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23846001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 440001-2024-17237
采购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23846001
项目名称: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采购人: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17237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846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发光标志、铭牌 | 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 统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按照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按照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货物须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北路广厦新城
联系方式: 0754-88393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x000xxxxx00x联系方式: 020-83543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邓工电话: 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846001
(二)项目名称: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
(三) 项目基本概况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位于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港澳路与望洋山路交界处,项目主体包括1幢4层门诊医技楼、1幢11层住院综合楼和1幢13层科研教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框剪结构,设二层地下室。项目实用地面
积13333.33㎡,总建筑面积57253.16㎡。本次招标为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新院区办公、诊疗场所及户外的标识指引、公共信息标识、警示标识、门牌标识、停车场标识等的制作安装。投标人应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导视标识系统的制作及安装,用材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成后的导视标识系统外观精美、表面无螺丝、无划痕、气泡及明显颜色不均匀,烤漆无明显色差。发光标识安装使用的各种电缆必须符合国家安装规范要求,无漏电、脱落及电火灾害等风险。保证交货安装时间、xx安装、现场清理、不留隐患。
(四) 总体要求说明:
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投标人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
3.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中的货物性能和技术指标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列出具体数值或明确承诺。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可能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4.投标人所投产品除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彩页或相应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内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投标人投标技术参数描述不一致时,以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节能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如果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6.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产品为准。投标产品涉及到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涉及到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8.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9.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10.不允许中标供应商转包、分包项目内容。
1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投标须知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1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1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
算。
★14.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户外标识(发光立牌)指引、户外标识(发光立牌)停车场出入口、吊牌类1(发光)、门牌类(不发光)平
面式、门牌类(不发光)立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中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5.样品要求:
(1)投标人需按附表一“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要求提供标识实物1:1样品:户外标识(发光立牌)停车场出入口1个、吊牌类1(发光)1个、门牌类(不发光)平面、立式各1个。
(2)递交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当天10:00~14:00现场密封递交样品至xxxxxxxxxxxxxxxxxxxxxx
街正诚科技9楼会议室。
(五)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2.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
3.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4.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涉及到签字或签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后再上传系统。投标文件加密前请注意所有需要签字、签章、盖章的地方是否齐全无缺漏。请保管好CA证书的密码,如遗忘,请及时重置,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六) 投标报价说明:
1.价格包括:货物材料费、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现场清理费用、验收费、售后服务费、保险费、人员工资、第三方检测报告费用、审核和审批相关手续、各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中的货物清单提供分项报价表,且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包含导视牌名称、安装位置、负荷(千瓦)、工艺、尺寸(单位:毫米)、数量、单位、单价、备注(核心产品:户外标识(发光立牌)指引、户外标识(发光立牌)停车场出入口、吊牌类1(发光)、门牌类(不发光)平面式、门牌类(不发光)立式,要注明品牌名称)。
(七) 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八)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及要求:
采购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体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踏勘时间: 2024-05-15 09:00,逾时不候。
踏勘地点: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港澳路与望洋山路交界处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现场。联系人姓名:xx。
联系人电话: 00000000000。
采购包1(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与制作安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1)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款的30%。 2期:支付比例70%,(2)合同货物全部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 合同款的70%。 |
验收要求 | 1期:1、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➁符合项目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阅。所有随货物的附件必须齐全。 4、中标供应商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本项目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有提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产品,中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6、货物到货并经中标供应商技术人员安装后,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货物进行校准或检验,货物校准或检定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7、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8、 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中标供应商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一)安装与调试,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项目进度安排计划,派出适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施工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货物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二)质量保证期,1.质量保证期3年。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包含在报价中。“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 2.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保修期后货物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中标人需负责该项目不少于8年向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5.在质量保证期内 ,如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6.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7.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供应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 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 品目名 称 | 标的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分项预算单 价(元) | 分项预算总 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 要求 |
1 | 发光标志 、铭牌 | 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 | 项 | 1. 0 0 | 1,230,000. 00 | 1,230,000. 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附表一: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导视识别(标识)系统方案设计优化: 要求投标人结合采购需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图形、字体或文字排版等进行设计优化。中标后现场确认文字信息,校对中英文版,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采购人对设计方案的修改变更不增加或减少合同总价,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根据采购人的建议对其设计方案做出最终修改,一切的设计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投入制作。 | |
导视系统户外部分制作安装要求 |
2
导视系统室内部分制作安装要求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1 | 户外标识 (发光立牌)指引 | 6 | 套 | 主结构:1.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银色烤漆;面板:1.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白色烤漆; 图文:面板镂空,内衬黑白板,内藏LED灯源; 安装方式:地篮60*60cm,水泥浇筑,面锁钢板,含人工及安装配件辅料; 用电接入方式:3米内就近电源接入,不独立拉设布电; 规格 :400*2500*140mm( 双面内容)。 |
2 | 户外标识 (发光立牌)停车场出入口 | 2 | 套 | 主结构:1.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银色烤漆;面板:1.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白色烤漆; 图文:面板镂空,内衬黑白板,内藏LED灯源; 安装方式:地篮60*60cm,水泥浇筑,面锁钢板,含人工及安装配件辅料; 用电接入方式:3米内就近电源接入,不独立拉设布电; 规格 :400*2650*140mm( 双面内容)。 |
3 | 医院总平面图 | 1 | 套 | 主结构:1.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白色烤漆;面板:表面内凹5cm,内幕LED灯源,表面5mm厚,亚克力,国面UV背喷; 侧条:结构内凹2cm,内幕LE0灯带,蓝灰色亚克力封面透光; 图文L0G0:丝印; 规格:1400*1500*1100mm (单面内容)。 |
1 | 停车场标识 (发光吊牌) | 2 | 套 | 主结构:1.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银色烤漆; 面板:1.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白色烤漆; 图文:面板镂空,内衬黑白板,内藏LED灯源; 安装方式:天花下吊安装,含人工及安装配件辅料; 用电接入方式:3米内就近电源接入,不独立拉设布电; 规格:2400*300*140mm(双面内容 )。 |
2 | 吊牌类1 (发光 ) | 67 | 套 | 主结构:1.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银色烤漆; 底板:5mm厚亚克力板,表面银灰色烤漆; 面板: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白色烤漆; 指向/文字:面板镂空,内衬黑白板,内藏LED灯源; 安装方式:天花下吊安装,含人工及安装配件辅料; 用电接入方式:3米内就近电源接入,不独立拉设布电; 规格 :2200*380*110mm(双面内容 )。 |
3 | 吊牌类2 (发光) | 86 | 套 | 主结构:1.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银灰色烤漆; 指向/文字:面板镂空,内衬黑白板,内藏LED灯源; 安装方式:天花下吊安装,含人工及安装配件辅料; 规格 :1800*200*225mm(双面内容 )。 |
主结构:1.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银色烤漆; 底板:5mm厚亚克力板,表面银灰色烤漆; 面板: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 ,表面白色烤漆; |
3
4 | 专科类 (发光) | 51 | 套 | 指向/文字:面板镂空,内衬黑白板,内藏 LED灯源; 安装方式:天花下吊安装,含人工及安装配件辅料; 用电接入方式:3米内就近电源接入,不独立拉设布电; 规格 :2200*380*110mm(双面内容 )。 |
5 | 索引类 (不发光 ) | 107 | 套 | 主结构:1.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银色烤漆; 底板:3mm厚亚克力板,表面银灰色烤漆; 面板:1.2mm厚,304不锈钢折边焊接成型,表面白色烤漆; 图文LOGO:丝印; 安装方式:靠墙体寄装,含人工及安装配件辅料; 规格:400*1200*30mm(单面内容) 。 |
6 | 病房类-病房标识(不发光) | 81 | 套 | 主结构:1mm镀锌板结构,防锈处理,表面银灰色烤漆; 面板:1mm镀锌板结构,防锈处理,表面白色烤漆,内容丝印; 安装方式:靠墙体寄装,含人工及安装配件辅料; 规格:200*300*185mm(双面内容) 。 |
7 | 门牌类(不发光)平面式 | 415 | 套 | 主结构:16mm厚铝合金原板材一体成型,表面银色烤漆; 底板:3mm厚亚克力板,表面银色烤漆 ; 面板:3mm厚亚克力板,表面白色烤漆 ; 图文LOGO:丝印; 安装方式:靠墙体寄装,含人工及安装配件辅料; 整体规格:300*100*15mm(双面内 容)。 |
主结构:1mm镀锌板结构,防锈处理,表面银灰色烤漆; 面板:1mm镀锌板结构,防锈处理,表 |
8 | 门牌类(不发光)立式 | 158 | 套 | 面白色烤漆,内容丝印; 安装方式:靠墙体寄装,含人工及安装配件辅料; 规格:200*300*185mm(双面内容) 。 |
9 | 公共类 (不发光)卫生间 | 80 | 套 | 主结构:16mm厚铝合金原板材一体成型,表面银色烤漆; 底板:3mm厚亚克力板,表面银色烤漆 ; 面板:3mm厚亚克力板,表面白色烤漆 ; 图文LOGO:丝印; 安装方式:靠墙体寄装,含人工及安装配件辅料; 规格:125*375*15mm(单面内容) 。 |
10 | 公共类 (不发光)楼层 | 59 | 套 | 主结构:16mm厚铝合金原板材一体成型,表面银色烤漆; 底板:3mm厚亚克力板,表面银灰色烤漆; 面板:3mm厚亚克力板,表面白色烤漆 ; 图文LOG0:丝印; 安装方式:靠墙体寄装,含人工及安装配件辅料; 规格:180*180*15mm(单面内容) 。 |
11 | 头牌类 (不发光 ) | 5 | 套 | 底板:高透背胶;图文:UV; 安装方式:贴装玻璃上,含人工; 规格:2400*200mm(单面内容)。 |
12 | 电梯索引 | 11 | 套 | 结构:5mm厚亚克力UV育喷画面,四边磨圆角喷漆; 规格:800*1000*20mm(单面内容) 。 |
4 | 4.1服务响应要求: 驻场设计师2名,安装人员4名或以上,保证随时有充足的设计及安装人员及时响应采购人的项目反馈,售后服务期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8小时内完成维修,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并由专人负责跟进售后项目。 ★4.2本项目涉及高空作业,投标人的拟投入本项目的安装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 作业类别须包含高处作业,提供证书扫描件) | |
技术要求(以下涉及规范标准如有更新则按最新版本执行): |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LED发光防水模组 | LED发光防水模组检测符合GB 24819-2 009《普通照明LED模块 安全要求》:防潮与绝缘合格;介电强度合格;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合格; 提供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受检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制造商一致,检 测结果需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体现。 |
2 | 1.2mm 304 不锈钢板材 | 1.2mm 304不锈钢:依据GB/T 3280-2 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检测合格。 提供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 受检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制造商一致,检测 结果需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体现。 |
3 | 亚克力板 | 亚克力板:依据GB/T 7134-2008《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检测合格。 提供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受检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制造商一致,检测结果需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体 现。 |
4 | 铝板 | 铝板:依据《铝板》标准(GB/T 3880.1 -2018)检测合格。 提供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受检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制造商一致,检测结果需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体现。 |
5 | 涂料 | 防火涂料依据GB 12441-2018《饰面型防火涂料》检测合格。 提供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受检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制造商一致,检测 结果需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体现。 |
6 | 金属加工工艺要求 | 6.1焊接前应除去待焊接表面的灰土,油脂,水雾和氧化物。除去动力切割和手工磨光所造成的铁屑和渣滓。 6.2焊接时注意不得有飞溅物掉落在材料的表面,以免影响产品的最终外观质量。 |
6.3施焊前焊工应复查构件接头质量和焊区的处理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在修整合格后方能施焊。
6.4角焊缝转角处宜连续绕角施焊。
6.5铝材在使用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要求无裂纹、缩孔、夹渣或凹陷等缺陷。
6.6焊接后应重新调平、调直,确保结构件与饰面板料连接平稳。
6.7铝材构件应用砂轮机进行切割或修磨
,端部需打磨30°~35°坡口,坡口应用锉刀或砂纸将毛刺清理。焊接前应用铝刷或丙酮、酒精将表面清理干净。为避免产生腐蚀,铝材不允许与钢支架有接触。
6.8铝材焊接全部采用手工氩弧焊。
6.9铝材焊接完毕应进行酸洗,酸洗完毕
,用不锈钢丝刷沾水将水废渣洗干净,然后再涂上沌化液,待1小时后,再用水冲洗干净。
6.10最后完工的成品应把所有可见的对接焊缝打磨光滑,与周围表面一样平滑。
6.11焊接施工工艺控制要点:
a.减少焊缝缺陷的形成焊缝中可能存在裂纹、气孔、烧穿和未焊透缺陷。裂纹是焊接中最危险的缺陷,可分为热裂纹和冷裂纹。采用合理的施焊次序,可以减少焊接应力,避免出现裂纹,也可进行预热,缓慢冷却或焊后热处理,可以减少裂纹形成。焊接的除锈处理是减少气孔的关键,整个施焊过程要求施焊人员采取规范的操作规程,减少焊缝缺陷的形成。
b.减少焊接残余应力和焊接残余变形焊接残余应力会降低导视牌主体的刚度,使压杆的挠曲度减少,从而降低其稳定性。在厚度和有三向交叉焊缝情况下,将产生三向焊接残余应力,阻碍塑性变形,减少焊接残余应力和焊接残余变形的方法;采用合理的施焊次序,施焊前给构件一个和焊接变形相反的预变形,使构件在焊接后产生的焊接变形与之正好相反。对于小尺寸焊件可在施焊后回火,可以消除焊接残余应力,也可用机械方法或氧乙局部加热反弯以消除焊接变形。
c.采用双边V形对头焊接,使用背对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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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发热量。使用夹具,平接焊接或另外所必需的方法以减少变形。采用锤轻击的方法以消除轻微变形,但要注意不能破坏表面。 6.12焊接完毕,焊工应清理焊缝区的熔渣 和飞溅物,并检查焊缝外表质量。 | ||
7 | 标识表面处理要求 | 7.1喷漆及检验:铝型材清洗化学残留物,补灰,打磨作进一步处理后,采用环保型优质油漆烤漆处理。油漆颜色要符合设计方案要求。烤漆房须无尘埃颗粒,烤漆表面涂层厚度大于或等于35微米。三涂三烤后作烘干处理。 7.2喷漆使用材料规格: ①氟碳涂层:内含不小于70%KAYAR500 或HYLA5000; ➁聚脂烤漆:表面涂层厚度:不小于40微米( 三涂三烤); ③喷塑:表面涂层厚度:不小于30微米。 7.3烤漆过程须时刻检验实时效果,框架表 面不能产生颗粒状物,气泡。颜色要均匀,质检部门对产品作好检验,合格产品进入下道工序。 7.4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应符合行业规定 。主体钢材外应按GB/T9799-2011《金属及其他无机覆盖层 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锌电镀层 》的规定进行表面热镀锌处理,其镀层厚度应 ≥85μm。 |
8 | 铝处理要求 | 8.1铝材:不能有裂纹、起皮、腐蚀和气泡等缺陷存在,允许有轻微的压坑、碰伤、擦伤存在,其允许深度为:装饰面不大于0.03m m,非装饰面不大于0.07mm。 8.2铝板材:边部切齐,无毛刺、裂边,不能有分层;表面不能有裂纹、腐蚀,两端5 0mm范围以外不能有矫直辊印,不允许有松树枝状花纹、气泡等缺陷,允许有轻微乳液痕及油痕,但面积不超过10%,允许有轻微、少量的擦伤、划伤、金属及非金属压入物、压过划痕等缺陷,缺陷深度不超过0.05mm;允许有不严重的小厚度(厚度不超过0.05mm) 。 |
9 | 完工外观要求 | 9.1安装完成后导视牌应无任何裂纹和划痕、焊接位凹凸不平以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 外表汽车烤漆须无明显色差。铝型材/板材表 |
面喷涂的损坏面积不超过其面积的1%。 9.2导视牌的一般外形尺寸偏差为±0.5m m,外形尺寸大于1.2m时,其偏差为外形尺寸的±0.5%,邻边的夹角偏差为0.5°。 9.3导视牌外观表面须做到无螺丝钉头, 板材在2.5m2范围内无拼接缝。 | ||
10 | 参照的质量标准 | (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 (2)GB/T10001.1-2023《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3)GB/T10001.3-202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 (4)GB/T 5237.5—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喷漆型材》; (5)JB/T 6960-1993《铝型材挤压模结构和技术条件》; (6)GB/T 32182-2023《轨道交通用铝及铝合金板材》; (7)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 (8)GBJ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GB/T 4241-2017《焊接用不锈钢盘条》; (10)GB/T 14957-1994《熔化焊用钢丝》; (11)GB 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2)JB1295.1-85剪板机精度; (13)GB/T5782-2016《六角头螺栓》 ; (14)GB/T 9174-2008《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15)GB2893- 2008《安全色》; (16)GB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17)国家、各部委、其他与本项目相关 的现行的规范和标准。 |
6 | 1、附件1:设计方案 2、附件2:平面点位分布图。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踏勘时间:2024-05-15 09:00 踏勘地点: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港澳路与望洋山路交界处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现场,逾时不候 联系人姓名:xx 联系人电话:00000000000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 1 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2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 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 效。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 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 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 兼投不兼中)规则 | 无:-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 (2013] 1233 号)文规定的标准费率下浮20%收取,以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
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
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收。
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郑工
电话:020-83544461传真:020-8354446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邮编:51006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00、83188511、83188586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
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投标(响应)报价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的价格扣除。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价格扣除。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在价格评审中不作价格扣除。 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➁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证明材料(需作圈记)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认证机构截图(需作圈记) ;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 w.ccgp.gov.cn)上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的网页截图。(以上3项需同时提供,缺少任意一项或因模糊不清导致评审专家无 法判断的,视为不满足)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 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按照招标公告中 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按照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 拟)。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 关承诺格式内容。 |
8 | 特定资格要求1 | 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9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货物须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
2 | 签署、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号要求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加注“★”要求的内容。 |
5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6 | 串通投标情形 | 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情形。 |
7 | 其他情形 | 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8 | 报价合理性 |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18.0分技术部分52.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技术要求响应程度(以最高一级 | 根据“技术标准与要求”中的“5、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10项 ,完全满足的得满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足的扣1分;本项最低得0分 。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要求提供CMA标志的检测 | |
报告的,检测报告受检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制造商一致,检测结果需在 | ||
序号为准) (10.0分) | 同一份检测报告中体现。),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 | |
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 | ||
情况进行评审。 | ||
技术部分
提供室内室外标识实物1:1样品 (8.0分) | 户外标识(发光立牌)停车场出入口1个、吊牌类1(发光)1个、门牌类 (不发光)平面1个、门牌类(不发光)立式1个参与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户外标识(发光立牌)停车场出入口”样品完全满足《导视系统户外部分制作安装要求》中相关要求的,得2分;不完全满足得0分。 (2)投标人提供的“吊牌类1(发光)”样品完全满足《导视系统室内部分制作安装要求》中相关要求的,得2分;不完全满足得0分。 (3)投标人提供的“门牌类(不发光)平面式”样品完全满足《导视系统室内部分制作安装要求》中相关要求的,得2分;不完全满足得0分。 (4)投标人提供的“门牌类(不发光)立式”样品完全满足《导视系统室内部分制作安装要求》中相关要求的,得2分;不完全满足得0分。 本项最高得8分。不提供样品不得分。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一) (1.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应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 (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2)应对措施; (3)合理化建议; 提供全部 内容得1.5分,每缺1项扣0.5分。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二) (6.5 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 0; 3.0; 6.5; )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一)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应对措施具有可实施性,多角度、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得6.5分;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具有一定系统性,应对措施可实施,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基本可行,得3分; (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思路不清晰,应对措施难实施,相关的建议不合理,得1分; (4)没提供得 0分。 |
项目实施方案(一) (2.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应包括(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应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 (1)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安排; (2)项目制作安装进度安排; (3)项目制作具体实施方案; (4 )项目安装具体实施方案; 提供全部内容得2分,每缺1项扣0.5分。 |
项目实施方案(二) (9.0分), (等次分值选择: 0.0; 3.0; 6. 0; 9.0; )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一)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 (1)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9分; (2)项目实施方案具有一定执行性的实施方案,能基本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基本满足服务效果,得6分; (3)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性不足、针对性不强或难以执行的,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达不到服务效果,得3分; (4)没提供得0分。 |
质量(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一) (2.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应包括(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应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 (1)项目组织管理方法; (2)质量(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 (3)项目风险防控措施; (4)项目保密措施; 提供全部内容得2分,每缺1项扣0.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质量(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
(一)的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完善,能针对 | ||
项目具体情况全面分析、细致响应的,质量(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 | ||
质量(时间、安全、环保)保障 | ||
措施及方案(二) (7.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4.0; 7.0; ) | 施科学合理,方案具有可实施性,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7分; (2)项 目组织管理方案基本完整,项目具体情况分析基本全面,质量(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方案具有可实施性,基本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4分; (3)项目组织管理方案不全面,项目具体情况分析不到位, | |
或者没针对项目情况具体分析的,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达不到服务 | ||
效果,得1分; (4)没提供得0分。 |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应包 | ||
售后服务方案(一) (1.0分) | 括(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应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 (1)售后服务计划 ; (2)响应时间及故障解决方案; 提供全部内容 得1分,每缺1项扣0.5 | |
分。 |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一)的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 ||
: (1)售后服务方案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实施难点及关键点全面 | ||
剖析,提出方案全面具体,配备完善的保障人员和预备人员,方案可直接 | ||
售后服务方案(二) (5.0分), (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3. 0; 5.0; ) | 全面执行的,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5分; (2)售后服务方案对需求响应全面,只针对实施的部分难点或部分关键点进行剖析,配备人员基本满足要求,但方案仍具备一定执行性的,基本保障本 项目服务实施,基本满足服务效果,得3分; (3)售后服务方案对需求响 | |
应不全面,对实施难点重点认识不清晰,人员配备不足,或者方案难以执 | ||
行的,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达不到服务效果,得1分; (4)没提供 得0分。 | ||
同类项目业绩 (4.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的是导视标识 制作安装)业绩,每提供一项合同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项目名称、采购标的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 | |
款盖章和合同签订日期)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同类项目业绩,每具有一项正面评价(优秀、优良 | ||
客户评价 (4.0分) | 、良好、满意、百分制80分及以上评分或相当于类似评价)得1分,最高 得4分。 注:提供盖有评价单位公章的评价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合作单位 | |
的甲方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项目团队资质(不含项目负责人 ) (4.0分) |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设计人员:具备设计类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 ➁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制作安装人员:具有从事导视标识制作安装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含5年)的(不同工作单位经历可以累计),每有一人满足得1分,最高得2分; 注:第①项须提供人员毕业证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截图;第➁项须提供人员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或者由投标人出具的声明文件(声明内容应包含该人员从事对应工作内容的起止时间及所负责的工作内容等情况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①和➁项均需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 识别的不计得分。 |
项目负责人履历情况 (3.0分) |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 同类项目工作经验≥10年,得3分; 5年≤同类项目工作经验<10年,得1分; 同类项目管理工作经验<5年,不得分。 注 :①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证明文件(不限于个人简介、承诺函、项目合同等文件); ➁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 识别的不计得分。 | |
体系认证 (3.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 得1分, 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注:
1、合同具体事项须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及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
合同书
项目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合同书
甲 方(需求方):乙 方(供货方):
根据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的公开招
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序号 | 名称 | 材质、规格、配置、技术参 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 | |||||
2 | |||||
3 | |||||
4 |
第二条 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产品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该总价已包括乙方设计、制作、零配件、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与本项目执行有关的一切费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合同价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1期:支付比例30%,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大写 整(¥ 元)。
2、2期:支付比例70%,合同货物全部按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70%。即人民币:大写 整(¥ 元)。
(1)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①合同;
➁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应与乙方单位名称一致);
③验收调试报告(加盖乙方公章)。
(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3)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正式发票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三)乙方单位账户信息:账户名称:
开户行:账号:
第三条 标的要求
(一)项目成品为本次招标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颜色、材质、工艺等各项技术参数必须与样品一致,成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二)交付验收标准应同时满足: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3.产品来源国官方标准。
(三)产品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四)乙方应将关键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五)产品包装应符合相关产品包装的国家或行业要求,并且无论是否有前述要求及前述要求的内容如何,乙方均应保证包装为原厂包装且包装适合装卸、搬运、运输(包括符合相关运输方式的特定要
求)、(防潮、防水、防震、防腐、防锈)并应确保该包装足以抵御运输或其他物理移转过程中天气、气候变化对标的的影响。
第四条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一)交货期: 30个日历日
(二)交货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望洋山路与港澳路交界处(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如交货地点有变,则甲方应提前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时告知已变更的交货地点,不属于乙方逾期交货的情形,标的物保管风险至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转移。
(三)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
第五条 如因乙方原因需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责任,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的违约金;迟延交付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合理损失。
第六条 单证转移
乙方应在交付标的时将与标的有关的单证原件交付甲方,该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出厂证明、质量证明、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保修单据、配件名称、维保方式、维保联系电话、保险凭证等。
第七条 风险承担
(一)在甲方验收合格确认之前,乙方承担产品运输过程中及到达甲方地点的保管风险和毁损灭失风险,乙方对产品的完好承担相应责任。产品风险自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二)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产品风险自解除合同协议到达乙方之日起转移。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如产品已送达甲方,乙方应第一时间取走产品,产品风险自解除合同之日起第二天转移,此期间产品发生灭失、损毁等风险,由甲乙双方按责任划分共同承担。
第八条 产品验收
(一)乙方在产品安装完成后30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所列标准及规范、规定及本项目要求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二)交付验收标准应同时满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境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三)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质保及服务
(一)本采购项目全部产品的免费质保期3年(自项目验收合格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保修内容按生产厂家规定保修)
(二)在免费质保期限内,乙方应提供定期上门技术服务。接到甲方报障电话后,应在2小时内(工作时间)响应,必要时应甲方要求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在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在8小时后仍无法完成维修,应在之后的24小时内更换颜色、材质、工艺等各项技术参数与原产品一致的产品。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并由专人负责跟进售后项目。对免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乙方未能做到上述的服务承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聘请其他技术人员进行维护),但其风险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如质保期内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的质保期顺延。
第十条 如甲方在质保期后发现产品存在重大隐蔽瑕疵,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修理,或甲方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对本合同标的物拥有合法处分权。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标的不存在侵犯已存在的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述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及其相关人身及财产权利、专利权及其相关权利、商标权及其相关权利。
第十三条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在使用标的过程中侵犯了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而被要求停止使用、赔偿损失或其他合法要求,则乙方应依甲方指示无偿作为甲方代理人处理相关事宜,并且应对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予以全额赔偿,该赔偿应在甲方提出书面赔偿主张之日起3日内作出,甲方享有就不足部分继续追偿的权利,乙方应在甲方每次提出书面赔偿主张之日起3日内作出该部分的全额赔偿。甲方受损的全额应包括甲方实际受到的损失和合理可得的利益。
第十四条 如标的因涉及第三人知识产权而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成本过高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并采取以下方式:
(一)退货;
(二)要求乙方返还款项;
(三)向乙方主张赔偿损失;
(四)以其他合法方式维护其权益。
第十五条安装与调试:乙方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产品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第十六条 如有下列情形,属于甲方违约: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接受服务,无正当理由到期拒付产品/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七条 如有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
1.乙方负责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如有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所有权,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如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金额3%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延迟交付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逾期交付(安装)致甲方实际利益受损,已付逾期违约金不足弥补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合理损失。 3.因乙方产品质量瑕疵致甲方相关权益受损,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被甲方拒收,并在甲方
指定限期内未更换产品、服务或更换的产品、服务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延迟交付超过15日,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以分包或转包的形式交付第三方执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
(一)不可抗力系指以当事人的能力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山洪、海啸、台风、战争、政府行为等。
(二)如遭遇不可抗力情形,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因其怠于采取相应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部分主张免责。不可抗力结束后,双方应尽快恢复履行合同约定事项。如遭遇不可抗力情形超过10日的,则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可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应另行签订解除协议。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发生争议,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事项按以下方式处理:
提交项目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诉讼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的诉讼规则,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项以人民法院有效裁判为解决依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3份,乙方3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关的送货单、结算单、收货单、发票等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银行账号等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合同期内乙方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或银行账号等信息时,要提前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若合同期限内因甲方行业政策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费用按实结算。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
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行汕头高新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 731557746892 银行帐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 正 本 / 副 本 )
采购计划编号: 440001-2024-17237
采购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23846001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
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M4400000707523846001],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境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
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M4400000707523846001]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格式十: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致: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承诺函
对于 项目(项目编号: ),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盖章) ,乙公司全称: (盖章) ,……公司全称: (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五: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六: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订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各类证明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二十: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846001),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导视识别(标识)系统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846001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四: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格式二十五: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贵方在 项目(项目编号为 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 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此栏空白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
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盖章)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立日期: 年 月 日
致被保险人 :
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鉴于你方 (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 (投标方)参加 (采购)项目的投
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
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 (¥: 元)
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 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共计 天。
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
(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
(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
(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
(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
(二)保险单正本;
(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
(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
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
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 》。
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
保证人: (盖章)地址: 电话: 开立日期: 年 月 日