协 议 书
(样本)
学生姓名:
定向服务县(市、区):
培养学校:
协 议 书
甲方 1: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甲方 2: (县级水利行政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监护人(未年满 18 周岁者适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 (培养学校)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为贯彻落实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甲方(如非特别注明,以下所指“甲方”包括“甲方1”和“甲方 2” )、乙方和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 x协议中“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是指为充实湖南省基层水利机构从事水利公共服务的人才而实施的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要求自愿并获准接受免费培养的学生须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资格(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按本协议约定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指定的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工作,且连续工作5年(下称服务期)。
第二条 乙方知悉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内容与要求,志愿参加本培养工作,并承诺:在校学习和服务期内,不报名参加国家全日制学历招生考试和其他行政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企业的考试录用或招聘。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甲方负责在乙方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按时报到后的30日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安排到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工作,落实其编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待遇。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对乙方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毕业后及时到指定的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工作。
第五条 服务期满后,甲方负责对乙方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第六条 甲方有权建立乙方的诚信档案,公布乙方不诚信记录,并将乙方诚信情况逐级上报。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免缴,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第八条 乙方在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应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因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超过学制年限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乙方在丙方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到甲方报到。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确定的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报到。乙方在服务期内,依法享受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负责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录取资格、政治表现、身体状况等复查。
第十一条 加强对乙方的诚信教育,如实出具其诚信记录,并将诚信记录放入其档案。
第十二条 根据培养目标,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的教育培养工作。定期向甲方通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思想、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对于违反校纪校规且屡教不改的,丙方有权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1、负责在乙方毕业后,及时将乙方的档案资料直接移交给甲方;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一律不得将乙方个人档案资料寄送至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地方。
五、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在校学习期间主动放弃学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按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总额(以下简称“费用总额”)的 50%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乙方在校期间考试考核结果达不到丙方授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条件或因可归咎于乙方的其他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甲方有权选择:
(一)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按费用总额的50%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在丙方允许延期毕业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取得毕业资格并xxx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到甲方报到。
如甲方选择上述第(二)种方式,乙方承诺超过学制年限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如未能在允许的延长期限内取得毕业资格,或者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宜到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服务的情形,甲方仍有权选择按本条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十六条 乙方毕业后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到确定的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工作,或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或未按本协议约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及(或)未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均视为不诚信行为。其不诚信记录将被记入乙方个人档案。
第十七条 乙方拒绝履约的,或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单方面与服务单位解除聘用协议,或被服务单位依法解聘等情形),乙方应按要求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按前述费用总额的50%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十八条 乙方按协议约定报到后,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履约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
第十九条 x协议约定与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或精神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本协议部分条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无效的,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x协议书一式 6 份,甲方1、甲方2 、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个人档案一份,存省水利厅一份。本协议经甲、乙、丙共同签署后生效。
本人xxxx:本人对以上内容知悉,明确本人的选择,自愿签订协议,愿诚实信用履行本协议,并清楚知悉不履行本协议对本人诚信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将承担的违约责任。(此段文字请乙方手抄在下方空白处)
乙方签名和按手印:
甲方 1(盖章): 甲方 2(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 丙方(xx):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法定监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