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节水”或“公司”)与泰国 SAVALIN CO., LTD 公司签订了《2017 年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 233,306,850 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16 亿元。 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17-013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近日,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节水”或“公司”)与泰国 SAVALIN CO., LTD 公司签订了《2017 年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 233,306,850 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16 亿元。 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
2、合同的履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为 10 年。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2)本合同采用美元支付,可能存在美元与人民币转换的汇率风险;
(3)由于协议执行期限较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1、SAVALIN CO., LTD
法定代表人:Xxxxxxx Xxxxxxxxxxxx注册资本:10,000,000 baht
注册地:193 SONG-SAWAD ROAD, SAMPHAN-THAWONG,BANGKOK 10100, THAILAND
SAVALIN CO., LTD 主营农机和灌溉器材的进出口贸易。 2、SAVALIN 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2015 年,公司与泰国 Savalin 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为 52,200,000.00 元人民币的独家代理合同,合同名称为:泰国 Savalin 有限公司独家代理合同《排他性独家代理合同》。该合同主要为泰国 Savalin 有限公司在泰国独家代理销售本
公司滴灌管(带)产品,自 2015 年 3 月开始首批完成 160 个集装箱,总金额
$8422100 美金(52,200,000.00 元人民币)。2015 年 3 月至今已全部完成合同约定集装箱的滴灌带产品发货。该合同占 2015 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4.72%。
4、履约能力说明
SAVALIN CO., LTD 是泰国专业从事农机和灌溉器材的进出口贸易公司。2015年3 月以来与本公司完成了52,200,000.00 元人民币的泰国独家代理滴灌带产品的代理销售,公司认为其交易履约能力较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SAVALIN CO., LTD 将作为本公司在泰国的独家代理,同时本公司同意向 SAVALIN 提供灌溉领域的材料和技术支持。
2、协议期间,大禹节水不得通过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或任何方式向泰国销售内镶贴片式滴灌带产品,SAVALIN CO., LTD 不得通过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或任何方式购买内镶贴片式滴管带产品。否则,违约者将以违约货物的双倍售价向对方赔付。
3、SAVALIN CO., LTD 销售的所有灌溉领域的产品(除内镶贴片式滴灌带),当 SAVALIN 所需产品品种规格大禹节水暂时无法提供或无法满足 SAVALIN 要求时,XXXXXXX 在征得大禹节水同意后可自行采购. SAVALIN 需要向大禹节水提供其与灌溉领域的其他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包括信息(花费,数量,和供应商)。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2050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双方每年至少见面一次讨论市场信息。双方均享有对方的优先续约权利。
5、大禹节水向 SAVALIN CO., LTD 提供技术支持以帮助 SAVALIN 开拓泰国的灌溉工程市场。
6、SAVALIN CO., LTD 在大禹节水每批货物发货后六个月内付清该批货物的货款,发货日期以海运提单为准。
7、合同以美元签订,最终以美元结算。
8、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贷,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
事故的证明文件。
四、上述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合同金额共计 233,306,850 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16 亿元。是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37.93%。根据商谈的供货进度,供货执行期为 10
年,预计将对公司 2017 年及近十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本合同的签订对保持并扩大高端大型客户,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泰国的市场占有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表明公司生产的节水灌溉产品具有广泛的市场认可度,对保持公司在节水灌溉设备制造领域的国内外领先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x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节水”或“公司”)与泰国 SAVALIN CO., LTD 公司签订了《2017 年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