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ZSJ2024CG145 号)
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ZSJ2024CG145 号)
招标文件
服务类
采购人:亳州市中医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 年 7 月 5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概况
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 8 点 2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SJ2024CG145 号
2.任务书编号:JC34160120240159 号
3.项目名称: 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人民币):400 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00 元
6.采购需求: 建设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集省内外名中医、中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服务平台。在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建设涵盖一个互联网平台: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六大服务:就诊便民服务、远程坐诊服务、在线诊疗服务、处方流转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快捷购药服务;N 项支撑:名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现代物流、数据资源等支撑于一体的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 1 年,完成平台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后,中标人
并提供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 5 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8.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涉及多个平台子系统开发与复杂的数据对接工作,对技术能力与数据安全方面有较高要求,中小企业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因为使用了不可替代的专有
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的相关规定,该项目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反馈途径:0558-5515970。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磋商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2)标包划分: 共分为 1 个标包。
(3)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4:
谨慎参与。
2. 获取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发布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使用 CA 锁登陆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年 7 月 30 日 80 点 2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开标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 455 号(市政府向南 300 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
(www.ahtba.org.cn)、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三)服务热线
1.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4008804959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四)注意事项
1. 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
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 1 ) 登 录 安 徽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市 场 主 体 库 登 录 地 址 : 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免费注册用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后,及时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投标,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发布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生成的文件获取确认单为依据。
5.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
参加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市中医院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北一环与魏武大道交叉口西 200 米联系方式:0558-5515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 455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F519 室联系方式:0558-5991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0558-5991075
4.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马 工
联系电话:0558-5991075
2024 年 7 月 5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1.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1.2 | 采购人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3.1 | 服务期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3.2 | 履约地点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2.1.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4 年 7 月 12 日 16 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投标人无权再因为招标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 疑、投诉。 |
2.1.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2024 年 7 月 15 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上发布。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
2.2.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
3.4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 |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投标人须上 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 |
4.1.1 |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4.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含 5 人)。评标委员会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6.3.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 |
7.2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和中标通知 |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中标通知书发出形式为“数据电文”。 |
7.3.1 | 履约保证金的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缴纳和退还 |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 1.汇款; 2.转账; 3.保函; 4.汇票; 5.本票; 6.支票; 7.保险等。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2 %。 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由采购人收取,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 下,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按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 |
7.4 | 知识产权 | 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 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1、各投标人需及时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投标文件; 3、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 4、开标后至授予中标人合同,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 6、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 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
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②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该文件详细内容请供应商网上查阅)
③关于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所投标的物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行业类型标准;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④中小企业投标是指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⑤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⑥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根据省财政厅通知,政府采购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采购等相关政策,有关参考文件如下: 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②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③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⑥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 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 ||
2 | 1、 勘探现场 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 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文件份数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一份。 4.如允许自然人参加谈判,自然人在相应材料上签字或盖章即可。 | |
3 | 电子招标 投标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下载、网上投标、网上 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
4 | 一、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二、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须与招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保持一致,请供应商在编制文件时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模板如与采购文件一致,该 条删除)。 |
三、本项目实行不见面交易,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条款中“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采购文件,超过 30
分钟未解密的将不能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四、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修改为:
(二)开标程序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
4、唱标,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五、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的要求。
六、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招标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
七、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投标人通过亳州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 20 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逾时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 八、取消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 九、投标人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BZWZ/),查看评审结果。 十、投标人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 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0558-5122006。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 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 |
5 | 本项目质疑、投诉环节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 |
6 | 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因政采贷需要更改供应商收款账户的,采购人、融资机构、供应商三方应共同签订《政采贷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其他任何情况下均不 得更改上述唯一收款账户 |
7 | 采购文件质疑 (1)提出时间:若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bozhou.gov.cn/ ) , 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8 | 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其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中标标的信息(分项报价表)、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等信息,并承诺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虚假、隐瞒情况,投 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9 |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 |
10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通知》(皖财购函 【2023】257 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推广电子保函。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预付款业务。 履约保函,指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 预付款保函,指按照采购文件约定,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预 付款前,由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信用担保保函。 |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未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
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8804959 )。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交易信息”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
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
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
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
4.供应商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 由采购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
(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
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
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及需求、服务期和履约地点
1.3.1 采购内容及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履约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2 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1 个投标联合体,以 1 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
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采购单位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7)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响应和偏差
1.9.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9.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9.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采购内容及需求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具体时间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1.9.4 招标文件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 定义
1.10.1 采购(招标),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以及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
1.10.2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供应商:是指对本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公共资源业务系统告知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3)服务分项报价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
(6)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
(7)服务方案;
(8)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业绩、信誉等相关材料);
(9)信誉一览表;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2)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3.2.4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
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5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4.2.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
6.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6.1.3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7.2 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3 履约担保
7.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政府采购合同
7.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4.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 1 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7.4.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4.5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7.4.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4.7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与投诉
8.5.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5.4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8.5.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7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5.8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监督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件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格式附后) |
3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5 | 投标人信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 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 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 据截图存档。 | ||
6 | 联合体协议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二)符合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3 |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创建标识码 | 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不得相同。 |
4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5 | 投标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 |
7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8 | 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9 | 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服务 分项报价表(格式)》) |
10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报价、服务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
注:1、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电子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上传,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3。
(三)综合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价格 | 10 分 | 进入综合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10 分 |
技术参数须满足项目需求,每满足一项带“▲”参数的得 2 | ||
分,满分 56 分。 | ||
技术参数响应 (56 分) |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检测报告、截图等),投标时可提供相关承诺函,供货时须提 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该项负偏离,则不 | |
予得分。如中标后发现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上报有 | ||
关部门,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 ||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内 | ||
容,进行综合评分: | ||
1.方案组成部分: | ||
服务技术方 | 项目实施方案 | (1)总体设计;(2)系统架构与界面设计;(3)实施进度 |
案(80 分) | (5 分) | 计划;(4)接口对接;(5)系统兼容性与稳定性。 |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 ||
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项 | ||
均符合的得 1 分,部分符合的得 0.5 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与培 | ||
训计划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 ||
1.方案组成部分: | ||
培训方案 | (1)培训目标;(2)培训地点;(3)培训方式;(4)培 | |
(5 分) | 训内容与对象;(5)培训措施。 | |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 ||
上述方案内容完整,措施有效、科学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 | ||
求的视为符合,每项均符合的得 1 分,部分符合的得 0.5 分, |
不符合的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5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组成部分: (1)响应时间;(2)故障修复时间;(3)巡检次数与时段; (4)应急预案;(5)技术保障与回访。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上述方案符合实际情况,方案完整、内容详实、科学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项均符合的得 1 分,部分 符合的得 0.5 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
服务团队 (9 分) | 投标供应商拟安排服务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具有以下证书的,满分 9 分。 1、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高级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提供一类证书得 2 分,满分 2 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1 人,不能与项目负责人兼任)):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网络工程师证书,提供一类证书得 2 分,满分 2 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安全负责人(1 人,不能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兼任):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 CISP或网络工程师证书,提供一类证书得 2 分,满分 2 分。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外),具有安全类、软件开发类、网络类相关证书的,每提供一名人员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3 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政府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机构颁发有效的证书,并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公司在职人员;(3) 项目团队成员中同 1 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按 1 项计分。 | |
业绩 | (5 分) |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 所投产品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2.5 分,满分 5分。(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同一单位业绩不重复得分。) 注:提供合同,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签订时 间为准。同一业绩不能重复得分。) |
信誉 | (5 分)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 供 1 个证书,得 1.5 分,满分 5 分,没有不得分。 |
注: 综合评审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1.评标总得分=F1 +F2 +„„+Fn(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
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
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 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 | 价格扣除 10% | 评 标 价 = 总 投 标 报 价 ×(1—10%) |
2 |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额 30%以上的 | 对符合 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4%(工程项目为 2%) | 评标价=联合体或者大中型 企 业 的 总 投 标 报 价 ×(1—4%) |
注:(1)小微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6)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7)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 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分 |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四)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2.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
3.1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3.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供
应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讨论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相应的评审讨论过程并签字)。
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5.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5.2.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5.3.评标方法和标准;
5.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5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5.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6.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7.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7.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
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7.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7.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7.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7.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8.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7)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
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投标人名称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不一致的;
(1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投标人公布结果。 9.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建设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集省内外名中医、中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服务平台。在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建设涵盖一个互联网平台: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六大服务:就诊便民服务、远程坐诊服务、在线诊疗服务、处方流转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快捷购药服务;N 项支撑:名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现代物流、数据资源等支撑于一体的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 项目建设目标
根据国家、省政府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基于实体医疗机构打造线上服务平台,连接医疗机构、医生、患者及第三方机构,形成一个开放、智能、互联的大健康产业生态。本次项目将抓住“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按照“政府搭台、医疗机构主导、企业参与、群众受惠”方针,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指导,在亳州市政府领导下,由亳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亳州市中医院承建,以亳州市中医医疗机构为载体,邀请省内外各大医疗机构名中医加盟并入驻平台,做到先市内试行后推向全省、全国。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平台运营中的利益分配难点,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互联网服务体系和运营模式,加快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
亳州市中医院是一所集中医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及省级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单位,是安徽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亳州分院。医院立足于亳州市“世界中医药之都”的发展定位,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朝着全国知名、全省一流的中医院努力奋进。医院以智慧医院建设为整体目标,逐步完成医院“345 工程”(安全等保三级、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四甲、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的建设目标。充分利用高阶智慧医院评测的核心理念,实现医院智慧信息化的稳步长续发展,建立医院自身的信息化标杆优势。
2. 系统设计原则
2.1. 先进性
采用业界先进、成熟的软件开发技术和系统结构,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法,可视化的、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包括成熟的管理模式与先进技术、信息采集方法的先进性、体系架构和实现方法的先进性、运维符合项目管理的流程和规定等。
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没有涉及的先进技术、方法,投标人可自行补充,并在投标文件中介绍说明。
2.2. 安全性
系统涉及医疗机构患者各类隐私信息,因此需充分考虑信息安全性及保密机制。需设定合理的身份管理与认证、访问控制策略、数据安全策略、应用审计等内容实现安全隐私管理。
2.3. 易用性
系统应考虑实用性与先进性相结合,要体现易于理解掌握、操作简单、提示清晰、逻辑性强,直观简洁、帮助信息丰富等特点。符合各类用户的真实需求及操作习惯,系统界面风格一致,让信息系统更易使用,更方便推广实施。
2.4. 灵活性、维护性
为适应以后的发展,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裁减性、可扩充性和可移植性;系统的安装卸载简单方便,可管理性、可维护性强;软件架构设计应适应后续业务扩展,实现无缝衔接。
2.5. 一体化
系统设计需遵循一体化的理念,确保平台数据由采集、存储、整理、分析到提取、应用的一体化,实现数据发生地一次性录入,可以被所有对该数据有需求的单位多次重复、不同层次使用,各模块之间要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清晰体现内在逻辑联系,并且数据之间必须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保障该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及利用。
2.6. 标准化
在保证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系统建设应遵循统一的开发原则,使用统一标准的数据元、数据字典和软件可重用构件库;系统所采用的信息分类编码和数据接口等技术标准也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或行业规范执行,系统的设计需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符合安徽省、市卫健委等相关管理规范。
2.7. 数据一致性、完整性
系统所采集和应用的数据必须准确、可信、可用、完整、规范及安全可靠,数据之间无歧义。数据库应包含平台系统的全部资源信息,便于快速查询,数据共享。
2.8. 合法性
系统首先必须保证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一致,并能满足各级医疗机构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信息的要求。
3. 系统技术要求
3.1. 总体要求
本期所建设的平台需满足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应用需要,搭建管理者统一门户、医生统一门户和患者统一门户,为医护人员和居民提供统一的具有中医特色的医疗健康服务平台,面向管理者提供便捷的医疗质量管理渠道,支撑“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生态发展。
总体要求如下:
1、平台具备数据、资源等整合能力,通过云服务的方式实现各医疗机构的信息交换、流程协同。支撑未来医疗机构灵活入驻,需满足单体医疗机构医疗质控管理需求,也应支撑未来平台内成员单位内的质控管理需求。
2、面向患者提供就就诊惠民便民服务、名中医智慧云诊室、中医健康管理服务、信息安全建设服务、快捷购药服务,并提供移动端(微信公众号、皖事通 APP 等多种方式)做为居民入口。
3、需提供医生移动 APP(包括不限于安卓、iOS、鸿蒙 OS 等)、PC 端两种入口作为医务人员提供线上服务的入口,为居民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疗健康服务,提高医护人员的操作便捷性。
4、面向管理者提供 WEB 端为载体的统一门户,实现对平台业务的查询和分析。
3.2. 建设要求
投标人应制定完整项目规划体系,确保各功能应用的逐步实现。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可根据业务需求的变化,周围环境的变化,适当调整规划内容,但要保证整体规划的目标、方向一致性。基于国内医疗行业、互联网诊疗行业等规范标准,建设系统平台,平台具有开放性和共享性。系统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1 | 架构要求 | 应采用云计算技术,应支持虚拟化系统构架,基于云计算模式部署。支持 国产数据库或数据库的国产化信创适配或兼容认证。 |
2 | 应具备负载均衡能力,能够实现系统的热部署,保证平台业务进行无感升 级。 | |
3 | 应采用各业务模块微服务化设计,保障平台的性能。 | |
4 | 性能要求 | 应具备高并发吞吐能力,数据接口并发处理能力不少于 5000 次/秒。确保 前端响应时延不超过 5 秒 |
5 | 应具备分类数据存储能力,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应采用不同模式的数据存 储方案,应支持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存储。 | |
6 | 应基于 SOA 架构设计,实现服务之间的松耦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 |
7 | 安全要求 | 应提供完善的安全设计,在大规模请求的冲击下,应提供限流、熔断来保 证后端服务的可用性,并提供调用追踪链进行业务追踪。 |
8 | 应对平台系统具备安全保护措施,可设定安全阈值,在一定容量后主动中 断对平台系统的请求,保护平台系统安全。 | |
9 | 应具备安全的加密设计,前后台数据传输必须进行加密。 | |
10 | 应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 |
11 | 平台系统应具有操作系统、数据库的国产化信创适配或兼容认证,支持在 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亳州市级节上部署建设。 | |
12 | 系统应使用国产商用密码。 | |
13 | 系统应满足软件正版化要求,无知识产权纠纷。 | |
14 | 实现平台数据的全量备份,数据以身份证号码作为主键,进行校验后及时 共享至市数据中心 |
3.3. 建设清单
3.3.1. 软件清单
序号 | 功能模块 | 具体功能 | ||
1 | 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管理平台 | 基础管理 | ||
2 | 运营管理 | |||
3 | 云收银台 | |||
4 | 监管对接 | |||
5 | 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应用平台 | 就诊惠民便民服务 | 平台微官网 | |
6 | 门诊就医服务 | 患者绑定 | ||
7 | 实名认证 | |||
8 | 中医智能导诊 | |||
9 | 中医预问诊服务、病史采集 | |||
10 | 预约挂号 | |||
11 | 中医全流程候诊引导 | |||
12 | 诊间支付(门诊充值、门诊缴费) | |||
13 | 线上退款 | |||
14 | 报告查询 | |||
15 | 便捷服务 | 中医药知识库查询服务 | ||
16 | 图文咨询 | |||
17 | 医患沟通 | |||
18 | 智能随访 | |||
19 | 中医患者健康档案 | 用户信息管理 | ||
20 | 健康诊断 | |||
21 | 统计分析 | |||
22 | 个人健康管理 | |||
23 | 智能消息提醒 | |||
24 | 名中医智慧云诊室 | 名中医云诊疗 | ||
25 | 云(远程)联合门诊 | |||
26 | 在线复诊 | |||
27 | 华佗名医开方(线上开方) | |||
28 | 在线支付 | |||
29 | 处方流转 | |||
30 | 中药代煎 | |||
31 | 特色膏方共享平台 | |||
32 | 师带徒心得记录平台 |
33 | 中医健康管理服务 | 中医康复理论指导 | |
34 | 智能辅诊技术 | ||
35 | 线上线下结合 | ||
36 | 快捷购药服务 | 快捷购药 | |
37 | 稀缺药查询 | ||
38 | 信息安全建设服务 | ||
39 | 接口对接服务 | 在线诊疗相关接口 | |
40 | 对接代煎系统(智慧中药房、第三方企业) | ||
41 | 短信平台对接 | ||
42 | 对接皖事通等官方公共APP | ||
43 | 对接医保接口 | ||
44 | 对接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 ||
45 | 对接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 | ||
46 | 对接医联体机构互联网医疗机构 | ||
47 | 对接市数据资源局数据中心 | ||
48 | 预留接口服务 | 其他政策要求的接口对接 |
3.3.2. 硬件清单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核心交换机 | 1. 设 备 交 换 容 量 ≥ 330Tbps , 包 转 发 率 ≥ 57000Mpps,主控板插槽≥2 个,业务插槽≥6 个,支持主控板冗余备份,最大 10GE 端口数≥288 个,提供官网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2.支持分布式的维护引擎,智能化 CPU 系统支持电源智能管理,可以支持设备在线状态检查、单板顺序上下电; 3.支持基于接口的 ACL 验证、基于源 IP 地址、目的 IP 地址;源端口和目的端口的 ACL 验证; 4.支持跨设备链路聚合功能,提供冗余保护和流量负载分担,提供官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5.支持设备在线状态监测机制,实现对包括主控引擎,背板,芯片和存储等关键元器件进行检测; 6.支持 RIP、OSPFv2/v3、BGPv4、BGPv4+、ISIS、 IS-ISv6,支持策略路由; 7.支持抗大流量攻击功能、畸形包处理能力测试、 Ping Flood 攻击处理能力测试、SYN Flood 攻击处理能力测试、提供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8.支持支持命令行采用分级保护方式,防止未授权用户的非法侵入,为不同级别的用户有不同的配置权限; 9.支持 SP,WRR、WFQ、PQ 等队列调度机制; 10.支持内置图形化管理平台功能,对于下联设备 | 2 | 台 |
具有统一管理的功能;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公章; 硬件配置要求: 1.每台配置主控引擎≥2 个、电源≥2 个; 2.端口板:48 千兆电口,48 个万兆光口,配置 24 个万兆多模光模块,24 个万兆单模光模块; 3.本次配置 1 根 3 米的虚拟化线缆; | ||||
2 | 服务器接入 交换机 | 1.交换容量≥23Tbps,转发性能≥360Mpps; 2.支持千兆、万兆自适应光端口≥24,USB 口≥1 个; 3.支持分布式设备管理,分布式链路聚合,分布式弹性路由、支持通过标准以太网接口进行堆叠、支持本地堆叠和远程堆叠,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支持基于接口/源 IP 地址/目的 IP 地址/源端口/目的端口/源 MAC 地址的 ACL 协议;指定协议的 ACL 和五元组的 ACL; 5.支持流分类和链路聚合功能,提供测试报告加盖公章 ; 6.支持用户访问控制和安全审计功能包括安全日志和操作日志的功能测试,提供测试报告加盖公章; 7.支持 STP/RSTP/MSTP 协议、支持 ERPS 以太环保护协议(G.8032); 8.支持电源故障检测及告警,可以根据温度的变化自动调节风扇的转速; 9.设备支持 AAA、RADIUS 认证、HWTACACS、 PKI 等安全特性,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配置 24 个万兆多模光模块,1 根 3M 堆叠线缆; | 2 | 台 |
3 | 双活超融合 集群 | 一、▲标准 2U 机架设备,配置两颗 Intel Xeon Gold 6326 CPU@2.90GHZ(16C),内存≥1024GB DDR4 3200,系统盘≥2*240GB SSD,缓存盘≥2*1.92T SSD,数据盘≥10*4T HDD,标配盘位数≥12,白金冗余电源,接口:≥4 千兆电口、≥4 万兆光口 (含万兆光模块),≥4 个 USB3.0 口,≥1 个 VGA口,配置网络虚拟化授权、存储虚拟化授权、服务器虚拟化授权,要求与现有超融合无缝对接 (aServer-W-2205)。提供超融合双活集群授权,为了保证容灾平台兼容性,提升容灾功能稳定性,要求本次配置与现有超融合集群同品牌存储双活软件。提供 5 年产品软件免费升级; 二、服务器虚拟化模块: 1.每个虚拟机都可以安装独立的操作系统,为获得良好的兼容性操作系统支持需要包括 Windows、 Linux,并且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包括:红旗 linux、中标麒麟、中标普华、深度 linux、统信等; 2.支持无代理跨物理主机的虚拟机映射,且虚拟机迁移到其它物理主机后,仍能正常使用迁移前所在物理主机上的资源,对于业务的自适应能力、使用 便捷性更佳; | 5 | 台 |
3.备份策略可按小时颗粒度进行备份,备份策略最高支持保存不少于 10 份副本; 4.▲虚拟化的管理平台、可以支持扩展同一品牌的存储虚拟化、网络功能虚拟化、虚拟应用防火墙、虚拟应用交付、SSL VPN 软件、数据库审计软件等功能组件的,并支持统一管理,以保障平台的扩展性和兼容性;提供具有 CNAS 或 CMA 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包含报告首页,对应功能测试页和报告尾页; 三、网络虚拟化模块: 1.虚拟路由器支持 HA 功能,当虚拟路由器运行的主机出现故障时,可以实现故障自动恢复,保障业务的高可靠性; 2.支持对 oracle、sqlserver、Weblogic 等数据库及中间件监控,实现对数据库的语句的故障定位排错,执行时延分析; 3.在管理平台上可以通过拖拽虚拟设备图标和连线就能完成网络拓扑的构建,快速的实现整个业务逻辑,并且可以连接、开启、关闭虚拟网络设备,支持对整个平台虚拟设备实现统一的管理,提升运维管理的工作效率; 4.▲支持对虚拟机上业务进行监控告警,监控策略包括 HTTP、TCP 等自定义端口协议等,当业务出现故障时,通过多种方式告知管理员进行排障;提供具有CNAS或CMA 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包含报告首页,对应功能测试页和报告尾页; 5.分布式防火墙基于监测虚机 IP 地址和端口进行东西向流量隔离控制,并提供实时拦截日志,以及支持“数据直通旁路”功能,方便出现问题快速定位问题; 6.在管理平台上可以通过拖拽虚拟设备图标和连线就能完成网络拓扑的构建,快速的实现整个业务逻辑,并且可以连接、开启、关闭虚拟网络设备,支持对整个平台虚拟设备实现统一的管理,提升运维管理的工作效率。 7.提供虚拟路由器、虚拟交换机等设备的连通性探测功能,能够定位到出现故障的虚拟网络设备,排查到 ACL 策略配置错误; 四、存储虚拟化模块: 1.为了便于部署关键业务系统,虚拟存储可支持共享盘,及共享块设备,支持向导式安装,降低部署复杂度; 2.支持多种硬盘状态检测监控及告警,包括“健康”状态、“亚健康”状态、“故障”状态,不同状态的硬盘在 UI 上呈现不同的特征或告警,让用户能够区分处理; 3.支持回收站一键还原已删除的虚拟机,可恢复 30 天内已删除的虚拟机; 4.▲支持坏道修复功能,发现坏道后,主动修复坏 |
道区域的数据,及时恢复数据副本的冗余性;当硬盘的坏道数过多,系统能自动将该盘的数据迁移至其他健康的硬盘上,保障数据的安全;提供具有 CNAS 或 CMA 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包含报告首页,对应功能测试页和报告尾页; 五、云管理平台 1.私有云云管平台,支持纳管物理机,实现对虚拟机全生命周期管理、资源监控、可靠性中心等功能。 2.采用分布式管理架构,去中心化,管理平台不依赖于某一个虚拟机或物理机部署,采用分布式架构保障平台更可靠; 3.支持大屏展示便于客户直观查看虚拟化资源池的使用情况和健康状态; 4.支持对超融合一体机的硬件平台进行监控和大屏展示,包含 CPU,内存,网卡,硬盘,存储, RAID 等硬件健康检测,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相应异常检测项的恢复指导建议; 5.云平台具备对资源池中 CPU、网络、磁盘使用率等指标进行实时的数据统计功能,并支持针对租户使用的CPU、内存和存储等维度的资源进行计费,并提供报表功能; 6.提供统一的镜像管理功能,实现各个可用区上镜像的统一创建和管理,可实现一键快速生成云主机,要求可提供网络设备镜像,方便快速的部署虚拟化安全的组件; 7.▲支持主动扫描内存操作,可以通过主动扫描检查物理主机的 ECC CE 和UE 错误,可以对扫描检查的 CE 和 UE 错误进行内存空间隔离操作,并在系统管理告警日志中通过告警对象、时间、描述展示故障内存条的插槽位置;提供具有 CNAS 或 CMA 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包含报告首页,对应功能测试页和报告尾页; 8.▲支持多级租户模型及分级分权管理,可创建不同类型的账户并为其分配不同的资源配额并对账号进行统一管理,可修改账户名、密码、设定登录 IP 范围限制。提供具有 CNAS 或 CMA 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包含报告首 页,对应功能测试页和报告尾页; | ||||
4 | 万兆交换机 | 1.交换容量≥23Tbps,转发性能≥360Mpps; 2.支持千兆、万兆自适应光端口≥24,USB 口≥1 个; 3.支持分布式设备管理,分布式链路聚合,分布式弹性路由、支持通过标准以太网接口进行堆叠、支持本地堆叠和远程堆叠,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支持基于接口/源 IP 地址/目的 IP 地址/源端口/目的端口/源 MAC 地址的 ACL 协议;指定协议的 ACL 和五元组的 ACL; 5.支持流分类和链路聚合功能,提供测试报告加盖 | 2 | 台 |
公章; 6.支持用户访问控制和安全审计功能包括安全日志和操作日志的功能测试,提供测试报告加盖公章; 7.支持 STP/RSTP/MSTP 协议、支持 ERPS 以太环保护协议(G.8032); 8.支持电源故障检测及告警,可以根据温度的变化自动调节风扇的转速; 9.设备支持 AAA、RADIUS 认证、HWTACACS、 PKI 等安全特性,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配置 12 个万兆多模光模块,4 个万兆单模光模块, 1 根 3M 堆叠线缆; | ||||
5 | 主动防御系 统 | 1、吞吐量≥1Gbps,内存≥32G,硬盘容量≥2T,千兆电口≥4 个,业务扩展槽≥2 个,内置沙箱≥1,双电源。 2、支持多样性的挖矿检测手段,能够检测挖矿信息、矿池域名解析、挖矿阶段、矿池协议等;矿池协议告警须提供虚拟币种类别;挖矿告警须提供专项告警页面,独立于其它告警;能够自动解析 DNS响应的矿池及 IP 地址。 3、支持常用网络协议和数据库协议,网络协议需要支持超过 100 种以上的网络协议,如 HTTP, FTP, TFTP, SMTP, POP3, IMAP, SNMP, IRC, DNS, DHCP, P2P, SMB, RDP, VNC, TELNET, TCP, UDP 等协议。数据库协议需要支持 MSSQL, MySQL, Oracle。 4、支持内置沙箱,允许用户导入自定义镜像。支持高度定制化,可以支持使用客户环境特性的 Windows 操作系统平台与应用(服务器级: Windows 2003/2008/2012 ,用户端级:Windows XP/7/8/10),支持未知威胁事件证据留存。当内置沙箱性能不足时,能够集成外接沙盒分析系统,提高未知威胁分析处理能力。 5、支持对各种恶意文件侦测和分析,支持P2P 流量、实时通讯软件、流媒体的侦测,支持漏洞检测,支持黑客攻击检测。支持按照网络攻击、挖矿、扫描、暴力破解、恶意文件、威胁情报等告警进行分类,提高运维效率。 6、支持逃避监测防护包括但不限于攻击代码混淆,数据包非标准长度、分片、乱序,虚拟机识别,加壳加密,网络层字段隐藏,应用层 HTTP URI 隐藏,非标准端口,VPN 隧道等监测防护。 7、WebShell 工具检测:支持主流 Webshell 工具检测:冰蝎、哥斯拉、菜刀、蚁剑、weevely、开山斧等。 8、支持告警与研判:能够按照预设的条件,对相同攻击源、攻击目标、攻击类型的事件告警进行聚合,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告警。将聚合后的告警须显示攻击发生的次数、最初检测的时间和最后检测的 时间,并能够钻取原始告警。监测探针内置自动研 | 1 | 台 |
判功能,能够对攻击方向、攻击结果进行自动判定,并在告警中展示攻击结果。对于聚合后的告警,能展示不同攻击结果的次数。支持在 web 攻击告警页面中展示 HTTP 请求头、请求体、响应头、响应体的详细内容;告警页面中能够展示和安全事件的上下文网络会话信息和原始数据包序列,能够在告警页面中展示关联的原始数据包包头和 payload 信息,并提供原始数据包下载。 9、支持失陷主机智能研判:支持追踪到失陷主机 IP 号,攻击阶段数,命中规则数,攻击次数,是否外联,风险值等能力;能够提供攻击详情分析,包含攻击结果,攻击者信息,攻击时间线,攻击规则汇总,入侵检测攻击上下文等;支持报告详情下载; 10、威胁检测特征自定义:支持网络威胁自定义 与威胁情报自定义,网络威胁能自主添加规则名称,威胁等级与规则内容。威胁情报自定义包括 IP、 URL、DOMAIN、文件 HASH 四种类型,可以根据具体的使用场景进行选择。威胁情报自定义的规则可以支持多个同类对象的集合,比如对多个 IP同时进行监控。 11、恶意文件流转溯源:支持以文件为中心,溯源整个文件的流转记录,并以图形化方式展示出来。 12、支持威胁流量数据下载和网络流量威胁验伤,威胁流量数据下载需支持威胁流量的自动存储,及威胁流量 PCAP 文件格式下载。网络流量威胁验伤需支持对网络 Http 攻击流量的应答码及攻击状态展示 13、支持网络攻击检测引擎、威胁情报评估引擎、高级威胁扫描引擎、文件防病毒引擎,其中文件防病毒引擎即恶意文件扫描引擎支持双引擎,可自由切换,文件最大支持 2G,层数最多支持 20。 14、支持资产发现,可以自动发现存在弱密码账号和明文密码传输的资产,展示相关资产信息、以及存在弱密码/明文密码传输的账号、密码、协议和登录端口,能够对密码进行脱敏存储和展示 15、内置大屏,可以展示网络中超危、高危、中危、低危风险占比;可以展示失陷主机 TOP5、攻击次数以及得分;可以对网络威胁进行统计,包括:侦察追踪、荷载投递、漏洞利用、安装植入、命令控制、目标达成等数量统计;支持展示热点病毒事件告警次数,包含:挖矿病毒、勒索病毒、蠕虫病毒、木马病毒。 16、支持多级组织分级分权管理,平级组织的数据 (资产数据、告警数据、流量日志等)相互隔离, 彼此不可见,上级组织用户对下级组织的数据可见、可运维。 | ||||
6 | WEB 应用防护系统 | 1、标准机架式设备,1TB 硬盘,10/100/1000M 自适应电口≥6 个,千兆 SFP 插槽≥2 个,2 组bypass, Console 口≥1 个,USB 口≥2 个。网络吞吐量≥ 2800Mbps,应用层处理能力≥2300Mbps,网络并 | 1 | 台 |
发连接数≥40 万,HTTP 并发≥12 万,HTTP 新建连接数≥3500/s。存储空间≥1TB,5 年软件特征库升级服务,5 年硬件质保服务,本次配备一个网站目录防篡改客户端授权; 2、支持旁路流量牵引部署方式,通过 BGP 路由牵引和 SNAT 回注方式对流量进行过滤;旁路部署对镜像流量分析的同时实现阻断功能,产品具备专门的阻断接口设置和对端MAC 地址设置功能; 3、支持静态路由、策略路由等路由配置;支持 802.1Q 协议,支持 Vlan 解码,在 Trunk 线路上部署并提供防护;支持 ARP 协议,对静态、动态 ARP进行绑定; 4、支持 IPv4 和 IPv6 双协议栈流量过滤,符合 RFC标准,支持 HTTP 和HTTPS 协议合法性进行验证,提供 HTTP 协议防护功能;支持对 SSL(HTTPS)加密会话进行分析; 5、支持威胁情报中心联动功能,基于 FTP 或 FTPS协议登录云端;对威胁情报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运用到产品防御策略中,提供基于僵尸网络、恶意 IP、扫描刺探、Webshell、代理 IP、漏洞利用、暴力破解、恶意代码以及木马蠕虫等情报类型; 6、支持敏感信息检测防护,检测类型包括:中间件信息保护,数据库信息保护,敏感文件保护,代码错误信息保护,隐私信息保护 7、支持蜜罐防御功能,提供伪造的后台管理系统 页面防御功能; 8、支持检测 TCP 并发链接数,TCP 新建链接数, TCP 带宽(c2s),UDP 带宽(c2s),ICMP 带宽 (c2s),HTTP GET 速率,HTTP POST 速率, HTTP 其他请求速率,DNS 查询请求速率,并发 IP 数量等单用户和总量进行自定义阈值配置 9、支持 windows、linux 的 32 位与 64 位操作系统的网页防篡改功能,并提供相应的客户端下载功能; 10、支持安全态势大屏实时展示,可通过产品自带的实时态势监测模块进行攻击态势地图展示,包含对源地域、目标资产、安全防护攻击类型、攻击趋势、HTTP 并发请求及实时事件统计 11、支持移动终端管理功能,支持移动终端对设备的一键管控功能,支持网站一键下线的终端应急措 施 | ||||
7 | 网络态势感 知探针 | 1 、网络层吞吐量≥ 1Gbps ,应用层吞吐量≥ 350Mbps,硬盘容量≥128G minisata SSD,接口≥ 6 千兆电口+2 千兆光口 SFP。要求与现有态势感知平台(深信服 SIP-1000-F800)无缝对接,提供 5年产品质保及软件升级; 2、支持命令注入检测、PHP 代码检测、XSS 攻击检测、Webshell 上传检测、SQL 注入检测、XXE攻击检测、JAVA 代码检测、SQL 非注入型检测、 MYSQL 解析增强、php 反序列化检测等自定义配 | 1 | 台 |
置启用,针对命令注入检测、SQL 注入检测等类型支持自定义高检出、低误报模式。 3、支持 IP,IP 组,服务,访问时间等定义违规访问策略,主动建立针对性的业务和应用访问逻辑规则,针对目标 IP(组)已开放的服务,白名单策略只允许白名单里的 IP(组)在指定的时间内访问,其他时间或其他 IP 的访问均被视为违规,黑名单策略禁止黑名单里的 IP(组)在指定的时间内访问,否则将被视为违规。 4、支持检测出网络中的网络拓扑设备进行绘制,更直观可视化查看网络整体情况 5、支持基于 IP 和域名的旁路阻断,能够在实时镜像的流量中发现恶意 IP 并实现实时阻断,支持 24小时/7 天/最近 30 天/永久或者自定义时间阻断威胁。 6、支持 HTTP 未知站点下载可执行文件、浏览最近 30 天注册域名、浏览恶意动态域名、访问随机算法生成域名、暴力破解攻击、反弹连接、IRC 通 信等僵尸网络行为检测。 | ||||
8 | 备份一体机 | 1、机架式设备;CPU 单路处理器;内存 64GB 高速缓存模块 ;存储 8 个磁盘槽位 3.5”SAS、SATA磁盘接口;2 块 480GB SSD 系统盘,4 块 4TB 企业级硬盘;网络四端口千兆以太网;其他 6 个智能冷却风扇模块;1 个冗余电源模块:RAID 支持 1,5,6,10,50,60 热备模式。 2、支持对Vmware vSphere、 H3C CAS、 Huawei FusionCompute 、 Sangfor HCI 、 OpenStack 、 Microsoft Hyper-V 等主流虚拟化应用保护。 3、支持 Windows 全系列、Linux 等平台。支持国产操作系统:麒麟,红旗,普华、凝思等国产操作系统;支持纯国产的龙芯、鲲鹏ARM 架构、海光和麒麟、统信操作系统平台; 4、支持对 X86 架构物理机、虚拟机、超融合架构和云主机等多种平台提供持续数据保护 (CDP) ,备份时间粒度最小可达百万分之一秒,实现近乎零的 RPO 。 5、配置定时备份无限授权许可,配置无限制客户 端定时备份授权许可以及无限制虚拟机定时备份授权许可。 6、支持在千兆网络环境下,无论数据量大小,在 15分钟内完成裸机恢复,快速恢复应用系统对外提供服务,最大程度减少业务中断时间。确保业务始终保持连续运行,避免因数据丢失或系统故障造成的损失。 7、支持用户审计管理:支持对备份系统的用户的分级管理,如: 系统管理员、 维护员、操作员等不同的角色,并且可以纪录所有的用户的操作情况。 8、支持对核心业务 HIS 系统平台因突发任何的软件故障、硬件故障、逻辑错误、病毒攻击等导致业 务系统中断,做到 15 分钟内快速重建到现有的虚 | 1 | 台 |
拟化集群中,保障业务的连续性。 9、支持可无需停止备份任务,即可随时随地进行验证,确保数据始终处于可恢复状态,支持同时验证多个备份点。 10、支持演练目标机无需预置任何灾备演练环境 (目标机无操作系统、目标机和原机操作系统不一致、目标机无应用系统、目标机无数据库等)可即时开展对指定业务模拟故障后自动化的灾备演练重建功能。 11、支持按时间节点编排自动的主机验证计划,无需停止备份任务,按照设定时间节点开启和释放自动化验证主机所需资源。 12、支持 X86/虚拟机/云主机的整机快照、持续数据保护、分钟级业务恢复重建、数据去重与合并、多级恢复验证(WindowsSever 和 linux 备份代理程序 , 无 系 统 X86/ 虚 拟 机 / 云 主 机 裸 机 、 WindowsSever、linux 还原代理);12T 灾备容量 授权 | ||||
9 | 网络接入交 换机 | 24 千兆电口,4 万兆光口(含 4 个万兆多模模块), 5 年原厂质保。 | 2 | 台 |
10 | 服务器密码 机 | 1.标准 2U 机架式硬件设备,双电 550W 2.性能参数: 1)SM2:密钥生成:≥4800 对/秒、签名/验签: 4300/2800 次/秒、加密/解密:2100/3600 次/秒; 2)SM4:≥170Mbps、SM3:≥589Mbps、随机数生成≥140Mbps; 3)存储密钥数:SM2 密钥对:2000 对、RSA 密钥对:2000 对、对称密钥:2000 个 3.支持通过 SNMP 协议监控设备状态,可反馈服务器密码机后台服务状态、业务连接数、密码机 CPU、内存使用量等; 4.支持指定算法类型、密钥号等信息,自动生成 P10 申请,以文件方式导出; 5.支持 P12 证书生成、导入功能; 6.支持密钥批处理功能,通过设置密钥号起止位置等信息,批量生成或删除密钥对; 7.支持单个公钥导出功能; 8.支持 keystore 的配置和管理功能; 9.支持白名单功能; 10.支持设备网口配置管理功能,可将网口设置为仅用于管理、服务或兼容三种状态; 11.提供 5 年售后服务。 12.需为国产化设备; 13.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 14.设备应同时具备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资 质成熟度一级服务能力和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优秀级(CS4)。 | 1 | 台 |
11 | 应用服务器 | 1、CPU 满足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2023 年第 1 号)》要求 2、2U 机架式服务器,12*3.5 英寸硬盘机箱,含导轨; 3、处理器:配置 2 颗鲲鹏 920,单颗核心数≥32,总核心≥64 核,主频≥2.6GHz; 4、内存容量≥256GB,单颗采用DDR4 3200MHz 32GB 内存; 5、硬盘≥1.92TB SSD 硬盘; 6、标配≥4 个USB 3.0 接口,≥1 个千兆网络管理端口,≥1 个串口;≥1 个VGA 接口; 7、≥2 块独立电口网卡,1 块光口网卡 8、配置≥2 个铂金超高效率电源,支持热插拔及 1+1 冗余,单电源功率≥900W; 9、符合 GB/T 17626.2-201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8-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标准。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测试报告,测试报告中明确注明符合上述电磁兼容恒定湿热、绝缘电阻、介质强度、冲击电压测试标准; 10、符合 EPRI 114-2020《服务器安全性技术要求与测试评价方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测试报告,测试报告中明确注明符合上述安全、渗透测试标准; 11、所投产品需符合我单位必须的考核任务;以上 承诺均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2、5 年硬件维保,7*24 小时电话响应支持。 | 1 | 台 |
12 | 系统集成服 务 | 1、新旧硬件和运行环境现场调研、评估。 2、制定详尽的系统实施部署计划等技术方案。 3、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 HIS/EMR 数据迁移、新系统切换技术方案。 4、根据医院网络、安全、计算存储部署现状,制定详尽的双活数据部署建设方案。 5、根据医院信息系统运行实际情况必须保证与现有超融合私有云集群建立拉伸集群,保证数据迁移过程中数据不丢失。 6、根据医院信息系统运行实际情况必须保证与现有的服务器接入交换机、超融合万兆交换机构建跨机房堆叠。 7、在核心业务系统操作系统高可用性的基础上,实现多个数据库云上拉起的运行模式,完成数据库补丁更新,内存分配,CPU 线程配置等性能调优。 8、数据迁移服务:亳州市中医院在用系统及本次项目涉及到系统的数据迁移工作,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数据迁移后,系统正常运行。 (1)各应用系统对应数据库切换前测试; (2)各应用系统对应数据库和前台程序迁移; (3)根据实际运行环境制定应用数据库日常优化; (4)按医院实际需求及应用情况,制定数据库优化策 | 1 | 套 |
略; (5)按需对整个数据进行数据完整性优化; (6)按需或周期性进行重建索引优化。 |
4. 详细建设要求
4.1. 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管理平台
4.1.1. 基础管理
(1)基础数据
应实现管理员对支撑平台业务正常运行的基础数据进行查询、新增、修改和删除等操作,范围包括机构信息、医院、科室信息、人员信息(医生/药师)。
应实现管理员对支撑平台正常运行的业务数据字典进行查询、新增、修改和删除等操作;业务数据字典涉及药品信息、疾病诊断库。
(2)业务查询
▲应实现管理员对各个业务的订单信息进行查询、搜索,包括预约挂号、咨询、复诊、处方、会诊等信息;应实现对业务订单进行 EXCEL 导出。
(3)用户管理
应实现管理员对医疗机构、第三方机构、医生信息、患者信息进行管理。
(4)系统管理
应提供系统数据字典、系统管理员、管理员权限和系统日志管理。
(5)就诊人管理
需要提供在线建档、家庭成员管理、就诊卡管理功能。
在线建档:应实现患者在移动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在线建档,应实现在线注册患者档案信息同步写入医院 HIS 系统(需医院 HIS 系统实现)。
家庭成员管理:应实现为家庭成员或其他就诊人的基本信息进行维护和管理;应实现为就诊人基本信息进行维护和管理;应实现为无身份证的特殊人员(如儿童)进行管理。
就诊卡管理:应实现展示平台中的就诊卡、医保卡、病历号;应实现用户设置默认卡;应实现在移动端中展示就诊卡的条形码或二维码。
电子健康卡管理:投标产品应与电子健康卡系统对接,实现电子健康卡的申领及使用等。
4.1.2. 运营管理
(1)机构业务配置
实现系统管理员对平台的各项业务流程或业务规则进行灵活配置;需要提供公共配置和业务配置。
(2)内容管理
▲投标产品需提供横幅页配置、文案配置、二维码生成、意见反馈管理、常见问题管理。实现管理员对终端涉及的运营位显示的 Banner 页进行管理;
实现机构根据自身需求定义文案,包括提示信息、知情同意书;实现管理患者端、医生端反馈的问题、意见、投诉;
实现机构对投诉反馈意见进行处理,也可实现客服代处理。
实现常见问题管理,具有维护患者端常提问题及对应问题回复的功能。
(3)消息管理
投标产品需提供消息模板管理、消息列表、消息统计。
实现管理员选择当互联网业务发生时是否通知用户以及消息内容;
实现管理员查看向用户发送消息的记录;
▲实现管理员按时间维度、终端类型查看短信消息发送统计数量进行图表化等方式展示。
4.1.3. 云收银台
(1) 配置管理
投标产品需提供支付账号管理、支付设置管理、交易记录查询。实现为平台配置支付渠道,能维护对应的支付参数。
实现为平台按不同业务类型、机构、终端维度配置不同支付方式;
实现按业务类型、支付方式、时间、订单号查找交易数据信息;实现针对未退款的订单进行退款操作。
(2) 账单统计
投标产品需提供交易查询及导出收入报表; 实现线上交易流水账单查询,导出报表格式;
实现系统管理员查看平台在具体开展业务的财务信息。
4.1.4. 监管对接
根据安徽省互联网医疗相关接口规范,与省监管平台对接,满足安徽省互联网医疗机构监管平台管理要求,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取得互联网医院相关证照。
4.2. 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应用平台
4.2.1. 就诊惠民便民服务
借助互联网技术,建设“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移动端(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方式)作为患者服务入口,搭建具有中医特色的惠民便民服务。实现提供 H5 技术开发华佗智慧互联网医院手机端、H5 链接的方式嵌入“皖事通”等 APP,实现更快速便捷可及的线上中医药服务。
平台微官网
患者可以查看平台微官网了解医疗结构和相关专家信息。
具备名中医介绍功能:名老中医通过列表形式展现给用户,可查看医师相关信息,比如职称、履历、擅长等。
具备医疗机构介绍功能:介绍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如地址、简介、医疗资源、特色科室、所获荣誉等。具备就医指南功能:介绍患者就诊流程,诸如首先要办卡建卡,再进行充值挂号,再到诊间排队就诊等。
门诊就医服务
4.2.1.1.1. 患者绑定
实现对通过互联网端使用医疗机构就诊服务,实现与医疗机构 HIS 系统进行绑定信息,以便于后续诊疗
过程中与 HIS 完成信息交互与共享。
已有:对于已经在入驻平台的医疗机构存在就诊卡或者就诊信息的患者,在系统中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姓名,通过与 HIS 交互,获取就诊人信息,完成就诊人信息与当前用户信息的绑定。
新建:对于未在入驻平台的医疗机构就诊过的患者,在系统中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姓名,调用平台的建档接口,在平台中建立患者的个人就诊信息,并且同时与当前用户信息进行绑定。
成功提示:就诊人绑定完成之后,系统会发送一条通知信息,提示用户当前绑定操作已经完成,可以进行后续正常就诊。
多就诊人:用户在医疗机构可能存在多个就诊信息(就诊卡),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在 HIS 当中检索到信息之后,可以进行多次绑定,并且用户可以指定一个就诊信息为当前默认就诊信息,用于后续诊疗信息的依据。
4.2.1.1.2. 实名认证
实现实名认证提示:对于新建档案绑定就诊人的用户,在绑定用户前,系统需要进行自动提示,要求用户进行实名认证。
▲实现实名认证通过人脸识别程序进行用户生物识别,确认本人后完成实名认证流程,进入用户绑定流程。
4.2.1.1.3. 中医智能导诊
用户在线进行健康自查。在系统的提示下录入症状/体征等信息,系统根据患者症状智能辨证,一些简单症状其实无需去医院就诊,系统可为患者智能推荐科学合理的调理方案。
针对需要就诊的病证,如果患者无法确定应该去哪个科就诊,智能导诊服务可准确地为患者推荐合适的
就诊科室,患者可以在线查询医生的坐诊信息,进行在线挂号预约,选择线上或者线下就诊。
4.2.1.1.4. 中医预问诊服务、病史采集
为科室定制个性化预问诊表单,并提供预问诊数据交换接口服务,实现与 HIS 系统对接,可实现问诊表单信息传递至医生工作站。
预约挂号后、排队就诊时,系统向患者推送预问诊表单问题,帮助患者自主进行诊前智能问诊(预问诊)
服务。通过人机交互方式输入相应的症状信息,系统自动采集生成病历要素(主诉、病史等信息),同步至医生工作站,提供个性化的诊疗方案为医生接诊时医患交流提供参考。有效提高医生问诊效率,减少患者在候诊时的无效等待时间,提高就诊体验。
4.2.1.1.5. 预约挂号
实现患者通过移动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在线进行预约挂号和当日挂号。
实现系统自动列出开放的门诊科室,科室按照大类和细分的样式展现,也可进行关键词搜索。
实现可查看该科室所有的排班信息,按照号源类型(普通门诊、专家门诊、专病门诊等)预约,实现分时段预约,实现科室列表医生按优先级排序。
支持分时段的号源进行预约挂号,可根据系统号源的时段划分进行展示。
实现就诊费用线上支付。费用支付成功后,系统推送通知进行告知。
实现患者通过移动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挂当天号源;预约成功后,系统自动推送消息告知患者。实现为已绑定的其他就诊人进行挂号。
▲实现平台对挂号分时段预约设置,同时可限定时间段开放挂号(如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30
允许挂号)。
实现通过规则设置,对于有对疑似倒号、伤医、连续爽约(失信)等行为有黑名单记录和提醒措施。实现医疗机构挂号资源或信息发生变化时(如临时限号、医师停诊等),向患者推送通知。
4.2.1.1.6. 中医全流程候诊引导
患者可以查询已预约挂号相关信息,灵活合理分配就诊时间,系统提供就诊全流程引导功能,根据患者当前就诊信息智能判断指引患者进行下一步就诊,节约候诊时间。(如:医生为患者开具相应处方后,系统将提示和引导患者前往下一节点对应科室、对应地址)
4.2.1.1.7. 诊间支付(门诊充值、门诊缴费)
▲医生开具电子申请单和电子处方之后,用户在线查询相应单据,在系统中可选择进行线上支付,支付完成后,通过接口告知平台系统已完成收费,可进行后续操作。
(1)门诊充值
支持患者在线对门诊就诊卡进行充值,患者选择具体就诊卡查询就诊卡账户信息,可输入具体费用进行充值。实现查看历史充值记录。
(2)门诊缴费
支持患者通过移动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在线对诊疗费用和处方费用进行支付;支持患者按照时间查询历史缴费记录和待缴费信息;
支持按照就诊人进行待缴费费用查询;支持查看门诊处方待支付详情;
支持患者选择多个处方进行合并支付。
支持医保脱卡支付,满足在线挂号支付、门诊缴费。
(3)电子票据
调用市平台电子票据系统的 H5 界面,并对接用户体系。实现患者通过移动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在线查询电子发票信息。
4.2.1.1.8. 线上退款
▲实现用户在线进行退款操作,患者可对医疗机构设定允许线上退款的线上充值部分的资金进行选择,所退资金将线上原路退回。
4.2.1.1.9. 报告查询
应实现患者在线查询检验检查报告;应实现查询个人或家庭成员的检查检验报告。
▲应实现按时间段对历史检验和检验报告进行查询;应实现对检验项目报告中的异常值进行醒目标注。
4.2.1.1.10. 其他功能
实现患者通过移动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平台进行常见问题与反馈。实现配置帮助页面模块;常见问题维护和查看、意见反馈维护和查看。
应实现患者通过移动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在线查询预约挂号、健康咨询、在线复诊订单。
应实现居民通过移动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在线查询相应的健康资讯信息,包括健康资讯、健康知识、健康教育讲座等;应实现居民对相关的资讯进行分享。
便捷服务
4.2.1.1.11. 中医知识库查询服务
构建中医药知识库,面向居民提供中医药知识查询服务,包含中医药知识分类、中医药知识详解、中医药专家咨询,包含丰富专业的中药、中成药、方剂、穴位、病证、古籍知识等。
根据中医药的不同种类和用途,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如草药、方剂、疗法等,便于患者查找所需的信息。每一类中医药知识,提供详尽的解释和描述(来源、性质、功效、用法等),使患者能够全面了解中医药的知识。平台专业的中医药专家,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解答患者的疑问,指导患者正确使用中医药。
实现用户能方便快速地查找、浏览相关知识,可以对感兴趣的知识进行收藏管理。旨在中医学知识学习、普及,为用户提供健康管理、生活方式管理等指导建议。
▲实现通过手机端进入中医药知识库模块,直观地呈现出中药、中成药、方剂、穴位、病证、古籍等中医药知识分类,提供我的收藏工具入口。
4.2.1.1.12. 图文咨询
用户可以通过文字或图片描述自己的症状,系统根据用户的描述给出初步的诊断建议。
(1)配置管理
实现平台、医疗机构、医生可根据咨询业务开展需求、模式等对咨询业务进行相关配置,包括服务时间及价格设置、咨询团队设置、文案设置等。
(2)图文咨询
实现向患者提供图片、文字进行咨询。
实现患者向医生发起图文咨询,并上传病历资料供医生参考,且上传的病历资料图片能按时间、分类自动关联到患者线上病历中。
(3)电话咨询
实现通过电话,预约时间向医生发起咨询,患者和医生的手机号码应通过平台隐藏,保障患者和医生隐私。
4.2.1.1.13. 医患沟通
提供线上医患沟通平台,医生可以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患者也可以及时向医生反馈病情变化。系统还可以实现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健康档案及医疗信息共享,打破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实现慢病管理人才和资源的合理调配。
4.2.1.1.14. 智能随访
平台具备随访功能,可通过移动端为患者发送随访通知、在随访问卷线上填写与反馈。
1、表单管理
(1)表单配置
投标产品实现配置平台表单、机构表单、团队表单、个人表单。
▲实现根据专科需要自定义配置随访表单或问卷,可以配置多种类型的表单,包括调查问卷、分值测评、随访表、调查满意度、问答模式等;实现对表单内容进行设计,包括填空题(单项填空题和多项填空题)、问答题、单选题、多选题、日期题、数字题、图片题、评分题、分页符、地址题、签名题、矩阵题(单选、多选)等。实现提供敏感词过滤、发布等级管理、评价审核等方式,自动对患者就医评价进行审核和监管。
实现对自己创建的表单进行管理,包括发布、编辑、统计、删除等操作。
(2)模板配置
投标产品实现配置平台模板、机构表单、个人模板、团队模板。
实现通过列表展示配置的模板;实现根据模板名称进行搜索,实现根据登录医生模板使用次数进行排序,也实现按照模板的创建时间进行排序。
实现查看模板详情、编辑模板、克隆模板、删除模板,并使用模板创建随访规则。
实现对随访模板基本信息进行编辑,包括模版名称、模版类型、使用权限、消息推送方式、备注、专病标签等信息。
实现对随访模板中每个阶段的随访内容进行编辑,包括随访周期、提醒时间、提醒对象、提醒信息、患教文章、表单、业务提醒以及上传图片权限。
(3)内容配置
投标产品需提供患教文章管理功能,可设置患教文章类别,根据类别维护相应的患教文章。
2、任务设置
(1)规则配置
实现配置随访规则,包括计划名称、消息推送方式、各阶段随访内容(提醒内容、患教文章、表单等)随访对象、医生和随访对象权限等。
(2)计划配置
实现医护人员在随访 Web 端或移动 APP 端对不同的随访对象创建随访计划;实现新建随访计划或直接使用随访模板。
实现对随访计划进行管理,包括患者停防和随访计划删除。
(3)提醒配置
实现在创建随访计划或随访模板的时候,设置是否进行随访提醒,设置随访提醒的对象(患者、医生)、内容、方式和时间。
3、任务管理
(1)会话随访
实现医护人员通过会话的方式与患者进行在线随访。
(2)问卷随访
实现医护人员在 web 或移动端自主创建问卷随访计划,自动为患者发送随访问卷。
(3)电话随访
实现医护人员在执行随访计划时与患者进行电话交流,实现统计呼叫记录。
(4)健康患教
▲实现医护人员在执行随访计划时,向患者推送患教文章。
4、随访统计
投标产品需提供随访工作量进行统计、随访表单统计、随访满意度统计;实现统计以可视化交互式数据图表形式展示。
中医患者健康档案
中医患者健康档案系统是一个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中医健康管理系统,其主要目标是帮助中医师和患者更好地管理和利用中医健康信息,提高中医诊疗的质量和效率。
4.2.1.1.15. 用户信息管理
实现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对接亳州市区域内卫建委信息平台,获取患者的基本信息、就诊记录、处方信息等。
4.2.1.1.16. 健康诊断
实现对接现有人工智能技术接口,通过患者输入关键字,给出患者的健康状况智能描述,作为诊断参考,提供个性化的健康建议和治疗方案。
4.2.1.1.17. 统计分析
实现对患者的健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医生提供决策实现,同时也为科研工作者提供研究素材。
4.2.1.1.18. 个人健康管理
实现患者个人健康管理功能。集成 BMI 计算器和相关自测主题服务方便患者对自身健康进行测算和记录。个人健康管理还可以集成相关物联网设备(中医智能诊脉仪等设备),对个人检测数据进行记录,和医疗机构就医等医疗数据共同组成患者健康记录档案。集成健康宣教信息浏览功能,方便患者浏览平台发布的各类健康宣教信息。
智能消息提醒
在患者就医的各个环节,通过向手机移动端发送消息来提醒患者。
绑定就诊人提醒:在完成用户与医疗机构就诊人信息绑定完成之后,提示用户绑定成功,以及绑定的就诊人信息是什么。
开具电子申请、电子处方提醒:医生在线下开具电子申请单和电子处方成功之后,向用户推送开单成功提醒,显示需支付金额,提醒用户进行在线支付。
支付成功提醒:在挂号费、电子申请单、电子处方等费用支付完成之后,提醒用户已完成支付。
发药提醒:发药完成之后,推送处方发药完成提醒,实现查看药品的说明、用药方法和用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接合理用药 H5)。
报告完成提醒:检验检查科室,诊断医生完成报告审核之后,给用户发送消息提醒,告知用户报告已完成,可到窗口或者自助机取报告,再到医生诊间进行复诊问诊。
停诊/限号提醒:对于已经预约挂号的患者,若遇到医疗机构科室或者医生停诊、限号等情况时,给患者
推送消息,告知患者及时取消预约并且退费。
4.2.2. 名中医智慧云诊室
名中医师带徒智能诊室是一种结合了现代科技和传统中医的医疗服务模式。依托于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收集和分析患者的健康信息,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中医诊疗服务。名中医师提供专业的中医诊疗建议,智能诊室则收集和分析患者的健康信息,根据这些信息为患者推荐适合的中医治疗方案。既保留了传统中医的人文关怀,又利用现代科技提高了诊疗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提供在线预约华佗知名中医、华佗名医开方、图文咨询、音视频会诊、特色膏方共享等全流程医疗服务。
名中医云诊疗
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平台入驻医疗机构与医联体成员机构之间远程会诊。
▲投标产品应实现通过 PC 端发起、移动端接收;或移动端发起,PC 端接收。实现专家通过手机或电脑进行在线图文、会话和多方视频会诊,需满足会诊过程中专家医生通过平台免费电话与申请医生进行电话沟通,并实现平台上的多学科会诊。
远程会诊系统需要满足如下参数要求:
(1)会诊基础配置
实现对入驻平台医疗机构内的会诊业务流程、业务规则、提示文案等进行配置管理。
实现对远程会诊业务进行配置,实现对是否会诊短信提醒医生、会诊报告单打印模板样式、会诊单打印类型、会诊业务模式、会诊中心模式是否需要邀请下级参与医生、会诊申请单打印模板样式等业务参数进行配置。
(2)会诊申请
投标产品应实现远程会诊提供会诊中心和指定专家模式两种模式。
应实现基层医疗机构直接指定上级医院专家或专家团队,也实现将会诊申请及需求发至上级医院会诊中心,由会诊中心根据会诊需求选择合适的专家。
实现受邀医生接受或拒绝会诊邀请。
(3)▲视频会诊
投标产品应实现 PC、平板、手机(IOS、Android、鸿蒙)、可移动一体化终端等多种终端设备同时接入进行视频会诊。
应实现多个会诊专家在自己的办公室远程接入平台,可自由切换视频主窗口、浏览会诊患者的电子病历信息。
应实现会诊过程中多种形式病人资料共享,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资料拍照上传、系统调阅、桌面共享等形式。
(4)病例讨论
应实现建立医生之间的沟通群;实现医生语音、图文在线沟通讨论病例情况;实现查房过程中一对一病例交流。
(5)会诊意见及评价
支持专家会诊意见进行在线电子签名及会诊情况评价。
云(远程)联合门诊
投标产品应实现远程门诊预约管理和实时发起两种模式,满足基层医生端和专家端排班时间的智能匹配预约。同时满足 PC 端和手机端业务开展,实现 PC 端发起、移动端接收,或移动端发起,PC 端接收。
(1)远程联合门诊基础配置
实现维护远程联合门诊号源信息,包括排班时间、号源数量、执业点、挂号科室等;实现设置医院远程门诊服务价格,医生业务的权限。
实现对远程联合门诊业务进行配置,实现对云门诊是否可当天预约、云门诊是否对接 His、云门诊支付提前天数、云门诊预约、医生是否默认开启实时远程门诊等业务参数进行配置。
(2)远程联合门诊申请(实时/预约)
应实现基层医生可以通过移动端和 PC 端向上级医院医生发起远程联合门诊预约和实时两种模式。
(3)远程联合门诊开展
实现上下级医院医生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联合对患者开展诊疗。
应实现远程联合门诊过程中多种形式病人资料共享,应包括病历资料拍照上传、桌面可视化共享等形式。
在线复诊
(1)配置管理
▲根据平台复诊业务开展需求进行业务设置,包括不限于复诊价格设置、复诊人数限制、医生个人设置、复诊医生团队设置、复诊规则设置、复诊文案设置等配置管理功能。
实现对接医院 HIS 系统排班信息,平台的复诊排班与 HIS 线下排班一致。
(2)复诊申请
投标产品实现患者选择指定的科室、医生,预约复诊号源或者实时复诊申请。实现与院内 HIS 对接,通过查询该患者一定时间内在本院的就诊记录判定是否符合复诊条件。
(3)复诊接诊
投标产品实现医生查看所有复诊订单,包括待接诊、就诊中及已结束的订单,实现医生查看历史对话记录。
实现医生使用移动端 APP 进行接诊;实现医生个人接诊和医生团队接诊。实现拒绝与退诊。
(4)复诊病历
病历内容管理:实现通过后台对诊断、主诉、现病史、过敏史、既往史等病历内容字段进行配置;病历模板管理:实现将医生常用的病历内容维护为模版,实现一键引用;
病历书写:实现医生在移动 APP 端在线填写诊断、主诉、现病史、过敏史、既往史等内容,并形成线上病历;
▲病历调阅:实现医生调阅患者历史电子病历,包含线上复诊病历和线下门诊病历,实现医生调阅时增加医生姓名和时间水印信息,保障患者信息安全。
华佗名医开方(线上开方)
(1)配置管理
▲需提供药品目录管理、药房维护、药品目录同步、审方药师排班设置、处方风险等级设置、处方费用及支付设置、药品信息显示设置、开方规则设置、处方模版设置、处方类别设置、中药隐方设置。
(2)在线开方
投标产品实现医生通过移动端、PC 端在线为复诊患者开方,实现提供处方开立及撤销、一键续方以及历史处方/协定方/组方调用。
▲在线续方:需实现医生通过 APP 端和 PC 端可以在线为患者在线续方,需实现医生可以开具西药、中成药、中药等类型的处方单。需实现医生开具中药处方时具备中药审核规则(如:十八反十九畏),对中药处方进行审核。
常用方管理:需实现医生根据科室、病种、使用习惯维护常用方,实现西药、中成药,常用方内容包括药品、用药频次、用药途径、剂量、开药天数等。
药品库存判断:需实现医生续方时查询医院药房药品库存信息,保证后续患者取药无问题。处方暂存:需实现医生选择暂存处方功能,暂存后医生可在处方单列表再次找到处方单。 处方撤销:需实现医生续方后患者未付费之前,开方医生可输入原因撤销处方单。
处方模版:需实现医生可根据自己常开处方维护常用方,常用方实现西药、中成药、中药、膏方等。历史处方:需实现查看患者的历史处方列表,并实现直接引用历史处方。
(3)处方审核
支持对接合理用药系统,满足药师通过移动端 APP、PC 端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满足药师接单后查看患者病历信息和医生开具处方信息;实现和开方医生、患者进行电话沟通。
▲满足处方业务场景对审方业务进行相关配置管理,包括配置药师审方是否走接方模式、配置药师审方
和患者支付顺序;实现设置各种审方模式,实现前置审方(即药师先审方患者后付费)和后置审方(患者先付费药师后审方)。
在线支付
应实现患者在线缴纳处方费用;应实现患者在线发起退费申请,包含复诊挂号费、线上处方费等在线开展的业务费用。实现医保脱卡支付。
处方流转
对接“共享智慧中药房”、第三方企业等,搭建处方流转平台,建立多样化、共享式的药品生态链体系,充分利用亳州的社会资源和企业力量完善平台服务能力。
处方流转方式:
(1)到院取药:应实现提供药房取药码到制定医疗机构进行取药。
(2)医疗机构药房配送:实现患者选择配送到家方式;实现填写配送地址等信息并完成处方费用支付。实现后台对医院配送范围进行设置,在医院配送范围内,根据配送距离收取一定配送费用,若超出配送距离,则提示患者无法配送。
(3)网订店送/取
药店取药:若患者附近有与医院合作的药店,可选择药店取药,实现通过列表或者地图查看附近药店,患者选择药店后,线上支付,支付完成后直接前往选择的药店取药,药店取药的模式患者不需支付其他费用,且能方便患者取药。
药企配送:医生在线开处方并进行 CA 签名后,患者选择配送到家方式及合适的药企,填写配送地址等信息。平台实现在线支付和货到付款两种形式。根据配送距离收取一定配送费用,若超出配送距离,则提示患者无法配送。药师审方审核通过后,药企核实完对应的药品后进行配送。
(4)配送状态查询:应实现与物流配送公司系统对接,患者可自行在线查看自己电子处方的药品配送状态。
中药代煎
▲应实现对接“智慧中药房”及第三方药企 H5 链接,提供中药代煎管理服务。
特色膏方共享平台
为实现“华佗”特色中医药膏方、传统医学膏方共享。平台入驻医疗机构应具备共享、使用和交流中医特色膏方信息功能。患者就诊开方时,平台可使用各入驻医疗机构的所属膏方,平台具有可以查询、使用各入驻医疗机构所属膏方信息的功能。提供分享膏方的制作过程、适用病症等信息,允许用户上传和下载膏方信息。提供工具和服务功能,如:膏方的个性化定制、膏方的制作教程、膏方的疗效评估等。
师带徒心得记录平台
▲实现记录和分享中医师带徒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和学习成果。通过计算机信息化手段帮助中医师和学徒更有效地进行学习和传承,同时也为医疗机构各相关医生提供了一个了解和学习中医的渠道。
4.2.3. 中医健康管理服务
为患者提供从医疗到健康的连续性服务,充分发挥老中医的特色来吸引更多患者,提供中医体质辨识、
健康中医宣教、患者管理、中医健康服务包等功能。同时平台提供互动性、学习性教育的直播服务、医生可随时随地的在线讲课,患者可在线对医生发弹幕提问、点赞,营造轻松的医患交流氛围。
利用智能化的中医四诊技术为疾病的早期预防和诊疗提供更为有效的手段,保障患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
安全。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管理能力。通过平台提供健康指导、健康知识、预防保健等方面的服务,帮助患者提高健康素养和健康自我管理,从而预防疾病和促进健康。
中医康复理论指导
中医康复服务系统的设计与实现首先要基于中医理论,包括阴阳五行学说、脏腑经络学说、病因病理学说等,以此为基础进行康复治疗方案的设计。系统提供华佗中医理论基础知识,供患者查询、调阅。
智能辅诊技术
▲支持对接人工智能技术、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训练模型用于不断校准康复服务体系,以提高诊断和治疗的精确度和效率。
线上线下结合
实现对接线下的实体医疗机构,提供更加全面的康复服务。对接线下实体医疗机构提供线上、线下的康复治疗服务,便于康复医师上门服务。
4.2.4. 快捷购药服务
快捷购药
▲应实现患者选择所需药品(如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中成药等)后进行便捷购药申请,实现选择多个药品。应实现患者在线提交便捷购药订单,并实现在线支付挂号及药品费用。应实现在线填写药品配送地址等相关信息,后续可由医院进行药品配送
稀缺药查询
应提供稀缺药线上快速查找入口(提供 H5 链接接入),方便患者线上查询并购买并配送到家
4.2.5. 信息安全建设服务
平台系统应具有操作系统、数据库的国产化信创适配或兼容认证。
平台实现适配国产操作系统并提供正版数据库软件和正版操作系统授权。
平台使用前、建设后和维保期内,均应满足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等保测评要求,平台在建设后和维保期内每年对该平台进行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测评(承建单位承担第一年等保测评费用,维保期内等保测评费用建设单位承担,维保期内承建单位确保平台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等保测评要求),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对平台、移动用户端进行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保证数据和网络安全。
平台需使用国产商用密码应用;应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访问控制包括用户身份认证、验证码验证、公私钥加密、提供不少于 5 年 https 证书授权;设置用户访问目录和文件的权限,控制网络设备配置的权限。平台须通过测试验收,对系统的各模块进行功能测试、系统性能测试、和系统自身安全测试;通过专业
测试后保证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
4.3. 接口对接服务
4.3.1. 在线诊疗相关接口
投标产品应实现与亳州市中医院信息系统对接,满足患者线上诊疗服务开展,应提供复诊病人判断、在线复诊挂号、在线复诊挂号记录、接诊状态查询、处方保存、历史处方查询、检查检验报告等相关内容的对接,应提供详细对接方案,具体接口对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接口。
4.3.2. 对接代煎系统
实现对接中药代煎系统(智慧中药房、第三方企业),实现患者在线选择药品是否代煎。
4.3.3. 短信平台对接
应实现对接医疗机构现有短信平台,在互联网医疗机构各个业务环节过程的消息可以通过短信推送给居民。
4.3.4. 对接皖事通
应实现提供 H5 链接的方式嵌入“皖事通”等官方公共 APP。
4.3.5. 对接医保接口
应实现与医保信息平台的信息对接,实现线上医保支付。
4.3.6. 对接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应实现与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信息对接,实现平台间的数据互传调取。
4.3.7. 对接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
应实现与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对接,实现平台的日常监管
4.3.8. 对接医联体机构互联网医疗机构
应实现医联体成员机构提供 H5 链接的方式嵌入“安徽华佗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
4.3.9. 对接市数据资源中心
实现与市数据资源局数据中心对接,实现业务数据互联互通。
4.3.10. 预留接口服务
实现平台在建设和运维期间和其他政策要求的接口对接。
5. 服务要求
5.1. 项目实施要求
5.1.1. 项目进度要求
本次项目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 1 年内完成。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给出预实施工期进度表。具体进度要求待定,中标后与招标方商议决定。
5.1.2. 系统实施要求
(1)项目系统实施的进度计划及控制
项目实施进度要求:要求中标人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定出实施的时间表,项目实施不超过 1 年。
对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及控制中各阶段中投标人所要做的工作及保障措施做出详细安排。
(2)全面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中标人须提出项目实施中的技术设计、系统开发、安装调试和项目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及控制提出具体措施,并提出质量保障目标的承诺。
要求中标人对本项目的工程实施进行风险控制。
5.2. 验收要求
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组织初验,初验及试运行后,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从市信息化专家库随机抽取至少 5 名专家进行终验。
(1)验收要求
中标人须为验收应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中标人、采购人及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出具安装运行验收报告。
为加强项目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项目成果(如设计文件、源代码、测试文档、数据资源、数据接口等)及相关知识产权归政府所有。
(2)验收合格条件
平台开通服务并且有业务数据产生即视为开通服务。平台服务开通后一个月内采购人需组织验收。
运行结果符合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5.3. 培训要求
采购人认为培训是保证项目成功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为了保证系统顺利完成,投标人需要准备一份完整的培训计划,对采购人各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包括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培训的内容、次数和方式由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仅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培训电脑和培训人员的召集,培训环境的搭建、培训文档的准备、培训的实施、培训人员的考核等由投标人负责。
对与本项目的相关技术,投标人也需要提供必要的手段保证能够将其传授与采购人。与培训相关的费用,投标人应当一并计算在投标报价中。
(1)培训内容
为了让用户单位人员更好地对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需对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进行全面的培训,使之在各个层次上掌握应用软件系统的操作、系统配置、运营、故障处理及日常测试维护,从而确保平台能正常安全的运行。
应提供下列几个方面的培训:
1)系统软件的用户使用培训,应用软件操作培训;
2)系统管理培训、甲方技术人员维护培训;
3)应用软件操作疑难问题解答。
(2)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技术人员培训和医护人员操作培训。技术培训可使得系统维护人员能够顺利地完成日常的维护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操作培训可让医护人员熟练使用本系统软件。
5.4. 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运维服务及运维期:应用软件从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之日起 5 年。运维期内,应用软件的升
级、运维均免费,满 5 年后,系统(软件部分)每年维护费用(包含升级、运维、安全证书授权费)不超过软件清单中标价的 5%。
(2)项目建设或运维期间,中标单位应免费提供因上级考核、实际业务需要等导致的系统升级改造
服务相关内容;项目建设或运维期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该项目软件系统应免费实现与市级其他软件系统对接。
(3)对所提供的系统保证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技术服务的范围和程序。
(5)在试运行期间,应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若系统出现问题或故障,应进行故障处理和软件更新。
(6)运维内容主要包括:改正性维护,即在软件使用过程中识别和纠正软件错误,改正软件性能缺陷;适应性开发服务,即当软件外部环境或数据环境发生变化,修改软件以适应变化。
(7)必须按招标方指定的方式提供 7×24 小时应支持维护服务,包括邮件、电话、远程维护、现场服务
等方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及技术应支持电话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并保证 8 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24 小时之内解决问题。
(7)电话或现场技术服务。在质保期内提供现场技术或电话服务。
(8)运维期过后,投标人应提供系统软件终身维护服务,具体维护费用由医疗机构和中标人通过合同或协议商定,但系统(软件部分)每年维护费用(包含升级、运维、安全证书授权费)不超过软件清单中标价的 5%。
6.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需承诺如下内容: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接口对接费用,所需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应支持平台在建设及运维期间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的政策性指令接口的免费对接。
3、应支持已有互联网医院牌照的医联体成员机构通过 H5 嵌入方式嵌入平台;应支持医联体成员机构的医生采用多点执业的形式执业到亳州市中医院后提供诊疗服务。
三、注意事项:
1.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标有 “△”的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对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 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4.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5.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绿色包装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7.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以报名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
(皖财购【 2023】 615 号文)第七部分第 31 条,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项目采购需求,行业发展、市场竞争以及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比较情况等进行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能证明其报价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能够诚信履约的,可继续参加评审,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服务期: 建设期 1 年,完成平台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后,中标人并提供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 5 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
2 | 服务地点: 亳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人员进场后,投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支付合同款的 50%;项目通过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发票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清剩余款项。 |
4 | 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 |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格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服务 (4)“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5)“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6)“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7)“天”指日历天数。
2.服务规格
2.1 乙方提供的服务档次、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限额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一致。
3.合法性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中所享有服务期和服务范围内的权益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4.服务要求
4.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划以及服务质量等。
4.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付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手续办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和清单,甲方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6.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或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
6.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 .乙方履约延误
7.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7.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7.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
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
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8.误期赔偿
8.1 除合同第 9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从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不可抗力
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7 条、8 条和 13 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
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税费及保险
10.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因提供服务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
11.履约保证金
11.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2.争端的解决
12.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4.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5、转让和分包
15.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5.2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7.合同生效
1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8.主导语言
18.1 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财政局各执 1 份。
19.合同修改
19.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三、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招标文件及附属资料;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承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服务及要求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要求详见“附件”。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分项价格
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名)、单位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财政局各执 1 份。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违约与处罚:
①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支付手续,每拖延 1 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服务,每拖延 1 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
④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服务,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
⑤乙方工期延误超过 7 天,视同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则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
⑥ 系统经 3 次验收仍不合格,或者乙方未能交货,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⑦以上违约金最高数额均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8.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见证专用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政采贷业务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
合同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合同金额 | ||||||||
更变收款账户原因 | ||||||||
政采贷融资金额 | ||||||||
变更前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开户行: 账户: | 变更后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
开户行: | ||||||||
账户: | ||||||||
金融机构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 日 | 采购人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 月 | 日 | 供应商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 月 | 日 |
注:本表一式五份、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各执一份。
项目
(项目编号:BZSJ2024CG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评审索引表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标注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盖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
资格性检查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
1 | 营业执照 | 电子签章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3 | 其他资格要求 | 电子签章 | |
4 |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5 | 联合体协议书 | 电子签章 | |
符合性检查 | |||
6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电子签章 | |
7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电子签章 | |
8 | 投标报价 | 电子签章 | |
9 | 投标函 | 电子签章 | |
10 | 承诺书 | 电子签章 | |
11 | 服务分项报价表 | 电子签章 | |
12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电子签章 | |
综合评审 | |||
13 |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 电子签章 | |
14 | 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
15 | 服务方案 | 电子签章 | |
16 | 信誉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
17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18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19 | 其他 | 电子签章 |
一、投标函(格式)
:
1.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
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小写: /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
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第 X 标包) | |
投标报价或费率 (%) |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或 % |
服务期(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完成。 |
备注 |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2、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费用报价依据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计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合计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资格证书 (如有) | 专业技术职称 (如有) | 从事该行业年限 | 从事专业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2.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姓名 | 年龄 | 学 | 历 | |||||
资格证书、专业技术 职称(如有)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 学校 |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甲方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按表“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所填报人员,每人一张。
2.提供该项目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 6 个月)投标人为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提供相关证书(如有)。(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
3.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4.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六、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所在地 (XX 省 XX 市) | 中标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依据综合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2.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业绩一览表业绩项目名称排列顺序提交相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相应的页面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3.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4、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附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承诺书(格式附后)
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8.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3: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咨询)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入时间 | 价值 | 数量 | 产地 | 备注 |
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手机号 | 证件 名称 号码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他 其 | ||||||
注:1.上表列出的人员,需附其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2.提供上述人员在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之前 3 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3.关于项目人员职称:招标文件如对相关人员职称有要求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 名: | 性别: | ||
年 | 龄: |
职务: | ||
系 |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
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
(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
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
1 | ||||
2 | ||||
3 | ||||
… | ||||
填报要求:1.依据综合评审中的信誉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请投标人按照本信誉证书一览表信誉证书名称的排列顺序提供相关的证书资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
(如果是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如果是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单位电子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